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莱维拉片750毫克(左乙拉西坦)

莱维拉片750毫克(左乙拉西坦)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左乙拉西坦›75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汉米药品(株)
外观
橙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60片/盒[10片/PTPX6]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309442 · 批准 2013.09.26 · 医保编码 64350669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癫痫部分性发作单药治疗,发作(部分性、肌阵挛性等)的辅助治疗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薄膜衣片和口服液均经口给药,可不受进食影响服用,并应与足量水同服。 每日剂量分为相等的2次给药。 部分性发作的单药治疗及添加治疗(18岁以上且体重50kg以上的青少年): 初始剂量为500mg/次、每日2次;根据医生评估,可降至250mg/次、每日2次。 2周后可增加至500mg/次、每日2次;可根据临床反应每2至4周增加或减少剂量。 最大推荐剂量为3000mg/日。 原发性全身性强直-阵挛发作的添加治疗(18岁以上且体重50kg以上的青少年): 初始剂量为1000mg/日(500mg/次、每日2次);根据医生评估,可降至250mg/次、每日2次。 2周后可增加至500mg/次、每日2次;可根据临床反应每2周增加或减少剂量。 最大推荐剂量为3000mg/日。 肌阵挛发作的添加治疗(包括12岁以上儿童): 初始剂量为500mg/次、每日2次;根据医生评估,可降至250mg/次、每日2次。 可每2周增加或减少剂量,最大推荐剂量为3000mg/日。 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调整方法(成人): 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单次剂量及给药间隔。 正常(≥80 mL/min):500-1,500mg,每日2次(间隔12小时) 轻度(50-79 mL/min):500-1,000mg,每日2次 中度(30-49 mL/min):250-750mg,每日2次 重度(<30 mL/min):250-500mg,每日2次 终末期肾病透析患者:每日1次给予500-1,000mg,建议首日给予750mg负荷剂量,透析后建议追加250-500mg 肝功能不全患者: 轻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因可能低估肾功能不全程度,当肌酐清除率低于60mL/min时,建议将每日维持剂量减少50%。 老年人(65岁以上): 肾功能减弱时建议调整剂量
儿童服用量
部分性发作的单药及添加治疗(4岁以上至11岁儿童,以及体重低于50kg的12~17岁青少年): 初始剂量为10mg/kg/次、每日2次。 可根据临床反应每2周增加或减少剂量,但每日剂量不得超过20mg/kg;最大推荐剂量为3000mg/日。 按体重推荐的剂量: - 体重20kg以下儿童:建议使用100mg/ml口服液开始治疗 - 体重20~40kg儿童:初始剂量为500mg/日(250mg/次、每日2次),可每2周增加500mg,最高可增至1500mg/日(750mg/次、每日2次) - 体重超过40kg儿童:初始剂量为1000mg/日(500mg/次、每日2次),可每2周增加1000mg,最高可增至3000mg/日(1500mg/次、每日2次) - 体重50kg以上儿童的剂量与成人相同 肌阵挛发作的添加治疗(12岁以上儿童及青少年): 初始剂量为500mg/次、每日2次;根据医生评估,可降至250mg/次、每日2次。 可每2周增加或减少剂量,最大推荐剂量为3000mg/日。 原发性全身性强直-阵挛发作的添加治疗(12岁以上青少年): 体重低于50kg的青少年,初始剂量为20mg/kg/日(10mg/kg/次、每日2次)。 每2周增加20mg/kg/日,直至推荐剂量60mg/kg/日(30mg/kg/次、每日2次)。 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调整方法(儿童及体重低于50kg的青少年): 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单次剂量及给药方案。 正常(≥80 mL/min):10-30mg/kg,每日2次 轻度(50-79 mL/min):10-20mg/kg,每日2次 中度(30-49 mL/min):5-15mg/kg,每日2次 重度(<30 mL/min):5-10mg/kg,每日2次 终末期肾病透析患者:每日1次给予10-20mg/kg,建议首日给予15mg/kg负荷剂量,透析后建议追加5-10mg/kg 肝功能不全患者及老年人的剂量调整与成人相同。 其他: 不建议对未满1个月的婴儿使用口服制剂;4岁以下儿童不适用片剂,应使用口服液。 不建议对16岁以下儿童使用注射剂。

成分

生产厂家
汉米药品(株)

功效・作用

癫痫部分性发作单药治疗,发作(部分性、肌阵挛性等)的辅助治疗

  • 癫痫,继发性全身性发作,部分性发作,强直性肌阵挛癫痫,肌阵挛发作,特发性全身性癫痫,原发性全身性强直-阵发发作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4岁及以上患者单独治疗首次诊断的癫痫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性发作。此外,在既有的一线癫痫治疗药物控制不佳的情况下,可作为辅助治疗以改善症状。尤其在12岁以上儿童中,对强直性肌阵挛癫痫和特发性全身性癫痫的发作特别有效。也可提供注射剂形式继续治疗,适用于口服给药困难的患者。本药可有效治疗多种形式的癫痫发作。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薄膜衣片和口服液均经口给药,可不受进食影响服用,并应与足量水同服。 每日剂量分为相等的2次给药。 部分性发作的单药治疗及添加治疗(18岁以上且体重50kg以上的青少年): 初始剂量为500mg/次、每日2次;根据医生评估,可降至250mg/次、每日2次。 2周后可增加至500mg/次、每日2次;可根据临床反应每2至4周增加或减少剂量。 最大推荐剂量为3000mg/日。 原发性全身性强直-阵挛发作的添加治疗(18岁以上且体重50kg以上的青少年): 初始剂量为1000mg/日(500mg/次、每日2次);根据医生评估,可降至250mg/次、每日2次。 2周后可增加至500mg/次、每日2次;可根据临床反应每2周增加或减少剂量。 最大推荐剂量为3000mg/日。 肌阵挛发作的添加治疗(包括12岁以上儿童): 初始剂量为500mg/次、每日2次;根据医生评估,可降至250mg/次、每日2次。 可每2周增加或减少剂量,最大推荐剂量为3000mg/日。 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调整方法(成人): 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单次剂量及给药间隔。 正常(≥80 mL/min):500-1,500mg,每日2次(间隔12小时) 轻度(50-79 mL/min):500-1,000mg,每日2次 中度(30-49 mL/min):250-750mg,每日2次 重度(<30 mL/min):250-500mg,每日2次 终末期肾病透析患者:每日1次给予500-1,000mg,建议首日给予750mg负荷剂量,透析后建议追加250-500mg 肝功能不全患者: 轻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因可能低估肾功能不全程度,当肌酐清除率低于60mL/min时,建议将每日维持剂量减少50%。 老年人(65岁以上): 肾功能减弱时建议调整剂量

儿童服用量

部分性发作的单药及添加治疗(4岁以上至11岁儿童,以及体重低于50kg的12~17岁青少年): 初始剂量为10mg/kg/次、每日2次。 可根据临床反应每2周增加或减少剂量,但每日剂量不得超过20mg/kg;最大推荐剂量为3000mg/日。 按体重推荐的剂量: - 体重20kg以下儿童:建议使用100mg/ml口服液开始治疗 - 体重20~40kg儿童:初始剂量为500mg/日(250mg/次、每日2次),可每2周增加500mg,最高可增至1500mg/日(750mg/次、每日2次) - 体重超过40kg儿童:初始剂量为1000mg/日(500mg/次、每日2次),可每2周增加1000mg,最高可增至3000mg/日(1500mg/次、每日2次) - 体重50kg以上儿童的剂量与成人相同 肌阵挛发作的添加治疗(12岁以上儿童及青少年): 初始剂量为500mg/次、每日2次;根据医生评估,可降至250mg/次、每日2次。 可每2周增加或减少剂量,最大推荐剂量为3000mg/日。 原发性全身性强直-阵挛发作的添加治疗(12岁以上青少年): 体重低于50kg的青少年,初始剂量为20mg/kg/日(10mg/kg/次、每日2次)。 每2周增加20mg/kg/日,直至推荐剂量60mg/kg/日(30mg/kg/次、每日2次)。 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调整方法(儿童及体重低于50kg的青少年): 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单次剂量及给药方案。 正常(≥80 mL/min):10-30mg/kg,每日2次 轻度(50-79 mL/min):10-20mg/kg,每日2次 中度(30-49 mL/min):5-15mg/kg,每日2次 重度(<30 mL/min):5-10mg/kg,每日2次 终末期肾病透析患者:每日1次给予10-20mg/kg,建议首日给予15mg/kg负荷剂量,透析后建议追加5-10mg/kg 肝功能不全患者及老年人的剂量调整与成人相同。 其他: 不建议对未满1个月的婴儿使用口服制剂;4岁以下儿童不适用片剂,应使用口服液。 不建议对16岁以下儿童使用注射剂。

注意事项

本药为癫痫治疗药物,在服用期间患者可能增加自杀冲动或自杀行为、抑郁等精神健康问题的风险,因此患者及看护人应密切关注这些症状。 在服药初期可能会出现嗜睡、疲劳、协调运动障碍、行为变化等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尤其在儿童和6岁以上患者中,行为障碍的报告更为频繁。 如突然停止用药,可能加重发作,因此在停止用药时必须遵医嘱逐渐减少剂量。 对本药或其成分过敏的患者应禁用,对肾功能或肝功能有问题的患者需谨慎调整剂量。 本药含有黄色色素,对于对该成分过敏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可能出现与血液相关的异常症状,如血细胞减少症,因此若出现无力、发热、感染症状等,应立即通知医疗人员。 精神症状可表现为刺激性过敏、攻击性、抑郁、焦虑、幻觉等,观察到这些行为变化时应咨询医生,可能需要调整药物。 服用期间如发作反而加重,应立即与医疗人员咨询,如有新的症状出现时就需寻求帮助。 心脏疾病或QT间期延长风险的患者需与心电图检查一同仔细观察。 本药与其他癫痫治疗药、口服避孕药、地高辛、华法林等大多无显著药物相互作用,但在与甲氨蝶呤合用时需监测血浓度。 妊娠期间使用本药对胎儿的影响尚未完全明确,计划怀孕或已怀孕的女性应咨询医生,哺乳期内药物可能通过母乳传递影响婴儿,因此应考虑停止哺乳或停药。 本药在儿童和老年人中可用,但特别是在肾功能减退的老年人中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可能会出现嗜睡或注意力下降,因此需要谨慎,过量服用可能导致意识下降、呼吸抑制,需立即进行急救处理。 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安全位置,不建议转移至其他容器以维持质量和安全。

副作用

  • 自杀冲动
  • 自杀行为
  • 抑郁症
  • 情绪和行为的异常变化
  • 嗜睡
  • 疲劳
  • 协调运动障碍
  • 行为异常
  • 无力症
  • 行为学障碍
再查看 106 项症状
  • 攻击性
  • 焦虑
  • 愤怒
  • 不安
  • 情感迟钝
  • 身体不真实感
  • 情绪不稳定
  • 仇恨
  • 精神病症状
  • 幻觉
  • 精神病
  • 自杀尝试
  • 自杀观念
  • 记忆丧失
  • 协调运动无能
  • 运动失调
  • 注意力障碍
  • 记忆损伤
  • 运动过多症
  • 失眠
  • 情绪不稳定
  • 人格障碍
  • 非正常思维
  • 腹痛
  • 腹泻
  • 消化不良
  • 恶心
  • 呕吐
  • 食欲减退
  • 增加体重
  • 眩晕
  • 复视
  • 视野模糊
  • 肌肉痛
  • 受伤
  • 鼻咽炎
  • 感染
  • 咳嗽
  • 皮疹
  • 湿疹
  • 瘙痒
  • 血小板减少症
  • 运动无能痉挛症
  • 运动障碍症
  • 感觉异常
  • 嗜睡
  • 步态障碍
  • 发作加重
  • 自杀尝试
  • 精神症障碍
  • 异常行为
  • 迷乱状态
  • 恐慌发作
  • 愤怒
  • 谵妄
  • 强迫症
  • 胰腺炎
  • 肝衰竭
  • 肝炎
  • 肝功能检测异常
  • 体重减轻
  • 低钠血症
  • 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多形性红斑
  • 脱发
  • 肌肉无力
  • 全血细胞减少症
  • 无粒细胞症
  • 白血球减少症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嗜酸细胞增多症
  • 药物反应
  • 过敏反应
  • 血管性水肿
  • 过敏性休克
  • 急性肾损伤
  • 脑病
  • 神经松弛剂恶性综合症
  • 心电图QT延长
  • 蛇纹肌溶解
  • 血中CPK增加
  • 强迫症
  • 嗜睡
  • 焦虑
  • 攻击性
  • 意识下降
  • 呼吸抑制
  • 昏迷
  • 便秘
  • 心悸
  • 失语
  • 运动障碍
  • 冲动行为
  • 精神运动延迟
  • 水肿
  • 唇炎
  • 腹部胀满
  • 消化道障碍
  • 唾液过多分泌
  • 荨麻疹
  • 脓毒症
  • 骨骼肌僵硬
  • 颈痛
  • 频尿症
  • 呼吸困难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防止空气和湿气进入的密闭容器中,存放温度宜在1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下。这样存放能保持药物的效果,防止变质。

外观·包装

外观

橙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60片/盒[10片/PTPX6]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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