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加巴罗宁胶囊100mg(加巴喷丁)

加巴罗宁胶囊100mg(加巴喷丁)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成分・含量
加巴喷丁›10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阿利克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白色或灰白色粉末装入上下白色的硬胶囊
包装
30胶囊/瓶,300胶囊/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505160 · 批准 2015.07.30 · 医保编码 65600391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缓解神经病理性疼痛,治疗癫痫部分性发作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1. 癫痫 1) 13岁及以上患者的单药治疗及添加治疗 为使维持剂量达到加巴喷丁 900 mg/day,应在开始用药后的前3天按以下方式逐步递增剂量。 - 第一天: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1次,或本品 100 mg 每次1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300 mg/day) - 第二天: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2次,或本品 100 mg 每次2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600 mg/day) - 从第三天起: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3次,或本品 100 mg 每次3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900 mg/day) 除上述方法外,也可将本品 300 mg 1粒每日3次作为起始剂量(加巴喷丁 900 mg/day)。可将加巴喷丁剂量增加至 1,200 mg/day,每日总剂量不得超过加巴喷丁 2,400 mg。(关于加巴喷丁超过 2,400 mg/day剂量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无充分资料。) 2. 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18岁及以上):为使维持剂量达到加巴喷丁 900 mg/day,应在开始用药后的前3天按以下方式逐步递增剂量。 - 第一天: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1次,或本品 100 mg 每次1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300 mg/day) - 第二天: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2次,或本品 100 mg 每次2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600 mg/day) - 从第三天起: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3次,或本品 100 mg 每次3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900 mg/day) 除上述方法外,也可将本品 300 mg 1粒每日3次作为起始剂量(加巴喷丁 900 mg/day)。 必要时,可在一周内将加巴喷丁剂量增加至 1,800 mg/day,每日总剂量不得超过加巴喷丁 3,600 mg。服用本品时,每日总剂量应分3次服用。 3. 虚弱患者:体重较轻的虚弱患者或移植术后患者,应以 100 mg 为单位增加加巴喷丁剂量。 4. 老年患者:由于老年患者肾功能可能下降,可能需要调整剂量(参见表格)。 5. 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为 80 mL/min以下)或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应根据下表调整剂量。 1) 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 肾功能 肌酐清除率(mL/min) 每日总剂量a (mg/日) ≥80 900∼2,400 50∼79 600∼1,800 30∼49 300∼900 15∼29 150b∼600 <15 150b∼300 a:每日总剂量分3次服用。 b:应每2天服用 3 × 100 mg。 肌酐清除率低于 15 mL/min的患者,剂量应按肌酐清除率的比例减少。 2) 血液透析患者的剂量 初始剂量:建议使用 300∼400 mg 加巴喷丁。 维持剂量: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服用 200∼300 mg 加巴喷丁;未进行血液透析的当天不服用本品。 6. 给药方法及疗程 1) 本品应与足量液体一同整粒吞服,可与食物同服或单独服用。每日给药3次时,为防止惊厥复发,应注意给药间隔不得超过12小时。 2) 如果漏服本品(距上次服药已超过12小时),是否需要补服额外剂量以弥补漏服,应由医生判断决定。 3) 与含镁或铝的抗酸剂合用时,应在服用抗酸剂至少2小时后再服用本品。这样可大幅减少本品生物利用度的降低。 4) 本品的疗程应根据临床需要确定。癫痫治疗通常需要长期用药。虽然没有证据显示会出现反跳现象(因突然停止治疗而导致癫痫发作频率增加),但癫痫患者突然停用抗癫痫药可能引发癫痫持续状态。如需停用本品或与其他抗癫痫药合用,均应至少用1周逐渐调整。 5) 在神经病理性疼痛治疗中,超过5个月疗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得到评估。 6) 为减少嗜睡、头晕、疲劳、共济失调等主要不良反应,首次给药的第一剂应在就寝时服用。
儿童服用量
3岁以上至12岁以下儿童的辅助治疗 - 第一天:给予加巴喷丁10 mg/体重(kg) - 第二天:给予加巴喷丁20 mg/体重(kg) - 第三天起:给予加巴喷丁30 mg/体重(kg) 必要时可增至每日每kg体重最多40 mg。使用本品时,每日总剂量分3次给药。

成分

生产厂家
阿利克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缓解神经病理性疼痛,治疗癫痫部分性发作

  • 癫痫、伴随二次全身症状的单纯部分发作、伴随二次全身症状的复杂部分发作、不伴随二次全身症状的单纯部分发作、不伴随二次全身症状的复杂部分发作、部分发作、神经病理性疼痛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癫痫治疗,适用于13岁以上青少年或成人的单纯或复杂部分发作的单药治疗,同时也可作为3岁以上儿童或成人部分发作的辅助治疗。此外,本药对神经病理性疼痛的缓解也有效。因此,此药有助于治疗癫痫和神经病理性疼痛。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1. 癫痫 1) 13岁及以上患者的单药治疗及添加治疗 为使维持剂量达到加巴喷丁 900 mg/day,应在开始用药后的前3天按以下方式逐步递增剂量。 - 第一天: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1次,或本品 100 mg 每次1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300 mg/day) - 第二天: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2次,或本品 100 mg 每次2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600 mg/day) - 从第三天起: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3次,或本品 100 mg 每次3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900 mg/day) 除上述方法外,也可将本品 300 mg 1粒每日3次作为起始剂量(加巴喷丁 900 mg/day)。可将加巴喷丁剂量增加至 1,200 mg/day,每日总剂量不得超过加巴喷丁 2,400 mg。(关于加巴喷丁超过 2,400 mg/day剂量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无充分资料。) 2. 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18岁及以上):为使维持剂量达到加巴喷丁 900 mg/day,应在开始用药后的前3天按以下方式逐步递增剂量。 - 第一天: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1次,或本品 100 mg 每次1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300 mg/day) - 第二天: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2次,或本品 100 mg 每次2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600 mg/day) - 从第三天起: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3次,或本品 100 mg 每次3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900 mg/day) 除上述方法外,也可将本品 300 mg 1粒每日3次作为起始剂量(加巴喷丁 900 mg/day)。 必要时,可在一周内将加巴喷丁剂量增加至 1,800 mg/day,每日总剂量不得超过加巴喷丁 3,600 mg。服用本品时,每日总剂量应分3次服用。 3. 虚弱患者:体重较轻的虚弱患者或移植术后患者,应以 100 mg 为单位增加加巴喷丁剂量。 4. 老年患者:由于老年患者肾功能可能下降,可能需要调整剂量(参见表格)。 5. 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为 80 mL/min以下)或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应根据下表调整剂量。 1) 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 肾功能 肌酐清除率(mL/min) 每日总剂量a (mg/日) ≥80 900∼2,400 50∼79 600∼1,800 30∼49 300∼900 15∼29 150b∼600 <15 150b∼300 a:每日总剂量分3次服用。 b:应每2天服用 3 × 100 mg。 肌酐清除率低于 15 mL/min的患者,剂量应按肌酐清除率的比例减少。 2) 血液透析患者的剂量 初始剂量:建议使用 300∼400 mg 加巴喷丁。 维持剂量: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服用 200∼300 mg 加巴喷丁;未进行血液透析的当天不服用本品。 6. 给药方法及疗程 1) 本品应与足量液体一同整粒吞服,可与食物同服或单独服用。每日给药3次时,为防止惊厥复发,应注意给药间隔不得超过12小时。 2) 如果漏服本品(距上次服药已超过12小时),是否需要补服额外剂量以弥补漏服,应由医生判断决定。 3) 与含镁或铝的抗酸剂合用时,应在服用抗酸剂至少2小时后再服用本品。这样可大幅减少本品生物利用度的降低。 4) 本品的疗程应根据临床需要确定。癫痫治疗通常需要长期用药。虽然没有证据显示会出现反跳现象(因突然停止治疗而导致癫痫发作频率增加),但癫痫患者突然停用抗癫痫药可能引发癫痫持续状态。如需停用本品或与其他抗癫痫药合用,均应至少用1周逐渐调整。 5) 在神经病理性疼痛治疗中,超过5个月疗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得到评估。 6) 为减少嗜睡、头晕、疲劳、共济失调等主要不良反应,首次给药的第一剂应在就寝时服用。

儿童服用量

3岁以上至12岁以下儿童的辅助治疗 - 第一天:给予加巴喷丁10 mg/体重(kg) - 第二天:给予加巴喷丁20 mg/体重(kg) - 第三天起:给予加巴喷丁30 mg/体重(kg) 必要时可增至每日每kg体重最多40 mg。使用本品时,每日总剂量分3次给药。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增加自杀冲动或自杀行为的风险,因此在服用期间如有心情或行为异常应立即咨询医生。 如突然停止服用,可能导致发作加重或持续性癫痫状态,因此必须根据医生的指示调整用量。 因长期使用可能导致体重增加,需定期监测体重,必要时注意饮食和锻炼。 本药可能出现嗜睡、头晕、运动协调障碍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因此在驾驶或操作危险机器时应小心。 尤其是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或麻醉药物联合使用时,可能引起呼吸抑制、严重镇静或昏迷状态,因此在联合用药时需仔细观察。 如出现持续性上腹部疼痛、恶心、反复呕吐等胰腺炎症状,需立即停止用药并告知医疗人员。 妊娠期间或计划怀孕的女性因可能对胎儿产生影响,必须与医生咨询,并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哺乳期的女性需与医生咨询后决定是否服药,因为本药可能通过母乳分泌影响婴儿。 不建议3岁以下儿童使用,未确认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肾功能不良患者需要调节剂量,老年人因副作用发生风险较高需谨慎使用。 服用本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发热、淋巴结肿大等严重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就医。 停药时可能出现焦虑、失眠、恶心、颤抖等戒断症状,因此停药时应根据医生的指示逐渐减少剂量。 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安全地方,并原封闭保存以防止质量下降或误用。

副作用

  • 自杀冲动
  • 自杀行为
  • 抑郁症
  • 情绪和行为的异常变化
  • 出血性胰腺炎
  • 情感不稳定
  • 敌意
  • 思维异常
  • 运动过多
  • 虚弱
再查看 125 项症状
  • 厌倦感
  • 面部肿胀
  • 高血压
  • 便秘
  • 牙齿异常
  • 腹泻
  • 消化不良
  • 食欲增加
  • 口渴
  • 恶心
  • 呕吐
  • 白血球减少症
  • 外周水肿
  • 体重增加
  • 骨折
  • 肌肉疼痛
  • 记忆丧失
  • 运动失调
  • 混乱
  • 协调功能异常
  • 头晕
  • 发声障碍
  • 失眠
  • 神经过敏反应
  • 眼震颤
  • 嗜睡
  • 震颤
  • 单收缩
  • 咳嗽
  • 咽炎
  • 鼻炎
  • 破损
  • 痤疮
  • 瘙痒
  • 皮疹
  • 弱视
  • 并视
  • 勃起功能障碍
  • 虚弱症
  • 由于事故导致的损伤
  • 腰痛
  • 感冒症候群
  • 感染
  • 疼痛
  • 口干
  • 胀气
  • 行走异常
  • 失调
  • 混乱
  • 感觉减退
  • 思维异常
  • 颤抖
  • 眩晕
  • 呼吸困难
  • 肺炎
  • 鼻出血
  • 呼吸困难
  • 瘫痪
  • 脱发
  • 湿疹
  • 皮肤干燥
  • 出汗增加
  • 荨麻疹
  • 男性型多毛症
  • 脂溢性皮肤炎
  • 囊肿
  • 单纯疱疹
  • 血尿症
  • 排尿障碍
  • 频尿
  • 膀胱炎
  • 尿潴留
  • 尿失禁
  • 血液凝固异常
  • 征兆消失
  • 喉部神经痛
  • 梦游症
  • 假性喉喘鸣
  • 声音嘶哑
  • 舌麻痹
  • 混淆
  • 意识丧失
  • 精神障碍
  • 过敏性反应
  • 血管性水肿
  • 高血糖症
  • 低血糖症
  • 乳腺肥大
  • 胸痛
  • 毒性表皮坏死溶解
  • 嗜酸性细胞增加
  • 全身症状
  • 药物皮疹
  • 肝功能检查值升高
  • 多形红斑
  • 摔倒
  • 全身水肿
  • 女性型乳房发育
  • 幻觉
  • 肝炎
  • 全身反应
  • 过敏症
  • 低钠血症
  • 黄疸
  • 意识丧失
  • 狂舞病舞蹈症
  • 运动障碍
  • 肌肉张力异常
  • 肝代谢性肌痉挛症
  • 心悸
  • 胰腺炎
  • 性功能障碍
  • 皮肤粘膜症候群
  • 血小板减少症
  • 耳鸣
  • 尿失禁
  • 焦虑
  • 失眠
  • 恶心
  • 疼痛
  • 出汗
  • 颤抖
  • 头痛
  • 异常感觉
  • 厌倦感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必须存放在密闭容器中,以防空气或潮湿侵入。储存温度应保持在1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或灰白色粉末装入上下白色的硬胶囊

包装单位

30胶囊/瓶,300胶囊/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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