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卡博美特斯片20毫克(卡博替尼)

卡博美特斯片20毫克(卡博替尼)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卡博替尼(S)-苹果酸盐›25.34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Ipsen Korea Ltd.
外观
黄色圆形薄膜涂层片
包装
3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707242 · 批准 2017.09.26 · 医保编码 68140013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肾细胞癌、肝细胞癌、分化型甲状腺癌及神经内分泌肿瘤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使用本药进行治疗应由具有抗肿瘤药物给药经验的专业人员开始。 单药治疗 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60mg。持续给药,直至患者不再获得临床获益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晚期肾细胞癌的一线治疗:与纳武利尤单抗联合用药 联合治疗时,本药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40mg,纳武利尤单抗以240mg每2周一次或480mg每4周一次静脉注射。持续给予本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纳武利尤单抗应持续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对于疾病未进展的患者,最长给药24个月。(参见纳武利尤单抗说明书) 治疗调整 为处理疑似不良反应,可能需要暂时中断本药给药或降低剂量(参见表1)。如需降低剂量,建议单药治疗时将本药剂量降至每日40mg;如需进一步调整剂量,则降至每日20mg。与纳武利尤单抗联合治疗时,建议将剂量降至每日1次20mg;如需进一步调整剂量,则降至每2日1次20mg。(纳武利尤单抗的剂量调整参见其说明书) 发生CTCAE 3级或以上毒性,或无法耐受的2级毒性时,建议中断给药。如果严重或无法耐受的毒性持续存在,建议降低剂量。 如果患者漏服,应在下次服药前12小时内不再补服漏服的剂量。 表1. 发生药物不良反应时建议的剂量调整 药物不良反应及严重程度 剂量调整 1级和2级 可耐受且易于处理时 通常无需调整剂量。 考虑增加适当的支持治疗。 2级 无法耐受且无法通过降低剂量或支持治疗控制时 中断给药,直至症状改善至1级或以下。 增加适当的支持治疗。 考虑降低剂量后重新开始给药。 3级 (不包括临床上无关的实验室检查异常) 中断给药,直至症状改善至1级或以下。 增加适当的支持治疗。 考虑降低剂量后重新开始给药。 4级 (不包括临床上无关的实验室检查异常) 停止治疗。 给予适当的医学治疗。 如果症状改善至1级或以下,则降低剂量后重新开始给药。 如果症状未改善,则永久停用本药。 卡博替尼与纳武利尤单抗联合给药的肾细胞癌患者肝酶升高 ALT或AST超过ULN的3倍且不超过10倍,同时总胆红素低于ULN的2倍 中断卡博替尼和纳武利尤单抗给药,直至症状改善至1级或以下。 如怀疑为免疫介导反应,可考虑采用皮质类固醇治疗(参见纳武利尤单抗说明书)。 可考虑恢复单药治疗,或在患者恢复后依次恢复联合治疗。如恢复使用纳武利尤单抗,请参见纳武利尤单抗说明书。 ALT或AST超过ULN的10倍,或超过ULN的3倍且同时总胆红素达到或超过ULN的2倍 永久停用卡博替尼和纳武利尤单抗。 如怀疑为免疫介导反应,可考虑采用皮质类固醇治疗(参见纳武利尤单抗说明书)。 注:毒性分级依据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第4.0版(NCI-CTCAE v4) 发生以下不良反应时,永久停用本药。 • 胃肠道穿孔或未得到适当控制的瘘管 • 严重出血 • 动脉血栓栓塞事件(例如;心肌梗死、脑梗死) • 高血压危象,或经适当治疗仍未控制的严重高血压 • 肾病综合征 • 可逆性后部脑病综合征 合并用药 合并使用CYP3A4强效抑制剂时应谨慎;应避免长期合并使用CYP3A4强效诱导剂(参见使用注意事项中的“1. 下列患者慎用”项)。 可考虑选择不具有或几乎不具有诱导或抑制CYP3A4作用的替代药物。 特殊患者人群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使用本药时应谨慎。由于尚未在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中确立本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不建议使用。 肝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40mg。应监测患者的药物不良反应,并根据需要考虑调整剂量或中断给药(参见使用注意事项“10. 面向专业人员的信息”)。 由于尚未在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中确立卡博替尼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不建议使用。 心脏疾病患者 心脏疾病患者的相关数据有限。暂无可提出的具体推荐剂量。 给药方法 口服。本药应整片吞服,不得压碎。患者服用本药前至少2小时及服用后1小时内不得进食。

成分

进口商
Ipsen Korea Ltd.

功效・作用

治疗肾细胞癌、肝细胞癌、分化型甲状腺癌及神经内分泌肿瘤

  • 进展性肾细胞癌、肝细胞癌、分化型甲状腺癌、无法手术的局部进展性或转移性高度分化的胰腺外神经内分泌肿瘤、胰腺神经内分泌肿瘤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多种癌症的治疗。首先,对于进展性肾细胞癌患者,尤其是曾接受过VEGF靶向疗法的患者,作为单药疗法有效,并可作为一线治疗与尼博利尤单抗联合使用。此外,对于曾接受索拉非尼治疗的肝细胞癌患者也适用。在分化型甲状腺癌的治疗中,对有VEGF靶向疗法治疗史或无法接受放射性碘治疗的局部进展性或转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患者,作为单药疗法使用。最后,在神经内分泌肿瘤的治疗中,除生长抑素类似物外,本药对于无法切除的高度分化胰腺外神经内分泌肿瘤患者有效。本药用于多种高难度癌症的治疗,改善患者的治疗效果。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使用本药进行治疗应由具有抗肿瘤药物给药经验的专业人员开始。 单药治疗 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60mg。持续给药,直至患者不再获得临床获益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晚期肾细胞癌的一线治疗:与纳武利尤单抗联合用药 联合治疗时,本药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40mg,纳武利尤单抗以240mg每2周一次或480mg每4周一次静脉注射。持续给予本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纳武利尤单抗应持续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对于疾病未进展的患者,最长给药24个月。(参见纳武利尤单抗说明书) 治疗调整 为处理疑似不良反应,可能需要暂时中断本药给药或降低剂量(参见表1)。如需降低剂量,建议单药治疗时将本药剂量降至每日40mg;如需进一步调整剂量,则降至每日20mg。与纳武利尤单抗联合治疗时,建议将剂量降至每日1次20mg;如需进一步调整剂量,则降至每2日1次20mg。(纳武利尤单抗的剂量调整参见其说明书) 发生CTCAE 3级或以上毒性,或无法耐受的2级毒性时,建议中断给药。如果严重或无法耐受的毒性持续存在,建议降低剂量。 如果患者漏服,应在下次服药前12小时内不再补服漏服的剂量。 表1. 发生药物不良反应时建议的剂量调整 药物不良反应及严重程度 剂量调整 1级和2级 可耐受且易于处理时 通常无需调整剂量。 考虑增加适当的支持治疗。 2级 无法耐受且无法通过降低剂量或支持治疗控制时 中断给药,直至症状改善至1级或以下。 增加适当的支持治疗。 考虑降低剂量后重新开始给药。 3级 (不包括临床上无关的实验室检查异常) 中断给药,直至症状改善至1级或以下。 增加适当的支持治疗。 考虑降低剂量后重新开始给药。 4级 (不包括临床上无关的实验室检查异常) 停止治疗。 给予适当的医学治疗。 如果症状改善至1级或以下,则降低剂量后重新开始给药。 如果症状未改善,则永久停用本药。 卡博替尼与纳武利尤单抗联合给药的肾细胞癌患者肝酶升高 ALT或AST超过ULN的3倍且不超过10倍,同时总胆红素低于ULN的2倍 中断卡博替尼和纳武利尤单抗给药,直至症状改善至1级或以下。 如怀疑为免疫介导反应,可考虑采用皮质类固醇治疗(参见纳武利尤单抗说明书)。 可考虑恢复单药治疗,或在患者恢复后依次恢复联合治疗。如恢复使用纳武利尤单抗,请参见纳武利尤单抗说明书。 ALT或AST超过ULN的10倍,或超过ULN的3倍且同时总胆红素达到或超过ULN的2倍 永久停用卡博替尼和纳武利尤单抗。 如怀疑为免疫介导反应,可考虑采用皮质类固醇治疗(参见纳武利尤单抗说明书)。 注:毒性分级依据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第4.0版(NCI-CTCAE v4) 发生以下不良反应时,永久停用本药。 • 胃肠道穿孔或未得到适当控制的瘘管 • 严重出血 • 动脉血栓栓塞事件(例如;心肌梗死、脑梗死) • 高血压危象,或经适当治疗仍未控制的严重高血压 • 肾病综合征 • 可逆性后部脑病综合征 合并用药 合并使用CYP3A4强效抑制剂时应谨慎;应避免长期合并使用CYP3A4强效诱导剂(参见使用注意事项中的“1. 下列患者慎用”项)。 可考虑选择不具有或几乎不具有诱导或抑制CYP3A4作用的替代药物。 特殊患者人群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使用本药时应谨慎。由于尚未在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中确立本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不建议使用。 肝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40mg。应监测患者的药物不良反应,并根据需要考虑调整剂量或中断给药(参见使用注意事项“10. 面向专业人员的信息”)。 由于尚未在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中确立卡博替尼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不建议使用。 心脏疾病患者 心脏疾病患者的相关数据有限。暂无可提出的具体推荐剂量。 给药方法 口服。本药应整片吞服,不得压碎。患者服用本药前至少2小时及服用后1小时内不得进食。

注意事项

本药不应用于对其主要成分或添加剂过敏的患者。 此外,由于本药含有乳糖,乳糖不耐受或有遗传性代谢障碍的患者不得使用。 本药可在进展性肾细胞癌、肝细胞癌、分化型甲状腺癌、神经内分泌肿瘤患者中引发多种不良反应。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腹泻、疲劳、恶心、食欲减退、手掌和脚掌红斑性感觉异常综合症,及高血压。 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肺炎、胃肠穿孔、出血、血栓栓塞、肺栓塞、深静脉血栓形成、下颌骨坏死等。 在治疗初期可能出现低钙血症、低钾血症、血小板减少、高血压、胃肠症状等,因此在前8周内需密切观察患者。 由于肝功能异常常见,因此在治疗前及治疗过程中需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 本药可能导致胃肠穿孔或瘘管(伤口或孔),对于有胃肠疾病病史的患者需要谨慎。 腹泻非常常见,为防止脱水和电解质失衡,需要及时治疗。 由于可能存在血栓栓塞和出血风险,因此有相关病史或出现症状时应立即咨询医生。 可能发生高血压,因此在治疗前应控制血压,并在治疗过程中定期测量和管理血压。 如出现手掌-足掌红斑性感觉异常综合症,可以根据症状暂时中断药物使用或调整剂量。 本药需通过肾功能和血液检查监测蛋白尿和血小板减少等。 罕见情况下可能出现可逆性后脑病综合症,如出现头痛、癫痫、视力障碍、精神变化等症状应立即报告。 由于QT间期延长的风险,心脏病患者或正在使用相关药物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怀孕期间或可能怀孕的女性应避免使用本药,男性患者的伴侣也应避免怀孕。 哺乳期女性在使用本药期间应暂停母乳喂养。 本药由CYP3A4酶代谢,因此与强效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联合使用时应谨慎。 此外,与P-糖蛋白和MRP2抑制剂合用时可能发生相互作用,请告知医务人员。 在机械驾驶或操作时,由于疲劳或无力感需提高警惕。 如过量使用,应立即停止投药,根据症状进行适当治疗。 本药应储存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且不建议转移到其他容器中。

副作用

  • 肺炎
  • 胃肠道穿孔
  • ル
  • 出血
  • 血栓栓塞症
  • 腹泻
  • 胸膜积液
  • 肺栓塞
  • 贫血
  • 深静脉血栓症
再查看 149 项症状
  • 高血压
  • 低钙血症
  • 颌骨坏死
  • 疼痛
  • 手掌-脚底红斑性感觉异常综合征
  • 呕吐
  • 肾功能障碍
  • 高血压
  • 疲劳
  • 恶心
  • 心脏骤停
  • 栓塞症
  • 低氧症
  • 食欲减少
  • 低镁血症
  • 低钾血症
  • 低白蛋白血症
  • 脱水
  • 低磷血症
  • 低钠血症
  • 高钾血症
  • 高胆红素血症
  • 高血糖症
  • 低血糖症
  • 味觉异常
  • 头痛
  • 头晕
  • 外周神经病
  • 抽搐
  • 脑血管意外
  • 可逆性后脑病综合征
  • 耳鸣
  • 急性心肌梗塞
  • 高血压危机
  • 动脉血栓症
  • 动脉栓塞症
  • 动脉瘤及动脉剥离
  • 动脉破裂
  • 发声障碍
  • 呼吸困难
  • 咳嗽
  • 过敏性鼻炎
  • 气胸
  • 恶心
  • 口腔炎
  • 便秘
  • 腹痛
  • 消化不良
  • 胃食管反流病
  • 痔疮
  • 口腔疼痛
  • 吞咽困难
  • 口干
  • 膨胀
  • 腹泻
  • 肝性脑病
  • 胆汁淤积性肝炎
  • 皮疹
  • 瘙痒
  • 脱发
  • 干性皮肤
  • 毛发颜色变化
  • 过度角化症
  • 红斑
  • 皮肤血管炎
  • 四肢疼痛
  • 背痛
  • 关节疼痛
  • 肌肉痉挛
  • 蛋白尿
  • 粘膜炎症
  • 虚弱症
  • 外周水肿
  • 发热
  • 体重减少
  • 血清ALT增加
  • AST增加
  • 血液碱性磷酸酶增加
  • GGT增加
  • 血液肌酐增加
  • 淀粉酶增加
  • 脂肪酶增加
  • 血液胆固醇增加
  • 白细胞数减少
  • 血液甘油三酯增加
  • 创伤并发症
  • 上呼吸道感染
  • 嗜酸粒细胞增多症
  • 过敏性
  • 输注相关过敏反应
  •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 肾上腺功能不全
  • 脑垂体炎
  • 甲状腺炎
  • 自身免疫性脑炎
  • 吉兰-巴雷综合征
  • 肌肉无力综合症
  • 眼干燥
  • 视力减退
  • 葡萄膜炎
  • 心房颤动
  • 心动过速
  • 心肌炎
  • 血栓症
  • 鼻出血
  • 胸膜积液
  • 结肠炎
  • 胃炎
  • 口腔疼痛
  • 痔疮
  • 瘙痒
  • 银屑病
  • 荨麻疹
  • 皮肤血管炎
  • 关节炎
  • 肌病
  • 肾衰竭
  • 急性肾损伤
  • 肾炎
  • 胸痛
  • 低磷血症
  • 血小板减少症
  • 高钙血症
  • 高镁血症
  • 高钠血症
  • 血液胆固醇增加
  • 高甘油三酯血症
  • 上腹部疼痛
  • 水肿
  • 面部水肿
  • 脑梗塞
  • 感觉异常
  • 肝性昏迷
  • 咯血
  • 打嗝
  • 水泡
  • 皮炎
  • 皮肤磨损
  • 血液甲状腺刺激激素增加
  • 左心室功能异常
  • 抑郁症
  • 糖尿病
  • 食欲下降
  • 甲状腺疾病
  • 良性前列腺增生
  • 眼部水肿
  • 髋关节骨折
  • 血尿
  • 慢性肾病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保存在密闭容器中,以防空气或湿气侵入。建议存放温度在摄氏1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下保持。

外观·包装

外观

黄色圆形薄膜涂层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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