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迪奎班片160mg(缬沙坦)

迪奎班片160mg(缬沙坦)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缬沙坦›16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安国药品(株)
外观
呈现灰色的橙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3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807203 · 申报 2008.06.27 · 医保编码 65020302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原发性高血压 随餐用水服用或在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成人:不论性别和种族,推荐缬沙坦每日1次口服80 mg。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至每日160 mg,或合并使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将剂量增至每日最大320 mg。 老年患者(75岁以上):本品从每日1次40 mg开始服用。 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为20 ∼ 50 mL/min时无需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为10 ∼ 20 mL/min时,本品从每日1次40 mg开始服用。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得服用本品。 血容量不足患者: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的患者),本品从每日1次40 mg开始服用。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从每日1次40 mg开始治疗,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 mg。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及胆汁淤积患者不得服用本品。 心力衰竭 成人:推荐起始剂量为本品每日2次、每次口服40 mg,可增至每次80 mg或160 mg。合并使用利尿剂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每日最大剂量为320 mg,分次服用。不推荐本品与ACE抑制剂和β受体阻滞剂三联用药。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生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推荐起始剂量为本品每次20 mg、每日2次;之后数周内,根据患者的耐受性,逐步增加剂量至每次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如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应考虑减量。正在接受心肌梗死后其他治疗方案(例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治疗的患者也可服用本品。但不推荐与ACE抑制剂合用。 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为10 mL/min以上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用药经验不足,不得给予本品。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每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每日用量达到80 mg以上时,增加剂量前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大于风险。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及胆汁淤积患者不得服用本品。
儿童服用量
儿童: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儿童: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成分

生产厂家
安国药品(株)

功效・作用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 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左心室衰竭,左心室收缩功能不全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并对对ACE抑制剂耐受性差的心力衰竭患者(NYHA Ⅱ~Ⅳ级)的管理也有效。此外,还可帮助降低心肌梗死后左心室衰竭或左心室收缩功能不全患者的死亡风险。因此用于改善高血压、心力衰竭以及心肌梗死后心脏功能下降。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原发性高血压 随餐用水服用或在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成人:不论性别和种族,推荐缬沙坦每日1次口服80 mg。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至每日160 mg,或合并使用利尿剂。如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将剂量增至每日最大320 mg。 老年患者(75岁以上):本品从每日1次40 mg开始服用。 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为20 ∼ 50 mL/min时无需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为10 ∼ 20 mL/min时,本品从每日1次40 mg开始服用。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得服用本品。 血容量不足患者: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的患者),本品从每日1次40 mg开始服用。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从每日1次40 mg开始治疗,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 mg。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及胆汁淤积患者不得服用本品。 心力衰竭 成人:推荐起始剂量为本品每日2次、每次口服40 mg,可增至每次80 mg或160 mg。合并使用利尿剂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每日最大剂量为320 mg,分次服用。不推荐本品与ACE抑制剂和β受体阻滞剂三联用药。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生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推荐起始剂量为本品每次20 mg、每日2次;之后数周内,根据患者的耐受性,逐步增加剂量至每次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如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应考虑减量。正在接受心肌梗死后其他治疗方案(例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治疗的患者也可服用本品。但不推荐与ACE抑制剂合用。 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为10 mL/min以上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用药经验不足,不得给予本品。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每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每日用量达到80 mg以上时,增加剂量前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大于风险。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及胆汁淤积患者不得服用本品。

儿童服用量

儿童: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儿童: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注意事项

本药在怀孕期间尤其是怀孕的第2和第3孕期使用会对胎儿造成严重损伤,确认怀孕后应立即停药。 对本药或其成分过敏,或怀孕及哺乳期妇女,严重肝脏或肾脏疾病患者,以及有血管性水肿病史的患者均应避免使用。 高龄者、钾含量升高或有肝病的患者、心血管疾病患者等在使用本药时需特别注意,并应经常监测状态,因为可能会出现低血压或肾功能变化。 服用本药期间可能会出现头晕、头痛、疲劳、咳嗽、腹泻等副作用,偶尔也可能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或肾功能障碍,如出现症状请立即咨询医生。 血压可能会急剧下降或出现晕厥,故首次服药时应从低剂量开始,并仔细观察状态。 如与其他降压药、利尿剂、保钾药物一起使用,可能因相互作用使钾含量升高到危险水平,请务必告知医生正在服用的药物。 怀孕女性或计划怀孕女性不应使用本药,哺乳期也不推荐使用本药。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得到证实,建议不使用。 过量使用可能导致血压降低过多,需立即前往医院接受适当治疗。 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且不可转移到其他容器中。

副作用

  • 头痛
  • 眩晕
  • 病毒感染
  • 上呼吸道感染
  • 咳嗽
  • 腹泻
  • 疲劳
  • 鼻炎
  • 鼻窦炎
  • 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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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腹痛
  • 恶心
  • 咽喉炎
  • 关节痛
  • 低血压
  • 体位性眩晕
  • 体位性低血压
  • 肾功能损害
  • 高钾血症
  • 血管神经性水肿
  • 心力衰竭
  • 血管水肿
  • 发红
  • 瘙痒
  • 血清病
  • 血管炎
  • 晕厥
  • 鼻出血
  • 肝炎
  • 心律不齐
  • 肠血管水肿
  • 间质性肺炎
  • 低血糖
  • 休克
  • 意识丧失
  • 横纹肌溶解症
  • 无粒细胞症
  • 白细胞减少
  • 血小板减少
  • 水泡性皮炎
  • 消化不良
  • 贫血
  • 耳鸣
  • 紧张亢进
  • 运动功能减退症
  • 恍惚
  • 胸痛
  • 皮疹
  • 肌肉痛
  • 水肿
  • 无力
  • 嗜睡
  • 心房颤动
  • 呕吐
  • 便秘
  • 口渴
  • 食欲减退
  • 倦怠感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对空气和湿气敏感,因此应保存在密封容器中。此外,为保持药效,需存放在30度以下的阴凉处。

外观·包装

外观

呈现灰色的橙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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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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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