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纽罗佩因胶囊150毫克(普瑞巴林)

纽罗佩因胶囊150毫克(普瑞巴林)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成分・含量
普瑞巴林›15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优尼梅德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装有白色或浅黄色粉末的上下白色硬胶囊
包装
30粒/瓶, 200粒/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109296 · 批准 2011.10.31 · 医保编码 64950603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治疗纤维肌痛,辅助治疗癫痫部分性发作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将每日总剂量分为每日2次给药,口服,不受食物影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障碍患者”)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3至7日后增加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2)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300 mg/日。再过1周后,可增加至目标日剂量600 mg。若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 停药”) 2. 癫痫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3. 纤维肌痛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mg ~ 450 mg/日。本品起始剂量为75 mg,每日2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加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对于接受300 mg/日仍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加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临床研究中也使用过600 mg/日的剂量,但没有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充分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与剂量有关,不建议使用超过450 mg/日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应逐渐减量,停药过程至少间隔1周以上。 5. 肾功能障碍患者 本品经体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品的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根据肌酐清除率个体化减量。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计算。 *: 女性应将上述公式的计算结果乘以0.85。 本品可经血液透析有效地从血浆中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普瑞巴林每日剂量应根据肾功能进行调整。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每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补充额外剂量。 [表1]. 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普瑞巴林剂量 肌酐清除率(CLcr),(mL/min)≥60:起始剂量150 (mg/日),最大剂量600 (mg/日),BID or TID 肌酐清除率(CLcr),(mL/min)≥30 -<60:起始剂量75 (mg/日),最大剂量300 (mg/日),BID or TID 肌酐清除率(CLcr),(mL/min)≥15 -<30:起始剂量25-50 (mg/日),最大剂量150 (mg/日),QD or BID 肌酐清除率(CLcr),(mL/min)<15:起始剂量25 (mg/日),最大剂量75 (mg/日),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25, 100, 单次剂量 b T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3次给药 B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 每日总剂量 (mg/日)应按照给药方法所述分次给药。 b: 补充剂量是指额外给予的单次剂量。 6. 肝功能障碍患者 肝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患者(65岁及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服用量
12岁以下儿童: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用药。 12~17岁青少年患者: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用药。

成分

生产厂家
优尼梅德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治疗纤维肌痛,辅助治疗癫痫部分性发作

  • 周围神经病理性疼痛,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癫痫,部分性发作,纤维肌痛
查看批准原文

该药物用于治疗成人的周围及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还可作为癫痫患者的部分性发作的辅助剂,在伴随有继发全身症状的情况下也有效。同时有助于缓解纤维肌痛的症状。总体而言,该药在神经相关疼痛、癫痫和纤维肌痛的治疗上效果显著。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本品以普瑞巴林计,将每日总剂量分为每日2次给药,口服,不受食物影响。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调整剂量。(参见“5. 肾功能障碍患者”) 1. 神经病理性疼痛 1)外周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3至7日后增加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2)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300 mg/日。再过1周后,可增加至目标日剂量600 mg。若不能耐受目标日剂量,可考虑减量。(参见“4. 停药”) 2. 癫痫 成人:本品起始剂量为150 mg/日。根据个体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可在1周后增加至300 mg/日。如有必要,此后可每隔7日增加剂量,最高至600 mg/日。 3. 纤维肌痛 本品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mg ~ 450 mg/日。本品起始剂量为75 mg,每日2次(150 mg/日);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在1周内增加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对于接受300 mg/日仍未获得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在1周内增加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临床研究中也使用过600 mg/日的剂量,但没有证据表明该剂量可带来额外获益或具有充分的耐受性。考虑到不良反应与剂量有关,不建议使用超过450 mg/日的剂量。 4. 停药 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停用本品时应逐渐减量,停药过程至少间隔1周以上。 5. 肾功能障碍患者 本品经体循环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品的清除率直接受肌酐清除率影响,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应根据肌酐清除率个体化减量。肌酐清除率[表1]按以下公式计算。 *: 女性应将上述公式的计算结果乘以0.85。 本品可经血液透析有效地从血浆中清除。(4小时内约清除50%)。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普瑞巴林每日剂量应根据肾功能进行调整。除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每日剂量外,每次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应立即补充额外剂量。 [表1]. 根据肾功能确定的普瑞巴林剂量 肌酐清除率(CLcr),(mL/min)≥60:起始剂量150 (mg/日),最大剂量600 (mg/日),BID or TID 肌酐清除率(CLcr),(mL/min)≥30 -<60:起始剂量75 (mg/日),最大剂量300 (mg/日),BID or TID 肌酐清除率(CLcr),(mL/min)≥15 -<30:起始剂量25-50 (mg/日),最大剂量150 (mg/日),QD or BID 肌酐清除率(CLcr),(mL/min)<15:起始剂量25 (mg/日),最大剂量75 (mg/日),QD 血液透析后的补充剂量:25, 100, 单次剂量 b T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3次给药 BID = 将每日总剂量分为2次给药 QD = 每日给药1次 a: 每日总剂量 (mg/日)应按照给药方法所述分次给药。 b: 补充剂量是指额外给予的单次剂量。 6. 肝功能障碍患者 肝功能障碍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8. 老年患者(65岁及以上) 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可能需要减量。

儿童服用量

12岁以下儿童: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用药。 12~17岁青少年患者:由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不足,不建议用药。

注意事项

该药可能增加自杀冲动或自杀行为的风险,因此在服用过程中出现情绪变化或抑郁症状时,须立即咨询医生。 对该药成分过敏的患者或有特定遗传性乳糖代谢障碍的患者不得服用。 糖尿病患者因体重增加可能需要调整血糖调节药物的剂量,应当注意。 出现血管水肿等严重过敏反应的症状时,须立即停止服药并咨询医疗人员。 老年人在服用初期需特别注意,以免因头晕或嗜睡而跌倒。 可能出现视力模糊等视觉异常,如症状持续则需咨询医生。 停药時可能出现失眠、头痛、焦虑等戒断症状,因此应避免突然停药。 有药物滥用史的患者服用时需谨慎,以免有滥用的风险。 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可能需要剂量调整。 心功能严重减弱的患者应慎用该药。 与其它有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作用的药物合用时,需注意可能增加嗜睡或呼吸抑制的风险。 妊娠早期可能影响胎儿,除特殊情况外,应避免服用,育龄女性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哺乳期女性应考虑该药可通过母乳传递,可能需中止哺乳或停药。 该药可能导致头晕和嗜睡,服药后应避免驾驶或操作危险机械。 罕见地可能出现严重皮肤反应,若出现皮肤皮疹或水肿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告知医疗人员。 过量服用可能出现混乱、嗜睡、癫痫等症状,必须遵循规定剂量,必要时可能需要进行血液透析等治疗。 儿童或老年患者需特别注意,儿童应将药物保存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

副作用

自杀冲动,自杀行为,抑郁症,情绪和行为的异常变化,血管性水肿,面部水肿,口周水肿,上呼吸道水肿,头晕,嗜睡,意识丧失,混乱,精神障碍,视力模糊,视力变化,失眠,头痛,恶心,焦虑,腹泻,流感样症状,烦躁,抑郁,自杀念头,疼痛,发作,多汗,滥用,药物依赖,充血性心力衰竭,严重呼吸抑制,鼻咽炎,中性粒细胞减少,食欲增加,食欲不振,低血糖,混乱,方向感障碍,刺激性过敏,满足感,性欲减少,离人症,性快感障碍,焦虑,情绪波动,情感下降,情感上升,找到适当术语的困难,幻觉,异常梦境,性欲增加,惊恐发作,抑制不住,麻木,协调障碍,平衡障碍,记忆丧失,注意力障碍,记忆力障碍,颤动,发音障碍,感觉异常,感觉减退,镇静,嗜睡症,认知障碍,眼球震颤,语言障碍,肝性脑病,反射减退,运动异常,精神运动性过敏,体位性头晕,感知过敏,灼热感,活动性颤动,晕厥,神志恍惚,运动减退,嗅觉异常,味觉丧失,书写障碍,视力模糊,复视,间接视力丧失,视力障碍,视野缺损,光幻觉,眼干,眼睑水肿,视力下降,眼痛,眼疲劳,流泪增多,眼刺激,瞳孔扩张,振动时,视力深度感知变化,斜视,视野亮度,眩晕,听觉敏感,1度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速,同性心动过缓,同性心动过速,同性心律不齐,低血压,高血压,潮红,面部潮红,外周冷感,呼吸困难,鼻出血,咳嗽,鼻充血,鼻炎,打鼾,咽喉紧张,鼻腔干燥,呼吸抑制,呕吐,腹胀,便秘,口干,腹胀,唾液分泌过多,反流性食道炎,口腔感觉减退,腹水,吞咽困难,胰腺炎,出汗,丘疹样皮疹,荨麻疹,盗汗,肌肉痉挛,关节疼痛,背痛,四肢疼痛,子宫颈痉挛,关节肿胀,肌肉疼痛,肌肉抽搐,颈部疼痛,肌肉僵硬,横纹肌溶解,排尿障碍,尿失禁,尿量减少,肾功能衰竭,勃起障碍,射精延迟,性功能障碍,痛经,闭经,乳房疼痛,乳房分泌物,乳房肥大,外周水肿,水肿,步态异常,跌倒,酒醉感觉,感觉异常,疲劳,胸部压迫感,全身水肿,疼痛,发热,寒战,无力,口渴,体重增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清肌酸激酶升高,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糖增加,血小板计数减少,血钾减少,体重减少,血清肌酐升高,白细胞计数减少,过敏性,过敏反应,头痛,角膜炎,肺水肿,恶心,腹泻,舌头水肿,瘙痒,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毒性表皮坏死溶解,尿潴留,女性型乳腺发育,乏力,谵妄,麻痹(面部麻痹),情感障碍,混乱状态,动摇,发作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该药物可能对空气或湿气敏感,必须保存在密封容器中。存储温度应维持在15度到30度之间的室温,这样可以有效保持药物的效果。

外观·包装

外观

装有白色或浅黄色粉末的上下白色硬胶囊

包装单位

30粒/瓶, 200粒/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相关搜索

搜索标签

推荐搜索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