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迪洛坦片80mg(缬沙坦)

迪洛坦片80mg(缬沙坦)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缬沙坦›8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李延制药(株)
外观
淡红色的圆形包衣片
包装
30片/瓶, 10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308185 · 批准 2013.07.12 · 医保编码 65860282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1. 原发性高血压 可在进餐时用水送服,也可在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1) 成人:不受性别及种族影响,推荐缬沙坦每日1次口服80 mg。 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显现,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60 mg或合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最高320 mg。 2) 老年人(75岁以上):本药每日1次40 mg起始给药。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1) 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本药每日1次40 mg起始给药。 (3) 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得使用本药。 4) 血容量不足患者:对于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少剂量的患者),本药每日1次40 mg起始给药。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以本药每日1次40 mg开始治疗,且每日不得超过80 mg。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药。 2. 心力衰竭 成人:推荐起始剂量为本药每次40 mg,每日2次口服,可增加至每次80 mg或160 mg。合用利尿剂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每日最大剂量为320 mg,分次给药。不建议本药与ACE抑制剂及β受体阻滞剂三联用药。 3.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生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推荐起始剂量为本药每次20 mg,每日2次;随后数周内根据患者耐受性逐渐增加剂量,分别达到每次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 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时,应考虑减量。 正在接受其他心肌梗死后治疗(例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的患者也可使用本药。但不建议与ACE抑制剂合用。 4. 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为10 mL/min以上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缺乏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使用经验,不得使用本药。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本药每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若每日剂量达到或超过80 mg,增加剂量时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大于风险。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药。
儿童服用量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成分

生产厂家
李延制药(株)

功效・作用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 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左心室衰竭,左心室收缩功能衰竭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物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的血压控制有效,适用于对ACE抑制剂耐受不良的心力衰竭患者(NYHA Ⅱ~Ⅳ级)。此外,帮助降低在心肌梗死后左心室衰竭或收缩功能衰竭的稳定患者的死亡风险。因此,适用于高血压、心力衰竭和心肌梗死后死亡风险降低。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1. 原发性高血压 可在进餐时用水送服,也可在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1) 成人:不受性别及种族影响,推荐缬沙坦每日1次口服80 mg。 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显现,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60 mg或合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最高320 mg。 2) 老年人(75岁以上):本药每日1次40 mg起始给药。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1) 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本药每日1次40 mg起始给药。 (3) 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得使用本药。 4) 血容量不足患者:对于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少剂量的患者),本药每日1次40 mg起始给药。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以本药每日1次40 mg开始治疗,且每日不得超过80 mg。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药。 2. 心力衰竭 成人:推荐起始剂量为本药每次40 mg,每日2次口服,可增加至每次80 mg或160 mg。合用利尿剂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每日最大剂量为320 mg,分次给药。不建议本药与ACE抑制剂及β受体阻滞剂三联用药。 3.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生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推荐起始剂量为本药每次20 mg,每日2次;随后数周内根据患者耐受性逐渐增加剂量,分别达到每次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 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时,应考虑减量。 正在接受其他心肌梗死后治疗(例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的患者也可使用本药。但不建议与ACE抑制剂合用。 4. 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为10 mL/min以上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缺乏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使用经验,不得使用本药。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本药每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若每日剂量达到或超过80 mg,增加剂量时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大于风险。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药。

儿童服用量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注意事项

本药在怀孕期间,特别是怀孕中期和晚期使用时可能对胎儿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如确认怀孕应立即停止使用。 本药不应用于有特定疾病的患者,例如严重肝功能障碍或肾功能障碍的患者、曾有血管性水肿病史的人、正在怀孕或哺乳的女性。 老年人或高钾血症患者、肝功能障碍患者等在服用本药时需特别注意,并需结合适当的剂量调整,密切观察病情。 服用本药期间可能会出现头晕或低血压,因此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小心。 此外,本药与其他降压药、利尿剂、保钾药物共同服用时可能会发生相互作用,需咨询医生或药师。 服用本药期间定期检查肾功能和血钾水平,确保没有异常非常重要。 特别是心力衰竭或心肌梗死后的患者需更加小心管理肾功能变化和血压波动。 本药在儿童和青少年中尚未确立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不宜使用。 过量服用可能会出现低血压、意识障碍等严重症状,需立即就医以接受适当治疗。 最后,本药应保存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转移到其他容器中可能导致药物质量下降或意外事故,因此需要注意。

副作用

  • 头痛
  • 头晕
  • 病毒感染
  • 上呼吸道感染
  • 咳嗽
  • 腹泻
  • 疲劳
  • 鼻炎
  • 鼻窦炎
  • 腹痛
再查看 50 项症状
  • 腹部疼痛
  • 恶心
  • 咽炎
  • 关节疼痛
  • 低血压
  • 体位性头晕
  • 体位性低血压
  • 肾功能损伤
  • 高钾血症
  • 血管神经性水肿
  • 心衰
  • 血管水肿
  • 发红
  • 瘙痒
  • 血清病
  • 血管炎
  • 晕厥
  • 鼻出血
  • 肝炎
  • 心律失常
  • 肠血管水肿
  • 间质性肺炎
  • 低血糖
  • 休克
  • 意识丧失
  • 橫纹肌溶解症
  • 无粒细胞增多症
  • 白细胞减少
  • 血小板减少
  • 水疱性皮肤炎
  • 水肿
  • 无力症
  • 失眠症
  • 性欲减退
  • 嗜睡
  • 房颤
  • 呕吐
  • 便秘
  • 口渴
  • 食欲不振
  • 倦怠感
  • 消化不良
  • 贫血
  • 耳鸣
  • 紧张亢进
  • 运动功能减退症
  • 恍惚
  • 胸痛
  • 皮疹
  • 肌肉痛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对空气和潮湿敏感,因此应保存在密闭容器中。 此外,为保持药物的效果,应存放在30度以下的凉爽处。

外观·包装

外观

淡红色的圆形包衣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 100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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