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替莫尔德胶囊20毫克(替莫唑胺)

替莫尔德胶囊20毫克(替莫唑胺)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成分・含量
替莫唑胺›2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SHIN POONG PHARM. CO., LTD
外观
白色至淡黄色粉末装入上下深黄色的硬胶囊
包装
5胶囊/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502603 · 批准 2015.04.30 · 医保编码 64850740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新发、复发或进展性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以及复发或进展性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1) 成人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治疗: 对于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初期应将本药与放射治疗联合给药,之后可单独重复使用本药,最多6个周期。 - 联合治疗时:每日口服75 mg/m2,连续42天,同时接受局部放射治疗(总剂量60 Gy,分30次)。不进行剂量减量,但应根据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每周评估是否延迟或中断本药治疗。 仅在符合以下所有标准时,方可在联合治疗期间持续使用本药42天(最多49天)。 ①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bsolute Neutrophil Count ; ANC) ≥ 1.5 x 109/L ② 血小板计数 ≥ 100 x 109/L ③ 常见毒性标准(CTC : Common Toxicity Criteria)中的非血液学毒性等级不高于1级(脱发、恶心、呕吐除外) 给药期间每周进行全血细胞计数(complete blood count; CBC)。根据表1所示的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在联合治疗期间延迟或中断本药给药。 表 1. 放射治疗与本药联合治疗时,本药给药的延迟或中断 毒性 延迟本药给药* 中断本药给药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0.5且<1.5 x 109/L <0.5 x 109/L 血小板计数 ≥10且<100 x 109/L <10 x 109/L 常见毒性标准(CTC)中的非血液学毒性等级(脱发、呕吐、恶心除外) CTC grade 2 CTC grade 3或4 *仅在符合以下所有条件时,方可重新开始给予本药: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 1.5 x 109/L,血小板计数 ≥ 100 x 109/L,CTC中的非血液学毒性等级不高于1级(脱发、恶心、呕吐除外)。 - 单药给药时: 本药与放射治疗联合治疗结束4周后,可单独给予本药,最多6个周期。第1周期的给药剂量为150 mg/m2,连续给药5天,之后停药23天。若第2周期开始时,CTC中的非血液学毒性等级不高于2级(脱发、恶心、呕吐除外),且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 1.5 x 109/L、血小板计数 ≥ 100 x 109/L,则将剂量增加至200 mg/m2。如果第2周期开始时未增加剂量,则之后的周期也不增加剂量。增加至200 mg/m2后,除非出现毒性,否则每个周期的最初5天均维持该剂量。单药给药期间的剂量减量和停药应根据表2和表3决定。 在开始给药后的第22天(自首次给药之日起经过21天)进行全血细胞计数(complete blood count ; CBC),并根据表3决定本药减量或停药。 表 2. 单药给药时本药的剂量 剂量水平 剂量(mg/m2/日) 说明 -1 100 因既往毒性而减量 0 150 第1周期的给药剂量 1 200 无毒性时第2-6周期的给药剂量 表 3. 单药给药时本药给药的延迟或中断 毒性 本药剂量水平a降低一级 中断本药给药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1.0 x 109/L 参见b 血小板计数 <50 x 109/L 常见毒性标准(CTC)中的非血液学毒性等级(脱发、呕吐、恶心除外) CTC grade 3 CTC grade 4b a: 本药的剂量水平参见表 2。 b: 出现以下情况时应中断本药给药。 • 即使在剂量水平-1(100 mg/m2/日)时仍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 本药减量后仍出现grade 3的非血液学毒性(脱发、恶心、呕吐除外) 2) 成人标准治疗失败后的复发性、进展性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Glioblastoma multiforme)及间变性星形细胞瘤(Anaplastic astrocytoma)的治疗: 既往未接受化疗药物治疗的患者,每日1次口服200 mg/m2,连续5天,之后停药23天,共28天为一个周期。既往接受过化疗药物治疗的患者,首次剂量为每日1次150 mg/m2;若无血液学毒性,从第2个周期开始增加至每日1次200 mg/m2,连续给药5天。(参见使用注意事项4. 一般注意事项) * 本药应在空腹状态下服用。 * 本药应以水送服,不得打开或咀嚼。服用处方剂量时,应尽量减少胶囊数量。 * 可在服用本药前后服用止吐药。服用本药后如发生呕吐,不得在当天立即服用第二剂。

成分

进口商
SHIN POONG PHARM. CO., LTD

功效・作用

治疗新发、复发或进展性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以及复发或进展性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多形性胶质瘤,复发性多形性胶质瘤,进展性多形性胶质瘤,未分化性星形胶质瘤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瘤。在初期治疗阶段与放疗联合使用,之后可单独给药。此外,它也用于治疗标准疗法失败的复发性或进展性多形性胶质瘤及未分化性星形胶质瘤。本药物对脑肿瘤的治疗有效,在患者的治疗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根据病变情况,适当改善治疗效果。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1) 成人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治疗: 对于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初期应将本药与放射治疗联合给药,之后可单独重复使用本药,最多6个周期。 - 联合治疗时:每日口服75 mg/m2,连续42天,同时接受局部放射治疗(总剂量60 Gy,分30次)。不进行剂量减量,但应根据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每周评估是否延迟或中断本药治疗。 仅在符合以下所有标准时,方可在联合治疗期间持续使用本药42天(最多49天)。 ①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bsolute Neutrophil Count ; ANC) ≥ 1.5 x 109/L ② 血小板计数 ≥ 100 x 109/L ③ 常见毒性标准(CTC : Common Toxicity Criteria)中的非血液学毒性等级不高于1级(脱发、恶心、呕吐除外) 给药期间每周进行全血细胞计数(complete blood count; CBC)。根据表1所示的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在联合治疗期间延迟或中断本药给药。 表 1. 放射治疗与本药联合治疗时,本药给药的延迟或中断 毒性 延迟本药给药* 中断本药给药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0.5且<1.5 x 109/L <0.5 x 109/L 血小板计数 ≥10且<100 x 109/L <10 x 109/L 常见毒性标准(CTC)中的非血液学毒性等级(脱发、呕吐、恶心除外) CTC grade 2 CTC grade 3或4 *仅在符合以下所有条件时,方可重新开始给予本药: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 1.5 x 109/L,血小板计数 ≥ 100 x 109/L,CTC中的非血液学毒性等级不高于1级(脱发、恶心、呕吐除外)。 - 单药给药时: 本药与放射治疗联合治疗结束4周后,可单独给予本药,最多6个周期。第1周期的给药剂量为150 mg/m2,连续给药5天,之后停药23天。若第2周期开始时,CTC中的非血液学毒性等级不高于2级(脱发、恶心、呕吐除外),且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 1.5 x 109/L、血小板计数 ≥ 100 x 109/L,则将剂量增加至200 mg/m2。如果第2周期开始时未增加剂量,则之后的周期也不增加剂量。增加至200 mg/m2后,除非出现毒性,否则每个周期的最初5天均维持该剂量。单药给药期间的剂量减量和停药应根据表2和表3决定。 在开始给药后的第22天(自首次给药之日起经过21天)进行全血细胞计数(complete blood count ; CBC),并根据表3决定本药减量或停药。 表 2. 单药给药时本药的剂量 剂量水平 剂量(mg/m2/日) 说明 -1 100 因既往毒性而减量 0 150 第1周期的给药剂量 1 200 无毒性时第2-6周期的给药剂量 表 3. 单药给药时本药给药的延迟或中断 毒性 本药剂量水平a降低一级 中断本药给药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1.0 x 109/L 参见b 血小板计数 <50 x 109/L 常见毒性标准(CTC)中的非血液学毒性等级(脱发、呕吐、恶心除外) CTC grade 3 CTC grade 4b a: 本药的剂量水平参见表 2。 b: 出现以下情况时应中断本药给药。 • 即使在剂量水平-1(100 mg/m2/日)时仍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 本药减量后仍出现grade 3的非血液学毒性(脱发、恶心、呕吐除外) 2) 成人标准治疗失败后的复发性、进展性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Glioblastoma multiforme)及间变性星形细胞瘤(Anaplastic astrocytoma)的治疗: 既往未接受化疗药物治疗的患者,每日1次口服200 mg/m2,连续5天,之后停药23天,共28天为一个周期。既往接受过化疗药物治疗的患者,首次剂量为每日1次150 mg/m2;若无血液学毒性,从第2个周期开始增加至每日1次200 mg/m2,连续给药5天。(参见使用注意事项4. 一般注意事项) * 本药应在空腹状态下服用。 * 本药应以水送服,不得打开或咀嚼。服用处方剂量时,应尽量减少胶囊数量。 * 可在服用本药前后服用止吐药。服用本药后如发生呕吐,不得在当天立即服用第二剂。

注意事项

本药不应用于对主要成分或赋形剂过敏,或对某些药物达卡巴嗪过敏的患者。 严重骨髓抑制症状的患者,或怀孕中或可能怀孕的女性使用本药也可能存在危险。 此外,因含有乳糖,乳糖不耐受或相关遗传疾病的患者应避免服用。 患者整体健康状况较差或有其他严重疾病或感染时,应谨慎考虑该药物的利益和风险。 本药可能出现感染、血液细胞减少、食欲不振、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脱发等多种不良反应。 特别是由血液细胞减少引发的感染风险增加,因此需要定期进行血液检查,严重时需调整剂量。 本药可能影响肝脏和肾功能,因此在给药前和给药期间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 恶心和呕吐较为常见,因此在必要时应同时使用止吐药,并注意可能会出现疲劳或嗜睡,驾驶或操作机器时需小心。 若与食物同服可能会减少药效,建议空腹服用。 孕妇不应使用本药,育龄女性应避免怀孕,男性在治疗期间及后期也应建议避免怀孕。 哺乳期女性在服用本药时应停止哺乳。 70岁以上的老年人因血液细胞减少风险更高,需更加小心。 如出现过量服用,可能导致严重的血液学不良反应和器官衰竭,应立即咨询医疗人员,并在必要时接受支持治疗。 本药的胶囊如遭损坏,应注意避免内容物接触皮肤或黏膜,若接触应立即用清水冲洗。 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放回原包装以保持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

副作用

  • 口腔念珠菌病
  • 单纯疱疹
  • 感染
  • 咽炎
  • 伤口感染
  • 带状疱疹
  • 流感样症状
  • 白细胞减少症
  • 淋巴细胞减少症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再查看 154 项症状
  • 血小板减少症
  • 贫血
  • 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点状出血
  • 库欣综合症
  • 食欲不振
  • 高血糖
  • 体重下降
  • 低钾血症
  • 碱性磷酸酶升高
  • 体重增加
  • 焦虑
  • 情绪不稳定
  • 失眠
  • 抑郁症
  • 烦躁
  • 麻木
  • 行为障碍
  • 幻觉
  • 记忆丧失
  • 头痛
  • 抽搐
  • 头晕
  • 失语症
  • 平衡感下降
  • 注意力下降
  • 混乱
  • 意识下降
  • 记忆障碍
  • 神经病
  • 感觉异常
  • 嗜睡
  • 语言障碍
  • 颤抖
  • 运动协调障碍
  • 认知能力下降
  • 锥体外症状
  • 步态异常
  • 半身不遂
  • 感觉过敏
  • 感觉减退
  • 周围神经疾病
  • 眼痛
  • 半盲
  • 视力异常
  • 视力下降
  • 视野异常
  • 听觉异常
  • 耳鸣
  • 耳痛
  • 听觉过敏
  • 中耳炎
  • 听力损失
  • 眩晕
  • 心悸
  • 水肿
  • 下肢水肿
  • 出血
  • 高血压
  • 脑出血
  • 栓塞
  • 咳嗽
  • 呼吸困难
  • 肺炎
  • 上呼吸道感染
  • 鼻塞
  • 额窦炎
  • 支气管炎
  • 便秘
  • 恶心
  • 呕吐
  • 腹痛
  • 腹泻
  • 消化不良
  • 吞咽困难
  • 口腔炎
  • 腹部胀满
  • 便失禁
  • 胃肠道异常
  • 胃肠炎
  • 痔疮
  • 脱发
  • 皮疹
  • 皮肤炎
  • 皮肤干燥
  • 红斑
  • 瘙痒症
  • 光过敏反应
  • 异常皮肤着色
  • 皮肤脱落
  • 出汗增加
  • 关节痛
  • 肌无力
  • 骨骼肌痛
  • 肌肉疼痛
  • 肌病
  • 背痛
  • 尿频
  • 尿失禁
  • 排尿困难
  • 勃起功能障碍
  • 无月经
  • 胸部疼痛
  • 月经过多
  • 阴道出血
  • 阴道炎
  • 疲劳
  • 发热
  • 疼痛
  • 过敏反应
  • 辐射损伤
  • 面部水肿
  • 味觉异常
  • 潮红
  • 面部潮红
  • 无力症
  • 症状恶化
  • 痉挛
  • 舌头着色
  • 异常嗅觉
  • 口渴
  • SGPT升高
  • γ-谷氨酰转移酶升高
  • 肝酶水平升高
  • SGOT升高
  • Pneumocystis jirovecii肺炎
  • 全血细胞减少症
  • 多形性红斑
  • 红斑
  • 荨麻疹
  • 干燥性皮肤
  • 过敏反应
  • 血管性水肿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间质性肺炎
  • 肺纤维化
  • 致命性呼吸衰竭
  • 肝毒性
  • 高胆红素血症
  • 胆汁淤积
  • 肝炎
  • 肝功能丧失
  • 肝损伤
  • 脓毒症
  • 疾病加重
  • 发作
  • 积水症
  • 脑水肿
  • 尿路感染
  • 局部发作
  • 新生物复发
  • 吸入性肺炎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对光敏感,应存放在不透光的容器中。同时,应在1-30度的常温环境中保存。这能很好地保持药物的效用。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至淡黄色粉末装入上下深黄色的硬胶囊

包装单位

5胶囊/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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