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杰尼普利片5毫克(雷米普利)

处方药片剂口服已过期
成分・含量
雷米普利›5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河原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浅红色的长方形药片
包装
30片/瓶,100片/瓶
许可状态
已过期

品目基准编码 200502490 · 申报 2005.12.12

该产品已于2024.07.01变为已过期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高血压、心肌梗死后心力衰竭,预防心血管疾病,治疗肾病及蛋白尿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1. 高血压 ① 未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 成人:雷米普利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2.5㎎,于进餐时或餐后用大量水送服。根据患者的反应,可每隔2‐3周增加剂量,先增至每日5㎎,之后最高可增至每日10㎎,并可合用利尿剂。 ② 正在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 成人:首次给药后可能出现不良的过度血压下降,因此如有可能,应在给药前2‐3日停用利尿剂。如无法停用,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1.25㎎,之后根据需要适当调整。 ③ 肾功能障碍患者 1) 肌酐清除率为50㎖/分以上(血清肌酐低于1.5㎎/㎗):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为20~50㎖/分(血清肌酐为1.5‐3㎎/㎗):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1.25㎎,最高可给予每日1次5㎎。 3) 肌酐清除率低于20㎖/分(血清肌酐为3㎎/㎗以上):初始剂量为1.25㎎,隔日给药;维持剂量不超过每日1次2.5㎎。 ④ 肝功能障碍患者:应在医生的密切监护下给药,每日剂量不超过2.5㎎。 2. 心肌梗死后心力衰竭 ① 未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 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2次,每次2.5mg。出现该剂量相关低血压症状的患者,可改为每日2次,每次1.25mg;但所有患者均应逐步增加剂量,调整至目标剂量每日2次、每次5mg。首次给予本品后,应对患者充分观察至少2小时,并在此后继续观察至少1小时,直至血压稳定。首次给予本品后如出现低血压,应先妥善处理低血压,再谨慎调整本品剂量。 ② 正在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 正在服用利尿剂的患者首次给予本品后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为降低低血压发生的可能性,如有可能,应在开始使用本品前2~3日停用利尿剂。之后,如果单用本品不能控制血压,应恢复使用利尿剂。如无法停用利尿剂,为避免过度低血压,本品初始剂量应为1.25mg。为降低低血压发生的可能性,应尽可能减少合用利尿剂的剂量。 ③ 合并肾衰竭的心力衰竭患者 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1.25mg。根据临床反应和耐受性,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2次、每次1.25mg,最高可增至每日2次、每次2.5mg。 3. 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心血管疾病导致死亡的风险或血管重建术的必要性 ① 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2.5mg,根据耐受性逐渐增加剂量。因此,一周后增加至每日5mg,3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通常维持剂量为每日1次10mg。因其他适应症已使用较低剂量并达到稳定的患者,应调整至每日1次10mg。 ② 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为30ml/min(血浆肌酐<165 μmol/l)以上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min(血浆肌酐>165 μmol/l)的患者,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1.25mg,最大剂量为每日1次5mg。重度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不超过10ml/min且血浆肌酐为400~650 μmol/l),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1.25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2.5mg。 ③ 肝功能减退患者:肝功能减退患者由于肝脏酯酶活性降低,母体化合物雷米普利的代谢及其生物活性代谢物雷米普利拉的生成随之减少,最终导致血浆雷米普利水平升高。因此,曲莱斯治疗应在密切的医疗监护下以1.25mg剂量开始。 4. 肾病 ① 未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 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1.25㎎。根据患者的耐受性增加剂量。增加剂量时,每隔2‐3周将剂量加倍,每日最大剂量为5㎎。 ② 正在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 应考虑在开始使用本品前2‐3日停用利尿剂,或至少减少正在使用的利尿剂剂量。通常,正在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本品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1.25㎎。 ③ 肝功能损害患者 根据患者的反应增加或减少剂量。因此,应遵医嘱谨慎开始使用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2.5㎎。 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成分

生产厂家
河原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高血压、心肌梗死后心力衰竭,预防心血管疾病,治疗肾病及蛋白尿

  • 高血压,心肌梗塞后的心力衰竭,心血管疾病,中风,周围血管性疾病,高总胆固醇水平,低高密度脂蛋白水平,微量白蛋白尿,既往血管疾病病史,早期肾病,显性肾小管病,蛋白尿,非糖尿病性的显性肾小管病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帮助控制高血压患者的血压,也用于心肌梗塞后的心力衰竭治疗。此外,它还有减少心肌梗塞、中风、心血管疾病导致的死亡风险和降低血管再生手术需求的效果。特别是在55岁以上的心血管疾病患者或糖尿病患者中非常有效。它还用于治疗糖尿病患者的早期肾病或显性肾小管病、蛋白尿,帮助保护肾功能。本药对多种心血管和肾脏疾病的改善有效。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1. 高血压 ① 未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 成人:雷米普利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2.5㎎,于进餐时或餐后用大量水送服。根据患者的反应,可每隔2‐3周增加剂量,先增至每日5㎎,之后最高可增至每日10㎎,并可合用利尿剂。 ② 正在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 成人:首次给药后可能出现不良的过度血压下降,因此如有可能,应在给药前2‐3日停用利尿剂。如无法停用,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1.25㎎,之后根据需要适当调整。 ③ 肾功能障碍患者 1) 肌酐清除率为50㎖/分以上(血清肌酐低于1.5㎎/㎗):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为20~50㎖/分(血清肌酐为1.5‐3㎎/㎗):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1.25㎎,最高可给予每日1次5㎎。 3) 肌酐清除率低于20㎖/分(血清肌酐为3㎎/㎗以上):初始剂量为1.25㎎,隔日给药;维持剂量不超过每日1次2.5㎎。 ④ 肝功能障碍患者:应在医生的密切监护下给药,每日剂量不超过2.5㎎。 2. 心肌梗死后心力衰竭 ① 未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 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2次,每次2.5mg。出现该剂量相关低血压症状的患者,可改为每日2次,每次1.25mg;但所有患者均应逐步增加剂量,调整至目标剂量每日2次、每次5mg。首次给予本品后,应对患者充分观察至少2小时,并在此后继续观察至少1小时,直至血压稳定。首次给予本品后如出现低血压,应先妥善处理低血压,再谨慎调整本品剂量。 ② 正在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 正在服用利尿剂的患者首次给予本品后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为降低低血压发生的可能性,如有可能,应在开始使用本品前2~3日停用利尿剂。之后,如果单用本品不能控制血压,应恢复使用利尿剂。如无法停用利尿剂,为避免过度低血压,本品初始剂量应为1.25mg。为降低低血压发生的可能性,应尽可能减少合用利尿剂的剂量。 ③ 合并肾衰竭的心力衰竭患者 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1.25mg。根据临床反应和耐受性,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2次、每次1.25mg,最高可增至每日2次、每次2.5mg。 3. 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心血管疾病导致死亡的风险或血管重建术的必要性 ① 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2.5mg,根据耐受性逐渐增加剂量。因此,一周后增加至每日5mg,3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通常维持剂量为每日1次10mg。因其他适应症已使用较低剂量并达到稳定的患者,应调整至每日1次10mg。 ② 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为30ml/min(血浆肌酐<165 μmol/l)以上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min(血浆肌酐>165 μmol/l)的患者,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1.25mg,最大剂量为每日1次5mg。重度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不超过10ml/min且血浆肌酐为400~650 μmol/l),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1.25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2.5mg。 ③ 肝功能减退患者:肝功能减退患者由于肝脏酯酶活性降低,母体化合物雷米普利的代谢及其生物活性代谢物雷米普利拉的生成随之减少,最终导致血浆雷米普利水平升高。因此,曲莱斯治疗应在密切的医疗监护下以1.25mg剂量开始。 4. 肾病 ① 未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 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1.25㎎。根据患者的耐受性增加剂量。增加剂量时,每隔2‐3周将剂量加倍,每日最大剂量为5㎎。 ② 正在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 应考虑在开始使用本品前2‐3日停用利尿剂,或至少减少正在使用的利尿剂剂量。通常,正在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本品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1.25㎎。 ③ 肝功能损害患者 根据患者的反应增加或减少剂量。因此,应遵医嘱谨慎开始使用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2.5㎎。 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注意事项

本药用于降低血压,通过扩张血管来控制血压。 在服用本药期间,可能会出现面部、嘴唇、舌头、喉部等突发性水肿,如果出现这些症状,应立即通知医生。特别是喉部水肿可能非常危险,需要迅速的紧急治疗。 如果出现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并伴有肠道水肿,也需及时就医。 怀孕期间,特别是在第二和第三个三个月服用本药,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孕妇或计划怀孕的女性应避免服用本药。 对肾功能非常差的患者或儿童,本药的安全性尚未充分确认,因此不建议使用。 对本药过敏或有血管水肿病史的患者,患有某些心脏瓣膜疾病的患者,以及怀孕的女性均不应服用本药。 同时服用其他降压药、利尿药、保钾药物等时,可能会增加副作用风险,因此必须与医生商讨。 在服用期间,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和肾功能检查,仔细观察血压和电解质水平。 初次服用本药或更改剂量时可能会出现低血压症状(头晕、昏厥等),需特别注意。 可能会出现干咳,如果症状持续,应告知医生。 本药可能会导致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的注意力下降,因此需谨慎使用。 如过量服用,可能会出现严重低血压、电解质异常、肾损伤等情况,应立即进行急救治疗。 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且最好不要移至其他容器中。

副作用

  • 血管性水肿
  • 腹痛
  • 恶心
  • 呕吐
  • 心绞痛
  • 心肌梗死
  • 心动过速
  • 心律失常
  • 心悸
  • 外周水肿
再查看 110 项症状
  • 嗉酸细胞增多症
  • 白血球减少症
  • 红血球减少症
  • 血红蛋白水平下降
  • 血小板减少
  • 骨髓功能障碍
  • 全血细胞减少症
  • 溶血性贫血
  • 头痛
  • 头晕
  • 眩晕
  • 感觉异常
  • 无味症
  • 味觉障碍
  • 颤抖
  • 平衡障碍
  • 缺血性中风
  •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 精神运动障碍
  • 皮肤潮红
  • 异常嗅觉
  • 视力模糊
  • 视觉障碍
  • 结膜炎
  • 听力障碍
  • 耳鸣
  • 喉咙痒及干咳
  • 支气管炎
  • 额窦炎
  • 呼吸困难
  • 支气管痉挛
  • 鼻充血
  • 胃肠道炎症反应
  • 消化不良
  • 腹部不适
  • 消化不良
  • 腹泻
  • 恶心
  • 呕吐
  • 胰腺炎
  • 胰腺酶升高
  • 小肠血管水肿
  • 胃炎
  • 上腹部疼痛
  • 便秘
  • 口干
  • 舌炎
  • 口疮
  • 急性肾功能衰竭
  • 肾脏功能障碍
  • 尿量增加
  • 蛋白尿加重
  • 血液中尿素增加
  • 血液中肌酐增加
  • 皮疹
  • 血管性水肿
  • 瘙痒
  • 多汗症
  • 脱落性皮炎
  • 荨麻疹
  • 指甲剥离症
  • 光敏反应
  • 有毒表皮坏死松解症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多形红斑
  • 天疱疮
  • 牛皮癣加重
  • 牛皮癣样皮肤炎
  • 脱发症
  • 肌肉痉挛
  • 肌肉疼痛
  • 关节疼痛
  • 抗利尿激素分泌不足综合症
  • 血中钾增加
  • 食欲不振
  • 食欲下降
  • 血中钠减少
  • 低血压
  • 体位性低血压
  • 晕厥
  • 潮红
  • 血管狭窄
  • 血管炎
  • 雷诺现象
  • 胸痛
  • 疲劳
  • 发热
  • 虚弱
  • 过敏性休克
  • 过敏性反应
  • 抗核抗体增高
  • 肝酶升高
  • 胆红素聚合体升高
  • 胆汁淤积性黄疸
  • 肝细胞损伤
  • 急性肝功能衰竭
  • 胆汁淤积
  • 细胞溶解性肝炎
  • 短暂性勃起功能障碍
  • 性欲减退
  • 女性乳房发育
  • 情绪低落
  • 焦虑
  • 神经敏感症
  • 不安
  • 嗜睡
  • 睡眠障碍
  • 混乱状态
  • 注意力障碍
  • 咳嗽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以防止空气或湿气进入,并应存放在室温1至30度之间。 这样存放可以保持药物效果,并安全使用。

外观·包装

外观

浅红色的长方形药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100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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