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皮液
醋酸泼尼松 0.15g · 薄荷醇 3.5g 等3种
溶液剂 · 非处方药 · 复方制剂
日阳市药品有限公司
缓解湿疹、皮炎等皮肤炎症及瘙痒
本药品用于缓解湿疹、皮炎、汗疱等皮肤炎症及瘙痒、虫咬、荨麻疹等过敏反应。
每天数次涂抹适量于患处(病变部位)。
本药在存在细菌、真菌、病毒或动物导致的皮肤感染时使用可能会加重症状,因此应避免使用。 此外,对本药或其成分有过敏反应的人应避免使用。 有鼓膜穿孔或重度湿疹性外耳道炎的患者在使用本药时可能会延缓愈合,增加感染风险。 有烧伤或溃疡的部位不应使用,因为可能会干扰皮肤再生。 对于口周皮炎、普通痤疮、玫瑰痤疮患者也建议避免使用本药。 不应在30个月以下的儿童身上使用。 在使用本药期间,不应在伴有皮肤感染的湿疹或伤口部位、敏感皮肤上使用, 如有皮肤感染,应首先考虑用适当的抗菌或抗真菌药进行治疗后再使用。 本药中包含的局部皮质类固醇在全身吸收后可能导致肾上腺功能抑制、库欣综合征、血糖升高等副作用, 在使用范围广泛或密封绷带的情况下,应通过血中皮质醇浓度检测等方式确认副作用情况。 如果确认有副作用,需要停止使用本药或调整剂量,或更换药物。 如有过敏病史或皮肤潮湿破损,当前正在接受治疗的患者,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老年人等使用前务必咨询专业人士。 特别是儿童使用类固醇时可能出现生长障碍等副作用,需格外注意。 孕妇与哺乳期妇女因安全性尚未确立,需避免大剂量或长期使用, 老年人可能更容易出现异常反应,因此应仔细观察。 使用中如出现皮肤感染或刺激、皮疹、瘙痒、皮肤干燥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专业人士。 如长期使用可能导致皮肤萎缩、血管扩张、痤疮、色素变化等副作用,因此需要逐渐减少用量并换用其他药物。 在眼周使用时可能有眼压升高、青光眼、白内障等风险, 若药物进入眼内,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如症状严重应就医。 如症状未改善,请不要超出5-6天使用,应咨询医生或药师, 务必遵循规定的用法和剂量。 本药仅供外用,绝对不应内服或吸入。 使用前需充分摇匀药液,手上残留药液应彻底洗净,避免接触眼睛或粘膜。 使用密封绷带法时务必在医生监督下使用,并保持清洁。 尿布等也有类似密封绷带的效果,需注意。 在化妆或剃须后不建议在非治疗部位使用。 存放时应放在儿童不可触及之处,避免阳光直射,存放在阴凉干燥处。 应放回原容器并确保盖子拧紧,避免靠近火源。 过期的产品应避免使用,如药物接触塑料或家具可能会变质,需注意。 使用于染发后的头发时可能会褪色,需小心。
细菌性及真菌性、病毒性皮肤感染加重、使用密封绷带法引发感染风险、眼压升高、青光眼、囊膜后白内障、全身性皮质类固醇吸收导致HPA轴抑制、库欣综合征、高血糖、糖尿病、抽搐、严重过敏反应(皮疹、潮红、发痒)、伴高热的严重皮疹及水疱、皮肤剥落、口/眼粘膜疼痛、呼吸困难、哮喘发作、意识混乱
皮肤刺激、疼痛、发热、灼热感、皮疹、潮红、瘙痒、皮肤干燥、脓包性皮炎、过敏性接触性皮炎、汗疱、荨麻疹、伤口恶化、压疮、脓疱症、类固醇性痤疮、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紫癜、类固醇性玫瑰痤疮、口周皮炎、儿童皮肤变化、多毛、色素脱失、腺痕、水疱性皮炎、特应性皮炎、皮肤出血、视力模糊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存放在密封容器中以防止空气和湿气进入,建议在1至30度的室温下保存。 这样存放可以保持药物的效果并确保安全使用。
无色透明液体
30mL/瓶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