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爱博新胶囊100mg(哌柏西利)

爱博新胶囊100mg(哌柏西利)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成分・含量
哌柏西利›10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Pfizer Pharmaceuticals Korea Limited
外观
上部焦糖色、下部明亮橙色的不透明胶囊内装有淡白色至黄色的粉末
包装
泡罩:21胶囊, 瓶:21胶囊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605163 · 批准 2016.08.29 · 医保编码 64890292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联合治疗HR阳性、HER2阴性的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1. 推荐剂量和给药方案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以28天为一个完整周期,每日口服1次125 mg胶囊,连续21天,随后停药7天。本品应与食物同服。 本品与芳香化酶抑制剂合用时,应给予芳香化酶抑制剂的推荐剂量(参见所用芳香化酶抑制剂的说明书)。 本品与氟维司群合用时,氟维司群的推荐剂量为每次500 mg,于第1天、第15天和第29天给药,此后每月给药1次(参见氟维司群说明书)。 应鼓励患者每天在相同时间服用本品。 如果患者服用本品后呕吐或漏服,不应补服额外剂量。下一剂应在预定服药时间服用。本品应整粒吞服(不得咀嚼或压碎,吞服前不得打开胶囊)。如果胶囊破损、开裂或不完整,不得服用。 绝经前及围绝经期女性在本品与内分泌治疗联合用药时,应按照当地临床实践指南接受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激动剂治疗。 2. 剂量调整 根据不良反应进行剂量调整的建议见下表1、表2和表3。 [表1] 根据不良反应进行剂量调整的建议 剂量级别 给药剂量 推荐起始剂量 125 mg/day 第1次减量 100 mg/day 第2次减量 75 mg/day* * 如需进一步减至75 mg/day以下,应停药。 [表2] 剂量调整和管理——血液学毒性a 开始本品治疗前、每个给药周期开始时、前两个周期的每个第15天,以及临床需要时,应监测全血细胞计数。 在前6个周期中最多出现1级或2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患者,此后周期如临床需要,应在给药周期开始前及每3个月监测全血细胞计数。 CTCAE分级 剂量调整 1级或2级 无需调整剂量 3级 周期第1天: • 暂停本品治疗,并在1周后复查全血细胞计数。 • 如恢复至2级或以下,以相同剂量开始下一个周期。 前两个周期的每个第15天: • 如第15天为3级,继续以当前剂量使用本品直至本周期结束,并于第22天复查全血细胞计数。 • 如第22天为4级,参照下述4级剂量调整。 • 若下一个周期第1天时3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恢复延迟(>1周),或3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复发,应考虑降低剂量。 伴有体温≥38.5 °C的3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b和/或感染 整个治疗期间: 暂停本品治疗,直至恢复至2级或以下。 以低一个剂量级别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4级 整个治疗期间: 暂停本品治疗,直至恢复至2级或以下。 以低一个剂量级别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按照CTCAE 4.0进行分级 CTCAE=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LLN=正常值下限。 a 上表适用于除淋巴细胞减少症以外的所有血液学不良反应(但与机会性感染等临床事件无关的情况除外)。 b ANC=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级:ANC< LLN - 1500/mm 3,2级:ANC 1000-<1500/mm 3,3级:ANC 500-<1000/mm 3,4级:ANC<500/mm 3 [表3] 剂量调整和管理——非血液学毒性 CTCAE分级 剂量调整 1级或2级 无需调整剂量 3级及以上非血液学毒性(尽管接受药物治疗仍持续存在) 暂停治疗,直至症状恢复至以下程度: • 1级或以下 • 2级或以下(若判断不会危及患者安全) 以低一个剂量级别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按照CTCAE 4.0进行分级 CTCAE=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 有关合用内分泌治疗药物的信息,请参阅该药物的处方信息(发生毒性时的剂量调整指南、其他相关安全性信息或禁忌症)。 3. 与强效CYP3A抑制剂合用时的剂量调整 避免与强效CYP3A抑制剂合用,并考虑改用无CYP3A抑制作用或抑制作用极小的替代药物。 如果患者必须与强效CYP3A抑制剂合用,应将本品减量至75 mg,每日1次。停用强效抑制剂后,待经过该抑制剂的3-5个半衰期,再将本品剂量增加至开始使用强效CYP3A抑制剂之前的剂量。 4. 肝功能损害患者的剂量调整 轻度或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Child-Pugh A和B)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Child-Pugh C)的本品推荐剂量为75 mg,每日1次,治疗3周/停药1周(参见11.其他,(3)药代动力学)。 5. 重度间质性肺病或肺炎患者应永久停用本品。

成分

进口商
Pfizer Pharmaceuticals Korea Limited

功效・作用

联合治疗HR阳性、HER2阴性的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激素受体阳性且HER2阴性的进展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女性在一线内分泌治疗中与芳香酶抑制剂联合使用,或在内分泌治疗后疾病进展时与福贝斯特朗联合使用以提高治疗效果。通过这一方法有效改善乳腺癌的治疗。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1. 推荐剂量和给药方案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以28天为一个完整周期,每日口服1次125 mg胶囊,连续21天,随后停药7天。本品应与食物同服。 本品与芳香化酶抑制剂合用时,应给予芳香化酶抑制剂的推荐剂量(参见所用芳香化酶抑制剂的说明书)。 本品与氟维司群合用时,氟维司群的推荐剂量为每次500 mg,于第1天、第15天和第29天给药,此后每月给药1次(参见氟维司群说明书)。 应鼓励患者每天在相同时间服用本品。 如果患者服用本品后呕吐或漏服,不应补服额外剂量。下一剂应在预定服药时间服用。本品应整粒吞服(不得咀嚼或压碎,吞服前不得打开胶囊)。如果胶囊破损、开裂或不完整,不得服用。 绝经前及围绝经期女性在本品与内分泌治疗联合用药时,应按照当地临床实践指南接受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激动剂治疗。 2. 剂量调整 根据不良反应进行剂量调整的建议见下表1、表2和表3。 [表1] 根据不良反应进行剂量调整的建议 剂量级别 给药剂量 推荐起始剂量 125 mg/day 第1次减量 100 mg/day 第2次减量 75 mg/day* * 如需进一步减至75 mg/day以下,应停药。 [表2] 剂量调整和管理——血液学毒性a 开始本品治疗前、每个给药周期开始时、前两个周期的每个第15天,以及临床需要时,应监测全血细胞计数。 在前6个周期中最多出现1级或2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患者,此后周期如临床需要,应在给药周期开始前及每3个月监测全血细胞计数。 CTCAE分级 剂量调整 1级或2级 无需调整剂量 3级 周期第1天: • 暂停本品治疗,并在1周后复查全血细胞计数。 • 如恢复至2级或以下,以相同剂量开始下一个周期。 前两个周期的每个第15天: • 如第15天为3级,继续以当前剂量使用本品直至本周期结束,并于第22天复查全血细胞计数。 • 如第22天为4级,参照下述4级剂量调整。 • 若下一个周期第1天时3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恢复延迟(>1周),或3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复发,应考虑降低剂量。 伴有体温≥38.5 °C的3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b和/或感染 整个治疗期间: 暂停本品治疗,直至恢复至2级或以下。 以低一个剂量级别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4级 整个治疗期间: 暂停本品治疗,直至恢复至2级或以下。 以低一个剂量级别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按照CTCAE 4.0进行分级 CTCAE=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LLN=正常值下限。 a 上表适用于除淋巴细胞减少症以外的所有血液学不良反应(但与机会性感染等临床事件无关的情况除外)。 b ANC=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级:ANC< LLN - 1500/mm 3,2级:ANC 1000-<1500/mm 3,3级:ANC 500-<1000/mm 3,4级:ANC<500/mm 3 [表3] 剂量调整和管理——非血液学毒性 CTCAE分级 剂量调整 1级或2级 无需调整剂量 3级及以上非血液学毒性(尽管接受药物治疗仍持续存在) 暂停治疗,直至症状恢复至以下程度: • 1级或以下 • 2级或以下(若判断不会危及患者安全) 以低一个剂量级别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按照CTCAE 4.0进行分级 CTCAE=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 有关合用内分泌治疗药物的信息,请参阅该药物的处方信息(发生毒性时的剂量调整指南、其他相关安全性信息或禁忌症)。 3. 与强效CYP3A抑制剂合用时的剂量调整 避免与强效CYP3A抑制剂合用,并考虑改用无CYP3A抑制作用或抑制作用极小的替代药物。 如果患者必须与强效CYP3A抑制剂合用,应将本品减量至75 mg,每日1次。停用强效抑制剂后,待经过该抑制剂的3-5个半衰期,再将本品剂量增加至开始使用强效CYP3A抑制剂之前的剂量。 4. 肝功能损害患者的剂量调整 轻度或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Child-Pugh A和B)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Child-Pugh C)的本品推荐剂量为75 mg,每日1次,治疗3周/停药1周(参见11.其他,(3)药代动力学)。 5. 重度间质性肺病或肺炎患者应永久停用本品。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会降低血液中中性粒细胞的数量,从而增加感染的风险,因此在治疗开始前及治疗期间需定期检测血液以确认中性粒细胞数。 妊娠期间本药可能对胎儿有害,因此妊娠或计划妊娠的女性应避免使用本药,并在治疗期间及治疗后的一段时间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本药可能引起间质性肺病或肺炎等严重肺部疾病,因此如出现呼吸困难、咳嗽、发热等症状,应立即告知医疗人员。 对乳糖不耐症或特定遗传性代谢障碍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本药。 对于有间质性肺病病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药,并密切观察肺部状态。 本药可能引发多种副作用,常见副作用包括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感染、疲劳、恶心、脱发、口腔炎、腹泻、贫血等,严重时可能需要调整剂量或停止用药。 肝功能严重受损的患者需调整剂量,而肾功能受损的患者在没有特殊剂量调整下也可以使用,但对血液透析患者的资料则不足。 本药在肝脏中被某些酶代谢,因此可能与部分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对于共同使用的药物应与医疗人员进行咨询。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在使用本药时可能对胎儿和新生儿有风险,因此在治疗期间及最后一剂服用后的一段时间内应暂停哺乳。 本药在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得到验证,老年人一般可以安全使用,但应谨慎。 如过量使用,则没有特效解毒剂,应进行一般的症状治疗,并将药物置于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

副作用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感染
  • 白细胞减少症
  • 疲劳
  • 恶心
  • 脱发症
  • 口腔炎
  • 腹泻
  • 贫血
  • 皮疹
再查看 55 项症状
  • 虚弱
  • 血小板减少症
  • 呕吐
  • 食欲减少
  • 皮肤干燥
  • 发热
  • 味觉异常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 鼻出血
  • 流泪增多
  • 眼干
  • 视力模糊
  • 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间质性肺疾病
  • 肺炎
  • 手足底红斑感觉异常综合症
  • 皮肤红斑狼疮
  • 多形性红斑
  • 静脉血栓栓塞
  • 血清肌酐升高
  • 上腹部疼痛
  • 便秘
  • 消化不良
  • 关节痛
  • 失眠
  • 瘙痒
  • 肺炎症
  • 咳嗽
  • 肺栓塞
  • 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全血细胞减少症
  • 肺炎
  • 虚弱
  • 恶心
  • 腹痛
  • 胃食管反流病
  • 胃溃疡
  • 齿龈肿胀
  • 肝炎
  • 食欲减少
  • 肌肉痛
  • 腰背痛
  • 侧腹痛
  • 脚底筋膜炎
  • 头痛
  • 头晕
  • 感觉减退
  • 周围神经病
  • 周围感觉神经病
  • 多汗症
  • C反应蛋白升高
  • 血钙异常
  • 血管炎
  • 耳鸣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可能对空气或湿气敏感,因此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储存温度应保持在摄氏1度到30度之间的室温,以保持药物的效果并安全使用。

外观·包装

外观

上部焦糖色、下部明亮橙色的不透明胶囊内装有淡白色至黄色的粉末

包装单位

泡罩:21胶囊, 瓶:21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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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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