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普利林胶囊150毫克(普瑞巴林)

普利林胶囊150毫克(普瑞巴林)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成分・含量
普瑞巴林›15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明闻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外观为白色或淡黄色的白色粉末装在上下白色的硬胶囊中
包装
30粒/瓶,60粒/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603602 · 批准 2016.06.20 · 医保编码 64980717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治疗纤维肌痛、作为辅助治疗用于癫痫部分性发作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每日总剂量分2次给药,口服给药,不受进食影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不全患者”)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 周围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50 mg。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3日至7日后增至每日300 mg。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量,最高至每日600 mg。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50 mg。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至每日300 mg。再过1周后,可增至目标日剂量600 mg。如患者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 停药”) 2. 癫痫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50 mg。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至每日300 mg。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量,最高至每日600 mg。 3. 纤维肌痛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每日300 mg ~ 450 mg。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次75 mg、每日2次(每日150 mg),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至每次150 mg、每日2次(每日300 mg)。每日剂量为300 mg时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至每次225 mg、每日2次(每日450 mg)。虽然也曾开展每日600 mg剂量的临床研究,但没有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充分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具有剂量依赖性,不推荐使用超过每日450 mg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应至少间隔1周逐渐减量后停药。 5. 肾功能不全患者 本品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品的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剂量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进行个体化减量。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计算。 *: 女性应将上述计算公式所得结果乘以0.85。 本品可通过血液透析有效地从血浆中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普瑞巴林的每日剂量应根据肾功能进行调整。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每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额外给予补充剂量。 [表1]. 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普瑞巴林剂量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60:起始剂量 150 (mg/日),最大剂量 600 (mg/日),BID or TID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30 -<60:起始剂量 75 (mg/日),最大剂量 300 (mg/日),BID or TID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15 -<30:起始剂量 25-50 (mg/日),最大剂量 150 (mg/日),QD or BID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15:起始剂量 25 (mg/日),最大剂量 75 (mg/日),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起始剂量 25,最大剂量 100,单次剂量 b TID = 每日总剂量分3次给药 BID = 每日总剂量分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 每日总剂量 (mg/日)应按照给药方法中所述分次给药。 b: 补充剂量是指额外给予的单次剂量。 6. 肝功能不全患者 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患者(年龄65岁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服用量
12岁以下儿童: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使用。 12 ~17岁青少年患者: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使用。

成分

生产厂家
明闻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治疗纤维肌痛、作为辅助治疗用于癫痫部分性发作

  • 周围神经病变性疼痛,中枢神经病变性疼痛,部分发作,纤维肌痛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成人的周围及中枢神经病变性疼痛,作为癫痫患者部分发作的辅助手段。此外,本药物在治疗纤维肌痛方面也具有显著疗效。也就是说,它有助于改善与神经系统相关的各种疼痛和发作症状。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每日总剂量分2次给药,口服给药,不受进食影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不全患者”)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 周围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50 mg。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3日至7日后增至每日300 mg。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量,最高至每日600 mg。 2)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50 mg。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至每日300 mg。再过1周后,可增至目标日剂量600 mg。如患者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 停药”) 2. 癫痫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50 mg。根据个体患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至每日300 mg。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量,最高至每日600 mg。 3. 纤维肌痛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每日300 mg ~ 450 mg。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次75 mg、每日2次(每日150 mg),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至每次150 mg、每日2次(每日300 mg)。每日剂量为300 mg时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至每次225 mg、每日2次(每日450 mg)。虽然也曾开展每日600 mg剂量的临床研究,但没有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充分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具有剂量依赖性,不推荐使用超过每日450 mg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应至少间隔1周逐渐减量后停药。 5. 肾功能不全患者 本品经全身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品的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剂量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进行个体化减量。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计算。 *: 女性应将上述计算公式所得结果乘以0.85。 本品可通过血液透析有效地从血浆中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普瑞巴林的每日剂量应根据肾功能进行调整。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每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额外给予补充剂量。 [表1]. 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普瑞巴林剂量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60:起始剂量 150 (mg/日),最大剂量 600 (mg/日),BID or TID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30 -<60:起始剂量 75 (mg/日),最大剂量 300 (mg/日),BID or TID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15 -<30:起始剂量 25-50 (mg/日),最大剂量 150 (mg/日),QD or BID 肌酐清除率 (CLcr), (mL/min) <15:起始剂量 25 (mg/日),最大剂量 75 (mg/日),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起始剂量 25,最大剂量 100,单次剂量 b TID = 每日总剂量分3次给药 BID = 每日总剂量分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 每日总剂量 (mg/日)应按照给药方法中所述分次给药。 b: 补充剂量是指额外给予的单次剂量。 6. 肝功能不全患者 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患者(年龄65岁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服用量

12岁以下儿童: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使用。 12 ~17岁青少年患者: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使用。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增加自杀冲动或自杀行为的风险,因此在服用期间如出现抑郁或情绪变化,应立即告知医疗人员。 对本药成分过敏或有乳糖不耐症等特定遗传问题的患者应避免使用。 糖尿病患者需注意由于体重增加可能需要调整降糖药物的剂量。 如出现血管水肿等严重过敏反应,需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疗人员。 老年人在服用本药时可能会增加头晕或嗜睡的风险,需注意防止摔倒。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视力模糊或视力变化,应在出现这些症状时停止用药或咨询医疗人员。 突然停药可能会出现失眠、头痛、焦虑等戒断症状,因此停药时应与医疗人员咨询,逐渐调整。 有药物滥用历史的患者需特别注意本药物的滥用可能性,如出现异常行为应立即告知。 肾功能下降的患者可能需对本药物的剂量进行调整。 有心脏疾病的患者在服用本药时可能会发生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心血管问题,应予以注意。 与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或阿片类镇痛药合用时,可能增加呼吸抑制的风险,需务必咨询医疗人员。 妊娠初期可能对胎儿有风险,因此怀孕或计划怀孕的女性在服用前务必咨询医生,在用药期间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方法。 哺乳期女性应注意本药可能通过母乳传递,影响婴儿,因此应咨询医疗人员以决定是否停药或停止哺乳。 服用期间可能出现头晕和嗜睡,需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等危险活动,直到确认症状消失为止。 过量服用可能引起混乱、嗜睡、抑郁、发作等症状,应立即就医接受适当治疗。 应将药物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避免转移到其他容器中,以确保药物质量。

副作用

自杀冲动,自杀行为,抑郁症,情绪和行为的异常变化,血管性水肿,面部水肿,口周水肿,上呼吸道水肿,眩晕,嗜睡,意识丧失,混乱,精神障碍,视力模糊,视力变化,失眠,头痛,恶心,不安,腹泻,流感样症候群,坐立不安,抑郁,自杀念头,疼痛,发作,多汗,误用,滥用,依赖,血清肌酐增加,白细胞计数减少,鼻咽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食欲增加,食欲减退,低血糖,混乱,方向感障碍,刺激性过敏,幸运感,性欲减退,分离感,性快感异常,焦虑,情绪波动,情绪低落,情绪高涨,幻觉,异常梦境,性欲增加,惊恐发作,抑制失控,无动机,失调,运动协调异常,平衡障碍,记忆丧失,注意力障碍,记忆力障碍,颤抖,语音障碍,感觉异常,感觉减退,镇静,嗜睡症,认知障碍,眼球震颤,语言障碍,间歇性肌痉挛,反射减退,运动异常,精神运动性亢奋,体位性眩晕,知觉过敏,灼热感,活动性颤抖,晕厥,意识混乱,运动减退症,嗅觉异常,味觉丧失,书写障碍,视力模糊,复视,间接视力丧失,视力障碍,视野缺损,光幻觉,眼干,眼球肿胀,视力下降,眼球疼痛,眼疲劳,泪液分泌增加,眼刺激,瞳孔散大,震动时,视力深度感知变化,斜视,视野明亮,头晕,听觉过敏,1度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速,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心动过速,窦性心律不齐,低血压,高血压,潮红,面部潮红,周围冷感,呼吸困难,鼻出血,咳嗽,鼻充血,鼻炎,打呼噜,咽部紧张,鼻腔干燥,呼吸抑制,呕吐,腹部膨胀,便秘,口腔干燥,胀气,唾液分泌过多,逆流性食道炎,口腔感觉减退,腹水,吞咽困难,胰腺炎,出汗,丘疹性皮疹,荨麻疹,冷汗,肌肉痉挛,关节痛,背痛,肢体疼痛,子宫颈痉挛,关节肿胀,肌肉痛,肌肉抽搐,颈部疼痛,肌肉僵硬,横纹肌溶解,排尿障碍,尿失禁,尿量减少,肾衰竭,勃起功能障碍,射精延缓,性功能障碍,痛经,闭经,乳腺痛,乳腺分泌物,乳腺肥大,周围水肿,水肿,步态异常,摔倒,醉酒感,感觉异常,疲劳,胸部紧束感,全身水肿,疼痛,发热,寒战,无力,口渴,体重增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增加,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增加,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增加,血糖增加,血小板计数减少,血浆钾减少,头痛,角膜炎,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水肿,舌部水肿,瘙痒,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尿潴留,女性型乳腺增生,倦怠,休克,类似过敏反应,皮肤粘膜症候群,多形性红斑,嗜睡,意识混乱,动摇,坐立不安,痉挛加重,消化道障碍,耳鸣,睡眠障碍,皮肤疾病,BUN增加,血便,谵妄,麻痹(面部麻痹)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保存在密封容器中,以保护免受空气和湿气影响。存储温度需保持在15至30摄氏度的室温范围内。

外观·包装

外观

外观为白色或淡黄色的白色粉末装在上下白色的硬胶囊中

包装单位

30粒/瓶,60粒/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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