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尤洛汀胶囊60毫克(盐酸度洛西汀)

尤洛汀胶囊60毫克(盐酸度洛西汀)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 静脉注射
成分・含量
盐酸度洛西汀肠溶颗粒›352.94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优赢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外观为白色至浅棕色肠溶性球形颗粒的上部为青色,下部为黄色绿色的硬胶囊剂
包装
28颗胶囊(14颗/ PTP包装 x 2)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401966 · 批准 2014.04.23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抑郁症、广泛性焦虑障碍、糖尿病性神经痛及肌肉骨骼疼痛(如纤维肌痛等)
使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剂量
1. 成人 1) 重度抑郁障碍的治疗 初始给药 本品可不受进食影响,每日1次,每次60mg。部分患者为适应药物,可先以每日1次、每次30mg的剂量给药1周,然后增至每日1次、每次60mg。 尚无充分证据表明本品每日剂量超过60mg可带来额外获益,且本品疗效的剂量-反应关系尚未明确确立。 维持给药 一般而言,抗抑郁药的治疗反应在2~4周后开始显现。抑郁症状缓解后,为预防复发,建议继续服药数月。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患者,以决定是否需要继续给药。 2) 广泛性焦虑障碍的治疗 初始给药 本品可不受进食影响,每日1次,每次60mg。部分患者为适应药物,可先以每日1次、每次30mg的剂量给药1周,然后增至每日1次、每次60mg。每日1次、每次120mg已显示疗效,但尚无证据表明超过60mg的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尽管如此,若决定给予每日1次、超过60mg的剂量,应每次增加30mg,每日1次。每日1次、超过120mg剂量的安全性尚未得到充分评估。 维持给药 广泛性焦虑障碍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慢性疾病。在对照临床试验中,尚未系统评估本品长期(即超过10周)用于广泛性焦虑障碍的疗效。选择延长使用本品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以决定是否需要继续给药。 3) 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痛的治疗 初始给药 本品可不受进食影响,每日1次,每次60mg。每日1次、每次120mg的剂量安全且有效,但尚无证据表明超过60mg的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高剂量时耐受性降低。对于担心耐受性的患者,可考虑从低剂量开始。对于因糖尿病并发症而常伴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考虑从低剂量开始并逐渐增加剂量。 维持给药 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病理性疼痛的进展各异,且疼痛控制具有经验性,因此应针对个体评估本品的疗效。 本品使用超过12周的疗效尚未通过安慰剂对照试验进行系统研究,但已开展为期1年的开放性安全性试验。 4) 纤维肌痛的治疗 初始给药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60mg。为使患者适应药物,应先以每日1次、每次30mg的剂量给药1周,然后增至每日1次、每次60mg。部分患者可能对起始剂量有反应。即使对于对60mg无反应的患者,也未观察到本品剂量超过60mg/日可带来额外获益的证据;使用更高剂量与较高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相关。 维持给药 纤维肌痛被认为是一种慢性疾病。在纤维肌痛治疗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观察到本品的疗效可持续至3个月。超过3个月的长期试验未观察到欣百达的疗效;但应根据各患者的反应决定是否需要继续给药。 5) 治疗对非甾体抗炎镇痛药(NSAIDs)反应不足的骨关节炎疼痛 初始给药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60mg。为使患者适应药物,先以每日1次、每次30mg给药1周,然后增至每日1次、每次60mg。对于对推荐剂量(60mg/日)无反应的患者,给予每日超过60mg的剂量无额外获益,且与较高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相关。 维持给药 尚未研究本品用于治疗骨关节炎疼痛超过13周的安全性和疗效。 2. 老年人 不建议根据年龄调整剂量。但与其他药物一样,治疗时应谨慎,尤其是每日使用120mg剂量的临床资料有限。 4. 肝功能障碍患者 由于可能出现肝损害,不得用于肝病患者。 5. 肾功能障碍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30~ 80mL/分钟)。终末期肾病患者(需要透析的患者)或重度肾功能障碍患者(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分钟)不得使用本品。 6. 停止治疗 停止使用本品时,建议尽可能在至少1~2周内逐渐减量,而不是突然停药。治疗超过1周后停药时,为降低戒断症状的风险,建议从停药前2周开始逐渐减少剂量。在此期间,可将剂量减半或隔日服用。然而,具体方法应根据治疗时长、停药时的剂量等患者个体情况决定。 7. 精神疾病治疗中换用MAO抑制剂相关事项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并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两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天。反之,若要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停止使用本制剂后应至少经过5天。 8.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得开始使用本制剂,因为这会增加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对于需要其他干预措施(包括住院治疗)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经使用本制剂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若无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而言,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大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患者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5天或最后一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监测血清素综合征症状。自最后一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制剂且剂量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应了解此类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急症症状。
儿童剂量
儿童及18岁以下青少年:由于存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的担忧,不得用于治疗儿童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重度抑郁障碍。本品用于重度抑郁障碍以外疾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研究。

成分

生产厂家
优赢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抑郁症、广泛性焦虑障碍、糖尿病性神经痛及肌肉骨骼疼痛(如纤维肌痛等)

  • 主要抑郁障碍,广泛性焦虑障碍,糖尿病性外周神经病引起的疼痛,纤维肌痛,骨关节炎疼痛
查看批准原文

该药用于治疗主要抑郁障碍和广泛性焦虑障碍,对缓解糖尿病性外周神经病和纤维肌痛引起的疼痛也有效。此外,它在改善对非类固醇抗炎药(NSAIDs)反应不佳的骨关节炎疼痛方面也有帮助。通过用于多种神经系统及疼痛相关疾病,改善患者的症状。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1. 成人 1) 重度抑郁障碍的治疗 初始给药 本品可不受进食影响,每日1次,每次60mg。部分患者为适应药物,可先以每日1次、每次30mg的剂量给药1周,然后增至每日1次、每次60mg。 尚无充分证据表明本品每日剂量超过60mg可带来额外获益,且本品疗效的剂量-反应关系尚未明确确立。 维持给药 一般而言,抗抑郁药的治疗反应在2~4周后开始显现。抑郁症状缓解后,为预防复发,建议继续服药数月。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患者,以决定是否需要继续给药。 2) 广泛性焦虑障碍的治疗 初始给药 本品可不受进食影响,每日1次,每次60mg。部分患者为适应药物,可先以每日1次、每次30mg的剂量给药1周,然后增至每日1次、每次60mg。每日1次、每次120mg已显示疗效,但尚无证据表明超过60mg的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尽管如此,若决定给予每日1次、超过60mg的剂量,应每次增加30mg,每日1次。每日1次、超过120mg剂量的安全性尚未得到充分评估。 维持给药 广泛性焦虑障碍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慢性疾病。在对照临床试验中,尚未系统评估本品长期(即超过10周)用于广泛性焦虑障碍的疗效。选择延长使用本品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以决定是否需要继续给药。 3) 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痛的治疗 初始给药 本品可不受进食影响,每日1次,每次60mg。每日1次、每次120mg的剂量安全且有效,但尚无证据表明超过60mg的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高剂量时耐受性降低。对于担心耐受性的患者,可考虑从低剂量开始。对于因糖尿病并发症而常伴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考虑从低剂量开始并逐渐增加剂量。 维持给药 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病理性疼痛的进展各异,且疼痛控制具有经验性,因此应针对个体评估本品的疗效。 本品使用超过12周的疗效尚未通过安慰剂对照试验进行系统研究,但已开展为期1年的开放性安全性试验。 4) 纤维肌痛的治疗 初始给药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60mg。为使患者适应药物,应先以每日1次、每次30mg的剂量给药1周,然后增至每日1次、每次60mg。部分患者可能对起始剂量有反应。即使对于对60mg无反应的患者,也未观察到本品剂量超过60mg/日可带来额外获益的证据;使用更高剂量与较高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相关。 维持给药 纤维肌痛被认为是一种慢性疾病。在纤维肌痛治疗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观察到本品的疗效可持续至3个月。超过3个月的长期试验未观察到欣百达的疗效;但应根据各患者的反应决定是否需要继续给药。 5) 治疗对非甾体抗炎镇痛药(NSAIDs)反应不足的骨关节炎疼痛 初始给药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60mg。为使患者适应药物,先以每日1次、每次30mg给药1周,然后增至每日1次、每次60mg。对于对推荐剂量(60mg/日)无反应的患者,给予每日超过60mg的剂量无额外获益,且与较高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相关。 维持给药 尚未研究本品用于治疗骨关节炎疼痛超过13周的安全性和疗效。 2. 老年人 不建议根据年龄调整剂量。但与其他药物一样,治疗时应谨慎,尤其是每日使用120mg剂量的临床资料有限。 4. 肝功能障碍患者 由于可能出现肝损害,不得用于肝病患者。 5. 肾功能障碍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30~ 80mL/分钟)。终末期肾病患者(需要透析的患者)或重度肾功能障碍患者(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分钟)不得使用本品。 6. 停止治疗 停止使用本品时,建议尽可能在至少1~2周内逐渐减量,而不是突然停药。治疗超过1周后停药时,为降低戒断症状的风险,建议从停药前2周开始逐渐减少剂量。在此期间,可将剂量减半或隔日服用。然而,具体方法应根据治疗时长、停药时的剂量等患者个体情况决定。 7. 精神疾病治疗中换用MAO抑制剂相关事项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并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两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天。反之,若要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停止使用本制剂后应至少经过5天。 8.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得开始使用本制剂,因为这会增加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对于需要其他干预措施(包括住院治疗)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经使用本制剂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若无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而言,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大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患者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5天或最后一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监测血清素综合征症状。自最后一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制剂且剂量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应了解此类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急症症状。

儿童剂量

儿童及18岁以下青少年:由于存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的担忧,不得用于治疗儿童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重度抑郁障碍。本品用于重度抑郁障碍以外疾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研究。

注意事项

该药用于治疗抑郁症和精神疾病,特别是在18至24岁之间的年轻人中,可能增加自杀冲动或行为的风险,因此需谨慎。 在服用此药期间,需与家人或监护人仔细观察是否有自杀念头、攻击性、愤怒等异常行为变化。 可能会出现一种称为“血清素综合症”的严重副作用,症状包括精神状态变化、高热、颤抖、抽搐、恶心等,出现这些症状时应立即咨询医务人员。 特别是与特定精神疾病治疗药物MAO抑制剂同时服用会非常危险,因此绝对不应同时使用。 严重肝或肾功能减退患者、难以控制的高血压或青光眼患者、有某些遗传疾病的患者不应服用此药。 有躁狂或双相障碍、癫痫病史或出血倾向的患者、高龄者及脱水患者在服用此药时应更加谨慎,并定期检查血压和心脏状况。 服用此药后常见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头痛、口干、嗜睡、头晕等,多发生在治疗初期,随着时间推移会好转。 此外,突然停药会出现头晕、感觉异常、睡眠障碍、焦虑、恶心等戒断症状,因此应按照医生的指示逐渐减少药量。 怀孕或哺乳期女性应咨询医生,因为该药可能对胎儿或新生儿有风险。 原则上不应在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中使用,因为尚未确认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在服用此药期间,需注意驾驶或操作危险机械,并在与酒精或其他镇静剂一同使用时应格外小心。 过量服用可能出现昏迷、抽搐、血清素综合症等严重症状,因此需立即接受急救治疗,由于该药没有特效解毒剂,因此需要医院提供适当的对症治疗。 最后,此药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保持在原包装中以维持质量。

副作用

  • 区域
  • 头痛
  • 口干
  • 嗜睡
  • 头晕
  • 抑郁症
  • 广泛性焦虑障碍
  • 食欲下减
  • 高血糖
  • 脱水
再查看 147 项症状
  • 低钠血症
  • 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症
  • 失眠
  • 焦虑
  • 性欲减退
  • 无高潮症
  • 烦躁
  • 异常梦境
  • 自杀观念
  • 磨牙
  • 定向障碍
  • 睡眠障碍
  • 无动性
  • 自杀行为
  • 躁狂症
  • 幻觉
  • 攻击性与愤怒
  • 嗜睡
  • 震颤
  • 感觉异常
  • 偏运动性痉挛症
  • 坐立不安症
  • 神经过敏
  • 注意力障碍
  • 味觉异常
  • 运动障碍
  • 下肢不安综合症
  • 睡眠质量低
  • 血清素综合症
  • 抽搐
  • 精神运动性躁动症
  • 锥体外系统症状
  • 视力模糊
  • 瞳孔扩大
  • 视觉障碍
  • 青光眼
  • 耳鸣
  • 眩晕
  • 耳痛
  • 心悸
  • 心动过速
  • 心失常性心律
  • 血压升高
  • 硕红
  • 高血压
  • 外周寒冷
  • 体位性低血压
  • 晕厥
  • 高血压性发作
  • 打哈欠
  • 喉咙僵硬
  • 鼻出血
  • 便秘
  • 腹泻
  • 腹痛
  • 呕吐
  • 消化不良
  • 腹胀
  • 胃肠道出血
  • 胃炎
  • 打嗝
  • 胃炎
  • 吞咽困难
  • 口臭
  • 口腔炎
  • 血便
  • 肝酶升高
  • 肝炎
  • 急性肝损伤
  • 肝功能衰竭
  • 黄疸
  • 出汗增多
  • 皮疹
  • 夜间出汗
  • 荨麻疹
  • 接触性皮炎
  • 光敏反应
  • 大汗
  • 容易淤伤倾向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血管神经性水肿
  • 骨骼肌疼痛
  • 肌肉痉挛
  • 肌肉紧张
  • 肌肉抽动
  • 张嘴障碍
  • 排尿痛
  • 频尿
  • 夜尿
  • 尿急
  • 尿潴留
  • 多尿症
  • 尿流减少
  • 尿味异常
  • 阳痿
  • 射精障碍
  • 射精延迟
  • 妇科出血
  • 月经失调
  • 性功能障碍
  • 睾丸疼痛
  • 更年期症状
  • 乳溢症
  • 高泌乳素血症
  • 疲劳
  • 跌倒
  • 胸痛
  • 热感/冷感
  • 倦怠
  • 口渴
  • 异常感觉
  • 颤抖
  • 行走障碍
  • 体重减轻
  • 体重增加
  • 血清肌酸激酶增加
  • 血钾增高
  • 血胆固醇增加
  • 胃肠道出血
  • 急性胰腺炎
  • 过敏性反应
  • 多形红斑
  • 滞留症
  • 皮肤血管炎
  • 微观结肠炎
  • 室上性心律失常
  • 张口障碍
  • 荨麻疹
  • 发热
  • 吞咽困难
  • 皮肤干燥
  • 血压降低
  • 手足甲真菌感染
  • 低血糖症
  • 抑郁症恶化
  • 水肿
  • 头部不适
  • 灼热感
  • 智力迟钝
  • 药物醉状态
  • 打嗝
  • 呼吸困难
  • 坐立不安症
  • 异常梦境
  • 情绪波动
  • 自杀未遂
  • 过量服药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该药可能对空气或湿气敏感,因此应保存在密闭容器中。此外,为保持药效,存放温度应在15至30度之间,避免过热。

外观·包装

外观

外观为白色至浅棕色肠溶性球形颗粒的上部为青色,下部为黄色绿色的硬胶囊剂

包装单位

28颗胶囊(14颗/ PTP包装 x 2)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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