透明质酸眼药水0.3%(透明质酸钠)(一次性)
透明质酸钠 3mg
滴眼液 · 处方药
大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201800202 · 申报 2018.01.15 · 医保编码 649604741
改善角结膜上皮损伤(内因性、外因性)
本药用于因内因性疾病,如干燥综合症、皮肤粘膜眼综合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干眼综合症引起的角结膜上皮损伤的治疗,同时也用于因手术后、药物使用、外伤、隐形眼镜佩戴等外因性原因引起的角结膜上皮损伤的治疗。
每次1滴,每日5~6次点眼。 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本药为含透明质酸钠成分的眼药水。 本药不应在对蛋白类药物过敏或出现过敏反应的患者中使用。 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眼睑瘙痒、眼刺激、结膜炎、充血、角膜损伤等症状。 如出现以上症状,应立即停用并接受医生处理。 另外,偶尔可能会出现眼屎或眼痛,需注意。 如出现眼睑炎或皮肤炎等过敏反应也应停止使用并接受适当治疗。 与类固醇药物、抗菌药物、青光眼治疗药物等其他眼药同时使用时,异常反应可能更常发生,故结合使用时应谨慎。 本药不应与其他眼药同时使用,必要情况下需间隔30分钟再点眼。 本药仅适用于眼部使用,注意避免容器尖端接触眼睑或睫毛。 一次性产品的前1~2滴应丢弃,以防容器碎片或污染。 开封后不应保存剩余药液,应立即丢弃,不可与他人共同使用。 保存时应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阴凉处,避免阳光直射。 此外,将药物转移到其他容器中保存会导致药物质量下降和误用的风险,因此应避免。
眼睑瘙痒(眼睑瘙痒),眼刺激感,结膜炎,充血,结膜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损害,异物感,眼屎,眼痛,眼睑炎,眼睑皮肤炎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密封保存,以防空气或湿气侵入。推荐的保存温度为1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这样可以更长时间保持药物的效果。
无色透明液体装在无色透明塑料瓶中的眼药水
13.5毫升/盒[0.45mL x 30管], 10.5毫升/盒[0.35mL x 30管], 21毫升/盒[0.35mL x 60管], 27毫升/盒[0.45mL x 60管]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透明质酸钠 3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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