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卡巴林胶囊300毫克(普瑞巴林)

卡巴林胶囊300毫克(普瑞巴林)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成分・含量
普瑞巴林›30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HK inno.N公司
外观
装有白色或淡黄色粉末的上部棕红色和下部白色的硬胶囊
包装
30胶囊/瓶, 100胶囊/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706372 · 批准 2017.07.31 · 医保编码 64000786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纤维肌痛,作为癫痫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本药以普瑞巴林计,将每日总剂量分为每日2次给药,口服,不受进食影响。本药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障碍患者”项)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药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3日到7日后增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药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至300 mg/日。再过1周后,可增至目标剂量600 mg/日。如果患者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 停药”项) 2. 癫痫 成人:本药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3. 纤维肌痛 本药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mg ~ 450 mg/日。本药起始剂量为75 mg,每日2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对于使用300 mg/日后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临床研究也考察了600 mg/日的剂量,但没有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充分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与剂量相关,不推荐使用超过450 mg/日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如需停用本药,应逐渐减量,并至少间隔1周以上。 5. 肾功能障碍患者 本药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药的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减量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进行个体化调整。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确定。 本药可通过血液透析有效地从血浆中清除。(4小时内约50%)。对于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普瑞巴林的日剂量应根据肾功能进行调整。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额外给予补充剂量。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60:起始剂量 150 (mg/日),最大剂量 600 (mg/日),BID or TID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30 -<60:起始剂量 75 (mg/日),最大剂量 300 (mg/日),BID or TID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15 -<30:起始剂量 25-50 (mg/日),最大剂量 150 (mg/日),QD or BID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15:起始剂量 25 (mg/日),最大剂量 75 (mg/日),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起始剂量 25,最大剂量 100,单次剂量 b T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3次给药 B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 每日总剂量 (mg/日)应按照给药方法中所述分次给药。 b: 补充剂量是指额外给予的单次剂量。 6. 肝功能障碍患者 肝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人(满 65岁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服用量
由于12岁以下儿童及12 ~17岁青少年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使用。

成分

生产厂家
HK inno.N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纤维肌痛,作为癫痫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

  •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部分发作,纤维肌痛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成人治疗外周和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此外,也可作为癫痫患者伴或不伴有全身症状的部分发作的辅助药物。同时帮助缓解纤维肌痛的症状。总之,这种药物用于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癫痫的部分发作和纤维肌痛。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本药以普瑞巴林计,将每日总剂量分为每日2次给药,口服,不受进食影响。本药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障碍患者”项)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 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药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3日到7日后增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药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至300 mg/日。再过1周后,可增至目标剂量600 mg/日。如果患者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 停药”项) 2. 癫痫 成人:本药起始剂量可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3. 纤维肌痛 本药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mg ~ 450 mg/日。本药起始剂量为75 mg,每日2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对于使用300 mg/日后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临床研究也考察了600 mg/日的剂量,但没有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充分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与剂量相关,不推荐使用超过450 mg/日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如需停用本药,应逐渐减量,并至少间隔1周以上。 5. 肾功能障碍患者 本药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药的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减量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进行个体化调整。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确定。 本药可通过血液透析有效地从血浆中清除。(4小时内约50%)。对于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普瑞巴林的日剂量应根据肾功能进行调整。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额外给予补充剂量。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60:起始剂量 150 (mg/日),最大剂量 600 (mg/日),BID or TID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30 -<60:起始剂量 75 (mg/日),最大剂量 300 (mg/日),BID or TID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15 -<30:起始剂量 25-50 (mg/日),最大剂量 150 (mg/日),QD or BID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15:起始剂量 25 (mg/日),最大剂量 75 (mg/日),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起始剂量 25,最大剂量 100,单次剂量 b T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3次给药 B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 每日总剂量 (mg/日)应按照给药方法中所述分次给药。 b: 补充剂量是指额外给予的单次剂量。 6. 肝功能障碍患者 肝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人(满 65岁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服用量

由于12岁以下儿童及12 ~17岁青少年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使用。

注意事项

本药用于治疗癫痫和神经病理性疼痛,服用时可能会增加自杀冲动或自杀行为,患者及其监护人应仔细观察情绪变化和行为异常。 本药成分过敏或特定遗传性乳糖不耐受者禁止服用。 糖尿病患者可能需要因体重增加而调整血糖控制药物剂量,若出现血管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 老年人因头晕和嗜睡导致的意外风险需特别注意,可能出现视力模糊等视觉障碍症状。 本药若骤然停用可能会出现失眠、头痛、恶心等戒断症状,因此应在医生指导下逐渐调整停药。 有药物滥用史的患者可能增加本药的滥用风险,服用时需进行谨慎观察。 有心脏病或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在服用本药前应咨询医疗专业人员,并且与阿片类镇痛药同时服用时中枢神经系统抑制风险将增加。 妊娠早期可能会有胎儿畸形风险,因此孕妇应避免服用本药,育龄女性应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哺乳期的女性因药物会分泌至母乳,建议停乳或停止服用。 在驾驶或操作危险机械前需确认本药是否引起头晕或嗜睡,若出现皮疹等严重副作用应立即停药并通知医疗专业人员。 过量服用时需立即就医,且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副作用

自杀冲动,自杀行为,抑郁症,情绪和行为的异常变化,血管性水肿,面部水肿,口周水肿,上呼吸道水肿,头晕,嗜睡,意识丧失,混乱,精神障碍,视野模糊,视力变化,失眠,头痛,恶心,焦虑,腹泻,流感样症状,烦躁,抑郁,自杀念头,疼痛,癫痫发作,多汗,误用,滥用,依赖,戒断症状,鼻咽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食欲增加,食欲减退,低血糖,混乱,方向感障碍,刺激过敏性,抑郁,满足感,性欲减少,失眠,离人症,性敏感性亢进,烦躁,焦虑,情绪波动,情绪低落,情绪高涨,找到合适术语的困难,幻觉,异常梦境,性欲增加,惊恐发作,失控,无反应,头晕,嗜睡,失调,运动协调异常,平衡障碍,记忆丧失,注意力障碍,记忆力障碍,颤抖,构音障碍,感觉异常,感觉减退,镇静,嗜睡症,认知障碍,眼球震颤,语言障碍,肝增生性痉挛,反射下降,运动异常,精神运动性过敏,体位性头晕,知觉过敏,灼热感,活动性颤抖,晕厥,神志恍惚,运动抑制症,嗅觉异常,味觉丧失,书写障碍,视野模糊,复视,间接视力丧失,视野障碍,视野缺损,光幻觉,眼干,眼睑肿胀,视力减退,眼痛,眼疲劳,流泪增加,眼刺激,瞳孔散大,振动时,视野的深度感知变化,斜视,视野亮度,眩晕,听觉过敏,1度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速,窦性减慢,窦性心动过速,窦性心律不齐,低血压,高血压,潮红,面部潮红,外周冷感,呼吸困难,鼻出血,咳嗽,鼻充血,鼻炎,打鼾,咽部紧张,鼻腔干燥,呼吸抑制,呕吐,腹部膨胀,便秘,口干,腹胀,唾液分泌过多,反流性食管炎,口腔感觉减退,腹水,吞咽困难,胰腺炎,出汗,丘疹状皮疹,荨麻疹,冷汗,肌肉痉挛,关节痛,背痛,肢体痛,子宫颈痉挛,关节肿胀,肌肉痛,肌肉抽搐,颈部疼痛,肌肉僵硬,横纹肌溶解,排尿障碍,尿失禁,尿减少,肾功能不全,阳痿,射精延迟,性功能障碍,痛经,闭经,乳腺痛,乳腺分泌物,乳腺肥大,外周水肿,水肿,步态异常,跌倒,醉的感觉,感觉异常,疲劳,胸部紧束感,全身水肿,疼痛,发热,寒战,无力,口渴,体重增加,谷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计数减少,血钾减少,体重减轻,血清肌酐升高,白细胞计数减少,过敏性,血管性水肿,过敏反应,头痛,意识丧失,精神障碍,角膜炎,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水肿,恶心,腹泻,舌头水肿,面部水肿,瘙痒,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尿潴留,男性乳房发育症,倦怠,谵妄,麻痹(面部麻痹),情绪障碍,嗜睡,混乱状态,抑郁症,焦虑,烦躁,癫痫发作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储存在密封容器中,以防空气或湿气侵入,最佳存放温度为15至30度之间的阴凉处。 这样存放可以良好地保持药物的效果。

外观·包装

外观

装有白色或淡黄色粉末的上部棕红色和下部白色的硬胶囊

包装单位

30胶囊/瓶, 100胶囊/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相关搜索

搜索标签

推荐搜索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