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萨尔缬坦片80毫克(缬沙坦)

萨尔缬坦片80毫克(缬沙坦)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缬沙坦›8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首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外观
淡红色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30片/瓶,10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809712 · 申报 2008.09.19 · 医保编码 65290235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1. 原发性高血压 可随餐用水送服,也可于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1) 成人:不论性别、种族,建议每日1次口服缬沙坦80 mg。 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显现,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至每日160 mg,或合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 可将剂量增至每日最大320 mg。 2) 老年人(75岁以上):开始服用本品,每日1次,每次40 mg。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1) 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开始服用本品,每日1次,每次40 mg。 (3) 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使用本品。 4) 血容量不足患者: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的患者),开始服用 本品,每日1次,每次40 mg。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开始服用本品,每日1次,每次40 mg,且每日剂量不得超过 80 mg。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使用本品。 2. 心力衰竭 成人:建议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2次、每次口服40 mg,可增至每次80 mg或160 mg。合用利尿剂 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每日最大给药剂量为320 mg,分次给药。不建议本品与ACE抑制剂、β受体阻滞剂 三药联合使用。 3.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生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建议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次20 mg、每日2次; 之后数周内根据患者耐受性逐渐增加剂量,直至本品每次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 如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应考虑减量。 正在接受其他心肌梗死后治疗(例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的患者也可使用本品。 但不建议与ACE抑制剂合用。 4. 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为10 mL/min及以上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使用经验不足,不使用本品。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的每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若每日剂量达到80 mg以上,应考虑增加剂量时治疗获益是否大于风险。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使用本品。
儿童服用量
尚未确定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尚未确定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成分

生产厂家
首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 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左心室衰竭,左心室收缩功能障碍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患者(无法使用ACE抑制剂)以及心肌梗死后左心室功能下降的患者以降低死亡风险。有效控制高血压,改善心脏功能,并帮助降低心脏病导致的死亡风险。因此在高血压和心力衰竭的管理以及心肌梗死后的恢复中发挥重要作用。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1. 原发性高血压 可随餐用水送服,也可于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1) 成人:不论性别、种族,建议每日1次口服缬沙坦80 mg。 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显现,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至每日160 mg,或合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 可将剂量增至每日最大320 mg。 2) 老年人(75岁以上):开始服用本品,每日1次,每次40 mg。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1) 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开始服用本品,每日1次,每次40 mg。 (3) 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使用本品。 4) 血容量不足患者: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的患者),开始服用 本品,每日1次,每次40 mg。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开始服用本品,每日1次,每次40 mg,且每日剂量不得超过 80 mg。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使用本品。 2. 心力衰竭 成人:建议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2次、每次口服40 mg,可增至每次80 mg或160 mg。合用利尿剂 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每日最大给药剂量为320 mg,分次给药。不建议本品与ACE抑制剂、β受体阻滞剂 三药联合使用。 3.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生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建议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次20 mg、每日2次; 之后数周内根据患者耐受性逐渐增加剂量,直至本品每次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 如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应考虑减量。 正在接受其他心肌梗死后治疗(例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的患者也可使用本品。 但不建议与ACE抑制剂合用。 4. 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为10 mL/min及以上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使用经验不足,不使用本品。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的每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若每日剂量达到80 mg以上,应考虑增加剂量时治疗获益是否大于风险。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使用本品。

儿童服用量

尚未确定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尚未确定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注意事项

本药在妊娠期间,尤其在妊娠中期和晚期的使用可对胎儿造成严重损害,确认怀孕后应立即停止使用。 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女性以及哺乳期女性不应使用本药。 肝功能严重下降的患者或肝硬化、胆道闭塞患者也不应使用本药。 有过敏反应或血管性水肿历史的患者不应使用本药。 严重肾功能不全或原发性高阿尔德斯特酮患者也不应使用本药。 对糖尿病患者,若肾功能中度以上下降,必须避免与特定药物合用。 老年人、血钾浓度高的患者、轻度肝功能下降患者、以及患有心脏瓣膜疾病或心肌肥大的患者使用本药时需谨慎。 尤其是心力衰竭或心肌梗死后的患者,需仔细观察肾功能变化,并应缓慢调整剂量以避免低血压。 正在进行血液透析或接受严格钠盐限制的患者也应从低剂量开始,密切观察其状态。 本药可迅速降低血压,首次使用时可能出现晕厥或意识丧失,因此需要谨慎。 由于存在高钾血症的风险,在与保钾利尿剂或补钾剂同时使用时,应仔细监测血钾水平。 与非甾体抗炎药(NSAIDs)联合使用可能降低降压效果并加重肾功能,因此需谨慎。 与锂制剂共同使用可能导致血清锂浓度增加而产生毒性,因此应监测血中浓度。 本药在儿童和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故不应使用于18岁以下者。 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可能出现头晕等症状,需注意。 过量服用时可能出现严重低血压、意识丧失、休克等情况,须立即接受适当的医疗治疗。 储存时应放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且不应转移至其他容器。

副作用

  • 头痛
  • 眩晕
  • 病毒感染
  • 上呼吸道感染
  • 咳嗽
  • 腹泻
  • 疲劳
  • 鼻炎
  • 额窦炎
  • 腹痛
再查看 47 项症状
  • 腹部绞痛
  • 恶心
  • 咽炎
  • 关节痛
  • 低血压
  • 体位性眩晕
  • 体位性低血压
  • 肾功能损伤
  • 高钾血症
  • 血管神经性水肿
  • 水肿
  • 无力症
  • 失眠症
  • 发红
  • 性欲减退
  • 嗜睡
  • 心房颤动
  • 呕吐
  • 便秘
  • 口渴
  • 食欲减退
  • 倦怠感
  • 血管水肿
  • 瘙痒
  • 血清病
  • 血管炎
  • 肝炎
  • 晕厥
  • 鼻出血
  • 间质性肺炎
  • 低血糖
  • 休克
  • 意识丧失
  • 跨纹肌溶解症
  • 无颗粒细胞症
  • 白细胞减少
  • 血小板减少
  • 水疱性皮肤炎
  • 消化不良
  • 贫血
  • 耳鸣
  • 紧张亢进
  • 运动功能减退症
  • 迷糊
  • 胸痛
  • 皮疹
  • 肌肉痛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对空气和湿气敏感,因此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此外,为了保持药效,须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应存放在不超过30度的阴凉处。

外观·包装

外观

淡红色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100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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