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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6.39mg
片剂 · 处方药
(株)宗均堂

品目基准编码 200810125 · 申报 2008.10.02 · 医保编码 643305000
治疗重度抑郁障碍、焦虑障碍(惊恐、社交焦虑等)及强迫障碍
本药用于治疗主要抑郁症、惊恐障碍(无论是否伴随广场恐惧症)、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惧症)、广泛性焦虑障碍以及强迫症等多种心理健康问题。
每日剂量超过20mg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本品每日1次,于早晨或晚上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1) 成人 (1) 重度抑郁障碍: 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10mg。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每日最大20mg。如需将本品剂量增至20mg,应至少间隔1周后再增加剂量。 通常需要2-4周才能显现抗抑郁药的疗效。症状消失后,为确保治疗效果,仍需至少进行6个月的药物治疗。 (2) 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惧症的惊恐障碍: 建议初始剂量为每日5mg,连续服用1周后增至每日10mg。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每日最大20mg。 最大疗效约在3个月后显现。对于惊恐障碍,尚未对本品连续使用超过10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系统研究。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每位患者,以决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3) 社交焦虑障碍: 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10mg。通常需要2-4周才能改善症状。此后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减至每日5mg,或增至每日最大20mg。 社交焦虑障碍是一种病程慢性的疾病,为确保治疗效果,建议持续治疗12周。对有应答的患者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长期治疗研究;为预防复发,应根据每位患者的具体情况考虑长期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长期治疗的益处。 社交焦虑障碍是对特定障碍有明确界定的诊断术语,不应与过度害羞混淆。仅当社交焦虑障碍显著妨碍职业和社交活动时,才进行药物治疗。尚未评估药物治疗与认知行为疗法的比较。药物治疗是整体治疗策略的一部分。 (4) 广泛性焦虑障碍: 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10mg。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在服用至少1周后增至每日最大20mg。 对在开放给药12周后有应答的患者进行了一项长期给药试验,每日给予20mg,持续至少6个月。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本品对每位患者进行长期治疗的益处。 (5) 强迫症: 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10mg。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每日最大20mg。 对在开放给药16周后有应答的患者进行了一项长期给药试验,每日给予10mg或20mg,持续至少24周。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为确保症状得到缓解,应给予足够长时间的治疗;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定期重新评估对每位患者的益处及给药剂量。 2)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CLCR < 30㎖/min)应慎用。 3) 肝功能损害患者 建议初始剂量为每日5mg,最初2周服用。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每日10mg。 4) 停药 停用本品时,为避免可能发生的戒断症状,应至少在1-2周内逐渐减量。 5) 精神疾病治疗中与MAO抑制剂转换相关的事项 停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品治疗时,两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天。反之,若要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应在停用本品后至少经过14天。 6)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品,因为这会增加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对于需要其他干预措施(包括住院治疗)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状态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经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若没有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而言,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大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患者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2周,或最后一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内,应监测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自最后一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24小时,可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以不超过1mg/kg的剂量静脉注射本品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知悉此类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急症表现。
本药为用于治疗主要抑郁症等精神疾病的抗抑郁药。 在使用本药期间,自杀冲动或行为可能会增加,因此尤其是18至24岁的儿童、青少年和年轻成年人患者应在医生的谨慎判断下给予本药。 本药与某特定药物同服可能是危险的,因此正在接受MAO抑制剂或氟哌噻吨治疗的患者不得使用本药。 对闭角型青光眼患者或有青光眼病史的患者需谨慎使用,因为本药可能会扩张瞳孔,并提高眼压。 在用药初期的1到2周内,可能会出现焦虑、失眠、头晕、恶心、疲劳等多种副作用,大多数情况下随着时间推移症状会缓解。 本药可能影响血液凝固,因此出血倾向或正在服用抗凝药物的患者需谨慎使用。 突然停药可能会出现头晕、焦虑、睡眠障碍等戒断症状,因此应在医生指导下逐渐减少剂量。 怀孕或哺乳期的女性在用药前必须咨询医生,哺乳期间应停乳或避免使用本药。 老年人应从一般成年人为低剂量开始,并谨慎调整剂量。 本药可能延长QT间期,增加心律失常的风险,因此有心脏病史或正在服用相关药物的患者可能需要进行心脏检查。 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谨慎,且不建议与酒精同服。 超量服用可能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的异常,应严格遵守规定剂量,若出现异常症状应及时联系医疗机构。
血小板减少症, 过敏性反应, 不适当的抗利尿激素分泌, 高泌乳素血症, 食欲减少, 食欲增加, 体重增加, 体重下降, 低钠血症, 食欲不振, 不安, 焦虑, 异常梦境, 性欲减少, 性欲缺失, 磨牙, 焦躁, 神经过敏, 惶恐发作, 意识混乱, 攻击性, 分离感, 幻觉, 狂躁症, 自杀念头, 自杀行为, 失眠, 嗜睡, 头晕, 感知异常, 颤抖, 味觉障碍, 睡眠障碍, 昏厥, 血清素综合征, 运动障碍, 运动障碍, 抽搐, 精神运动性不安, 坐立不安, 瞳孔散大, 视觉障碍, 耳鸣, 快速心率, 缓慢心率, 心电图QT延长, 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 室性心律失常, 体位性低血压, 鼻窦炎, 打哈欠, 流鼻血, 恶心, 腹泻, 便秘, 呕吐, 口渴, 胃肠道出血, 肝炎, 肝功能检查异常, 出汗增加, 荨麻疹, 脱发, 皮疹, 瘙痒, 紫斑, 血管性水肿, 关节痛, 肌肉痛, 横纹肌溶解, 尿潴留, 射精障碍, 勃起功能障碍, 子宫出血, 月经过多, 乳汁外漏, 产后出血, 持续勃起症, 疲劳, 发热, 水肿, 头痛, 口干症, 腹痛, 消化不良, 肠炎, 感觉异常, 咳嗽, 哮喘, 呼吸困难, 骨折, 心悸, 高血压, 头晕, 麻痹, 锥体外束障碍, 偏头痛, 胸痛, 嗜睡, 攻击性反应, 食欲不振, 幻觉, 镇静, 尿频, 震颤, 腹部不适, 不安, 失眠, 视觉幻象, 逆行性焦虑, 癫痫发作, 狂躁症, 血糖控制变化, 不安, 焦躁, 惶恐障碍, 失眠, 兴奋, 敌意, 攻击性, 冲动性, 坐立不安, 瘾戒症状(头晕, 睡眠障碍, 不安, 恶心, 呕吐, 颤抖, 混乱, 出汗, 头痛, 腹泻, 心悸, 情绪不稳定, 易激惹, 视觉障碍), 低钾血症, 低镁血症, 持续性性功能障碍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存放在不透光的密闭容器中,避免光照,保存在1至30摄氏度的室温下储存。这样存放可以很好地保持药物的效力。
白色圆形薄膜包衣片
30片/瓶, 100片/瓶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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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钟根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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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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