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代元口服液(对乙酰氨基酚)
对乙酰氨基酚 3.2g
糖浆 · 非处方药
大元制药有限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201702784 · 申报 2017.05.31
缓解感冒(发热,疼痛)及痛症(头痛,神经痛等)
本药物对缓解感冒产生的发热和疼痛、头痛、神经痛、肌肉痛、月经痛以及因扭伤引起的疼痛有效。同时可用于牙痛、关节痛、类风湿疼痛。总体上帮助改善各种疼痛和炎症症状。
12岁以下儿童可在4-6小时如有需要时服用推荐剂量。本药应在最短时间内以最小有效剂量服用,且每日不得超过5次(75 mg/kg)。
本药物可能对肝脏造成负担,故每天喝酒超过三杯的人在使用前必须咨询医生或药师。在服用此药期间,如出现严重皮疹或水泡、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专业人士。应注意不要超过本药物所含成分的最大剂量,并且在与其他药物一起服用时避免成分重复。本药物对某些疾病患者禁用。例如,对本药物过敏、患有消化性溃疡、重度血液疾病、肝或肾功能极差,以及心脏功能严重降低的患者,不得服用。同时,有阿司匹林哮喘病史或正在服用某些抗抑郁药物、巴比妥类药物的人,及与酒精一起摄入者也应避免服用此药。在服用本药物之前,患有肝或肾问题、过去有此类问题、消化性溃疡或血液异常病史、出血倾向、心脏功能弱者、有过敏历史或支气管哮喘患者、高龄者、2岁以下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以及长期服用华法林的人都必须咨询医生或药师。如在服用此药期间出现突发呼吸困难、皮疹、严重消化不良、血液异常症状等,应立即停止服用并咨询医疗人员。即使未出现明显症状,过量服用时也应迅速前往医院接受保护肝脏的治疗。长期使用本药物需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和肝功能检查,并在症状持续或加重时务必咨询专业人士。儿童和老年人应以最小剂量服用,特别注意不良反应。应避免与其他非类固醇抗炎镇痛药同时服用,对于成年人,疼痛连续使用不超过10天,发热不超过3天为宜。本药物应存放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并保持密封在原包装中。请注意,将其转移到其他容器中可能导致错误使用或药物质量下降。
荨麻疹、严重水肿、胸闷、呼吸困难、出冷汗、苍白、过敏性休克反应、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严重皮肤异常反应、血小板减少、哮喘发作、皮肤黏膜综合症、急性全身性皮疹性脓疱症、急性全身性皮疹性脓疱症、严重过敏反应、严重水肿或排尿异常、肝异常(黄疸)
恶心、呕吐、食欲减退、瘙痒性皮疹、皮疹、固定性皮疹、AST升高、ALT升高、乳酸脱氢酶增高、高音阳离子代谢性酸中毒、出血倾向、血小板功能降低、血小板减少、粒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亚硝基血红蛋白血症、青紫、过敏症状(面部肿胀、出汗、低血压)、消化性溃疡、胃肠出血、穿孔、急性胰腺炎、慢性肝炎、肾毒性、肝损伤、心肌坏死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物与其他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产品、其他非类固醇抗炎镇痛药、巴比妥类药物和三环类抗抑郁药物一起服用时请勿使用。如果与华法林、锂、噻嗪类利尿剂一起服用,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本药物与酒精一起服用时请勿使用。
本药物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以避免暴露于空气或湿气。储存温度应保持在1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这样可以更长时间维持药物的效果和安全性。
含有草莓香味的白色或浅粉色悬浮糖浆,装在铝箔袋中
5 mL/包 X 10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对乙酰氨基酚 3.2g
糖浆 · 非处方药
大元制药有限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325mg
软胶囊 · 非处方药
(株)阿尔菲生物

对乙酰氨基酚 500mg
片剂 · 非处方药
韩国强生销售(有)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160mg
片剂 · 非处方药
科昂制药有限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160mg
片剂 · 非处方药
三亚制药(株)

对乙酰氨基酚 80mg
咀嚼 片剂 · 非处方药
三亚制药(株)
对乙酰氨基酚 160mg
片剂 · 非处方药
安国药品有限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500mg
片剂 · 非处方药
阿尔法制药有限公司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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