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林坎胶囊50mg(氟康唑)
氟康唑 50mg
硬胶囊 · 处方药
(株)西尔制药
品目基准编码 201405996 · 批准 2014.12.22 · 医保编码 622600440
该产品已于2024.05.20变为撤回许可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治疗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治疗隐球菌病并预防复发,预防真菌感染
该药物用于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包括黏膜和全身念珠菌病的治疗。此外,它还用于免疫功能正常的患者和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口咽、食道、支气管肺部感染、皮肤及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等各种念珠菌感染的治疗。对严重的念珠菌血症或侵犯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的全身念珠菌病也有效。同时,亦可用于免疫抑制患者的隐球菌脑膜炎和其他部位隐球菌症的治疗及复发预防维持治疗。预防由免疫功能下降引起的真菌感染也有所帮助,且在治疗手足癣、脚气、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感染等多种皮肤真菌感染方面也有效。总体而言在多种真菌感染的治疗和预防中有效。
药物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由于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吸收,口服制剂(胶囊、干混悬剂)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 成人 1. 外阴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单次口服150 mg 2. 黏膜念珠菌病 1) 口咽念珠菌病:通常给予本品50 mg,每日1次,连续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给药时间。 2)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由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通常给予本品50 mg,每日1次,连续14日,并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3)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外阴阴道念珠菌病以外的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通常给予本品50 mg,每日1次,连续14-30日;对于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将剂量增加至100 mg,每日1次。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通常首日给予本品400 mg,单次给药;从次日起给予200 mg,每日1次,并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加至400 mg,每日1次。给药疗程应根据临床反应和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首日给予本品400 mg,单次给药;从次日起给予200-400 mg,每日1次。治疗疗程由临床反应和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应至少给药6 ~ 8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初始治疗后,应给予本品200 mg,每日1次,长期服用。 6.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给予本品50-400 mg,每日1次。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或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建议给予400 mg,每日1次。对于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日开始给予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400 mg,持续1周。 7. 手癣、甲癣:每周1次,每次给予150 mg,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未受感染的新指甲、趾甲长出)。新指甲通常需3-6个月长出,新趾甲通常需6-12个月;生长速度可能因人而异,并受年龄影响。长期给药成功治疗后,有时指甲、趾甲仍会有损伤。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和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给予本品50 mg,每日1次,或150 mg,每周1次,连续2-4周。但足癣可能需要根据病情连续治疗6周。花斑癣给予50 mg,每日1次,连续2-4周。 ○ 老年患者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存在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1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多次给药时,仅在首日给予常规剂量,从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规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规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规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均应给予常规剂量的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少剂量后给药。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不得超过400 mg。 尚未确立本品用于出生后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1. 口咽念珠菌病:首日给予本品6 mg/kg体重,此后每日1次给予3 mg/kg体重。为预防复发,应至少给药2周。 2. 食管念珠菌病:首日给予本品6 mg/kg体重,此后每日1次给予3 mg/kg体重。根据患者反应,可增至每日1次12 mg/kg体重。至少给药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给药至少2周。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每日1次给予6-12 mg/kg体重。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首日给予本品12 mg/kg体重,此后每日1次给予6 mg/kg体重。根据患者反应,可增至每日1次12 mg/kg体重。脑脊液培养结果转阴后,继续治疗10-12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初始治疗后,每日1次给予6 mg/kg体重。 6.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肾功能损害成人患者相同的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予低于10 mg的剂量时,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注射剂,以确保剂量准确。
该药不应给特定的患者用药。 对该药或其他类似药物过敏的人应避免服用。 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以及哺乳期女性不应使用该药。 此外,某些药物与此药联用可能会引发严重不良反应,因此正在服用这些药物的患者不应使用此药。 该药含有乳糖,乳糖不耐症或相关遗传疾病患者不应服用。 该药在对有过敏反应病史的患者、肾功能或肝功能异常的患者、心脏疾病或电解质异常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特别是心律失常风险较高的人在服用此药时需格外小心。 此外,该药抑制肝脏中多种药物代谢的酶,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时,药物浓度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需要仔细观察。 该药通常耐受良好,但偶尔也会出现血液异常、过敏反应、肝功能异常、皮疹、消化道症状、头痛、眩晕等不良反应。 如出现严重肝损害或心律失常,应及时咨询医务人员。 在使用该药期间,建议定期进行血液检查、肝肾功能检查以及电解质检查。 特别是肝酶水平显著升高时,应重新评估该药的使用。 此外,心脏疾病患者或电解质失衡患者存在心律失常风险,因此需更加小心。 该药与多种药物有相互作用,某些药物不应联合使用,若需联合使用,则需要调整剂量并密切监测。 特别是需注意与心脏药物、抗凝剂、抗抑郁药、免疫抑制药、某些抗癌药、抗生素等的联合使用。 怀孕女性服用该药可能对胎儿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应避免使用,而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服药期间及用药后约1个月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哺乳期女性也应避免使用该药,因为该药可通过母乳传递。 对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尚未得到确立,仅在必要时谨慎使用。 此药可能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引起头晕或惊厥,因此进行这些活动时需小心。 过量服用可能会出现幻觉或异常行为,应立即在医院接受适当治疗。 该药主要通过尿液排泄,因此充分饮水并在必要时可通过血液透析来促进排泄。
无颗粒性白细胞减少症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该药可能对空气或湿气敏感,因此应妥善密封存放。并且建议在1度至30度的室温下保存。这样可以长期保持药效。
充满白色粉末的上部天蓝色、下部白色的硬胶囊
30粒/瓶, 100粒/瓶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氟康唑 50mg
硬胶囊 · 处方药
(株)西尔制药

氟康唑 5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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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W中外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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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米制药有限公司
氟康唑 2mg
注射剂 · 处方药
JW中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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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康唑 2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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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联合制药(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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