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拜万戈片40毫克(瑞戈非尼)

拜万戈片40毫克(瑞戈非尼)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一水合瑞戈非尼›41.49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Bayer korea
外观
明亮粉红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28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308932 · 批准 2013.08.22 · 医保编码 64110579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肝细胞癌、晚期胃肠道间质瘤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推荐每日剂量为瑞戈非尼 160 mg(相当于本品 40 mg 片剂 4 片),每日 1 次口服。给药周期为 4 周,连续用药 3 周后停药 1 周。 本品应每天在同一时间、于清淡饮食后服用。应将片剂与水同服,整片吞下。想起漏服时应立即服用本品,但不得为弥补前一天的剂量而在一天内服用 2 次剂量。本品应持续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无法耐受的毒性。 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时中断给药和/或降低剂量。剂量调整以每次 40 mg(1 片)为单位。每日最低推荐剂量为 80 mg。每日最高剂量为 160 mg。 剂量调整应遵循以下建议。 以下情况应暂时停用本品: - 2 级手足皮肤反应(HFSR)复发,或尽管降低剂量仍未在 7 日内改善;发生 3 级 HFSR 时,应至少停药 7 日。 - 2 级症状性高血压 - 3 级或 4 级不良反应 - 任何级别的感染加重 以下情况应将本品剂量降低至 120 mg: - 首次发生 2 级 HFSR - 3 级或 4 级不良反应(感染除外)恢复后 - 发生 3 级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或 ALT)升高时;若潜在获益超过肝毒性风险,可重新开始使用本品。 以下情况应将本品剂量降低至 80 mg: - 使用 120 mg 剂量时 2 级 HFSR 复发 - 使用 120 mg 剂量时 3 级或 4 级不良反应恢复后(同级别肝毒性参见永久停药条目;感染参见暂时停药条目) 以下情况应永久停用本品: - 无法耐受 80 mg 剂量 -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或 ALT)水平超过正常上限(ULN)的 20 倍 -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或 ALT)异常(超过正常上限的 3 倍)并伴有胆红素异常(超过正常上限的 2 倍) - 使用 120 mg 剂量时,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或 ALT)超过正常上限的 5 倍再次发生 - 发生 4 级不良反应;仅在潜在获益超过风险时,方可重新开始使用本品。 不良反应分级依据 NCI CTCAE Version 3.0 评估标准。 肝功能障碍患者 正常肝功能患者与轻度肝功能障碍患者(Child-Pugh A)及中度肝功能障碍患者(Child-Pugh B)之间,未观察到暴露量存在临床显著差异。轻度或中度肝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建议对这些患者的总体安全性进行密切监测。 尚未在重度肝功能障碍患者(Child-Pugh C)中开展本品研究,因此不建议此类患者使用本品。 肾功能障碍患者 根据现有临床资料,轻度肾功能障碍患者与肾功能正常患者之间,未观察到与本品相关的暴露量差异。轻度、中度肾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成分

进口商
Bayer korea

功效・作用

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肝细胞癌、晚期胃肠道间质瘤

  • 转移性直肠结肠癌、转移性胃肠间质肿瘤、无法切除的局部晚期胃肠间质肿瘤、肝细胞癌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先前接受过氟嘧啶类抗癌药、抗VEGF或抗EGFR治疗的转移性直肠结肠癌患者。此外,也适用于接受过伊马替尼和索拉非尼治疗的转移性或无法切除的局部晚期胃肠间质肿瘤患者的治疗。同时,对经索拉非尼治疗的肝细胞癌患者也有效。用于帮助治疗这种复杂的转移性癌症患者。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推荐每日剂量为瑞戈非尼 160 mg(相当于本品 40 mg 片剂 4 片),每日 1 次口服。给药周期为 4 周,连续用药 3 周后停药 1 周。 本品应每天在同一时间、于清淡饮食后服用。应将片剂与水同服,整片吞下。想起漏服时应立即服用本品,但不得为弥补前一天的剂量而在一天内服用 2 次剂量。本品应持续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无法耐受的毒性。 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时中断给药和/或降低剂量。剂量调整以每次 40 mg(1 片)为单位。每日最低推荐剂量为 80 mg。每日最高剂量为 160 mg。 剂量调整应遵循以下建议。 以下情况应暂时停用本品: - 2 级手足皮肤反应(HFSR)复发,或尽管降低剂量仍未在 7 日内改善;发生 3 级 HFSR 时,应至少停药 7 日。 - 2 级症状性高血压 - 3 级或 4 级不良反应 - 任何级别的感染加重 以下情况应将本品剂量降低至 120 mg: - 首次发生 2 级 HFSR - 3 级或 4 级不良反应(感染除外)恢复后 - 发生 3 级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或 ALT)升高时;若潜在获益超过肝毒性风险,可重新开始使用本品。 以下情况应将本品剂量降低至 80 mg: - 使用 120 mg 剂量时 2 级 HFSR 复发 - 使用 120 mg 剂量时 3 级或 4 级不良反应恢复后(同级别肝毒性参见永久停药条目;感染参见暂时停药条目) 以下情况应永久停用本品: - 无法耐受 80 mg 剂量 -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或 ALT)水平超过正常上限(ULN)的 20 倍 -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或 ALT)异常(超过正常上限的 3 倍)并伴有胆红素异常(超过正常上限的 2 倍) - 使用 120 mg 剂量时,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或 ALT)超过正常上限的 5 倍再次发生 - 发生 4 级不良反应;仅在潜在获益超过风险时,方可重新开始使用本品。 不良反应分级依据 NCI CTCAE Version 3.0 评估标准。 肝功能障碍患者 正常肝功能患者与轻度肝功能障碍患者(Child-Pugh A)及中度肝功能障碍患者(Child-Pugh B)之间,未观察到暴露量存在临床显著差异。轻度或中度肝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建议对这些患者的总体安全性进行密切监测。 尚未在重度肝功能障碍患者(Child-Pugh C)中开展本品研究,因此不建议此类患者使用本品。 肾功能障碍患者 根据现有临床资料,轻度肾功能障碍患者与肾功能正常患者之间,未观察到与本品相关的暴露量差异。轻度、中度肾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会导致肝脏严重损伤,因此在开始治疗之前必须进行肝功能检测,并在治疗初期的两个月内每两周定期检查肝功能。如果发现肝功能异常,需要更频繁地进行检测,并根据情况可能暂时停止用药、减少剂量或完全中断治疗。孕妇不应使用本药,因为本药可能对胎儿有害,具备怀孕可能性的女性和男性在用药期间及用药后8周内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对本药或其成分过敏的患者不得使用。肝功能不良的患者应谨慎使用,并应频繁检测肝功能并仔细观察其状况。本药可能增加感染和出血的风险,因此,应仔细监测出现感染症状或出血风险的患者,严重情况下应停止使用本药。有心绞痛或心肌梗塞病史的患者应仔细观察心脏状态,出现心脏问题时可能需要暂时停止用药或终止治疗。常见副作用包括手足皮肤反应、疲乏、腹泻、食欲减退、高血压等,可能出现严重皮肤反应、肝损伤、胃肠道穿孔、感染等重大不良反应。本药可能会升高血压,因此在用药前和用药期间需经常测量血压,并在必要时进行调节。即将进行外科手术的患者建议在手术前至少两周停止使用本药,并在确认伤口愈合后再恢复使用。为了减少皮肤毒性,减少手脚的压力以及使用保湿霜可能会有所帮助。本药可能与多种药物相互作用,因此若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务必咨询医生或药剂师。孕妇或哺乳期妇女不得使用本药,并应停止哺乳。本药可能对驾驶或操作机器的能力产生影响,需谨慎使用。若发生过量,应立即停止用药并接受医疗人员的观察和治疗。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开封后应在7周内使用,并应避免潮湿和直射阳光的储存。

副作用

致命性的药物引起的肝损伤,肝功能衰竭,肝细胞损伤,肝功能检查异常,严重的肝功能指标异常,肝功能衰竭,轻度间接高胆红素血症,感染,出血,心肌缺血,心肌梗塞,疼痛,手脚皮肤反应,乏力,疲惫感,腹泻,食欲及食物摄入减少,高血压,头痛,颤抖,周围神经病,可逆性后白质脑病综合症,高氨血症,发声障碍,口腔炎,呕吐,恶心,味觉异常,口干,胃食管反流病,胃炎,胃肠道穿孔,胃肠道瘘,胰腺炎,高胆红素血症,转氨酶升高,严重肝损伤,皮疹,脱发,皮肤干燥,剥脱性皮疹,指甲异常,多形性红斑,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毒性表皮坏死,肌肉痉挛,蛋白尿,过敏反应,高热,肌肉炎症,体重减轻,淀粉酶升高,脂肪酶升高,INR值异常,血小板减少症,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栓性微血管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低钾血症,低磷血症,低钙血症,低钠血症,低镁血症,高尿酸血症,脱水,心肌缺血,高血压危象,手脚掌红斑性感觉障碍,流鼻血,脑出血,呼吸系统出血,胃肠道出血,泌尿生殖系统出血,尿路感染,鼻咽炎,粘膜皮肤及全身真菌感染,肺炎,动脉瘤,动脉夹层,肺炎,腹痛,腹胀,呕吐,脓毒症,软组织感染,医疗器械相关感染,肾周脓肿,直肠周围脓肿,发热,周围水肿,肝炎,黄疸,毒性肝炎,肾肝综合症,肾积水,急性肾损伤,氮血症,血尿,尿结石,咳嗽,胸膜积液,气胸,皮疹,斑点丘疹皮疹,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结合胆红素升高,肌无力,病理性骨折,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酸中毒,肝性脑病,嗜睡,阴道直肠瘘,阴道出血,高血压,低血容量性休克,失眠,焦虑,水疱,瘙痒,周围水肿,错乱状态,抑郁情绪,抑郁症,慢性胆囊炎,胆汁淤积性黄疸,头晕,姿势不稳,小脑梗塞,感觉异常,神经根病,声带麻痹,关节痛,碱性磷酸酶升高,血中肾上腺皮质刺激激素升高,血中肌酐升高,C反应蛋白升高,深静脉血栓症,低血压,阑尾脓肿,腹股沟脓肿,肾周脓肿,房颤,上心室性心动过速,眼干,干眼症,外阴不适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密封保存,避免暴露在空气或潮湿中。存储温度应在1度到30度之间的室温,避免过热或过冷。

外观·包装

外观

明亮粉红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28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相关搜索

搜索标签

推荐搜索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