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梯瓦加巴喷奎尔胶囊100毫克(加巴喷丁)

处方药口服已过期
成分・含量
加巴喷丁›10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TEVA-HANDOK PHARMA CO., LTD.
外观
装有白色或近乎白色的粉末和小块的灰色硬明胶胶囊
包装
50粒胶囊(10粒/PTPX5)
许可状态
已过期

品目基准编码 201507833 · 批准 2015.11.24

该产品已于2025.11.24变为已过期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缓解神经病理性疼痛,治疗癫痫(部分性发作)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1. 癫痫(Epilepsy) 1) 13岁及以上患者的单药治疗及辅助治疗 为使维持剂量达到加巴喷丁 900 mg/day,应在开始给药后的前3天按以下方式逐步滴定。 第一天: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1次,或本品 100 mg 胶囊每次1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300 mg/day) 第二天: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2次,或本品 100 mg 胶囊每次2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600 mg/day) 从第三天起: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3次,或本品 100 mg 胶囊每次3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900 mg/day) 除上述方法外,也可将本品 300 mg 胶囊每次1粒、每日3次作为起始剂量(加巴喷丁 900 mg/day)。可将剂量增加至加巴喷丁 1,200 mg/day,但每日总剂量不得超过加巴喷丁 2,400 mg。(关于超过加巴喷丁 2,400 mg/day 的剂量,安全性及有效性资料尚不充分。) 3) 用药疗程应根据临床需要确定。 癫痫治疗通常需要长期用药。虽然没有证据表明会出现反跳现象(因突然停止治疗而导致癫痫发作频率增加),但癫痫患者突然停用抗癫痫药可能引发癫痫持续状态。如需停用本品,或与其他抗癫痫药联合用药,应至少在1周内逐渐调整。 2. 神经病理性疼痛(Neuropathic pain) 1) 成人(18岁及以上):为使维持剂量达到加巴喷丁 900 mg/day,应在开始给药后的前3天按以下方式逐步滴定。 第一天: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1次,或本品 100 mg 胶囊每次1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300 mg/day) 第二天: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2次,或本品 100 mg 胶囊每次2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600 mg/day) 从第三天起: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3次,或本品 100 mg 胶囊每次3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900 mg/day) 除上述方法外,也可将本品 300 mg 胶囊每次1粒、每日3次作为起始剂量(加巴喷丁 900 mg/day)。 必要时,可在一周内增加至加巴喷丁 1,800 mg/day,每日总剂量不得超过加巴喷丁 3,600 mg。使用本品时,每日总剂量应分3次服用。 2) 对于神经病理性疼痛,使用超过5个月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评估。 3. 虚弱患者 体重较轻的虚弱患者或移植术后患者,应以每次增加100 mg的幅度调整本品剂量。 4. 老年患者 由于年龄增长可能导致肾功能减退,因此可能需要调整剂量(参见表格)。 5. 肾功能障碍患者(肌酐清除率≤80 mL/min)或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应根据下表调整剂量。 1) 肾功能障碍患者的剂量: 肾功能, 肌酐清除率(mL/min) 每日总剂量a (mg/日) ≥80 900 ~ 2,400 50 - 79 600 ~ 1,800 30 - 49 300 ~ 900 15 - 29 150b~600 < 15 150b~300 a:每日总剂量应分3次服用。 b:每2天服用3 × 100 mg。 肌酐清除率低于15 mL/min的患者,应按肌酐清除率的比例减少剂量。 2) 血液透析患者的剂量 起始剂量:建议使用300~400 mg加巴喷丁。 维持剂量: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服用200~300 mg加巴喷丁;未进行血液透析的日子不服用本品。 6. 给药方法及疗程 1) 本品应与足量液体一同整粒吞服,可与食物同服或单独服用。每日给药3次时,为防止惊厥复发,应注意给药间隔不得超过12小时。 2) 如漏服本品(距上次给药已超过12小时),是否需要补服以弥补漏服剂量,应由医生决定。 3) 与含镁或铝的抗酸剂合用时,应在服用抗酸剂至少2小时后再服用本品。这样可显著减少本品生物利用度的降低。 4) 本品的用药疗程应根据临床需要确定。 减少本品剂量、停药或更换为其他替代药物时,应至少在1周内逐渐进行(根据处方医生的判断,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5) 为减少嗜睡、头晕、疲劳、共济失调等主要不良反应,第一天的首次给药应在就寝时进行。
儿童服用量
3岁至12岁儿童的辅助治疗:第一天:给予加巴喷丁10 mg/体重(kg);第二天:给予加巴喷丁20 mg/体重(kg);从第三天起:给予加巴喷丁30 mg/体重(kg)。必要时可增至每日每kg体重最多40 mg。使用本品时,每日总剂量应分3次服用。

成分

进口商
TEVA-HANDOK PHARMA CO., LTD.

功效・作用

缓解神经病理性疼痛,治疗癫痫(部分性发作)

  • 癫痫,简单部分发作,复杂部分发作,二次全身症状,部分发作,神经病理性疼痛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癫痫的治疗。可作为单药治疗13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的简单或复杂部分发作,以及伴随或不伴随二次全身症状的发作。此外,也可用于3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的部分发作的辅助治疗。同时,对于神经病理性疼痛的缓解也有效。因此,本药用于癫痫及神经病理性疼痛的治疗。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1. 癫痫(Epilepsy) 1) 13岁及以上患者的单药治疗及辅助治疗 为使维持剂量达到加巴喷丁 900 mg/day,应在开始给药后的前3天按以下方式逐步滴定。 第一天: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1次,或本品 100 mg 胶囊每次1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300 mg/day) 第二天: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2次,或本品 100 mg 胶囊每次2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600 mg/day) 从第三天起: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3次,或本品 100 mg 胶囊每次3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900 mg/day) 除上述方法外,也可将本品 300 mg 胶囊每次1粒、每日3次作为起始剂量(加巴喷丁 900 mg/day)。可将剂量增加至加巴喷丁 1,200 mg/day,但每日总剂量不得超过加巴喷丁 2,400 mg。(关于超过加巴喷丁 2,400 mg/day 的剂量,安全性及有效性资料尚不充分。) 3) 用药疗程应根据临床需要确定。 癫痫治疗通常需要长期用药。虽然没有证据表明会出现反跳现象(因突然停止治疗而导致癫痫发作频率增加),但癫痫患者突然停用抗癫痫药可能引发癫痫持续状态。如需停用本品,或与其他抗癫痫药联合用药,应至少在1周内逐渐调整。 2. 神经病理性疼痛(Neuropathic pain) 1) 成人(18岁及以上):为使维持剂量达到加巴喷丁 900 mg/day,应在开始给药后的前3天按以下方式逐步滴定。 第一天: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1次,或本品 100 mg 胶囊每次1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300 mg/day) 第二天: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2次,或本品 100 mg 胶囊每次2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600 mg/day) 从第三天起: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3次,或本品 100 mg 胶囊每次3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900 mg/day) 除上述方法外,也可将本品 300 mg 胶囊每次1粒、每日3次作为起始剂量(加巴喷丁 900 mg/day)。 必要时,可在一周内增加至加巴喷丁 1,800 mg/day,每日总剂量不得超过加巴喷丁 3,600 mg。使用本品时,每日总剂量应分3次服用。 2) 对于神经病理性疼痛,使用超过5个月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评估。 3. 虚弱患者 体重较轻的虚弱患者或移植术后患者,应以每次增加100 mg的幅度调整本品剂量。 4. 老年患者 由于年龄增长可能导致肾功能减退,因此可能需要调整剂量(参见表格)。 5. 肾功能障碍患者(肌酐清除率≤80 mL/min)或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应根据下表调整剂量。 1) 肾功能障碍患者的剂量: 肾功能, 肌酐清除率(mL/min) 每日总剂量a (mg/日) ≥80 900 ~ 2,400 50 - 79 600 ~ 1,800 30 - 49 300 ~ 900 15 - 29 150b~600 < 15 150b~300 a:每日总剂量应分3次服用。 b:每2天服用3 × 100 mg。 肌酐清除率低于15 mL/min的患者,应按肌酐清除率的比例减少剂量。 2) 血液透析患者的剂量 起始剂量:建议使用300~400 mg加巴喷丁。 维持剂量: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服用200~300 mg加巴喷丁;未进行血液透析的日子不服用本品。 6. 给药方法及疗程 1) 本品应与足量液体一同整粒吞服,可与食物同服或单独服用。每日给药3次时,为防止惊厥复发,应注意给药间隔不得超过12小时。 2) 如漏服本品(距上次给药已超过12小时),是否需要补服以弥补漏服剂量,应由医生决定。 3) 与含镁或铝的抗酸剂合用时,应在服用抗酸剂至少2小时后再服用本品。这样可显著减少本品生物利用度的降低。 4) 本品的用药疗程应根据临床需要确定。 减少本品剂量、停药或更换为其他替代药物时,应至少在1周内逐渐进行(根据处方医生的判断,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5) 为减少嗜睡、头晕、疲劳、共济失调等主要不良反应,第一天的首次给药应在就寝时进行。

儿童服用量

3岁至12岁儿童的辅助治疗:第一天:给予加巴喷丁10 mg/体重(kg);第二天:给予加巴喷丁20 mg/体重(kg);从第三天起:给予加巴喷丁30 mg/体重(kg)。必要时可增至每日每kg体重最多40 mg。使用本品时,每日总剂量应分3次服用。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增加自杀冲动或自杀行为的风险,因此在治疗期间若出现抑郁或情绪变化,应立即咨询医生。 突然停药可能导致癫痫发作加重或持续性癫痫状态,应依医嘱逐渐减量。 在动物实验中报告了一些癌症发生的可能性,但对人类的影响尚不明确。 在服用本药期间,有报告意外的突发死亡事件,但这可能与癫痫自身的风险有关,因此需要谨慎。 如出现胰腺炎症状,如持续腹痛、恶心、反复呕吐等,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尤其在3岁以上至12岁以下的儿童中,可能出现情绪不稳定、攻击性、注意力下降、过度活动等神经精神异常反应,应仔细观察。 与包括麻醉药在内的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联合使用时,可能出现严重嗜睡、呼吸抑制、昏迷等,应以最小剂量短期使用并仔细观察。 有过敏反应及急性胰腺炎患者、特定类型的发作患者、乳糖不耐受患者不可服用本药。 肾功能不全患者、老年人、精神病史患者、孕妇、哺乳期女性,以及注意力缺陷或行为障碍的儿童等使用本药时应更加谨慎。 在服用过程中可能出现嗜睡、头晕、混淆、精神障碍等症状,此时应避免驾驶或操作危险机械。 本药可能导致体重增加、视力异常、皮疹、血液异常等各种副作用,因此定期体检并在出现异常症状时立即告知医护人员非常重要。 孕期使用可能对胎儿产生影响,因此在怀孕或计划怀孕时务必咨询医生,哺乳期女性在用药前也需咨询医生。 本药可能出现戒断症状,因此应避免突然停药,按照医师的指示逐步调整剂量。 需注意药物相互作用,在服用其他药物时告知医生,尤其在与抗酸剂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联合使用时需特别谨慎。 应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保存在原有容器中以防误用。

副作用

  • 自杀冲动
  • 自杀行为
  • 抑郁症
  • 情感不稳定
  • 敌意
  • 思维异常
  • 运动过度
  • 腹痛
  • 腰痛
  • 疲劳
再查看 275 项症状
  • 发热
  • 头痛
  • 病毒感染
  • 血管扩张
  • 便秘
  • 牙齿异常
  • 腹泻
  • 消化不良
  • 食欲增加
  • 口渴
  • 恶心
  • 呕吐
  • 白血球减少症
  • 外周水肿
  • 体重增加
  • 骨折
  • 肌肉疼痛
  • 记忆丧失
  • 运动失调
  • 迷乱
  • 协调功能异常
  • 头晕
  • 言语障碍
  • 失眠
  • 神经敏感反应
  • 眼球震颤
  • 嗜睡
  • 思维异常
  • 震颤
  • 单一收缩
  • 咳嗽
  • 咽喉炎
  • 鼻炎
  • 磨损
  • 痤疮
  • 瘙痒
  • 皮疹
  • 斜视
  • 复视
  • 阳痿
  • 无力
  • 无趣感
  • 面部水肿
  • 高血压
  • 腹胀
  • 食欲不振
  • 齿龈炎
  • 紫癜
  • 关节痛
  • 运动过度症
  • 反射运动增加
  • 反射运动减少
  • 感觉异常
  • 不安
  • 肺炎
  • 尿路感染
  • 视觉异常
  • 病毒性感染
  • 体重增加
  • 嗜睡
  • 敌意
  • 情感不稳定
  • 头晕
  • 运动过度症
  • 支气管炎
  • 呼吸道感染
  • 脱水
  • 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
  • 肝炎
  • 血液凝固异常
  • 症状消失
  • 喉神经痛
  • 梦游症
  • 假性喉炎
  • 嗓音变沙
  • 事故导致的伤害
  • 感冒综合症
  • 感染
  • 疼痛
  • 口腔干燥
  • 腹胀
  • 行走异常
  • 混乱
  • 感觉减退
  • 颤抖
  • 眩晕
  • 呼吸困难
  • 皮疹
  • 思维异常
  • 胸痛
  • 软组织炎
  • 无趣感
  • 颈部疼痛
  • 过敏反应
  • 脓肿
  • 寒战
  • 粘膜异常
  • 体味
  • 囊肿
  • 疝气
  • BUN数值异常
  • 颈部肿块
  • 骨盆痛
  • 脓毒症
  • 病毒感染
  • 晕厥
  • 心悸
  • 偏头痛
  • 充血性心力衰竭
  • 心肌梗死
  • 血管扩张
  • 胃肠炎
  • 胃肠异常
  • 口腔念珠菌症
  • 胃炎
  • 舌异常
  • 口渴
  • 牙齿异常
  • 大便异常
  • 肝功能检查值异常
  • 齿龈脓肿
  • 胆囊炎
  • 胆石症
  • 十二指肠溃疡
  • 大便失禁
  • Γ-谷氨酰转肽酶增加
  • 齿龈炎
  • 肠梗阻
  • 肠溃疡
  • 黑色大便
  • 口腔溃疡
  • 直肠异常
  • 直肠出血
  • 口腔炎
  • 糖尿病
  • 斑块性出血
  • 贫血
  • 淋巴结病
  • 前列腺素减少
  • 水肿
  • 痛风
  • 低血糖
  • 体重减轻
  • 碱性磷酸酶增加
  •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 乳酸脱氢酶增加
  • 关节炎
  • 关节病
  • 腿抽筋
  • 肌无力
  • 小腿骨痛
  • 关节障碍
  • 腱障碍
  • 迷乱
  • 抑郁症
  • 神经敏感
  • 感知异常
  • 失眠
  • 神经病
  • 性欲减少
  • 不安
  • 二分症
  • 反射减少
  • 语言障碍
  • 梦异常
  • 言语障碍
  • 情感不稳定
  • 眼球震颤
  • 神智恍惚
  • 口周感觉异常
  • 異常欣快感
  • 感知过敏
  • 运动功能减少症
  • 自杀尝试
  • 焦虑
  • 紧张亢进
  • 性欲增加
  • 运动障碍
  • 肌纤维痉挛
  • 前庭障碍
  • 咳嗽增加
  • 支气管炎
  • 鼻炎
  • 鼻窦炎
  • 肺炎
  • 哮喘
  • 肺异常
  • 鼻出血
  • 咯血
  • 变性
  • 瘙痒
  • 皮肤溃疡
  • 皮肤干燥
  • 带状疱疹
  • 皮肤异常
  • 真菌性皮炎
  • 脓疱症
  • 单纯疱疹
  • 牛皮癣
  • 出汗
  • 荨麻疹
  • 水疱性皮疹
  • 痤疮
  • 毛发异常
  • 斑点丘疹性皮疹
  • 指甲异常
  • 皮肤癌
  • 皮肤变色
  • 皮肤增厚
  • 尿路感染
  • 排尿障碍
  • 阳痿
  • 尿失禁
  • 阴道念珠菌症
  • 乳房疼痛
  • 月经异常
  • 多尿症
  • 尿潴留
  • 膀胱炎
  • 射精异常
  • 阴茎肿胀
  • 女性型乳房
  • 夜尿症
  • 肾盂肾炎
  • 阴囊肿胀
  • 频尿
  • 紧迫尿
  • 尿异常
  • 舌麻痹
  • 血中肌酸磷酸激酶增加
  • 横纹肌溶解
  • 急性肾衰竭
  • 荨麻疹
  • 过敏反应
  • 脱发
  • 过敏性休克
  • 血管水肿
  • 高血糖症
  • 低血糖症
  • 乳腺增生
  • 胸痛
  • 毒性表皮坏死溶解
  • 嗜酸细胞增多
  • 全身症状伴随药物皮疹
  • 肝功能检查值升高
  • 多形性红斑
  • 跌倒
  • 全身水肿
  • 女性型乳房症
  • 幻觉
  • 肝炎
  • 全身反应包括过敏
  • 低钠血症
  • 黄疸
  • 意识丧失
  • 舞蹈病肌张力障碍
  • 运动障碍
  • 肌张力障碍
  • 肝代谢性肌肉痉挛症
  • 心悸
  • 胰腺炎
  • 性功能障碍
  • 皮肤粘膜综合征
  • 血小板减少症
  • 耳鸣
  • 尿失禁
  • 不安
  • 失眠
  • 恶心
  • 疼痛
  • 出汗
  • 颤抖
  • 头痛
  • 异常感觉
  • 无趣感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保存在密闭容器中,以免受到空气或潮湿的影响。储存温度应保持在15到25度的室温范围内。

外观·包装

外观

装有白色或近乎白色的粉末和小块的灰色硬明胶胶囊

包装单位

50粒胶囊(10粒/PTPX5)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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