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泰瑞沙片80毫克(甲磺酸奥希替尼)

泰瑞沙片80毫克(甲磺酸奥希替尼)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甲磺酸奥希替尼›95.4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AstraZeneca Korea
外观
米色双面凸起的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28片(7片/PTPx4)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602778 · 批准 2016.05.19 · 医保编码 65070098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EGFR突变非小细胞肺癌的单药治疗及与化疗联合治疗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单药治疗 本药推荐剂量为奥希替尼80 mg,每日1次。 联合治疗 与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联合使用时,本药推荐剂量为奥希替尼80 mg,每日1次。 有关培美曲塞以及顺铂或卡铂各自的给药剂量信息,请参阅相应药品的说明书(参见13. 专业人士信息)。 本药应每天在固定时间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治疗期间 辅助治疗患者应持续服药,直至疾病复发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超过3年的治疗期限尚未经过研究。 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肺癌患者应持续服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给药方法 本药口服,应整片用水吞服。不得压碎、掰开或咀嚼片剂。 患者无法吞服片剂时,先将片剂溶于50 mL非碳酸水中。不要压碎片剂,将其放入水中并搅拌至溶解,然后立即服用。随后加入约100 mL水,以确保无残留,并立即服用。不要加入其他液体。 如需经鼻胃管(nasogastric tube)给药,按上述相同方法操作,但初次溶解时使用15 mL水,并用15 mL水冲洗残留物。 溶解药物的溶液及冲洗残留物所得溶液,应在片剂放入水中后30分钟内给药。 漏服 若漏服本药,且距下次给药时间还有12小时以上,应立即补服。 剂量调整 根据各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中断给药和/或降低剂量。如需减量,本药应减至40 mg,每日1次。不良反应毒性的剂量调整指南见表1。 表1. 推荐剂量调整 肺b 间质性肺病(ILD)/肺炎 永久停用本药。 根治性铂类放化疗后发生ILD/肺炎:无症状(1级) 可酌情继续使用本药,或暂时停药后重新开始。 根治性铂类放化疗后发生ILD/肺炎:2级或以上 永久停用本药。 心脏b 至少2次独立心电图显示QTc间期超过500 msec 暂停本药,直至QTc间期低于481msec;若基线QTc为481msec或以上,则暂停至恢复基线水平,之后以减量后的剂量(40mg)重新开始。 伴有严重心律失常体征/症状的QTc间期延长 永久停用本药。 无症状,左心室射血分数较基线下降10个百分点或以上且低于50% 暂停本药,最长4周。若恢复至基线水平,则重新开始给药。 若未恢复至基线水平,则永久停用本药。 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永久停用本药。 皮肤b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永久停用本药。 血液及淋巴系统b 再生障碍性贫血 永久停用本药。 其他 3级或以上不良反应 暂停本药,最长3周。 暂停本药最长3周后,3级或以上不良反应改善至0-2级 可按相同剂量(80 mg)或较低剂量(40 mg)重新开始本药。 暂停本药最长3周后,3级或以上不良反应未改善至0-2级 永久停用本药。 联合治疗:本药与培美曲塞及铂类化疗联合使用时,如发生不良反应,应酌情调整其中一种给药药物。本药的剂量调整请参见表1。培美曲塞、顺铂或卡铂应根据各自的说明书暂停给药、减量或永久停用。

成分

进口商
AstraZeneca Korea

功效・作用

EGFR突变非小细胞肺癌的单药治疗及与化疗联合治疗

  • 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病情未进展的无法切除局部进展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局部进展性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局部进展性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物用于EGFR外显子19缺失或外显子21(L858R)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各种治疗。用于完全肿瘤切除术后的辅助治疗,并且对局部进展性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也有效。此外,本药物有助于在铂类化学放疗中或之后进行的病情未进展的无法切除的局部进展性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对于先前接受过EGFR-TKI治疗的患者中T790M突变阳性的患者也可以使用本药物。联合治疗时与培美曲塞以及铂类化疗联用,提高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效果。本药物有效改善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单药治疗 本药推荐剂量为奥希替尼80 mg,每日1次。 联合治疗 与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联合使用时,本药推荐剂量为奥希替尼80 mg,每日1次。 有关培美曲塞以及顺铂或卡铂各自的给药剂量信息,请参阅相应药品的说明书(参见13. 专业人士信息)。 本药应每天在固定时间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治疗期间 辅助治疗患者应持续服药,直至疾病复发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超过3年的治疗期限尚未经过研究。 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肺癌患者应持续服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给药方法 本药口服,应整片用水吞服。不得压碎、掰开或咀嚼片剂。 患者无法吞服片剂时,先将片剂溶于50 mL非碳酸水中。不要压碎片剂,将其放入水中并搅拌至溶解,然后立即服用。随后加入约100 mL水,以确保无残留,并立即服用。不要加入其他液体。 如需经鼻胃管(nasogastric tube)给药,按上述相同方法操作,但初次溶解时使用15 mL水,并用15 mL水冲洗残留物。 溶解药物的溶液及冲洗残留物所得溶液,应在片剂放入水中后30分钟内给药。 漏服 若漏服本药,且距下次给药时间还有12小时以上,应立即补服。 剂量调整 根据各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中断给药和/或降低剂量。如需减量,本药应减至40 mg,每日1次。不良反应毒性的剂量调整指南见表1。 表1. 推荐剂量调整 肺b 间质性肺病(ILD)/肺炎 永久停用本药。 根治性铂类放化疗后发生ILD/肺炎:无症状(1级) 可酌情继续使用本药,或暂时停药后重新开始。 根治性铂类放化疗后发生ILD/肺炎:2级或以上 永久停用本药。 心脏b 至少2次独立心电图显示QTc间期超过500 msec 暂停本药,直至QTc间期低于481msec;若基线QTc为481msec或以上,则暂停至恢复基线水平,之后以减量后的剂量(40mg)重新开始。 伴有严重心律失常体征/症状的QTc间期延长 永久停用本药。 无症状,左心室射血分数较基线下降10个百分点或以上且低于50% 暂停本药,最长4周。若恢复至基线水平,则重新开始给药。 若未恢复至基线水平,则永久停用本药。 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永久停用本药。 皮肤b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永久停用本药。 血液及淋巴系统b 再生障碍性贫血 永久停用本药。 其他 3级或以上不良反应 暂停本药,最长3周。 暂停本药最长3周后,3级或以上不良反应改善至0-2级 可按相同剂量(80 mg)或较低剂量(40 mg)重新开始本药。 暂停本药最长3周后,3级或以上不良反应未改善至0-2级 永久停用本药。 联合治疗:本药与培美曲塞及铂类化疗联合使用时,如发生不良反应,应酌情调整其中一种给药药物。本药的剂量调整请参见表1。培美曲塞、顺铂或卡铂应根据各自的说明书暂停给药、减量或永久停用。

注意事项

本药物可能导致肺部炎症或间质性肺病,因此出现呼吸困难、咳嗽、发热等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就医。 在服用本药物期间,如果皮肤出现严重皮疹、水疱、粘膜损伤等,应立即停用并告知医疗人员。 可能影响心脏节律,因此有心脏病史或心电图检查发现异常的患者需要保持警惕,并定期进行心脏检查。 心功能可能会下降,因此如出现心力衰竭症状应立即咨询医生,并在必要时可考虑停用药物。 眼部可能出现炎症,因此如出现眼痛、充血、视力模糊等症状应咨询眼科专家。 可偶尔发生血液疾病如再生不良性贫血,若持续性发热、淤血、出血、面色苍白等症状,应立即告知医疗人员并接受检查。 对本药物成分有严重过敏反应的患者应禁用。 腹泻、皮疹、手足癣、干燥皮肤、口腔炎等副作用常见,症状严重时应就医。 可能与其他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因此正在服用其他药物时,务必告知医疗人员,尤其是与肝脏中药物代谢酶相互作用的药物。 怀孕期间或有怀孕可能的女性应避免服用本药物,且服用后应继续避孕一段时间。 哺乳期女性在服用本药物时应停止哺乳。 儿童及青少年安全性尚未确证,建议不使用。 老年人发生副作用的可能性较高,因此在服用时需按照医师的指示进行仔细观察。 肝肾功能严重下降的患者在使用本药物前务必咨询医生。 如发生过量使用,由于没有特效解毒药,须立即前往医院接受适当治疗。 本药物应储存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避免转移至其他容器。

副作用

  • 间质性肺疾病
  • 肺炎症
  • 呼吸困难
  • 咳嗽
  • 发热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多形红斑
  • 有毒表皮溶解
  • QTc间期延长
  • 心力衰竭
再查看 136 项症状
  • 慢性心力衰竭
  • 充血性心力衰竭
  • 肺水肿
  • 射血分数下降
  • 角膜炎
  • 再生性贫血
  • 腹泻
  • 皮疹
  • 手足甲周炎
  • 干性皮肤
  • 口腔炎
  • 瘙痒
  • 脱发症
  • 手掌-脚底红斑性感觉异常综合症
  • 荨麻疹
  • 皮肤过度色素沉着
  • 皮肤血管炎
  • 血液肌酸磷酸酶活性增高
  • 白细胞减少
  • 淋巴细胞减少
  • 血小板数量减少
  • 中性粒细胞减少
  • 血液肌酐增加
  • 鼻出血
  • 肺栓塞
  • 便秘
  • 食欲下降
  • 粘膜炎
  • 肺炎
  • 急性肾损伤
  • 皮肤病变
  • 皮肤剥落
  • 皮肤反应
  • 疼痛
  • 虚弱
  • 疲劳
  • 外周水肿
  • 全身水肿
  • 肝炎
  • 药物诱发肝损伤
  • 摄食减少
  • 外周神经病
  • 感觉减退
  • 头晕
  • 头痛
  • 知觉异常
  • 心包积液
  • 关节痛
  • 眼干
  • 白内障
  • 视觉障碍
  • 视力模糊
  • 眼分泌物
  • 阴道出血
  • 子宫颈息肉
  • 月经间出血
  • 味觉异常
  • 腰背痛
  • 四肢疼痛
  • 肌肉痉挛
  • 肌肉疼痛
  • 肌肉无力
  • 弯腰痛
  • 关节周围炎
  • 肌肉痉挛
  • 关节炎
  • 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白细胞增多
  • 恶心
  • 腹痛
  • 呕吐
  • 消化不良
  • 上腹部疼痛
  • 口腔干燥
  • 食道炎
  • 胃炎
  • 呕吐
  • 黑色粪便
  • 胃食管反流病
  • 胃溃疡
  • 舌头皮疹
  • 舌溃疡形成
  • 尿路感染
  • 阑尾炎
  • 产气荚膜杆菌肠炎
  • 胃肠炎
  • 口腔念珠菌感染
  • 鼻窦炎
  • 淋巴结感染
  • 急性心肌梗塞
  • 心肌病
  • 心脏毒性
  • 扩张型心肌病
  • 心悸
  • 心室上性心动过速
  • 慢性肾病
  • 肾衰竭
  • 肾功能障碍
  • 夜尿
  • 皮肤血管炎
  • 皮炎
  • 水泡
  • 毛囊障碍
  • 手足甲裂
  • 银屑病
  • 结痂
  • 皮肤渗出
  • 头晕
  • 脑病
  • 神经毒性
  • 震颤
  • 糖尿病神经病
  • 神经痛
  • 外周感觉神经病
  • 非心源性胸痛
  • 发热
  • 面部水肿
  • 水肿
  • 局部水肿
  • 糖尿病
  • 高钙血症
  • 胃肠道腺瘤
  • 恶性胸膜积液
  • 心电图QT延长
  • 血液碱性磷酸酶增高
  • 肝酶增高
  • 外周动脉狭窄
  • 热感红肿
  • 肾上腺功能不全
  • 白内障
  • 视觉障碍
  • 视力模糊
  • 眼分泌物
  • 阴道出血
  • 子宫颈息肉
  • 月经间出血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物应存放在1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下,重要的是要确保在密闭的容器中储存,以防空气或湿气进入。

外观·包装

外观

米色双面凸起的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28片(7片/PTPx4)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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