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维瓦科片10毫克(瑞舒伐他汀钙)

维瓦科片10毫克(瑞舒伐他汀钙)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瑞舒伐他汀钙›10.4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HK inno.N corporation
外观
粉红色圆形薄膜涂层片
包装
3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400434 · 批准 2014.01.29 · 医保编码 64000674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血脂异常,抑制动脉粥样硬化进展,控制心血管疾病风险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1. 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type IIa)、混合型高脂血症(type IIb)、原发性异常β脂蛋白血症(type III)及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 开始服用本品前及服用期间,患者应采用标准降胆固醇饮食,并在整个治疗期间持续执行。无论是否进食,均可在一天中的任何时间服用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5毫克;如需进一步降低LDL-胆固醇水平,可调整剂量作为维持剂量给药。维持剂量为每日1次10毫克,大多数患者在此剂量下可得到控制。应间隔4周或更长时间,根据LDL-胆固醇水平、治疗目标及患者反应适当调整维持剂量,最多可增至每日20毫克。 3. 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 4. 肾功能不全患者:轻度和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服用本品20mg时应特别谨慎。 5. 肝功能不全患者:Child-Pugh评分≤7时,未见瑞舒伐他汀全身暴露量增加;Child-Pugh评分为8或9的患者全身暴露量增加。对于此类患者,应考虑检查肾功能。尚无Child-Pugh评分>9患者的用药经验。活动性肝病患者禁用本品。 6. 种族:由于亚洲患者服用本品后全身暴露量增加,推荐起始剂量为5毫克。禁用40毫克剂量。 7. 易患肌病的患者:易患肌病患者的推荐起始剂量为5毫克。此类患者中的部分患者禁用本品40毫克剂量。
儿童服用量
10岁至17岁:通常剂量范围为每日1次5毫克至20毫克。(尚无在儿科患者中使用高于20毫克剂量的临床资料。)应根据各患者推荐的治疗目标个体化调整剂量。剂量应间隔4周或更长时间进行调整。 未满10岁: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成分

进口商
HK inno.N corporation

功效・作用

治疗血脂异常,抑制动脉粥样硬化进展,控制心血管疾病风险

  • 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异型接合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混合型高脂血症、同型接合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高胆固醇血症、异型家族型高胆固醇血症、原发性异常β-脂蛋白血症、高敏感C-反应蛋白增高、高血压、低HDL胆固醇水平、吸烟、早发冠状动脉心脏病的家族史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物作为膳食治疗的辅助药物,适用于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特别是在通过饮食和运动难以控制的情况下。同时,在同型接合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中与其他降脂治疗结合使用,提高治疗效果。通过降低高胆固醇患者的总胆固醇和LDL胆固醇水平,帮助延缓动脉粥样硬化的进展。在具有异型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的10岁及以上儿童和青少年中,用于在饮食疗法效果不佳的情况下降低胆固醇水平。还作为膳食治疗的辅助药物适用于原发性异常β-脂蛋白血症患者,并帮助高风险心血管疾病患者降低中风、心肌梗塞和动脉血管重建术的风险。本药物能有效改善胆固醇管理和降低心血管疾病风险。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1. 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type IIa)、混合型高脂血症(type IIb)、原发性异常β脂蛋白血症(type III)及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 开始服用本品前及服用期间,患者应采用标准降胆固醇饮食,并在整个治疗期间持续执行。无论是否进食,均可在一天中的任何时间服用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5毫克;如需进一步降低LDL-胆固醇水平,可调整剂量作为维持剂量给药。维持剂量为每日1次10毫克,大多数患者在此剂量下可得到控制。应间隔4周或更长时间,根据LDL-胆固醇水平、治疗目标及患者反应适当调整维持剂量,最多可增至每日20毫克。 3. 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 4. 肾功能不全患者:轻度和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服用本品20mg时应特别谨慎。 5. 肝功能不全患者:Child-Pugh评分≤7时,未见瑞舒伐他汀全身暴露量增加;Child-Pugh评分为8或9的患者全身暴露量增加。对于此类患者,应考虑检查肾功能。尚无Child-Pugh评分>9患者的用药经验。活动性肝病患者禁用本品。 6. 种族:由于亚洲患者服用本品后全身暴露量增加,推荐起始剂量为5毫克。禁用40毫克剂量。 7. 易患肌病的患者:易患肌病患者的推荐起始剂量为5毫克。此类患者中的部分患者禁用本品40毫克剂量。

儿童服用量

10岁至17岁:通常剂量范围为每日1次5毫克至20毫克。(尚无在儿科患者中使用高于20毫克剂量的临床资料。)应根据各患者推荐的治疗目标个体化调整剂量。剂量应间隔4周或更长时间进行调整。 未满10岁: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注意事项

本药物不应给予特定患者。例如,过敏于本药物成分或肝功能严重受损、患有肌肉疾病、与特定药物联合用药、重度肾功能障碍的患者、孕妇或哺乳期女性,以及没有适当避孕措施的育龄女性不应服用本药物。 本药物在易患肌肉疾病的患者中需特别谨慎使用。如出现肌肉疼痛或肌肉无力症状,应立即咨询医生,并在治疗期间定期进行血液检查以确认肌肉损伤情况。 由于可能影响肝功能,如有肝病病史,应在服用前咨询医生,服药期间也需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 过量饮酒或患有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患者在服用本药物时需谨慎,首先治疗这些基础疾病是重要的。 本药物可能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如果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必须告知医生。特别是在与某些抗病毒药物、免疫抑制剂、抗生素、贝特类药物合用时,可能增加肌肉损伤的风险。 怀孕或计划怀孕的女性在服用本药物前务必咨询医生,并使用适当的避孕方法。哺乳期女性也应避免服用本药物。 如发生过量,无特效解毒剂,应立即到医疗机构就诊,依据症状接受治疗,并监测肝功能和肌肉损伤情况。 本药物偶尔可能引起严重的皮肤反应或肝损伤,出现皮疹或黄疸等症状时,应立即停止服用并就医。 可能出现头晕或头痛等症状,因此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谨慎。 最后,本药物亦可用于儿童和青少年,但可能影响生长及性别发育,因此应在医疗人员指导下谨慎使用。

副作用

包括血管水肿的过敏反应、糖尿病、头痛、眩晕、便秘、恶心、腹痛、胰腺炎、瘙痒、皮疹、荨麻疹、肌肉疼痛、肌病、横纹肌溶解症、乏力、多发性神经病、记忆丧失、周围神经病、重症肌无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眼肌无力、血小板减少症、黄疸、肝炎、转氨酶升高、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及全身症状伴随的药物反应综合症、苔藓样药物皮疹、狼疮样综合症、肌肉撕裂、关节痛、免疫介导性坏死性肌病、血尿、水肿、抑郁症、睡眠障碍、间质性肺病、性功能障碍、女性乳房发育、致命性及非致命性肝衰竭、记忆力减退、遗忘症、记忆障碍、混淆、ALT升高、胸痛、肌肉痉挛、痛风、阳痿、AST升高、麻木、感觉异常、胸部不适、食欲减退、腹部膨胀、晕厥、全身疼痛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物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以避免暴露于空气或湿气。建议存放温度在1度到30度之间的室温。

外观·包装

外观

粉红色圆形薄膜涂层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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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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