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迪奥沙坦片160毫克(缬沙坦)

迪奥沙坦片160毫克(缬沙坦)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缬沙坦›16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株)友韩制药
外观
呈灰色的橙色椭圆形膜衣片
包装
3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811104 · 申报 2008.11.20 · 医保编码 64210402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1. 原发性高血压 随餐用水服用或于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成人:不论性别、种族,推荐每日口服1次缬沙坦80 mg。 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显现,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60 mg,或联合使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最高320 mg。 老年患者(75岁以上):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肾功能损害患者: 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血容量不足患者: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的患者),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和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且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 mg。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2. 心力衰竭 成人:推荐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次40 mg、每日2次口服,可增至每次80 mg或160 mg。与利尿剂合用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每日最高剂量为320 mg,分次给药。不推荐本品与ACE抑制剂及β受体阻滞剂三联合用。 3.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生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推荐起始剂量为本品每次20 mg、每日2次;随后数周内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将剂量逐渐增加至每次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 如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应考虑减量。 心肌梗死后接受其他治疗方案(例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治疗的患者也可使用本品。但不推荐与ACE抑制剂合用。 4. 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不低于10 mL/min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使用经验不足,不得使用本品。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和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每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若每日剂量达到或超过80 mg,增加剂量时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大于风险。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儿童服用量
尚未确立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及有效性。 尚未确立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及有效性。

成分

生产厂家
(株)友韩制药

功效・作用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 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左心室衰竭,左心室收缩功能不全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此外,对于不能使用ACE抑制剂的心力衰竭患者,尤其是NYHA II级到IV级的心力衰竭患者也有效。在心肌梗死后,帮助降低左心室衰竭或左心室收缩功能不全的稳定患者的死亡风险。因此,在控制高血压和管理心力衰竭的同时,也在改善心肌梗死后的生存率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1. 原发性高血压 随餐用水服用或于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成人:不论性别、种族,推荐每日口服1次缬沙坦80 mg。 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显现,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60 mg,或联合使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最高320 mg。 老年患者(75岁以上):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肾功能损害患者: 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血容量不足患者: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的患者),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和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且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 mg。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2. 心力衰竭 成人:推荐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次40 mg、每日2次口服,可增至每次80 mg或160 mg。与利尿剂合用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每日最高剂量为320 mg,分次给药。不推荐本品与ACE抑制剂及β受体阻滞剂三联合用。 3.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生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推荐起始剂量为本品每次20 mg、每日2次;随后数周内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将剂量逐渐增加至每次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 如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应考虑减量。 心肌梗死后接受其他治疗方案(例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治疗的患者也可使用本品。但不推荐与ACE抑制剂合用。 4. 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不低于10 mL/min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使用经验不足,不得使用本品。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和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每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若每日剂量达到或超过80 mg,增加剂量时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大于风险。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儿童服用量

尚未确立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及有效性。 尚未确立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及有效性。

注意事项

本药在妊娠中,特别是妊娠期的2期和3期服用,可能对胎儿造成严重损害,因此一旦确认怀孕,应立即停止服用。 可能怀孕或正在哺乳的女性,以及对本药或其成分过敏的人不得服用。 肝脏或肾脏功能严重下降的患者,有血管水肿病史的患者也应避免使用本药。 老年人、高钾血症患者、肝功能稍降低的患者、心血管疾病患者等应谨慎使用本药,并应从低剂量开始,密切观察状态。 本药有降压效果,首次服用时可能会导致血压骤降,因此若出现头晕或晕厥等症状,应立即咨询医师。 在服用本药期间,定期检查血压、肾功能及血中钾水平非常重要。 与其他降压药、利尿剂、保钾利尿剂及某些消炎镇痛药等一起服用时,可能会发生相互作用,因此务必告知医师或药剂师。 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可能会出现头晕等症状,请注意。 过量服用可能导致血压降低、意识下降等情况,应立即到医院接受治疗。 因尚未确认对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因此不建议使用。 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避免转移到其他容器中。

副作用

  • 头痛
  • 头晕
  • 病毒感染
  • 上呼吸道感染
  • 咳嗽
  • 腹泻
  • 疲劳
  • 鼻炎
  • 副鼻窦炎
  • 腹痛
再查看 40 项症状
  • 腹部疼痛
  • 恶心
  • 咽炎
  • 关节痛
  • 低血压
  • 直立性头晕
  • 直立性低血压
  • 肾功能损伤
  • 高钾血症
  • 血管神经性水肿
  • 水肿
  • 无力症
  • 失眠症
  • 发红
  • 性欲减退
  • 嗜睡
  • 心房颤动
  • 呕吐
  • 便秘
  • 口渴
  • 食欲不振
  • 倦怠感
  • 血管性水肿
  • 瘙痒
  • 血清病
  • 血管炎
  • 肝炎
  • 晕厥
  • 鼻出血
  • 间质性肺炎
  • 低血糖
  • 休克
  • 意识丧失
  • 横纹肌溶解症
  • 无粒细胞症
  • 白细胞减少
  • 血小板减少
  • 水泡性皮肤炎
  • 红细胞体积减少
  • 血红蛋白减少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对空气和潮湿敏感,必须存放在密闭容器中。此外,为保持药效,建议存放在30度以下的阴凉处。

外观·包装

外观

呈灰色的橙色椭圆形膜衣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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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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