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莱维坦片250毫克(左乙拉西坦)

莱维坦片250毫克(左乙拉西坦)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左乙拉西坦›25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株)赛尔特龙制药
外观
蓝色椭圆形薄膜涂层片
包装
30片/瓶, 12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504494 · 批准 2015.07.02 · 医保编码 69390171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癫痫部分性发作的单药治疗;发作(部分性、肌阵挛性等)的辅助治疗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薄膜衣片和溶液剂经口服用,可不受进食影响,并用足量水送服。 每日剂量分为相等剂量,每日2次服用。 左乙拉西坦治疗可通过静脉或口服开始。由口服改为静脉给药或反向转换时,无需滴定剂量,可直接转换;每日总剂量及给药次数应保持不变。 单药治疗-成人及16岁以上青少年:起始剂量为每次250mg、每日2次;2周后增至每次500mg、每日2次。根据临床反应,可每2周增加每日总量500mg[每次250mg,每日2次],最大剂量为每日3000mg[每次1500mg,每日2次]。 辅助治疗-部分性发作,成人(18岁以上)及体重50kg以上的青少年(12~17岁):本品以每次500mg、每日2次开始给药。根据临床反应和耐受性,可每2至4周增加或减少每日总量1000mg[每次500mg,每日2次],最大推荐剂量为每日3000mg。 辅助治疗-原发性全身强直-阵挛发作(12岁以上),成人(18岁以上)及体重50kg以上的青少年(12-17岁):本品以每日1,000mg[每次500mg,每日2次]开始给药。每2周增加每日总量1,000mg[每次500mg,每日2次],直至达到推荐日剂量3,000mg[每次1,500mg,每日2次]。低于每日3,000mg剂量的有效性尚未得到充分研究。 肾功能不全患者:由于左乙拉西坦清除率与肾功能有关,应根据患者肾功能个体化给药。成人剂量调整参见下表。 肾功能不全成人患者-正常(肌酐清除率 ≥ 80 mL/min/1.73m2):每次500-1,500mg,每日2次(间隔12小时) 肾功能不全成人患者-轻度(50-79 mL/min/1.73m2):每次500-1,000mg,每日2次(间隔12小时) 肾功能不全成人患者-中度(30-49 mL/min/1.73m2):每次250-750mg,每日2次(间隔12小时) 肾功能不全成人患者-重度(< 30 mL/min/1.73m2):每次250-500mg,每日2次(间隔12小时) 肾功能不全成人患者-终末期肾病透析患者(1)(肌酐清除率-):每次500-1,000mg,每日1次(2) (1) 建议在给药第一天给予750mg的初始负荷剂量。 (2) 建议透析后追加250-500mg。 肝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对于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可能低估肾功能衰竭。因此,肌酐清除率低于60mL/min/1.73m2时,建议将每日维持剂量减少50%。 老年患者(65岁以上):建议对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调整剂量。
儿童服用量
辅助治疗-部分性发作,4岁~11岁儿童及体重低于50kg的12~17岁青少年:起始剂量为10mg/kg,每日2次。根据临床反应和耐受性,可增至60mg/kg/日[30mg/kg/次,每日2次];每2周调整剂量时,增量或减量不得超过20mg/kg/日[10mg/kg/次,每日2次]。应服用最低有效剂量。体重≥50kg的儿童剂量与成人剂量相同。 部分性发作-15-20kg(1):20mg/kg/日 (每日2次) 300mg-400mg/日 [150-200mg/次,每日2次];40mg/kg/日 (每日2次) 600mg-800mg/日 [300-400mg/次,每日2次];60mg/kg/日 (每日2次) 900mg-1,200mg/日 [450-600mg/次,每日2次] 部分性发作-20.1-40kg:20mg/kg/日 (每日2次) 500mg/日 [250mg/次,每日2次];40mg/kg/日 (每日2次) 1,000mg/日 [500mg/次,每日2次];60mg/kg/日 (每日2次) 1,500mg/日 [750mg/次,每日2次] 部分性发作-40.1-50kg(2):20mg/kg/日 (每日2次) 1,000mg/日 [500mg/次,每日2次];40mg/kg/日 (每日2次) 2,000mg/日 [1,000mg/次,每日2次];60mg/kg/日 (每日2次) 3,000mg/日 [1,500mg/次,每日2次] (1) 对于体重≤20kg的儿童,建议以100mg/mL口服液开始治疗。 (2) 体重≥50kg的儿童和青少年的用法用量与成人相同。 辅助治疗-儿童患者肌阵挛发作(12岁以上):本品起始剂量为500mg/次,每日2次。每2周增加1,000mg/日,直至达到推荐日剂量3,000mg。尚未研究低于3,000mg/日剂量的疗效。 辅助治疗-原发性全身性强直-阵挛发作(12岁以上),体重低于50kg的12-17岁青少年:本品起始剂量为20mg/kg/日 [10mg/kg/次,每日2次]。每2周增加20mg/kg/日[10mg/kg/次,每日2次],直至达到推荐日剂量60mg/kg[30mg/kg/次,每日2次]。低于60mg/kg/日剂量的疗效尚未得到充分研究。 肾功能损害的儿童及体重低于50kg的青少年患者-正常(肌酐清除率 ≥ 80 ml/min/1.73m2):10-30mg/kg(0.10-0.30 ml/kg) 每日2次 肾功能损害的儿童及体重低于50kg的青少年患者-轻度(50-79 ml/min/1.73m2):10-20mg/kg(0.10-0.20 ml/kg) 每日2次 肾功能损害的儿童及体重低于50kg的青少年患者-中度(30-49 ml/min/1.73m2):5-15mg/kg (0.05-0.15ml/kg) 每日2次 肾功能损害的儿童及体重低于50kg的青少年患者-重度(< 30 ml/min/1.73m2):5-10 mg/kg (0.05-0.10ml/kg) 每日2次 肾功能损害的儿童及体重低于50kg的青少年患者-终末期肾病透析患者(肌酐清除率 --):10-20mg/kg(0.10-0.20 ml/kg) 每日1次(1)(2) (1) 建议在给药第一天给予15 mg/kg(0.15ml/kg)负荷剂量。 (2) 建议透析后给予5-10 mg/kg(0.05-0.10ml/kg)追加剂量。 ks= 0.45(1岁以下婴儿) ks= 0.55(13岁以下儿童及女性青少年) ks= 0.7(男性青少年) 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1个月以下婴儿使用口服制剂。 不适用于4岁以下儿童使用片剂;1个月以上婴儿应使用口服液。 由于注射剂在16岁以下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因此不建议使用。

成分

生产厂家
(株)赛尔特龙制药

功效・作用

癫痫部分性发作的单药治疗;发作(部分性、肌阵挛性等)的辅助治疗

  • 继发性全身性发作
  • 部分发作
  • 肌阵挛发作
  • 一次性全身强直-阵挛发作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癫痫治疗。对16岁以上首次被诊断为癫痫的患者,单独有效治疗继发性全身性发作或部分癫痫发作。此外,也可作为补充治疗,用于现有治疗无法控制的4岁以上患者的继发性全身性发作和部分发作。也适用于儿童间歇性肌阵挛癫痫患者的肌阵挛发作和特发性全身性癫痫患者的一次性全身强直-阵挛发作。本品可作为注射剂用于难以口服给药的患者,提供了治疗的灵活性。总体上广泛用于各种形式癫痫发作的治疗。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薄膜衣片和溶液剂经口服用,可不受进食影响,并用足量水送服。 每日剂量分为相等剂量,每日2次服用。 左乙拉西坦治疗可通过静脉或口服开始。由口服改为静脉给药或反向转换时,无需滴定剂量,可直接转换;每日总剂量及给药次数应保持不变。 单药治疗-成人及16岁以上青少年:起始剂量为每次250mg、每日2次;2周后增至每次500mg、每日2次。根据临床反应,可每2周增加每日总量500mg[每次250mg,每日2次],最大剂量为每日3000mg[每次1500mg,每日2次]。 辅助治疗-部分性发作,成人(18岁以上)及体重50kg以上的青少年(12~17岁):本品以每次500mg、每日2次开始给药。根据临床反应和耐受性,可每2至4周增加或减少每日总量1000mg[每次500mg,每日2次],最大推荐剂量为每日3000mg。 辅助治疗-原发性全身强直-阵挛发作(12岁以上),成人(18岁以上)及体重50kg以上的青少年(12-17岁):本品以每日1,000mg[每次500mg,每日2次]开始给药。每2周增加每日总量1,000mg[每次500mg,每日2次],直至达到推荐日剂量3,000mg[每次1,500mg,每日2次]。低于每日3,000mg剂量的有效性尚未得到充分研究。 肾功能不全患者:由于左乙拉西坦清除率与肾功能有关,应根据患者肾功能个体化给药。成人剂量调整参见下表。 肾功能不全成人患者-正常(肌酐清除率 ≥ 80 mL/min/1.73m2):每次500-1,500mg,每日2次(间隔12小时) 肾功能不全成人患者-轻度(50-79 mL/min/1.73m2):每次500-1,000mg,每日2次(间隔12小时) 肾功能不全成人患者-中度(30-49 mL/min/1.73m2):每次250-750mg,每日2次(间隔12小时) 肾功能不全成人患者-重度(< 30 mL/min/1.73m2):每次250-500mg,每日2次(间隔12小时) 肾功能不全成人患者-终末期肾病透析患者(1)(肌酐清除率-):每次500-1,000mg,每日1次(2) (1) 建议在给药第一天给予750mg的初始负荷剂量。 (2) 建议透析后追加250-500mg。 肝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对于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可能低估肾功能衰竭。因此,肌酐清除率低于60mL/min/1.73m2时,建议将每日维持剂量减少50%。 老年患者(65岁以上):建议对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调整剂量。

儿童服用量

辅助治疗-部分性发作,4岁~11岁儿童及体重低于50kg的12~17岁青少年:起始剂量为10mg/kg,每日2次。根据临床反应和耐受性,可增至60mg/kg/日[30mg/kg/次,每日2次];每2周调整剂量时,增量或减量不得超过20mg/kg/日[10mg/kg/次,每日2次]。应服用最低有效剂量。体重≥50kg的儿童剂量与成人剂量相同。 部分性发作-15-20kg(1):20mg/kg/日 (每日2次) 300mg-400mg/日 [150-200mg/次,每日2次];40mg/kg/日 (每日2次) 600mg-800mg/日 [300-400mg/次,每日2次];60mg/kg/日 (每日2次) 900mg-1,200mg/日 [450-600mg/次,每日2次] 部分性发作-20.1-40kg:20mg/kg/日 (每日2次) 500mg/日 [250mg/次,每日2次];40mg/kg/日 (每日2次) 1,000mg/日 [500mg/次,每日2次];60mg/kg/日 (每日2次) 1,500mg/日 [750mg/次,每日2次] 部分性发作-40.1-50kg(2):20mg/kg/日 (每日2次) 1,000mg/日 [500mg/次,每日2次];40mg/kg/日 (每日2次) 2,000mg/日 [1,000mg/次,每日2次];60mg/kg/日 (每日2次) 3,000mg/日 [1,500mg/次,每日2次] (1) 对于体重≤20kg的儿童,建议以100mg/mL口服液开始治疗。 (2) 体重≥50kg的儿童和青少年的用法用量与成人相同。 辅助治疗-儿童患者肌阵挛发作(12岁以上):本品起始剂量为500mg/次,每日2次。每2周增加1,000mg/日,直至达到推荐日剂量3,000mg。尚未研究低于3,000mg/日剂量的疗效。 辅助治疗-原发性全身性强直-阵挛发作(12岁以上),体重低于50kg的12-17岁青少年:本品起始剂量为20mg/kg/日 [10mg/kg/次,每日2次]。每2周增加20mg/kg/日[10mg/kg/次,每日2次],直至达到推荐日剂量60mg/kg[30mg/kg/次,每日2次]。低于60mg/kg/日剂量的疗效尚未得到充分研究。 肾功能损害的儿童及体重低于50kg的青少年患者-正常(肌酐清除率 ≥ 80 ml/min/1.73m2):10-30mg/kg(0.10-0.30 ml/kg) 每日2次 肾功能损害的儿童及体重低于50kg的青少年患者-轻度(50-79 ml/min/1.73m2):10-20mg/kg(0.10-0.20 ml/kg) 每日2次 肾功能损害的儿童及体重低于50kg的青少年患者-中度(30-49 ml/min/1.73m2):5-15mg/kg (0.05-0.15ml/kg) 每日2次 肾功能损害的儿童及体重低于50kg的青少年患者-重度(< 30 ml/min/1.73m2):5-10 mg/kg (0.05-0.10ml/kg) 每日2次 肾功能损害的儿童及体重低于50kg的青少年患者-终末期肾病透析患者(肌酐清除率 --):10-20mg/kg(0.10-0.20 ml/kg) 每日1次(1)(2) (1) 建议在给药第一天给予15 mg/kg(0.15ml/kg)负荷剂量。 (2) 建议透析后给予5-10 mg/kg(0.05-0.10ml/kg)追加剂量。 ks= 0.45(1岁以下婴儿) ks= 0.55(13岁以下儿童及女性青少年) ks= 0.7(男性青少年) 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1个月以下婴儿使用口服制剂。 不适用于4岁以下儿童使用片剂;1个月以上婴儿应使用口服液。 由于注射剂在16岁以下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因此不建议使用。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增加自杀冲动或自杀行为的风险,因此在服用期间如出现抑郁症状或情绪变化应立即咨询医生。 可能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导致嗜睡、疲劳、协调运动障碍、行为异常等症状,因此需要注意。 本药不能突然停用,否则可能会加重发作,因此必须逐渐减少剂量。 如对主要成分或其他成分有过敏反应,应停止本药使用。 有自杀想法或抑郁症状的患者在服用时需特别小心,出现症状时应立即告知医生。 肾功能不良的患者可能需要调整剂量,需与医疗人员沟通。 可能会出现与血细胞减少相关的异常反应,因此如出现发热或感染症状,应进行血液检查。 可能出现精神症状,例如刺激性过度、攻击性、情绪变化等,如有此类症状,应咨询医疗人员。 在服用本药物的初期或增加剂量时,可能会加重发作,所以需要注意症状变化。 心脏病患者或心电图QT间期延长的患者在用药时需谨慎。 在进行需要集中注意力的操作,如驾驶或机械操作时,可能会导致嗜睡或头晕,因此需要小心。 怀孕或计划怀孕的女性在服用本药前需与医疗人员咨询,哺乳期间本药可能会通过母乳排出影响婴儿,因此在决定是否哺乳时需谨慎。 对儿童而言,尚未确立1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建议4岁以下儿童使用液体剂型。 如过量服用,可能会出现嗜睡、焦虑、攻击性、意识降低等症状,应立即在医院接受适当治疗。 本药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可能性低,但在与特定药物联合使用时需谨慎,因此向医疗人员告知所服用药物至关重要。 关于本药对儿童的生长、青春期、学习能力的影响的长期研究不足,因此长期服用时需要定期评估。

副作用

自杀冲动,自杀行为,抑郁症,情绪和行为的异常变化,嗜睡,疲劳,协调运动障碍,行为异常,无力症,行为学障碍,攻击,焦虑,愤怒,不安,情感麻木,离人症,情感不稳定,敌意,过敏性,精神病性症状,幻觉,精神病,自杀企图,自杀观念,遗忘,和谐运动障碍,运动失调,注意力障碍,记忆损害,运动过多症,失眠,情感不稳定,人格障碍,异常思维,腹痛,腹泻,消化不良,恶心,呕吐,食欲不振,体重增加,眩晕,复视,视野模糊,肌肉痛,受伤,鼻咽炎,感染,咳嗽,皮疹,湿疹,瘙痒,血小板减少症,无粒细胞增多症,白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血管性水肿,过敏反应,急性肾损伤,脑病,神经肌肉松弛剂恶性综合征,心电图QT延长,横纹肌溶解,血中CPK增加,过敏反应,自杀企图,脓毒症,便秘,心悸,失语症,运动障碍,冲动行为,精神运动延迟,水肿,唇炎,腹部胀大,胃肠道障碍,流涎,荨麻疹,肌肉骨骼僵硬,颈痛,尿频,呼吸困难,焦虑,攻击性,意识下降,呼吸下降,昏迷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物可能对空气或湿气敏感,因此应保存在密闭容器内。此外,为保持药效,重要的是在1到30摄氏度的室温下保存。

外观·包装

外观

蓝色椭圆形薄膜涂层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 120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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