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艾特拉片(伊曲康唑固体分散体)

艾特拉片(伊曲康唑固体分散体)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伊曲康唑固体分散体›253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阿尔博赞韩国有限公司
外观
白色或米黄色的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28片/瓶, 10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206338 · 批准 2012.07.31 · 医保编码 65260315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皮肤及甲真菌病、阴道及口腔真菌病、角膜真菌病和全身性真菌感染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为提高吸收率,建议在餐后立即服用。 1. 短期治疗 停药后,本品仍可在皮肤组织中持续发挥治疗作用。因此,建议在完成规定疗程后2~4周评估最终临床和真菌学治疗效果。 1) 念珠菌性阴道炎:以伊曲康唑计,每次200mg,每日2次(早、晚),连续1日;或每日1次200mg,连续3日。 2) 花斑癣:每日1次200mg,连续7日。 3) 体癣、股癣:每日1次100mg,连续15日。 4) 手癣(指间型)、足癣(趾间型):每日1次100mg,连续15日。 5) 手癣(掌部)、足癣(足底):每日1次100mg,连续30日;或每次200mg,每日2次,连续7日。 6) 口腔念珠菌病:每日1次100mg,连续15日。 7) 真菌性角膜炎:每日1次200mg,连续21日。 2. 手、足甲真菌病 1) 间歇疗法 每次200mg,每日2次,连续1周,随后停药3周,作为1个周期;仅手甲感染时最多治疗2个周期,足甲感染时最多治疗3个周期。 手、足甲真菌病部位 1周 2周 3周 4周 5周 6周 7周 8周 9周 足甲(伴或不伴手甲感染) 给药 停药 给药 停药 给药 手甲 给药 停药 给药 或 2) 连续疗法 每日1次200mg,连续3个月。疗程结束后,手甲的疗效可持续3个月,足甲的疗效可持续6个月。 3. 全身性真菌感染 对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AIDS、器官移植患者等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本品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降低,必要时可将剂量增至2倍。 曲霉病:200mg,每日1次,2~5个月。侵袭性或播散性疾病时,增至每次200mg,每日2次。 念珠菌病:100~200mg,每日1次,3周~7个月。 隐球菌性脑膜炎:200mg,每日2次,2个月~1年。维持治疗:200mg,每日1次。 副球孢子菌病:100mg,每日1次,6个月

成分

生产厂家
阿尔博赞韩国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皮肤及甲真菌病、阴道及口腔真菌病、角膜真菌病和全身性真菌感染

  • 念珠菌性阴道炎、花斑癣、皮肤癣菌引起的体部癣、股癣、手癣、足癣、口腔念珠菌病、真菌性角膜炎、手足指甲真菌病、曲霉病、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巴拉克氏菌病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由念珠菌引起的念珠菌性阴道炎和口腔念珠菌病。此外,它对治疗由于皮肤癣菌引起的体部癣、股癣、手癣、足癣等皮肤真菌病有效,也有助于治疗手脚指甲真菌病,并用于治疗眼部真菌性角膜炎。此外,还可用于治疗全身性真菌感染,如曲霉病、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含隐球菌脑膜炎)、巴拉克氏菌病等。如此多种真菌感染治疗中效果显著。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为提高吸收率,建议在餐后立即服用。 1. 短期治疗 停药后,本品仍可在皮肤组织中持续发挥治疗作用。因此,建议在完成规定疗程后2~4周评估最终临床和真菌学治疗效果。 1) 念珠菌性阴道炎:以伊曲康唑计,每次200mg,每日2次(早、晚),连续1日;或每日1次200mg,连续3日。 2) 花斑癣:每日1次200mg,连续7日。 3) 体癣、股癣:每日1次100mg,连续15日。 4) 手癣(指间型)、足癣(趾间型):每日1次100mg,连续15日。 5) 手癣(掌部)、足癣(足底):每日1次100mg,连续30日;或每次200mg,每日2次,连续7日。 6) 口腔念珠菌病:每日1次100mg,连续15日。 7) 真菌性角膜炎:每日1次200mg,连续21日。 2. 手、足甲真菌病 1) 间歇疗法 每次200mg,每日2次,连续1周,随后停药3周,作为1个周期;仅手甲感染时最多治疗2个周期,足甲感染时最多治疗3个周期。 手、足甲真菌病部位 1周 2周 3周 4周 5周 6周 7周 8周 9周 足甲(伴或不伴手甲感染) 给药 停药 给药 停药 给药 手甲 给药 停药 给药 或 2) 连续疗法 每日1次200mg,连续3个月。疗程结束后,手甲的疗效可持续3个月,足甲的疗效可持续6个月。 3. 全身性真菌感染 对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AIDS、器官移植患者等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本品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降低,必要时可将剂量增至2倍。 曲霉病:200mg,每日1次,2~5个月。侵袭性或播散性疾病时,增至每次200mg,每日2次。 念珠菌病:100~200mg,每日1次,3周~7个月。 隐球菌性脑膜炎:200mg,每日2次,2个月~1年。维持治疗:200mg,每日1次。 副球孢子菌病:100mg,每日1次,6个月

注意事项

本药不应在没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用于心功能较弱的患者,尤其是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的患者。 如果在服用本药期间出现心力衰竭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本药可能降低心肌收缩力,从而增加心脏负担。 对本药过敏或有成分过敏反应的患者应避免使用。 此外,与某些药物(例如部分止痛药、抗心律失常药、抗凝血剂等)同时使用会导致严重副作用,因此应禁止合并使用。 尤其在孕期或有可能怀孕的女性、哺乳期女性应避免使用本药,乳糖不耐受患者也应避免使用。 肝功能减退的患者由于代谢困难,可能存在副作用风险,需谨慎使用,并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 肾功能较差的患者也需注意调整剂量。 本药可能有多种副作用,常见症状包括头痛、恶心、腹痛等,罕见的严重副作用有严重肝毒性、过敏反应、心脏异常、听力损失等。 如出现异常症状,应立即咨询医疗人员。 本药与其他药物有较多相互作用,服用期间应告知医疗人员所有正在服用的药物,尤其是影响心脏、肝脏、肾脏的药物。 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可能会发生头晕、视力障碍、听力损失等,因此需谨慎。 孕妇在服用本药期间应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哺乳期需停药。 对儿童及老年人应谨慎使用,只有在治疗益处大于风险时才可使用。 过量服用时没有特效解毒剂,所以根据症状进行治疗非常重要。 最后,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保持在原包装中以维护质量。

副作用

  • 头痛
  • 恶心
  • 腹痛
  • 鼻炎
  • 副鼻窦炎
  • 上呼吸道感染
  • 白细胞减少症
  • 过敏
  • 味觉障碍
  • 知觉减退
再查看 129 项症状
  • 感觉异常
  • 耳鸣
  • 便秘
  • 腹泻
  • 消化不良
  • 腹胀
  • 呕吐
  • 肝功能异常
  • 高胆红素血症
  • 瘙痒
  • 湿疹
  • 荨麻疹
  • 频尿症
  • 陽痿
  • 月经异常
  • 水肿
  • 嗜酸性粒细胞减少症
  • 血小板减少症
  • 类过敏反应
  • 高血糖症
  • 高钾血症
  • 低钾血症
  • 低镁血症
  • 意识模糊
  • 周围神经病
  • 头晕
  • 嗜睡
  • 震颤
  • 心力衰竭
  • 左心室衰竭
  • 心动过速
  • 高血压
  • 低血压
  • 肺水肿
  • 发声障碍
  • 咳嗽
  • 胃肠道障碍
  • 肝衰竭
  • Hepatitis
  • 黄疸
  • 红斑性皮疹
  • 多汗症
  • 肌肉疼痛
  • 关节痛
  • 肾功能障碍
  • 尿失禁
  • 全身水肿
  • 面部水肿
  • 胸痛
  • 发热
  • 疼痛
  • 疲劳
  • 寒战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 血清碱性磷酸酶升高
  • 血乳酸脱氢酶升高
  • 血尿素升高
  • γ-谷氨酰转肽酶升高
  • 肝酶升高
  • 尿检异常
  • 白细胞增多
  • 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 贫血
  • 血管水肿
  • 血清病
  • 血管神经性水肿
  • 过敏反应
  • 复视
  • 视力障碍
  • 听力损失
  • 室性外心律
  • 心房阻滞
  • 心悸
  • 肠道运动增加
  • 打嗝
  • 舌炎
  • 口腔炎
  • 腹部腰背痛
  • 胰腺炎
  • 血清总蛋白升高
  • 总胆红素升高
  • LAP升高
  • 食欲减退
  • 倦怠感
  • 棕色尿
  • 皮肤粘膜症候群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
  • 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 里尔综合症
  • 多形红斑
  • 脱发
  • 光敏反应
  • 剥脱性皮炎
  • 白细胞破坏性血管炎
  • 急性全身性红疹脓疱症
  • BUN升高
  • 尿蛋白阳性反应
  • 尿糖阳性反应
  • 性欲减退
  • 嗜睡
  • 肩部僵硬
  • 失眠
  • 胸痛
  • 血清甘油三酯升高
  • 烧灼感
  • 血清尿酸升高
  • 血清钾升高
  • 血清病
  • 血管神经性水肿
  • 过敏反应
  • 高甘油三酯血症
  • 震颤
  • 视力障碍
  • 短暂性听力损失
  • 永久性听力损失
  • 充血性心力衰竭
  • 呼吸困难
  • 胰腺炎
  • 重大肝毒性
  • 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 史蒂夫-约翰逊综合征
  • 急性全身性红疹脓疱症
  • 多形红斑
  • 脱落性皮炎
  • 白细胞破坏性血管炎
  • 脱发
  • 光敏
  • 血中肌酸磷酸激活酶增加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保存在密闭容器中,以防空气进入,建议在室温1℃至30℃之间保存,这样可保持药物效果良好。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或米黄色的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28片/瓶, 100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相关搜索

搜索标签

推荐搜索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