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缬沙尔片80毫克(缬沙坦)

缬沙尔片80毫克(缬沙坦)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缬沙坦›8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国际制药(株)
外观
淡粉色双面凸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30片/瓶,10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808199 · 申报 2008.07.28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片剂)40, 80, 160 mg 1. 原发性高血压 可在进餐时用水送服,也可在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日在同一时间(如早晨)服用。 成人:不论性别、种族,推荐以缬沙坦计,每日1次口服80 mg。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显现,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至每日160 mg,或联合使用利尿剂。如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将剂量增至每日最高320 mg。 老年患者(75岁以上):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应使用本品。 血容量不足患者:对于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正在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的患者),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肝功能不全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以本品每日1次40 mg开始治疗,且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 mg。重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化及胆汁淤积患者不应使用本品。 2. 心力衰竭 成人:推荐起始剂量为本品口服每次40 mg、每日2次,可增至每次80 mg或160 mg。联合使用利尿剂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每日最高给药剂量为320 mg,分次给药。不建议本品与ACE抑制剂及β受体阻滞剂三联使用。 3.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作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推荐起始剂量为本品每次20 mg、每日2次;此后数周内,根据患者耐受性,逐步增加剂量至每次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时,应考虑减量。心肌梗死后接受其他治疗(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的患者也可使用本品。但不建议与ACE抑制剂联合使用。 4. 肾功能不全患者 肌酐清除率为10 mL/min以上时无需调整剂量;但因缺乏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用药经验,不应使用本品。 5. 肝功能不全患者 轻度及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的本品每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若每日剂量达到或超过80 mg,增加剂量时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大于风险。重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化及胆汁淤积患者不应使用本品。
儿童服用量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成分

生产厂家
国际制药(株)

功效・作用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 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左心室功能不全、左心室收缩功能不全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降低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的血压。同时,对于对ACE抑制剂不耐受的心力衰竭患者也有助于改善症状。对于伴有左心室功能不全的心肌梗死患者,本药可有效降低其死亡风险。本药在保护心血管健康和提高患者生存率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它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特定心力衰竭及心肌梗死后的管理。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片剂)40, 80, 160 mg 1. 原发性高血压 可在进餐时用水送服,也可在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日在同一时间(如早晨)服用。 成人:不论性别、种族,推荐以缬沙坦计,每日1次口服80 mg。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显现,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至每日160 mg,或联合使用利尿剂。如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将剂量增至每日最高320 mg。 老年患者(75岁以上):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应使用本品。 血容量不足患者:对于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正在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的患者),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肝功能不全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以本品每日1次40 mg开始治疗,且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 mg。重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化及胆汁淤积患者不应使用本品。 2. 心力衰竭 成人:推荐起始剂量为本品口服每次40 mg、每日2次,可增至每次80 mg或160 mg。联合使用利尿剂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每日最高给药剂量为320 mg,分次给药。不建议本品与ACE抑制剂及β受体阻滞剂三联使用。 3.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作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推荐起始剂量为本品每次20 mg、每日2次;此后数周内,根据患者耐受性,逐步增加剂量至每次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时,应考虑减量。心肌梗死后接受其他治疗(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的患者也可使用本品。但不建议与ACE抑制剂联合使用。 4. 肾功能不全患者 肌酐清除率为10 mL/min以上时无需调整剂量;但因缺乏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用药经验,不应使用本品。 5. 肝功能不全患者 轻度及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的本品每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若每日剂量达到或超过80 mg,增加剂量时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大于风险。重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化及胆汁淤积患者不应使用本品。

儿童服用量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注意事项

本药在怀孕期间,特别是怀孕第二和第三期,可能对胎儿和新生儿造成严重损害,因此一旦确认怀孕,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本药不应用于某些疾病患者。例如,已知对本药或其成分过敏的人、孕妇或哺乳期女性、重度肝功能障碍或肝硬化患者、遗传性血管水肿患者、重度肾功能障碍患者、原发性高醛固酮症患者,以及有糖尿病或重度肾功能障碍的患者,均应禁止使用。 老年人、高钾血症患者、肝功能障碍患者、心脏瓣膜病患者、心血管疾病患者、体液不足的患者等在服用本药时需谨慎,初期服用时可能血压骤然降低,需进行密切观察。 本药有降压效果,但可能出现头痛、眩晕、咳嗽、腹泻、疲倦等副作用,心力衰竭或心肌梗死后的患者中也有不良反应报告。 在服用期间,需定期检查血压、肾功能、血钾水平等,以确认无异常迹象,特别是在与其他降压药、利尿剂、钾补充剂合用时要注意相互作用。 本药可能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引起眩晕,因此应保持谨慎。 怀孕期间或计划怀孕的女性应禁止使用本药,哺乳期女性在服用本药时应建议停止哺乳。 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得到充分确认,因此不建议使用。 过量服用可能导致严重低血压或意识障碍,需立即联系医疗机构进行适当处理。 本药应存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且不应转移至其他容器中,以确保安全。

副作用

  • 头痛
  • 头晕
  • 病毒感染
  • 上呼吸道感染
  • 咳嗽
  • 腹泻
  • 疲劳
  • 鼻炎
  • 鼻窦炎
  • 腹痛
再查看 53 项症状
  • 腹部疼痛
  • 恶心
  • 咽炎
  • 关节痛
  • 低血压
  • 立位性头晕
  • 直立性低血压
  • 肾功能损伤
  • 高钾血症
  • 血管神经性水肿
  • 水肿
  • 无力症
  • 失眠
  • 发红
  • 性欲减退
  • 嗜睡
  • 心房颤动
  • 呕吐
  • 便秘
  • 口渴
  • 食欲不振
  • 倦怠感
  • 血管水肿
  • 瘙痒
  • 血清病
  • 血管炎
  • hepatitis
  • 晕厥
  • 鼻出血
  • 间质性肺炎
  • 低血糖
  • 休克
  • 意识丧失
  • 横纹肌溶解症
  • 无粒细胞症
  • 白细胞减少
  • 血小板减少
  • 水泡性皮肤炎
  • 红细胞容积减少
  • 血红蛋白减少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血清肌酐增高
  • 总胆红素增高
  • 尿素氮增加
  • 消化不良
  • 贫血
  • 耳鸣
  • 紧张亢进
  • 运动功能减退症
  • 混乱
  • 胸痛
  • 皮疹
  • 肌肉痛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以防空气和湿气侵入,避免阳光直射,并最好存放在30度以下的阴凉处。 这样可以长期保持药物效果。

外观·包装

外观

淡粉色双面凸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100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相关搜索

搜索标签

推荐搜索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