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尼可艾口香糖(尼古丁聚克立林)

尼可艾口香糖(尼古丁聚克立林)

非处方药
成分・含量
尼古丁聚丙烯树脂›10mg / 1个
生产/进口商
新日制药(株)
外观
白色长方形口香糖
包装
30颗(10颗/PTP x 3)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504059 · 申报 2015.06.19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帮助减少吸烟量并戒烟,抑制吸烟
使用对象
成人
成人剂量
给药剂量和疗程应根据患者的尼古丁依赖程度确定。建议每日吸烟20支及以下者使用2mg口香糖;每日吸烟超过20支的重度吸烟者,或使用2mg剂量无效者,建议使用4mg口香糖。 每当出现吸烟冲动时,按照“间歇咀嚼”方法缓慢咀嚼。按照该方法咀嚼口香糖30分钟后,将用过的口香糖丢弃。每日总用量不得超过15片。 1) 将1片尼古丁口香糖放入口中,每隔数秒缓慢咀嚼。 2) 咀嚼至出现强烈味道或轻微刺麻感后,将口香糖暂置于颊部,直至强烈味道或刺麻感消退。 3) 再次缓慢咀嚼口香糖,并重复上述步骤。 4) 按照上述方法持续咀嚼30分钟。 5) 适应口香糖的味道后,可根据需要加快咀嚼速度。 [戒烟:希望戒烟时] 成人(18岁以上): 尝试戒烟者在使用尼古丁口香糖期间,应尽一切努力完全戒烟。 为维持完全戒烟,每当出现吸烟冲动时使用尼古丁口香糖。通常每日咀嚼2mg或4mg口香糖8~12片,每日总用量不得超过15片。 随着吸烟欲望逐渐减轻,应逐渐减少每日用量。通常治疗3个月即可。 使用4mg尼古丁口香糖者出现戒断症状时,使用2mg口香糖会有所帮助。 由于吸烟欲望可能突然再次出现,应随身携带备用口香糖。若为戒烟而使用尼古丁替代疗法超过9个月,应寻求医疗专业人员的帮助和咨询。 [减少吸烟量:希望减少吸烟量/次数时] 成人(18岁以上): 在控制吸烟冲动并延长吸烟间隔时使用尼古丁口香糖。使用尼古丁口香糖期间,应尽一切努力尽可能减少吸烟量。 使用尼古丁口香糖后至6周时每日吸烟量仍未减少,应咨询医疗专业人员。 一旦做好准备,应立即尝试戒烟,但不要迟于治疗开始后6个月。治疗开始后至9个月仍难以尝试戒烟,应咨询医疗专业人员。 尝试戒烟时,请参照上述[戒烟:希望戒烟时]中“成人”部分。

成分

生产厂家
新日制药(株)

功效・作用

帮助减少吸烟量并戒烟,抑制吸烟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物作为戒烟的辅助剂,支持减少吸烟量并最终戒烟。它能有效帮助计划戒烟的人士。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给药剂量和疗程应根据患者的尼古丁依赖程度确定。建议每日吸烟20支及以下者使用2mg口香糖;每日吸烟超过20支的重度吸烟者,或使用2mg剂量无效者,建议使用4mg口香糖。 每当出现吸烟冲动时,按照“间歇咀嚼”方法缓慢咀嚼。按照该方法咀嚼口香糖30分钟后,将用过的口香糖丢弃。每日总用量不得超过15片。 1) 将1片尼古丁口香糖放入口中,每隔数秒缓慢咀嚼。 2) 咀嚼至出现强烈味道或轻微刺麻感后,将口香糖暂置于颊部,直至强烈味道或刺麻感消退。 3) 再次缓慢咀嚼口香糖,并重复上述步骤。 4) 按照上述方法持续咀嚼30分钟。 5) 适应口香糖的味道后,可根据需要加快咀嚼速度。 [戒烟:希望戒烟时] 成人(18岁以上): 尝试戒烟者在使用尼古丁口香糖期间,应尽一切努力完全戒烟。 为维持完全戒烟,每当出现吸烟冲动时使用尼古丁口香糖。通常每日咀嚼2mg或4mg口香糖8~12片,每日总用量不得超过15片。 随着吸烟欲望逐渐减轻,应逐渐减少每日用量。通常治疗3个月即可。 使用4mg尼古丁口香糖者出现戒断症状时,使用2mg口香糖会有所帮助。 由于吸烟欲望可能突然再次出现,应随身携带备用口香糖。若为戒烟而使用尼古丁替代疗法超过9个月,应寻求医疗专业人员的帮助和咨询。 [减少吸烟量:希望减少吸烟量/次数时] 成人(18岁以上): 在控制吸烟冲动并延长吸烟间隔时使用尼古丁口香糖。使用尼古丁口香糖期间,应尽一切努力尽可能减少吸烟量。 使用尼古丁口香糖后至6周时每日吸烟量仍未减少,应咨询医疗专业人员。 一旦做好准备,应立即尝试戒烟,但不要迟于治疗开始后6个月。治疗开始后至9个月仍难以尝试戒烟,应咨询医疗专业人员。 尝试戒烟时,请参照上述[戒烟:希望戒烟时]中“成人”部分。

注意事项

本药物可能会粘附在假牙或假体上,有时可能会造成损坏,因此需要注意。 本药物中包含的人工甜味剂阿斯巴甜可在体内转化为苯丙氨酸,因此患有苯丙酮尿症的患者不应该使用本药物。 应该注意,不要超过该药物的最大推荐使用剂量,尤其是在成年人中,不应超过每日2.4克。 本药物中含有的尼古丁在怀孕期间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因此孕妇不应使用,哺乳期的女性也最好不使用。 此外,过敏于本药物成分、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患者,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以及非吸烟者都不应使用此药物。 患有胃炎、胃溃疡、心脏病、肾功能或肝功能不良的情况、糖尿病或甲状腺功能异常的患者在使用本药物前务必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在使用本药物时,如果出现头晕、头痛、心悸、恶心、皮疹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专业人士。 本药物应缓慢咀嚼,若一次咀嚼多个,可能会因过量而导致严重不良反应。 尼古丁对儿童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应将其放置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应避免阳光直射并储存在阴凉干燥的地方。 此外,不应将本药物转移至其他容器,戒烟期间某些药物的影响可能会改变,因此在与其他药物共同使用时应咨询专业人士。

副作用

头痛,头晕(眩晕),失眠,焦虑,情绪不稳定,烦躁,异常梦境,迷茫(精神模糊不清),不安(坐立不安),注意力障碍,疲劳,偏头痛,痉挛(收缩与放松),下肢(腿)抽筋,血压变化,高血压,心悸(心跳加速),可逆性心房颤动,心房不整脉,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腹部疼痛(腹部疼痛),消化不良,腹胀(腹部膨胀),胃溃疡等胃肠道疾病,吞咽困难(吞咽障碍),口渴(口干),排便异常, constipation,腹泻,食欲增加,感冒及流感症状,咳嗽,咽炎,鼻炎(鼻腔炎),鼻窦炎,上呼吸道症状,支气管炎,呼吸困难,过敏,皮疹(皮肤红疹),疱疹,瘙痒,荨麻疹,痤疮,红斑,味觉障碍(味觉不正常),视力异常,口腔(口内)及咽喉(喉咙)的刺激(疼痛),颞颌关节及肌肉疼痛,牙龈炎(月经疼痛),肌肉疼痛,关节疼痛,牙痛,背痛(背部疼痛),胸痛(胸部疼痛),疼痛(疼痛),耳痛(耳部疼痛),面部潮红,局部水肿(肿胀),体重增加,甲状腺功能障碍,淋巴结疼痛(疼痛),膀胱炎,出汗(汗液增多),打嗝,血管水肿(肿胀)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相互作用

药物相互作用

本药物与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伊美普林、氟桂噻噻、潘丁托清酸、普萘洛尔、茶碱、华法林、雌激素、利多卡因、苯氨基酞、胰岛素、肾上腺素拮抗剂(如哌唑嗪、拉贝洛尔等)、弗列卡尼德、肾上腺素能兴奋剂(如异丙肾上腺素、苯肾上腺素)、普罗派酮、呋塞米利尿剂、H2拮抗剂、β-受体拮抗剂、他克林、氯氮平、罗匹尼罗一起使用时需要咨询医生。

贮藏方法

本药物应保存在密闭容器中以避免空气进入,温度应保持在25度以下的凉爽地方。 这样存放可以长时间保持药物效果。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长方形口香糖

包装单位

30颗(10颗/PTP x 3)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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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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