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巴罗沙坦片80毫克(缬沙坦)

巴罗沙坦片80毫克(缬沙坦)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缬沙坦›8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东亚制药(株)
外观
淡红色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30片(10片/PTP x 3)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105143 · 申报 2011.08.09 · 医保编码 64250661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和心力衰竭,降低心肌梗死后死亡风险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1. 原发性高血压 可在进餐时用水送服,或于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1)成人:不论性别、种族,建议口服缬沙坦,每日1次80 mg。 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显现,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60 mg,或合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剂量可增加至每日最高320 mg。 2)老年患者(75岁以上):本药从每日1次40 mg开始服用。 3)肾功能不全患者: (1)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本药从每日1次40 mg开始服用。 (3)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得使用本药。 4)血容量不足患者:对于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的患者),本药从每日1次40 mg开始服用。 5)肝功能不全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本药从每日1次40 mg开始治疗,每日不得超过80 mg。重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药。 2. 心力衰竭 成人:建议起始剂量为本药每次40 mg、每日2次口服,可增至每次80 mg或160 mg。合用利尿剂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每日最大给药剂量为320 mg,分次服用。不建议本药与ACE抑制剂及β受体阻滞剂三联合用。 3.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生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建议起始剂量为本药每次20 mg、每日2次;之后数周内,根据患者的耐受性逐渐增加剂量,至每次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 如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应考虑减量。 本药也可用于心肌梗死后接受其他治疗(例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的患者。 但不建议与ACE抑制剂合用。 4. 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为10 mL/min以上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缺乏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用药经验,不得使用本药。 5. 肝功能不全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本药每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若每日给予80 mg以上,增加剂量时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超过风险。重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药。
儿童服用量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成分

生产厂家
东亚制药(株)

功效・作用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和心力衰竭,降低心肌梗死后死亡风险

  • 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左心室功能不全、左心室收缩功能不全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主要用于控制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的血压。此外,对于对ACE抑制剂不耐受的心力衰竭患者,尤其是NYHA II至IV期的患者,也有帮助。在心肌梗死后,它能有效降低左心室功能受损患者的死亡风险。本药有助于改善心血管健康,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因此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和心肌梗死后的管理。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1. 原发性高血压 可在进餐时用水送服,或于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1)成人:不论性别、种族,建议口服缬沙坦,每日1次80 mg。 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显现,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60 mg,或合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剂量可增加至每日最高320 mg。 2)老年患者(75岁以上):本药从每日1次40 mg开始服用。 3)肾功能不全患者: (1)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本药从每日1次40 mg开始服用。 (3)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得使用本药。 4)血容量不足患者:对于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的患者),本药从每日1次40 mg开始服用。 5)肝功能不全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本药从每日1次40 mg开始治疗,每日不得超过80 mg。重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药。 2. 心力衰竭 成人:建议起始剂量为本药每次40 mg、每日2次口服,可增至每次80 mg或160 mg。合用利尿剂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每日最大给药剂量为320 mg,分次服用。不建议本药与ACE抑制剂及β受体阻滞剂三联合用。 3.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生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建议起始剂量为本药每次20 mg、每日2次;之后数周内,根据患者的耐受性逐渐增加剂量,至每次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 如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应考虑减量。 本药也可用于心肌梗死后接受其他治疗(例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的患者。 但不建议与ACE抑制剂合用。 4. 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为10 mL/min以上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缺乏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用药经验,不得使用本药。 5. 肝功能不全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本药每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若每日给予80 mg以上,增加剂量时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超过风险。重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药。

儿童服用量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注意事项

本药在妊娠期间,特别是在第二和第三期服用时,可能对胎儿造成严重伤害,因此确认怀孕后应立即停止使用。 孕妇或有怀孕可能的女性,以及哺乳期女性不应服用本药。 肝功能严重受损的患者或肝硬化患者也最好不使用本药。 肾功能极差的患者或某些遗传性血管水肿患者也不应服用本药。 老年人或血清钾水平高的患者,轻度至中度肝功能障碍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药。 有心脏疾病或肾血管狭窄的患者使用本药时需特别注意。 本药在初次服用时可能导致血压急剧降低,因此,特别是液体或钠不足的患者应从低剂量开始逐渐增加。 如果血压降得过低,应让患者平躺,并在必要时给与生理盐水以稳定血压。 服用本药期间可能出现头痛、头晕、疲劳、咳嗽等副作用,严重时应立即咨询医生。 特别是应定期检查肾功能或血钾水平,如发现异常应采取适当措施。 与其他降压药或利尿剂、保钾药物联合使用时需注意药物相互作用,并应遵医嘱服用。 本药在儿童和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得到确认,因此不建议18岁以下使用。 过量服用可能会导致血压降低和意识降低等症状,应立即去医院接受适当的治疗。 本药应放置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避免转移到其他容器中。 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可能会出现头晕,需小心。

副作用

头痛,头晕,病毒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咳嗽,腹泻,疲劳,鼻炎,鼻窦炎,腹痛,腹部疼痛,恶心,咽炎,关节痛,低血压,直立性头晕,直立性低血压,肾功能损伤,高钾血症,血管神经性水肿,水肿,虚弱,无眠症,红斑,性欲减退,嗜睡,心房颤动,呕吐,便秘,口渴,食欲不振,乏力,血管水肿,瘙痒,血清病,血管炎,晕厥,鼻出血,肝炎,肠血管水肿,间质性肺炎,低血糖,休克,意识丧失,横纹肌溶解症,无粒细胞症,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水泡性皮肤炎,红细胞容积减少,血红蛋白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清肌酐升高,总胆红素升高,BUN升高,消化不良,贫血,耳鸣,紧张亢进,运动功能减退,迷茫,胸痛,皮疹,肌肉痛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放在密闭的容器中以防空气和湿气侵入,并应放置在温度不超过30度的阴凉处。

外观·包装

外观

淡红色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30片(10片/PTP x 3)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相关搜索

搜索标签

推荐搜索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