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巴拉坦片80毫克(缬沙坦)

巴拉坦片80毫克(缬沙坦)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缬沙坦›8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哈那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粉红色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30片/瓶,10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302618 · 批准 2013.01.29 · 医保编码 65780512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1. 原发性高血压 可在进餐时用水送服,也可在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1) 成人:不论性别和种族,推荐每日1次口服缬沙坦80 mg。 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显现,并于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60 mg,或联合使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剂量可增加至每日最高320 mg。 2) 老年人(75岁以上):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3) 肾功能不全患者: (1) 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3) 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4) 血容量不足患者: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正在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的患者),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5) 肝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且不得超过每日80 mg。重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化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2. 心力衰竭 成人:推荐起始剂量为本品每次40 mg、每日2次口服,可增加至每次80 mg或160 mg。合用利尿剂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每日最大剂量为320 mg,分次服用。不推荐本品与ACE抑制剂及β受体阻滞剂三药联合使用。 3.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作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推荐起始剂量为本品每次20 mg、每日2次;随后数周内,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将剂量逐步增加至每次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 如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应考虑减量。 本品也可用于正在接受心肌梗死后其他治疗(例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的患者。但不推荐与ACE抑制剂合用。 4. 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10 mL/min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缺乏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用药经验,不得使用本品。 5. 肝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本品每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如每日剂量达到或超过80 mg,增加剂量时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大于风险。重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化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儿童服用量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成分

生产厂家
哈那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 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左心室衰竭,左心室收缩功能衰竭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并对无法使用ACE抑制剂的心力衰竭患者也有效。此外,它有助于降低心肌梗死后左心室功能下降患者的死亡风险。由于这些疗效,广泛用于高血压和心力衰竭的管理,以及心肌梗死后的预防。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1. 原发性高血压 可在进餐时用水送服,也可在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1) 成人:不论性别和种族,推荐每日1次口服缬沙坦80 mg。 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显现,并于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60 mg,或联合使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剂量可增加至每日最高320 mg。 2) 老年人(75岁以上):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3) 肾功能不全患者: (1) 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3) 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4) 血容量不足患者: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正在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的患者),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5) 肝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且不得超过每日80 mg。重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化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2. 心力衰竭 成人:推荐起始剂量为本品每次40 mg、每日2次口服,可增加至每次80 mg或160 mg。合用利尿剂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每日最大剂量为320 mg,分次服用。不推荐本品与ACE抑制剂及β受体阻滞剂三药联合使用。 3.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作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推荐起始剂量为本品每次20 mg、每日2次;随后数周内,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将剂量逐步增加至每次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 如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应考虑减量。 本品也可用于正在接受心肌梗死后其他治疗(例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的患者。但不推荐与ACE抑制剂合用。 4. 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10 mL/min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缺乏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用药经验,不得使用本品。 5. 肝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本品每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如每日剂量达到或超过80 mg,增加剂量时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大于风险。重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化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儿童服用量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注意事项

本药在怀孕期间特别是怀孕的第二和第三个三个月服用可能对胎儿造成严重损害,因此一旦确认怀孕应立即停止服用。 妊娠期或有怀孕可能的女性,以及哺乳期女性不应使用本药。 严重肝功能障碍患者,重度肾功能障碍患者及某些遗传性血管性水肿患者应避免使用本药。 老年人或高钾血症患者,以及轻度肝功能障碍者在使用本药时要特别小心,根据需要调整剂量。 在初次服用或增加剂量时,需仔细观察患者的状态,因为可能会导致血压急剧下降。 与其他降压药物或保钾利尿剂合用时,需防止血钾浓度异常升高。 本药可能会引起头晕或嗜睡,驾驶或操作机器时需小心。 在服用本药期间,定期检查肾功能和血中电解质水平,以确保无异常。 若发生过量,可以出现血压下降与意识下降等症状,需立即就医接受适当治疗。 不建议在18岁以下的儿童和青少年使用,因为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本药应放置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且不要转移到其他容器中,以帮助保持品质。

副作用

头痛,头晕,病毒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咳嗽,腹泻,疲劳,鼻炎,鼻窦炎,腹胀,腹痛,恶心,咽炎,关节痛,低血压,体位性头晕,体位性低血压,肾功能损害,高钾血症,血管神经性水肿,心力衰竭,血管水肿,潮红,瘙痒,血清病,血管炎,晕厥,鼻出血,肝炎,心律不齐,肠血管水肿,间质性肺炎,低血糖,休克,意识丧失,横纹肌溶解症,无粒细胞症,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水疱性皮炎,消化不良,贫血,耳鸣,紧张亢进,运动功能减退,迷迷糊糊,胸痛,皮疹,肌肉痛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以防止接触空气或湿气,建议存放在温度不超过30度的阴凉处。

外观·包装

外观

粉红色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100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相关搜索

搜索标签

推荐搜索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