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塞莱克汀胶囊10毫克(盐酸氟西汀)

塞莱克汀胶囊10毫克(盐酸氟西汀)

处方药硬胶囊
成分・含量
盐酸氟西汀›11.2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株)巴伊尼克斯
外观
填充白色或灰白色粉末的上下绿色硬胶囊
包装
30胶囊/瓶, 500胶囊/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500622 · 申报 2005.08.29 · 医保编码 64310125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抑郁症、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经前烦躁障碍
使用对象
成人
成人剂量
成人 1. 抑郁症 1) 初始治疗:初始剂量为盐酸氟西汀每日1次20mg,于上午口服。 对照临床试验中使用的剂量为每日20~80mg。如未见改善,可在数周后考虑增加剂量。每日剂量超过20mg时,应每日分2次(早晨、中午)服用,且不得超过每日最大剂量80mg。充分的抗抑郁疗效可能延迟至治疗4周或更久才出现。 2) 维持/持续/延长治疗:关于患者应接受本品治疗多久,目前尚无确切资料,但精神药理学专家普遍认为,抑郁症急性期症状需要数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尚不清楚缓解症状所需的抗抑郁药剂量是否与维持稳定或持续治疗所需剂量相同。 2. 神经性贪食症 本品每日剂量为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治疗开始前应测定电解质浓度。 3. 强迫症 本品每日剂量为20~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4. 经前烦躁障碍 本品每日剂量为20mg。 治疗6个月后,应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肾功能和/或肝功能损害患者、同时使用多种药物的患者、老年患者及伴有其他疾病的患者:给予较低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精神疾病治疗中由MAO抑制剂转换用药 停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制剂前应至少间隔14日。反之,若开始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必须在停用本制剂后至少间隔5周。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制剂,因为血清素综合征风险会增加。对于需要住院治疗等其他干预措施、且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接受本制剂治疗的患者,如需紧急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且没有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并判断特定患者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自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起5周内,或自最后一次给药后24小时内(以先到者为准),应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自最后一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制剂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 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知晓此类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急症症状。

成分

生产厂家
(株)巴伊尼克斯

功效・作用

治疗抑郁症、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经前烦躁障碍

  • 抑郁症,食欲变化,睡眠变化,精神运动激动,精神运动迟缓,日常生活中兴趣缺乏,性欲降低,疲劳感增加,罪恶感,感觉无用,思维迟钝,注意力下降,自杀尝试,自杀念头,暴食,泻药行为,强迫观念,强迫行为,抑郁,焦虑,情绪不稳定,乳房疼痛,头痛,关节痛,肌肉疼痛,腹胀,体重增加
查看批准原文

该药在治疗抑郁症方面通常在5~6周内见效,改善持续的抑郁感及多种症状。此外,它还帮助减少神经性食欲亢进症中的暴食及泻药行为。它还减轻强迫症患者的强迫观念和强迫行为,从而减少对社会生活的负面影响。在经前不适综合症中,该药可降低抑郁,焦虑及身体症状,从而减轻日常生活的负担。这些效果会在一定时间内出现,长期使用时需定期评估患者的疗效。该药有效改善各种精神和身体症状。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成人 1. 抑郁症 1) 初始治疗:初始剂量为盐酸氟西汀每日1次20mg,于上午口服。 对照临床试验中使用的剂量为每日20~80mg。如未见改善,可在数周后考虑增加剂量。每日剂量超过20mg时,应每日分2次(早晨、中午)服用,且不得超过每日最大剂量80mg。充分的抗抑郁疗效可能延迟至治疗4周或更久才出现。 2) 维持/持续/延长治疗:关于患者应接受本品治疗多久,目前尚无确切资料,但精神药理学专家普遍认为,抑郁症急性期症状需要数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尚不清楚缓解症状所需的抗抑郁药剂量是否与维持稳定或持续治疗所需剂量相同。 2. 神经性贪食症 本品每日剂量为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治疗开始前应测定电解质浓度。 3. 强迫症 本品每日剂量为20~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4. 经前烦躁障碍 本品每日剂量为20mg。 治疗6个月后,应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肾功能和/或肝功能损害患者、同时使用多种药物的患者、老年患者及伴有其他疾病的患者:给予较低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精神疾病治疗中由MAO抑制剂转换用药 停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制剂前应至少间隔14日。反之,若开始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必须在停用本制剂后至少间隔5周。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制剂,因为血清素综合征风险会增加。对于需要住院治疗等其他干预措施、且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接受本制剂治疗的患者,如需紧急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且没有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并判断特定患者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自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起5周内,或自最后一次给药后24小时内(以先到者为准),应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自最后一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制剂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 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知晓此类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急症症状。

注意事项

该药主要用于治疗抑郁症等精神疾病。 该药可能会增加18至24岁青少年和年轻成人的自杀冲动或行为风险,因此在向这个年龄段患者使用时,医生必须仔细评估风险与收益。 所有接受该药治疗的患者在治疗开始初期及剂量调整时,要仔细观察是否出现自杀倾向、攻击性、愤怒等异常行为变化,家人或监护人也应密切关注患者,并在出现异常症状时立即咨询医生。 某些患者不得使用该药,例如对该药或其辅料过敏反应,严重肾病患者,或与MAO抑制剂合用时存在危险,因此应避免使用。 此外,有癫痫病史、抑郁风险高的患者,具有躁狂症状的患者,心脏病患者,肝或肾功能减退的患者,糖尿病患者,及有瞳孔扩大风险的患者在使用该药时也应特别小心。 该药可能会出现如头痛、恶心、不眠、疲劳、腹泻等常见副作用,偶尔报告有严重过敏反应或血液异常、肝功能障碍的情况。 停药时可能会出现头晕、感觉异常、焦虑、恶心、颤抖等戒断症状,因此应根据医生的指导逐渐减少剂量。 该药在怀孕期间可能会影响胎儿,因此在怀孕期间务必与医生商量小心使用,哺乳期也需注意,因为部分成分可能通过母乳传播。 此外,该药可能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因此服用其他药物时,必须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服用该药期间,可能会影响判断力和运动能力,因此在驾驶汽车或操作危险机器时需谨慎。 最后,该药应存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避免移至其他容器,以维持药物的质量。

副作用

头痛,恶心,失眠,疲劳,腹泻,过敏反应,血清病,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食欲减少,低钠血症,不安,神经过敏,坐立不安,紧张,性欲减少,睡眠障碍,异常梦境,认知障碍,情绪高涨,快乐情绪,思维异常,性欲异常,磨牙,轻躁病,躁狂,幻觉,焦虑,惊恐发作,自杀冲动及行为,混淆,头痛,注意力障碍,头晕,味觉异常,嗜睡,瞌睡,颤抖,精神运动性过敏反应,运动异常,运动失调,平衡障碍,间歇性肌痉挛,痉挛,无法静坐,Buccglosal综合症,血清素综合症,记忆障碍,视力模糊,瞳孔扩大,心悸,心室心律失常,QT延长,潮红,低血压,血管炎,血管扩张,哈欠,呼吸困难,咽炎,肺相关事件,鼻出血,呕吐,消化不良,口干,吞咽困难,食管疼痛,胃肠道出血,特异性肝炎,皮疹,荨麻疹,瘙痒,多汗,脱发,瘀伤增加倾向,出冷汗,血管水肿,斑点出血,光敏感反应,紫斑,多形性红斑,关节痛,肌肉痉挛,肌肉疼痛,频尿,排尿痛,尿潴留,排尿障碍,妇科出血,勃起功能障碍,射精障碍,性功能障碍,乳汁分泌症,高催乳素血症,持续勃起症,焦虑情绪,寒战,乏力,情绪异常,寒冷感,发热感,黏膜出血,体重减轻,异常肝功能指标,骨折,头晕,感觉障碍,睡眠障碍,虚弱,焦虑,不安,恶心,呕吐,颤抖,头痛,过敏反应,渐进性全身反应,严重皮肤,肾脏,肝脏或肺相关反应,自杀念头,自杀行为,躁狂,轻躁病,自杀倾向,再生障碍性贫血,心房颤动,白内障,脑血管事故,胆汁淤积性黄疸,运动异常,嗜酸性肺炎,上皮坏死,多形性红斑,结节性红斑,脱落性皮肤病,女性型乳腺,心脏骤停,肝功能衰竭,坏死,高催乳素血症,低血糖症,免疫相关性溶血性贫血,肾衰竭,运动障碍,视神经炎,胰腺炎,全血细胞减少症,肺栓塞,肺高血压,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性紫斑,心室心动过速,阴道出血,攻击性行为,无法静坐症,不安,焦虑,惊恐障碍,兴奋,对抗,攻击性,冲动性,痉挛,无法静坐,血清素综合症,出血,斑点出血,紫斑,皮肤的异常出血,阴道出血,胃肠道出血,黏膜出血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该药应储存在密封容器中以防止空气进入,宜在室温1度至30度之间储存。 这样保存可以保持药物的效力更长时间。

外观·包装

外观

填充白色或灰白色粉末的上下绿色硬胶囊

包装单位

30胶囊/瓶, 500胶囊/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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