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拉米阿特片50毫克(拉莫三嗪)

拉米阿特片50毫克(拉莫三嗪)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拉莫三嗪›5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大雄制药株式会社
外观
淡黄棕色的正方形片剂
包装
3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706333 · 申报 2007.06.01 · 医保编码 64160047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癫痫发作,预防双相Ⅰ型障碍的抑郁发作复发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本品可整片吞服、咀嚼后服用,或将片剂分散于少量水中后服用(仅适用于咀嚼片)。 癫痫(癫痫症),成人及13岁以上青少年:单药治疗,第1·2周25 mg(每日1次),第3·4周50 mg(每日1次),维持剂量100∼200 mg(每日1次或分2次服用)。每1∼2周增加剂量,直至达到维持剂量,每次最多增加50∼100 mg。部分患者为获得所需疗效,曾使用高达500 mg/日的剂量。 癫痫(癫痫症),成人及13岁以上青少年:辅助治疗,未接受丙戊酸盐治疗,正在接受葡萄糖醛酸结合诱导剂治疗的患者:第1·2周50 mg(每日1次),第3·4周100 mg(分2次服用),维持剂量200∼400 mg(分2次服用)。每1~2周增加剂量,直至达到维持剂量,每次最多增加100 mg。 癫痫(癫痫症),成人及13岁以上青少年:辅助治疗,正在接受丙戊酸盐治疗的患者(无论是否合用其他药物):第1·2周12.5 mg(每2日1次,每次25 mg),第3·4周25 mg(每日1次),维持剂量100∼200 mg(每日1次,或分2次服用)。每1~2周增加剂量,直至达到维持剂量,每次最多增加25~50 mg。 对于正在使用目前尚不知与拉莫三嗪存在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的药物(参见相互作用)的患者,增加剂量时应采用本品与丙戊酸盐合用时的推荐剂量和剂量递增方案。 双相障碍,18岁以上成人:正在接受葡萄糖醛酸结合抑制剂(如丙戊酸盐)治疗的患者,第1·2周12.5 mg(隔日服用25 mg),第3·4周25 mg(每日1次),第5周50 mg(每日1次,或分2次服用),目标稳定剂量(第6周)100 mg(每日1次,或分2次服用)(每日最大剂量:200 mg)。 双相障碍,18岁以上成人:未接受丙戊酸盐等抑制剂治疗,正在接受葡萄糖醛酸结合诱导剂(如卡马西平、苯巴比妥)治疗的患者,第1·2周50 mg(每日1次),第3·4周100 mg(每日分2次服用),第5周200 mg(每日分2次服用),第6周300 mg,必要时可在第7周增加至400 mg。(每日分2次服用)。 双相障碍,18岁以上成人:正在使用其他不会显著抑制或诱导拉莫三嗪葡萄糖醛酸结合的药物(如锂、安非他酮),或单独使用拉莫三嗪的患者,第1·2周25 mg(每日1次),第3·4周50 mg(每日1次,或分2次服用),第5周100 mg(每日1次,或分2次服用),目标稳定剂量(第6周)200 mg(每日1次,或分2次服用)。 对于正在使用目前尚不知与拉莫三嗪存在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的抗癫痫药的患者,增加剂量时应采用本品与丙戊酸盐合用时的推荐剂量。目标稳定剂量可根据临床反应调整。 正在接受葡萄糖醛酸结合抑制剂(如丙戊酸盐)治疗的患者:初始剂量为前2周每隔1日服用25 mg,随后2周每日服用25 mg。为获得最佳疗效,目标剂量为每日服用100 mg,可每日1次或分2次服用。根据临床反应,可增加至最高200 mg,每日1次(或分2次服用)。 未接受丙戊酸盐等抑制剂治疗,正在接受葡萄糖醛酸结合诱导剂(如卡马西平、苯巴比妥)治疗的患者:初始剂量为前2周每日服用50 mg,随后2周每日分2次服用100 mg。第5周增加剂量,每日分2次服用200 mg。第6周增加剂量,每日分2次服用300 mg。为获得最佳疗效,通常可从第7周起每日分2次服用400 mg作为目标剂量。 正在使用其他不会显著抑制或诱导葡萄糖醛酸结合的药物(如锂、安非他酮),或单独使用本品的患者:初始剂量为前2周每日服用25 mg,随后2周每日服用50 mg(或分2次服用)。第5周增加剂量,每日服用100 mg(或分2次服用)。为获得最佳疗效,通常目标剂量为每日服用200 mg,可每日1次或分2次服用。临床试验中,单药治疗曾使用高达400 mg/日的剂量,但拉莫三嗪400 mg/日剂量相比200 mg/日剂量并无获益。 双相障碍成人患者停用葡萄糖醛酸结合抑制剂(如丙戊酸盐)后:使用稳定剂量的2倍。但剂量增加不得超过100 mg/周。也就是说,目标稳定剂量为100 mg/日时,第1周服用200 mg/日。第2周维持第1周的剂量(200 mg/日)(每日1次,或分2次服用)。 双相障碍成人患者停用葡萄糖醛酸结合诱导剂(如卡马西平)后:根据原维持剂量选择用药剂量。原维持剂量为400 mg时,第1周300 mg,第2周200 mg;原维持剂量为300 mg时,第1周225 mg,第2周150 mg;原维持剂量为200 mg时,第1周150 mg,第2周100 mg。 双相障碍成人患者停用不会显著抑制或诱导拉莫三嗪葡萄糖醛酸结合的药物(如锂、安非他酮)后:维持通过剂量递增达到的目标维持剂量(200 mg/日)(分2次服用)。 对于正在使用目前尚不知与拉莫三嗪存在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的抗癫痫药的患者,建议初期维持当前剂量,并根据临床反应调整剂量后给药。 停用葡萄糖醛酸结合抑制剂(如丙戊酸盐)后,本品剂量应增加至原目标稳定剂量的两倍,并继续维持该剂量。停用葡萄糖醛酸结合诱导剂(如卡马西平)后:根据原维持剂量选择用药剂量。停用葡萄糖醛酸结合诱导剂后,应在3周内逐渐减少本品剂量。停用不会显著抑制或诱导葡萄糖醛酸结合的药物(如锂、安非他酮)后:维持通过剂量递增达到的目标剂量。 因加用其他药物治疗的18岁以上双相障碍成人患者:加用葡萄糖醛酸结合抑制剂(如丙戊酸盐)时,根据拉莫三嗪原用剂量选择用药剂量。目前拉莫三嗪稳定剂量为200 mg/日:第1周100 mg*,维持该剂量(100 mg/日)*;300 mg:第1周150 mg*,维持该剂量(150 mg/日)*;400 mg:第1周200 mg*,维持该剂量(200 mg/日)*。 未接受丙戊酸盐治疗的患者加用葡萄糖醛酸结合诱导剂(如卡马西平)时,根据原用剂量选择用药剂量。目前拉莫三嗪稳定剂量为200 mg:第1周200 mg**,第2周300 mg**,第3周起400 mg**;150 mg:第1周150 mg**,第2周225 mg**,第3周起300 mg**;100 mg:第1周100 mg**,第2周150 mg**,第3周起200 mg**。 加用不会显著抑制或诱导拉莫三嗪葡萄糖醛酸结合的药物(如锂、安非他酮):维持通过剂量递增达到的目标维持剂量(200 mg/日)*。 对于正在使用目前尚不知与拉莫三嗪存在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的抗癫痫药的患者,增加剂量时应采用本品与丙戊酸盐合用时的推荐剂量。*:每日1次,或分2次服用,**:分2次服用。 停用本品:除非因安全性问题(例如严重皮疹)而必须立即停药,否则应至少在2周内逐渐减少本品剂量。 重新开始治疗:通常,若停用本品后的间隔时间超过5个半衰期,应按照适当的方案逐渐增加剂量,直至达到维持剂量。 老年患者:成人及13岁以上青少年的推荐给药方案也可用于老年患者(65岁以上)。但由于老年患者的临床资料通常不足,应谨慎给药,并从较低剂量开始。 肝功能损害患者:中度(Child-Pugh B级)及重度(Child-Pugh C级)肝功能损害患者的初始剂量、递增剂量和维持剂量应分别减少约50%及75%。递增剂量和维持剂量应根据临床反应调整。 肾功能损害患者:终末期肾功能损害患者的本品初始剂量应根据患者的抗癫痫药给药方案确定。对于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降低后的维持剂量可能有效。
儿童服用量
2∼12岁的儿童:单药治疗。对于12岁以下儿童,尚无足够的适当临床数据支持本品单药治疗的基础推荐剂量。 2∼12岁的儿童:辅助治疗,未接受丙戊酸盐治疗且正在使用葡萄糖醛酸结合诱导剂的患者:第1·2周0.6 mg/kg/日(分2次给药),第3·4周1.2 mg/kg/日(分2次给药);为达到5∼15 mg/kg/日(分2次给药)的维持剂量,每1~2周最多增加1.2 mg/kg/日。最大剂量为400 mg/日。 2∼12岁的儿童:辅助治疗,正在使用丙戊酸盐的患者(无论是否合用其他药物):第1·2周0.15 mg/kg/日**(每日1次),第3·4周0.3 mg/kg/日(每日1次);为达到1∼5 mg/kg/日(每日1次或分2次给药)的维持剂量,每1~2周最多增加0.3 mg/kg/日。最大剂量为200 mg/日。 **如果计算出的日剂量为1∼2 mg,最初2周可隔日给予2 mg。如果计算出的日剂量低于1 mg,则不得使用本品。 2岁以上、未满6岁的患者,维持剂量可能需要达到推荐剂量的上限。 本品用于1个月~未满2岁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没有1个月以下新生儿的相关资料。因此,不建议用于2岁以下患者;尤其不建议用于正在服用丙戊酸盐的2岁以下患者,因为难以准确确定初始剂量。 不得用于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双相障碍患者。

成分

生产厂家
大雄制药株式会社

功效・作用

治疗癫痫发作,预防双相Ⅰ型障碍的抑郁发作复发

  • 癫痫,部分发作,全身强直-阵挛发作,雷诺克斯-加斯托综合症引起的发作,抑郁发作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物用于癫痫,特别是部分发作和全身强直-阵挛发作,可以单独使用或作为辅助疗法,对来自雷诺克斯-加斯托综合症的发作也有效。此外,帮助预防双相1型障碍患者抑郁发作的复发。该药在神经系统疾病和心理健康问题的治疗中广泛应用,促进患者症状的改善。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本品可整片吞服、咀嚼后服用,或将片剂分散于少量水中后服用(仅适用于咀嚼片)。 癫痫(癫痫症),成人及13岁以上青少年:单药治疗,第1·2周25 mg(每日1次),第3·4周50 mg(每日1次),维持剂量100∼200 mg(每日1次或分2次服用)。每1∼2周增加剂量,直至达到维持剂量,每次最多增加50∼100 mg。部分患者为获得所需疗效,曾使用高达500 mg/日的剂量。 癫痫(癫痫症),成人及13岁以上青少年:辅助治疗,未接受丙戊酸盐治疗,正在接受葡萄糖醛酸结合诱导剂治疗的患者:第1·2周50 mg(每日1次),第3·4周100 mg(分2次服用),维持剂量200∼400 mg(分2次服用)。每1~2周增加剂量,直至达到维持剂量,每次最多增加100 mg。 癫痫(癫痫症),成人及13岁以上青少年:辅助治疗,正在接受丙戊酸盐治疗的患者(无论是否合用其他药物):第1·2周12.5 mg(每2日1次,每次25 mg),第3·4周25 mg(每日1次),维持剂量100∼200 mg(每日1次,或分2次服用)。每1~2周增加剂量,直至达到维持剂量,每次最多增加25~50 mg。 对于正在使用目前尚不知与拉莫三嗪存在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的药物(参见相互作用)的患者,增加剂量时应采用本品与丙戊酸盐合用时的推荐剂量和剂量递增方案。 双相障碍,18岁以上成人:正在接受葡萄糖醛酸结合抑制剂(如丙戊酸盐)治疗的患者,第1·2周12.5 mg(隔日服用25 mg),第3·4周25 mg(每日1次),第5周50 mg(每日1次,或分2次服用),目标稳定剂量(第6周)100 mg(每日1次,或分2次服用)(每日最大剂量:200 mg)。 双相障碍,18岁以上成人:未接受丙戊酸盐等抑制剂治疗,正在接受葡萄糖醛酸结合诱导剂(如卡马西平、苯巴比妥)治疗的患者,第1·2周50 mg(每日1次),第3·4周100 mg(每日分2次服用),第5周200 mg(每日分2次服用),第6周300 mg,必要时可在第7周增加至400 mg。(每日分2次服用)。 双相障碍,18岁以上成人:正在使用其他不会显著抑制或诱导拉莫三嗪葡萄糖醛酸结合的药物(如锂、安非他酮),或单独使用拉莫三嗪的患者,第1·2周25 mg(每日1次),第3·4周50 mg(每日1次,或分2次服用),第5周100 mg(每日1次,或分2次服用),目标稳定剂量(第6周)200 mg(每日1次,或分2次服用)。 对于正在使用目前尚不知与拉莫三嗪存在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的抗癫痫药的患者,增加剂量时应采用本品与丙戊酸盐合用时的推荐剂量。目标稳定剂量可根据临床反应调整。 正在接受葡萄糖醛酸结合抑制剂(如丙戊酸盐)治疗的患者:初始剂量为前2周每隔1日服用25 mg,随后2周每日服用25 mg。为获得最佳疗效,目标剂量为每日服用100 mg,可每日1次或分2次服用。根据临床反应,可增加至最高200 mg,每日1次(或分2次服用)。 未接受丙戊酸盐等抑制剂治疗,正在接受葡萄糖醛酸结合诱导剂(如卡马西平、苯巴比妥)治疗的患者:初始剂量为前2周每日服用50 mg,随后2周每日分2次服用100 mg。第5周增加剂量,每日分2次服用200 mg。第6周增加剂量,每日分2次服用300 mg。为获得最佳疗效,通常可从第7周起每日分2次服用400 mg作为目标剂量。 正在使用其他不会显著抑制或诱导葡萄糖醛酸结合的药物(如锂、安非他酮),或单独使用本品的患者:初始剂量为前2周每日服用25 mg,随后2周每日服用50 mg(或分2次服用)。第5周增加剂量,每日服用100 mg(或分2次服用)。为获得最佳疗效,通常目标剂量为每日服用200 mg,可每日1次或分2次服用。临床试验中,单药治疗曾使用高达400 mg/日的剂量,但拉莫三嗪400 mg/日剂量相比200 mg/日剂量并无获益。 双相障碍成人患者停用葡萄糖醛酸结合抑制剂(如丙戊酸盐)后:使用稳定剂量的2倍。但剂量增加不得超过100 mg/周。也就是说,目标稳定剂量为100 mg/日时,第1周服用200 mg/日。第2周维持第1周的剂量(200 mg/日)(每日1次,或分2次服用)。 双相障碍成人患者停用葡萄糖醛酸结合诱导剂(如卡马西平)后:根据原维持剂量选择用药剂量。原维持剂量为400 mg时,第1周300 mg,第2周200 mg;原维持剂量为300 mg时,第1周225 mg,第2周150 mg;原维持剂量为200 mg时,第1周150 mg,第2周100 mg。 双相障碍成人患者停用不会显著抑制或诱导拉莫三嗪葡萄糖醛酸结合的药物(如锂、安非他酮)后:维持通过剂量递增达到的目标维持剂量(200 mg/日)(分2次服用)。 对于正在使用目前尚不知与拉莫三嗪存在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的抗癫痫药的患者,建议初期维持当前剂量,并根据临床反应调整剂量后给药。 停用葡萄糖醛酸结合抑制剂(如丙戊酸盐)后,本品剂量应增加至原目标稳定剂量的两倍,并继续维持该剂量。停用葡萄糖醛酸结合诱导剂(如卡马西平)后:根据原维持剂量选择用药剂量。停用葡萄糖醛酸结合诱导剂后,应在3周内逐渐减少本品剂量。停用不会显著抑制或诱导葡萄糖醛酸结合的药物(如锂、安非他酮)后:维持通过剂量递增达到的目标剂量。 因加用其他药物治疗的18岁以上双相障碍成人患者:加用葡萄糖醛酸结合抑制剂(如丙戊酸盐)时,根据拉莫三嗪原用剂量选择用药剂量。目前拉莫三嗪稳定剂量为200 mg/日:第1周100 mg*,维持该剂量(100 mg/日)*;300 mg:第1周150 mg*,维持该剂量(150 mg/日)*;400 mg:第1周200 mg*,维持该剂量(200 mg/日)*。 未接受丙戊酸盐治疗的患者加用葡萄糖醛酸结合诱导剂(如卡马西平)时,根据原用剂量选择用药剂量。目前拉莫三嗪稳定剂量为200 mg:第1周200 mg**,第2周300 mg**,第3周起400 mg**;150 mg:第1周150 mg**,第2周225 mg**,第3周起300 mg**;100 mg:第1周100 mg**,第2周150 mg**,第3周起200 mg**。 加用不会显著抑制或诱导拉莫三嗪葡萄糖醛酸结合的药物(如锂、安非他酮):维持通过剂量递增达到的目标维持剂量(200 mg/日)*。 对于正在使用目前尚不知与拉莫三嗪存在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的抗癫痫药的患者,增加剂量时应采用本品与丙戊酸盐合用时的推荐剂量。*:每日1次,或分2次服用,**:分2次服用。 停用本品:除非因安全性问题(例如严重皮疹)而必须立即停药,否则应至少在2周内逐渐减少本品剂量。 重新开始治疗:通常,若停用本品后的间隔时间超过5个半衰期,应按照适当的方案逐渐增加剂量,直至达到维持剂量。 老年患者:成人及13岁以上青少年的推荐给药方案也可用于老年患者(65岁以上)。但由于老年患者的临床资料通常不足,应谨慎给药,并从较低剂量开始。 肝功能损害患者:中度(Child-Pugh B级)及重度(Child-Pugh C级)肝功能损害患者的初始剂量、递增剂量和维持剂量应分别减少约50%及75%。递增剂量和维持剂量应根据临床反应调整。 肾功能损害患者:终末期肾功能损害患者的本品初始剂量应根据患者的抗癫痫药给药方案确定。对于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降低后的维持剂量可能有效。

儿童服用量

2∼12岁的儿童:单药治疗。对于12岁以下儿童,尚无足够的适当临床数据支持本品单药治疗的基础推荐剂量。 2∼12岁的儿童:辅助治疗,未接受丙戊酸盐治疗且正在使用葡萄糖醛酸结合诱导剂的患者:第1·2周0.6 mg/kg/日(分2次给药),第3·4周1.2 mg/kg/日(分2次给药);为达到5∼15 mg/kg/日(分2次给药)的维持剂量,每1~2周最多增加1.2 mg/kg/日。最大剂量为400 mg/日。 2∼12岁的儿童:辅助治疗,正在使用丙戊酸盐的患者(无论是否合用其他药物):第1·2周0.15 mg/kg/日**(每日1次),第3·4周0.3 mg/kg/日(每日1次);为达到1∼5 mg/kg/日(每日1次或分2次给药)的维持剂量,每1~2周最多增加0.3 mg/kg/日。最大剂量为200 mg/日。 **如果计算出的日剂量为1∼2 mg,最初2周可隔日给予2 mg。如果计算出的日剂量低于1 mg,则不得使用本品。 2岁以上、未满6岁的患者,维持剂量可能需要达到推荐剂量的上限。 本品用于1个月~未满2岁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没有1个月以下新生儿的相关资料。因此,不建议用于2岁以下患者;尤其不建议用于正在服用丙戊酸盐的2岁以下患者,因为难以准确确定初始剂量。 不得用于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双相障碍患者。

注意事项

本药物可能会引起皮疹,如出现皮疹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儿童中严重皮疹的发生率可能更高,需特别注意。 首次服用或迅速增加剂量时,皮疹的风险可能增加。 同时服用其他药物时,皮疹风险可能会有所不同,请告知医生。 本药物可能引起伴随全身症状的过敏反应,如发热、淋巴结肿大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告知医务人员。 可能会加重痉挛,因此如果痉挛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症状,请咨询医务人员。 服用本药物期间可能出现自杀倾向或抑郁症状,如有情绪变化,务必告知医生。 服用激素类避孕药的女性在开始或停止使用本药物时需咨询医生。 本药物在肝肾功能受损的患者中应谨慎使用,孕妇或有怀孕计划的女性务必在咨询医生后使用。 哺乳期妇女应考虑停用本药物,因为它可能会通过母乳传播。 不建议用于儿童,尤其是2岁以下的儿童,因为在此年龄段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如突然停用本药物,可能会加重痉挛,应按照医生的指示逐渐调整剂量。 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可能会出现头晕或嗜睡等副作用,需谨慎。 如出现过量服用,将可能出现严重症状,请务必遵守用药剂量,并如出现异常症状,应立即就医。 本药应保存在30度以下的干燥处,并应放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安全场所。

副作用

皮肤发疹,光敏感反应,皮肤粘膜症候群(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尼尔综合征),脱发,血液学异常(包括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贫血,血小板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无粒细胞症),淋巴结病,血细胞吞噬性淋巴组织细胞增多症,过敏反应(包括发热,淋巴结病,面部肿胀,血液异常,肝功能异常,播散性血管内凝血,多脏器衰竭),攻击性,过敏性,抽动,幻觉,混乱,噩梦,头痛,嗜睡,失眠,头晕,运动失调,眼震,无菌性脑膜炎,焦虑,不稳定,运动障碍,帕金森病加重,锥体系外作用,舞蹈症和扭转运动,发作频率增加,复视,视力模糊,结膜炎,恶心,呕吐,腹泻,食欲减退,疼痛,咽炎,流感综合征,月经障碍,震颤,肺部损伤,抑郁,记忆丧失,不正常想法,腹痛,消化不良,便秘,腹胀,体重增加,水肿,关节痛,肌肉痛,情绪不安,运动障碍,感觉异常,排尿频繁,出汗,类似红斑狼疮反应,疲劳,疼痛,背痛,狂躁,轻躁症,混合发作,骨密度降低,骨质减少,骨质疏松,骨折,DRESS综合征,眼震,运动失调,头晕,嗜睡,复视,视力模糊,恶心,发作增加,大发作,昏迷,意识障碍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物应保存在密闭容器中,以防空气或湿气侵入。此外,应避免阳光直射,最好在阴凉干燥的室温下保存。

外观·包装

外观

淡黄棕色的正方形片剂

包装单位

30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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