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普利雷普托胶囊300毫克(普瑞巴林)

普利雷普托胶囊300毫克(普瑞巴林)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成分・含量
普瑞巴林›30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欢仁制药(株)
外观
上部为暗红色,下部为白色,含有白色或浅黄色粉末的硬胶囊
包装
30粒/瓶,100粒/瓶,(出口用30粒(10粒/PTP × 3))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707653 · 批准 2017.10.30 · 医保编码 65720329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纤维肌痛,作为癫痫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1日总剂量分为2次给药,不受进食影响,口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障碍患者”)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3日到7日后增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至300 mg/日。再过1周后,可增至目标剂量600 mg/日。如果患者无法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 停药”) 2. 癫痫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3. 纤维肌痛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mg ∼ 450 mg/日。本品的起始剂量为75 mg,每日2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对于使用300 mg/日剂量后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临床研究也使用过600 mg/日剂量,但尚无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充分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与剂量相关,不建议使用超过450 mg/日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应逐渐减量,停药过程至少间隔1周以上。 5. 肾功能障碍患者 本品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品的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剂量应根据肌酐清除率个体化调整。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计算。 肌酐清除率(ml/min)* *: 女性应将上述计算公式得出的结果乘以0.85。 本品可通过血液透析有效地从血浆中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普瑞巴林日剂量应根据肾功能进行调整。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额外补充给药。 [表1]. 根据肾功能调整普瑞巴林剂量 ≥60: 起始剂量150 mg/日,最大剂量600 mg/日,BID或TID ≥30 -<60: 起始剂量75 mg/日,最大剂量300 mg/日,BID或TID ≥15 -<30: 起始剂量25-50 mg/日,最大剂量150 mg/日,QD或BID <15: 起始剂量25 mg/日,最大剂量75 mg/日,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起始剂量25 mg,最大剂量100 mg,单次剂量 TID = 将1日总剂量分为3次给药 BID = 将1日总剂量分为2次给药 QD = 每日1次 a : 1日总剂量(mg/日)应按照给药方案所述分次给药。 b : 补充剂量指额外给予的单次剂量。 6. 肝功能障碍患者 肝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人(65岁及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服用量
12岁以下儿童: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给药。 12~17岁青少年患者: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给药。

成分

生产厂家
欢仁制药(株)

功效・作用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纤维肌痛,作为癫痫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

  • 周围神经病变性疼痛,中枢神经病变性疼痛,部分发作,纤维肌痛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成人有效治疗周围及中枢神经病变性疼痛,并在癫痫患者中作为部分发作的辅助治疗。还可帮助治疗纤维肌痛。总体来说,此药在神经系统疾病和疼痛管理中被广泛应用,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1日总剂量分为2次给药,不受进食影响,口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障碍患者”)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3日到7日后增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至300 mg/日。再过1周后,可增至目标剂量600 mg/日。如果患者无法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 停药”) 2. 癫痫 成人:本品的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3. 纤维肌痛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mg ∼ 450 mg/日。本品的起始剂量为75 mg,每日2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对于使用300 mg/日剂量后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临床研究也使用过600 mg/日剂量,但尚无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充分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与剂量相关,不建议使用超过450 mg/日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应逐渐减量,停药过程至少间隔1周以上。 5. 肾功能障碍患者 本品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品的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剂量应根据肌酐清除率个体化调整。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计算。 肌酐清除率(ml/min)* *: 女性应将上述计算公式得出的结果乘以0.85。 本品可通过血液透析有效地从血浆中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普瑞巴林日剂量应根据肾功能进行调整。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额外补充给药。 [表1]. 根据肾功能调整普瑞巴林剂量 ≥60: 起始剂量150 mg/日,最大剂量600 mg/日,BID或TID ≥30 -<60: 起始剂量75 mg/日,最大剂量300 mg/日,BID或TID ≥15 -<30: 起始剂量25-50 mg/日,最大剂量150 mg/日,QD或BID <15: 起始剂量25 mg/日,最大剂量75 mg/日,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起始剂量25 mg,最大剂量100 mg,单次剂量 TID = 将1日总剂量分为3次给药 BID = 将1日总剂量分为2次给药 QD = 每日1次 a : 1日总剂量(mg/日)应按照给药方案所述分次给药。 b : 补充剂量指额外给予的单次剂量。 6. 肝功能障碍患者 肝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人(65岁及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服用量

12岁以下儿童: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给药。 12~17岁青少年患者: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给药。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增加自杀冲动或自杀行为的风险,因此在服用期间需要仔细观察是否出现抑郁症或异常情绪变化。 对本药过敏的患者不应服用。 糖尿病患者可能需要调整血糖控制药物的剂量,以应对体重增加。 如出现血管性水肿等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老年人因可能出现更严重的头晕或嗜睡,首次服用时应谨慎。 可能会出现视力变化,如视力模糊,停药后症状可改善。 在其他抗癫痫药物的情况下更换为单独用药时需谨慎。 停药时可能出现失眠、头痛、恶心、焦虑等戒断症状。 由于有滥用药物的风险,因此在有药物滥用史的患者中应特别注意。 肾功能下降的患者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有心脏疾病的患者在服用本药时需小心。 若与阿片类镇痛药同服可增加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作用,因此应注意。 呼吸功能差的患者或老年人可能有严重呼吸抑制风险,因此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妊娠早期可能对胎儿有风险,因此育龄女性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怀孕期间最好避免服用。 哺乳期女性应停止哺乳或停药,因为本药可能通过母乳传递。 在驾驶或操作危险机械时需小心,因有头晕或嗜睡的风险,可能导致事故。 极少数患者可能发生严重皮肤反应,如肤色变化出现异常,应立即告知医疗人员。 过量服用时可能出现意识混乱、嗜睡、抑郁症等症状,应立即接受医院治疗。 应放置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并且不要转移到其他容器中。

副作用

自杀冲动,自杀行为,抑郁症,血管性水肿,面部肿胀,嘴周围水肿,上呼吸道水肿,头晕,困倦,意识丧失,混乱,精神障碍,视野模糊,视力变化,失眠,头痛,恶心,焦虑,腹泻,流感样症候群,不安,自杀念头,疼痛,发作,多汗,误用,滥用,依赖,充血性心力衰竭,严重呼吸抑制,呼吸功能下降,呕吐,腹部膨胀,便秘,口干,腹胀,唾液分泌过多,反流性食道炎,口腔感觉减退,腹水,吞咽困难,胰腺炎,出汗,丘疹性皮疹,荨麻疹,冷汗,肌肉痉挛,关节痛,背痛,肢体疼痛,宫颈痉挛,关节肿胀,肌肉痛,肌肉抽搐,颈部疼痛,肌肉僵硬,横纹肌溶解,排尿障碍,尿失禁,尿量减少,肾衰竭,阳痿,射精延迟,性功能障碍,痛经,无月经,乳腺痛,乳腺分泌物,乳腺增大,周围水肿,水肿,行走异常,摔倒,醉酒感,感觉异常,疲劳,胸部紧绷感,全身水肿,疼痛,发热,寒战,无力,口渴,体重增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增高,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增高,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增高,血糖增高,血小板数值减少,血钾减少,体重减轻,血清肌酐增高,白细胞数值减少,鼻咽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食欲增加,食欲不振,低血糖,混乱,方位感障碍,刺激超敏感,幸存感,性欲减退,分离感,性敏感异常,焦虑,情绪波动,情感低落,情感高涨,寻找适当术语的困难,幻觉,异常梦境,性欲增加,惊恐发作,抑制不能,无动感,失调,运动协调异常,平衡障碍,记忆丧失,注意力障碍,记忆力障碍,颤抖,言语障碍,感觉异常,感觉减退,镇静,嗜睡,认知能力障碍,眼球震颤,语言障碍,肝大性肌肉痉挛,反射减退,运动异常,精神运动性过敏,体位性眩晕,感知超敏感,灼烧感,活动性颤抖,晕厥,意识模糊,运动减退症,嗅觉异常,味觉丧失,书写障碍,复视,听觉过敏,1度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速,同步性缓脉,同步性心动过缓,同步性心律不齐,低血压,高血压,潮红,面部潮红,周围冷感,呼吸困难,鼻出血,咳嗽,鼻充血,鼻炎,打鼾,咽部紧张,鼻腔干燥,呼吸抑制,角膜炎,肺水肿,舌肿胀,瘙痒,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毒性表皮坏死松解,尿滞留,女性型乳房,倦怠,谵妄,麻痹(面部麻痹),情感障碍,昏昏欲睡,混乱状态,动摇,不安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保存在密闭容器中,以防空气和湿气进入,且应在15°C至30°C的室温下保存。 如此保存可长时间保持药效。

外观·包装

外观

上部为暗红色,下部为白色,含有白色或浅黄色粉末的硬胶囊

包装单位

30粒/瓶,100粒/瓶,(出口用30粒(10粒/PTP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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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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