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查看普鲁科唑胶囊50毫克(氟康唑)
氟康唑 50mg
硬胶囊 · 处方药
永丰制药有限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201300891 · 批准 2013.01.11 · 医保编码 661904120
治疗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和隐球菌病,并预防复发;预防真菌感染
本药用于急性或复发性念珠菌症的治疗。适用于免疫功能正常患者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口腔、咽喉、食道及肺等黏膜及皮肤部位的念珠菌感染。同时对念珠菌引起的血液感染和全身感染也有效。可用于艾滋病患者或器官移植患者等免疫抑制状态的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感染的治疗。特别是艾滋病患者的隐球菌症复发预防维持疗法也会使用此药。并且有助于防止因化疗或放疗等导致免疫力下降患者的真菌感染。最后还可有效治疗手足癣、股癣、体癣、白癣、花斑癣等多种皮肤真菌感染。本药广泛用于各种真菌感染症的治疗。
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 成人 1. 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150 mg,单次口服 2. 黏膜念珠菌病 1) 口咽念珠菌病: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给药时间。 2)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由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14日,并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3)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除阴道念珠菌病以外的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14-30日;对于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100 mg。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通常第1天单次给药400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药200 mg;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加至每日1次400 mg。给药时间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第1天单次给药400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药200-400 mg。治疗时间根据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应至少给药6 ~ 8周。 5. 为预防艾滋病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初始治疗后,应每日1次给予本品200 mg,长期持续使用。 6.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每日1次给予本品50-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以及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建议每日1次给予400 mg。对于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日开始给予400 mg;即使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仍应继续给予400 mg,持续1周。 7. 手癣、足癣的治疗剂量为每周1次,每次150 mg;持续给药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未感染的新指甲长出)。新手指甲通常需3-6个月长出,新脚趾甲需6-12个月;生长速度可能因人及年龄而异。长期治疗成功后,有时指甲仍可能受损。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或每周1次,每次150 mg,连续给药2-4周。但足癣可能需要根据病情连续给药6周。花斑癣每日1次给予50 mg,连续给药2-4周。 ○ 老年患者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存在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1次时无需调整剂量;如需多次给药,仅在给药第1天给予常用剂量,从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用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用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用剂量的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 儿童 根据成人剂量确定儿童剂量时,通常采用以下标准,且不得超过最大剂量 400 mg。 成人剂量 100 mg:儿童剂量 3 mg/kg 成人剂量 200 mg:儿童剂量 6 mg/kg 成人剂量 400 mg:儿童剂量 12 mg/kg 但是,尚未确立本品用于出生未满 6个月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参见注意事项)。 1. 口咽念珠菌病 本品首日按体重每 kg给予 6 mg,从次日起每日 1次按体重每 kg给予 3 mg。为防止复发,应至少给药 2周。 2. 食管念珠菌病 本品首日按体重每 kg给予 6 mg,从次日起每日 1次按体重每 kg给予 3 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每日 1次按体重每 kg给予 12 mg。至少给药 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至少继续给药 2周。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 每日 1次按体重每 kg给予 6-12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 本品首日按体重每 kg给予 12 mg,从次日起每日 1次按体重每 kg给予 6 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每日 1次按体重每 kg给予 12 mg。治疗应持续 10-12周,直至脑脊液培养结果转阴后。 5. 为预防 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全部基础治疗后,每日 1次按体重每 kg给予 6 mg。 6.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与成人肾功能损害患者相同的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药剂量低于 10 mg时,为准确控制给药量,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注射剂。
该药不可用于特定患者。 曾对本药或类似药物有过敏反应的人士应避免使用。 怀孕或有怀孕可能的女性,以及正在哺乳的人群,应避免服用该药。 此外,正在服用特定心脏相关药物或其他某些药物的患者,使用该药可能存在风险,因此应避免。 本药含有乳糖,遗传性乳糖不耐受者也应避免服用。 本药需谨慎用于肾脏或肝脏功能不佳的患者,心脏病或电解质异常的患者。 特别是心脏节律可能存在问题的患者,使用该药时应密切观察心脏状态。 此外,由于本药抑制肝脏中参与药物代谢的酶,故与其他药物共同使用时,药物浓度可能升高,增加副作用风险,需谨慎。 虽然本药一般耐受性良好,但罕见可能出现血液异常、肝功能异常、皮疹、胃肠道症状、神经系统症状等。 特别是肝功能可能恶化,因此在治疗期间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非常重要。 发生严重皮肤反应也有可能,因此如皮肤出现异常立即咨询医务人员。 在服用该药期间,建议定期进行血液、肝脏、肾脏功能检查。 特别是重症患者应密切观察病情。 肾功能差的患者需在服用前进行肾功能检查,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该药可导致肾上腺功能减退,因此相关症状也需仔细观察。 该药与多种药物相互作用较多,需根据共同服用的药物情况进行剂量调整和监测。 特别是对心脏有影响的药物、抗凝药物、一部分抗抑郁药物、免疫抑制剂、抗癌药物等的搭配使用需谨慎。 务必告诉医生或药剂师您正在服用的所有药物。 怀孕期间应避免使用该药,计划怀孕的女性在服用期间及停药后的一个月内须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哺乳期的女性也应避免服用该药,因为它会通过乳汁排出。 对6个月以下的婴儿尚未建立安全性和有效性,仅在确有必要时谨慎使用。 服用该药时有时会出现眩晕或癫痫发作,因此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小心。 如过量服用该药可能导致幻觉或异常行为,需立即联系医疗机构并接受适当治疗。 过量时可能需要洗胃或支持性治疗,可通过血液透析降低药物在体内的浓度。
无颗粒细胞症,白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高三酰甘油血症,高胆固醇血症,低钾血症,失眠,嗜睡,头痛,痉挛,头晕,感觉异常,味觉异常,颤抖,眩晕,尖端扭转,QT延长,腹痛,腹泻,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胀,口干,ALT增高,AST增高,血浆碱性磷酸酶增高,胆汁淤积,黄疸,胆红素增高,肝毒性,肝功能衰竭,肝细胞坏死,肝炎,肝细胞损伤,皮疹,瘙痒,荨麻疹,出汗增加,药物性皮疹,中毒性表皮坏死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急性广泛性脓疱病,脱落性皮肤炎,面部水肿,脱发,伴有嗜酸细胞增多症及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肌肉疼痛,疲劳,虚弱,无力,发热,肾上腺功能不足,幻觉,偏执行为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该药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避免暴露于空气或湿气中。 此外,存放温度应保持在1到30度之间的室温,以确保药物效果的安全维持。
上部为蓝色、下部为白色的硬胶囊,内含白色粉末
30颗/瓶, 100颗/瓶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当前查看氟康唑 50mg
硬胶囊 · 处方药
永丰制药有限公司

氟康唑 50mg
硬胶囊 · 处方药
JW中外制药有限公司

氟康唑 50mg
硬胶囊 · 处方药
(株)大雄制药

氟康唑 50mg
硬胶囊 · 处方药
汉米制药有限公司
氟康唑 2mg
注射剂 · 处方药
JW中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氟康唑 50mg
硬胶囊 · 处方药
美迪卡韩国股份有限公司
氟康唑 2mg
处方药
韩国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氟康唑 2mg
注射剂 · 处方药
韩国联合制药(株)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