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来喜达片10毫克(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来喜达片10毫克(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处方药片剂
成分・含量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12.77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朝阳制药工业(股)有限公司
外观
白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30片/瓶,10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900970 · 申报 2009.01.30 · 医保编码 67070129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重度抑郁障碍、焦虑障碍(如惊恐障碍、社交焦虑障碍等)及强迫障碍
使用对象
成人
成人剂量
尚未确立超过20mg/日剂量的安全性。 本品每日1次,于早晨或晚上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1) 成人 (1) 重度抑郁障碍: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量至最多20mg/日。如需将本品剂量增至20mg,应至少间隔1周后再增量。 一般而言,抗抑郁药需要2-4周才能起效。症状消失后,为确保疗效,仍需继续药物治疗至少6个月。 (2) 伴或不伴广场恐惧症的惊恐障碍: 建议以5mg/日作为初始剂量,服用1周后增至10mg/日。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量至最多20mg/日。 最大疗效约在3个月后出现。对于惊恐障碍,尚未系统研究本品持续治疗超过10周时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医生应定期对每位患者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3) 社交焦虑障碍: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通常需要2-4周才能改善症状。此后,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减至5mg/日,或增至最多20mg/日。 社交焦虑障碍是一种呈慢性病程的疾病,为确保疗效,建议持续治疗12周。对有反应患者的长期治疗已研究6个月;为预防复发,应根据每位患者的情况分别考虑。应定期重新评估长期治疗的益处。 社交焦虑障碍是针对特定障碍的明确诊断术语,不应与过度害羞混淆。仅当社交焦虑障碍显著妨碍职业和社交活动时,才进行药物治疗。药物治疗与认知行为疗法的比较尚未得到评估。药物治疗是整体治疗策略的一部分。 (4) 广泛性焦虑障碍: 初始剂量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的反应,至少治疗1周后可增量至最多20mg/日。 对在12周开放治疗中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长期治疗试验,给予20mg/日,持续至少6个月。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本品对每位患者进行长期治疗的益处。 (5) 强迫症: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量至最多20mg/日。 对在16周开放治疗中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长期治疗试验,给予10mg或20mg/日,持续至少24周。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为确保症状得到改善,应持续给药足够长的时间;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定期重新评估对每位患者的益处及给药剂量。 2)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CLCR < 30㎖/min)应慎用。 3) 肝功能损害患者 建议前2周以5mg/日作为初始剂量。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10mg/日。 4) 停药 停用本品时,为避免可能发生的戒断症状,应至少在1-2周内逐渐减量。 5) 精神疾病治疗用MAO抑制剂的转换相关事项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两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天。反之,如需开始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应在停用本制剂后至少经过14天。 6)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制剂,因为这会增加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对于需要住院治疗等其他干预措施,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状态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接受本制剂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若无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而言,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患者应接受监测,观察血清素综合征症状,监测时间为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后2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 自末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后24小时,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对于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本制剂以不超过1mg/kg的剂量静脉注射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应认识到在这些用法下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急症症状。

成分

生产厂家
朝阳制药工业(股)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重度抑郁障碍、焦虑障碍(如惊恐障碍、社交焦虑障碍等)及强迫障碍

  • 主要抑郁症,广场恐惧症,惊恐障碍,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惧症,广泛性焦虑障碍,强迫症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物用于治疗主要抑郁症、惊恐障碍、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惧症)、广泛性焦虑障碍和强迫症等多种心理健康问题。特别是,对于因这些心理困扰影响到日常生活的人群提供帮助。有效缓解各类障碍的症状,改善生活质量。因此,本药物用于治疗主要抑郁症及相关焦虑疾病。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尚未确立超过20mg/日剂量的安全性。 本品每日1次,于早晨或晚上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1) 成人 (1) 重度抑郁障碍: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量至最多20mg/日。如需将本品剂量增至20mg,应至少间隔1周后再增量。 一般而言,抗抑郁药需要2-4周才能起效。症状消失后,为确保疗效,仍需继续药物治疗至少6个月。 (2) 伴或不伴广场恐惧症的惊恐障碍: 建议以5mg/日作为初始剂量,服用1周后增至10mg/日。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量至最多20mg/日。 最大疗效约在3个月后出现。对于惊恐障碍,尚未系统研究本品持续治疗超过10周时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医生应定期对每位患者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3) 社交焦虑障碍: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通常需要2-4周才能改善症状。此后,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减至5mg/日,或增至最多20mg/日。 社交焦虑障碍是一种呈慢性病程的疾病,为确保疗效,建议持续治疗12周。对有反应患者的长期治疗已研究6个月;为预防复发,应根据每位患者的情况分别考虑。应定期重新评估长期治疗的益处。 社交焦虑障碍是针对特定障碍的明确诊断术语,不应与过度害羞混淆。仅当社交焦虑障碍显著妨碍职业和社交活动时,才进行药物治疗。药物治疗与认知行为疗法的比较尚未得到评估。药物治疗是整体治疗策略的一部分。 (4) 广泛性焦虑障碍: 初始剂量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的反应,至少治疗1周后可增量至最多20mg/日。 对在12周开放治疗中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长期治疗试验,给予20mg/日,持续至少6个月。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本品对每位患者进行长期治疗的益处。 (5) 强迫症: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量至最多20mg/日。 对在16周开放治疗中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长期治疗试验,给予10mg或20mg/日,持续至少24周。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为确保症状得到改善,应持续给药足够长的时间;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定期重新评估对每位患者的益处及给药剂量。 2)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CLCR < 30㎖/min)应慎用。 3) 肝功能损害患者 建议前2周以5mg/日作为初始剂量。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10mg/日。 4) 停药 停用本品时,为避免可能发生的戒断症状,应至少在1-2周内逐渐减量。 5) 精神疾病治疗用MAO抑制剂的转换相关事项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两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天。反之,如需开始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应在停用本制剂后至少经过14天。 6)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制剂,因为这会增加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对于需要住院治疗等其他干预措施,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状态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接受本制剂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若无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而言,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患者应接受监测,观察血清素综合征症状,监测时间为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后2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 自末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后24小时,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对于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本制剂以不超过1mg/kg的剂量静脉注射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应认识到在这些用法下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急症症状。

注意事项

本药物可能增加患有主要抑郁症或其他精神疾病的儿童、青少年及年轻成人中的自杀冲动和行为风险,因此必须谨慎评估对该年龄段患者的给药。 本药物与特定药物联合使用可能导致严重不良反应,特别是不能与MAO抑制剂、非甾体抗炎药或延长QT间期的药物共同使用。 患有青光眼病史或闭角型青光眼的患者由于本药物的扩瞳作用可能面临眼压升高的风险,因此在给药时需谨慎。 在用药初期的1-2周内可能会出现失眠、焦虑、震颤、恶心、头痛等不良反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症状通常会减轻。 在使用抗抑郁药期间,可能会出现抑郁症状加重、自杀念头、攻击性等行为变化,因此患者及其监护人应仔细观察,若出现异常症状应立即咨询医疗人员。 本药物需避免突然停药,因为可能会出现头晕、焦虑、睡眠障碍等戒断症状,因此需按照医师指示逐渐减少剂量。 对于有心脏病或QT间期延长的患者,建议在服用本药物前进行心电图检查,并在服用期间监测心脏状况。 妊娠或哺乳期间,使用本药物可能对新生儿产生影响,因此必须在医生的咨询后决定是否给药。 老年人应以较低的初始剂量开始本药物治疗,并限制最大剂量,以确保安全。 本药物不应与酒精同服,且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格外小心。 大剂量服用可能导致中枢神经系统、胃肠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的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进行适当治疗。 本药物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保存,并应避免转移至其他容器,以保持药物的质量。

副作用

血小板减少症,过敏反应,不适当抗利尿激素分泌,高泌乳素血症,食欲下降,食欲增加,体重增加,体重减少,低钠血症,食欲不振,焦虑,坐立不安,异常梦境,性欲减少,性冷淡,磨牙,烦躁,神经质,恐慌发作,意识混乱,攻击,异我感,幻觉,躁狂,自杀妄想,自杀行为,不眠症,嗜睡,头晕,感觉异常,颤抖,味觉障碍,睡眠障碍,晕厥,血清素综合症,运动障碍,运动失调,抽搐,精神运动性焦虑,坐立不安,瞳孔散大,视力障碍,耳鸣,心动过速,心动过缓,心电图QT延长,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律失常,体位性低血压,鼻窦炎,哈欠,流鼻血,恶心,腹泻,便秘,呕吐,口渴,胃肠道出血,肝炎,肝功能检查异常,出汗增多,荨麻疹,脱发,皮疹,瘙痒,血管性水肿,关节痛,肌肉痛,横纹肌溶解,尿潴留,射精障碍,勃起功能障碍,子宫出血,月经过多,乳汁泄漏,产后出血,疲劳,发热,水肿,头痛,口干,腹痛,消化不良,肠炎,感觉异常,咳嗽,哮喘,呼吸困难,骨折,心悸,高血压,麻痹,锥体外系统障碍,偏头痛,胸痛,频尿,震颤,情绪不安,过敏,视力障碍,头晕,睡眠障碍,焦虑,颤抖,混乱,出汗,腹泻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物应储存在遮光的密闭容器中,存放温度应在1℃至30℃的室温中,以保持药物的有效性。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100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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