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缬沙元片80毫克(缬沙坦)

缬沙元片80毫克(缬沙坦)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缬沙坦›8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HK伊诺恩(股)
外观
淡黄色至粉红色的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30片/瓶, 10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105600 · 批准 2011.08.25 · 医保编码 64000605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降低心肌梗死后死亡风险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片剂) * 40, 80, 160 mg 1. 原发性高血压 可在进餐时用水服用,也可在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1) 成人:不论性别和种族,推荐以缬沙坦计80 mg,每日1次口服。 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显现,并于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至每日160 mg,或联合使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剂量可增至每日最大320 mg。 2) 老年患者(75岁以上):以本药每日1次40 mg开始治疗。 3) 肾功能不全患者: (1) 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以本药每日1次40 mg开始治疗。 (3) 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得使用本药。 4) 血容量不足患者:对于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的患者),以本药每日1次40 mg开始治疗。 5) 肝功能不全患者:轻度和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以本药每日1次40 mg开始治疗,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 mg。重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药。 2. 心力衰竭 成人:推荐起始剂量为本药每次40 mg、每日2次口服,可增至每次80 mg或160 mg。联合使用利尿剂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每日最大剂量为320 mg,分次服用。不推荐本药与ACE抑制剂及β受体阻滞剂三联用药。 3.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作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推荐起始剂量为本药每次20 mg、每日2次;之后数周内,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逐渐增至本药每次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 如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应考虑减量。 正在接受其他心肌梗死后治疗方案(例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治疗的患者也可使用本药。但不推荐与ACE抑制剂合用。 4. 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不低于10 mL/min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缺乏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用药经验,不得使用本药。 5. 肝功能不全患者:轻度和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本药每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若每日使用80 mg以上,增加剂量时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大于风险。重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药。
儿童服用量
1. 原发性高血压 6) 儿童: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6. 儿童: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成分

生产厂家
HK伊诺恩(股)

功效・作用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降低心肌梗死后死亡风险

  • 原发性高血压
  • 心力衰竭
  • 左心室功能不全
  • 左心室收缩功能不全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物主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此外,对于对ACE抑制剂耐受不良的心力衰竭患者(NYHA分级II至IV)也可用于处方。心肌梗塞后,有助于降低左心室功能不全或收缩功能不全的临床稳定患者的死亡风险。该药物通过有效控制血压和改善心脏功能来提高患者健康,因此广泛用于高血压和心力衰竭的管理,以及心肌梗塞后的治疗。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片剂) * 40, 80, 160 mg 1. 原发性高血压 可在进餐时用水服用,也可在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1) 成人:不论性别和种族,推荐以缬沙坦计80 mg,每日1次口服。 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显现,并于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至每日160 mg,或联合使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剂量可增至每日最大320 mg。 2) 老年患者(75岁以上):以本药每日1次40 mg开始治疗。 3) 肾功能不全患者: (1) 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以本药每日1次40 mg开始治疗。 (3) 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得使用本药。 4) 血容量不足患者:对于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的患者),以本药每日1次40 mg开始治疗。 5) 肝功能不全患者:轻度和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以本药每日1次40 mg开始治疗,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 mg。重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药。 2. 心力衰竭 成人:推荐起始剂量为本药每次40 mg、每日2次口服,可增至每次80 mg或160 mg。联合使用利尿剂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每日最大剂量为320 mg,分次服用。不推荐本药与ACE抑制剂及β受体阻滞剂三联用药。 3.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作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推荐起始剂量为本药每次20 mg、每日2次;之后数周内,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逐渐增至本药每次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 如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应考虑减量。 正在接受其他心肌梗死后治疗方案(例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治疗的患者也可使用本药。但不推荐与ACE抑制剂合用。 4. 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不低于10 mL/min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缺乏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用药经验,不得使用本药。 5. 肝功能不全患者:轻度和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本药每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若每日使用80 mg以上,增加剂量时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大于风险。重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药。

儿童服用量

1. 原发性高血压 6) 儿童: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6. 儿童: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注意事项

该药在怀孕期间,特别是妊娠中期和晚期服用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严重损害,因此确认怀孕后应立即停止服用。 该药绝对不应给正在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以及哺乳期妇女使用。 对于肝功能严重受损的患者或严重肾病患者也不应使用。 在服用该药之前,一定要告知是否有过敏反应或血管性水肿的病史,若有此类病史应避免给药。 老年人或血清钾水平偏高的患者、轻度至中度肝功能障碍患者等,应在给药时更加仔细观察其病情。 有心脏病或肾血管问题的患者在使用该药时也应定期检查血压和肾功能。 该药首次服用时可能导致血压急剧下降,出现头晕或晕厥,因此应从低剂量开始并仔细观察病情。 正在接受透析或需要严格低盐饮食的患者以及正在服用利尿剂的患者服用时需特别注意。 该药与其他降压药或某些利尿剂、钾保留药物同时服用时可能导致钾水平升高,因此应遵循医生的指示。 在驾驶或操作机器时可能出现头晕或困倦,因此需特别小心。 若孕妇服用该药,可能会增加胎儿肾功能下降、颅骨发育不良、生长迟缓等风险,因此如有怀孕计划务必与医生咨询。 哺乳期女性最好不要服用该药,若不得已服用,应停止哺乳。 尚未确认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效果,因此不建议使用。 过量服用时可能出现严重低血压、意识障碍、休克等,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 该药应存放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安全位置,并不应转移到其他容器中。

副作用

头痛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该药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以防空气和潮湿进入。此外,为了保持药物效果,重要的是在30度以下阴凉处保存。

外观·包装

外观

淡黄色至粉红色的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 100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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