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迈科唑胶囊(氟康唑)

迈科唑胶囊(氟康唑)

处方药硬胶囊
成分・含量
氟康唑›5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株)法姆珍科学
外观
上部蓝色、下部白色填充有白色粉末的胶囊
包装
30胶囊/瓶, 100胶囊/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410977 · 申报 2004.02.13 · 医保编码 67010037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治疗隐球菌病并预防复发,预防真菌感染
使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剂量
药物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1. 外阴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单次口服150 mg 2. 黏膜念珠菌病 1) 口咽念珠菌病: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疗程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疗程。 2)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由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疗程14日;同时应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3)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外阴阴道念珠菌病以外的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疗程14-30日;对于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增至每日1次,每次100 mg。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通常首日单次给药400 mg,次日起每日1次给药200 mg;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每日1次400 mg。疗程应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首日单次给药400 mg,次日起每日1次给药200-400 mg。疗程由临床反应和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至少应给药6 ~ 8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初始治疗后,应每日1次长期给予本品200 mg。 6.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每日1次给予本品50-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等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建议每日1次给予400 mg。对于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日开始给予400 mg;即使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也应继续给予400 mg,持续1周。 7. 甲癣:每周1次给予150 mg,持续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未感染的新指甲、趾甲长出)。新指甲长出通常需要3-6个月,脚趾甲则需要6-12个月左右;生长速度可能因人而异,并随年龄不同而变化。长期治疗成功后,有时指甲、趾甲仍可能受损。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每日1次给予本品50 mg,或每周1次给予150 mg,疗程2-4周。但足癣根据病情可能需要治疗6周。花斑癣每日1次给予50 mg,疗程2-4周。 ○ 老年患者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常用剂量;存在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给药首日给予常用剂量,从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用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用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应在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儿童剂量
儿童剂量通常根据成人剂量按以下标准计算,且不得超过400 mg。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最高400 m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最高400 m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最高400 mg 出生未满6个月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1. 口咽念珠菌病:第1天给予本品每体重kg 6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每体重kg 3 mg。为预防复发,应至少给药2周。 2. 食管念珠菌病:第1天给予本品每体重kg 6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每体重kg 3 mg。根据患者反应,可增加至每日1次、每体重kg 12 mg。至少治疗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治疗至少2周。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每日1次给予每体重kg 6-12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第1天给予本品每体重kg 12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每体重kg 6 mg。根据患者反应,可增加至每日1次、每体重kg 12 mg。脑脊液培养转阴后继续治疗10-12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每日1次给予每体重kg 6 mg。 6.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成人肾功能损害患者的同一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予低于10 mg的剂量时,为准确给药,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注射剂。

成分

生产厂家
(株)法姆珍科学

功效・作用

治疗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治疗隐球菌病并预防复发,预防真菌感染

  • 急性阴道念珠菌病、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口腔咽喉感染、食道感染、非侵袭性支气管肺感染、念珠菌尿病、皮肤粘膜念珠菌病、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义齿引起的口腔内疼痛、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感染、心内膜感染、肺感染、尿路感染、全身念珠菌病、隐球菌性脑膜炎、隐球菌病、细胞毒化疗引起的粒细胞减少症、放射治疗引起的粒细胞减少症、骨髓移植引起的粒细胞减少症、真菌感染风险、手部真菌病、甲真菌病、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
查看批准原文

该药物用于治疗多种真菌感染,包括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口腔、咽喉、食道及支气管中的念珠菌感染,以及发生在皮肤和粘膜的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此外,该药物也用于治疗念珠菌血症及全身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能预防免疫功能降低患者的隐球菌病及其复发,帮助防止接受细胞毒化疗或放疗后粒细胞减少的患者的真菌感染。适用于多种皮肤真菌感染的治疗,包括手足癣、花斑癣等。该药物能有效治疗和预防广泛的真菌感染。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药物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1. 外阴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单次口服150 mg 2. 黏膜念珠菌病 1) 口咽念珠菌病: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疗程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疗程。 2)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由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疗程14日;同时应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3)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外阴阴道念珠菌病以外的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疗程14-30日;对于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增至每日1次,每次100 mg。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通常首日单次给药400 mg,次日起每日1次给药200 mg;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每日1次400 mg。疗程应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首日单次给药400 mg,次日起每日1次给药200-400 mg。疗程由临床反应和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至少应给药6 ~ 8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初始治疗后,应每日1次长期给予本品200 mg。 6.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每日1次给予本品50-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等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建议每日1次给予400 mg。对于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日开始给予400 mg;即使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也应继续给予400 mg,持续1周。 7. 甲癣:每周1次给予150 mg,持续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未感染的新指甲、趾甲长出)。新指甲长出通常需要3-6个月,脚趾甲则需要6-12个月左右;生长速度可能因人而异,并随年龄不同而变化。长期治疗成功后,有时指甲、趾甲仍可能受损。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每日1次给予本品50 mg,或每周1次给予150 mg,疗程2-4周。但足癣根据病情可能需要治疗6周。花斑癣每日1次给予50 mg,疗程2-4周。 ○ 老年患者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常用剂量;存在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给药首日给予常用剂量,从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用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用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应在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儿童剂量

儿童剂量通常根据成人剂量按以下标准计算,且不得超过400 mg。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最高400 m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最高400 m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最高400 mg 出生未满6个月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1. 口咽念珠菌病:第1天给予本品每体重kg 6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每体重kg 3 mg。为预防复发,应至少给药2周。 2. 食管念珠菌病:第1天给予本品每体重kg 6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每体重kg 3 mg。根据患者反应,可增加至每日1次、每体重kg 12 mg。至少治疗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治疗至少2周。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每日1次给予每体重kg 6-12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第1天给予本品每体重kg 12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每体重kg 6 mg。根据患者反应,可增加至每日1次、每体重kg 12 mg。脑脊液培养转阴后继续治疗10-12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每日1次给予每体重kg 6 mg。 6.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成人肾功能损害患者的同一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予低于10 mg的剂量时,为准确给药,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注射剂。

注意事项

该药物不应在某些患者中使用。例如,对于该药物或类似成分过敏的人,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以及在哺乳期的女性应避免使用此药物。此外,正在服用可能与本药物相互作用并引发严重副作用的特定药物的患者也应避免使用此药物。例如,可能影响心脏的药物或某些抗生素、抗心律失常药物等。该药物含有乳糖,因此,存在乳糖不耐症等遗传性代谢异常的患者不应服用。在用药时,应谨慎给肾功能或肝功能不良患者、心脏病患者或电解质失衡患者使用,如有药物过敏史也需要注意。该药物可能影响肝功能,因此,在治疗期间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非常重要。此外,因可能影响心律,应仔细观察心脏状况。该药物可能与多种药物相互作用,因此,如果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务必告知医疗人员,并根据需要进行剂量调整或监测。怀孕期间使用此药物可能对胎儿有害,因此应避免使用,且在给药期间及给药后的一段时间内需要有效避孕。哺乳期女性也建议不要服用此药物。儿童,特别是六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仅在必需时谨慎使用。该药物有时可能引起头晕或癫痫发作,因此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要小心。在过量服用时,可能出现幻觉或异常行为,需立即咨询医疗人员并进行必要的治疗。该药物主要通过尿液排出,因此充分的水分摄入可能有所帮助。

副作用

  • 无颗粒性白血病
  • 白细胞减少症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低血小板症
  • 过敏反应
  • 血管水肿
  • 高甘油三酯血症
  • 高胆固醇血症
  • 低钾血症
  • 失眠
再查看 47 项症状
  • 嗜睡
  • 头痛
  • 抽搐
  • 头晕
  • 感觉异常
  • 味觉异常
  • 颤抖
  • 眩晕
  • Torsade de pointes
  • QT延长
  • 腹痛
  • 腹泻
  • 恶心
  • 呕吐
  • 消化不良
  • 腹胀
  • 口干
  • ALT增加
  • AST增加
  • 血清碱性磷酸酶增加
  • 胆汁淤积
  • 黄疸
  • 胆红素增加
  • 肝毒性
  • 肝功能衰竭
  • 肝细胞坏死
  • 肝炎
  • 肝细胞损伤
  • 皮疹
  • 瘙痒
  • 荨麻疹
  • 多汗症
  • 药物皮疹
  • 中毒性表皮坏死症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急性泛发性脓疱症
  • 脱落性皮炎
  • 面部水肿
  • 脱发
  • 伴有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及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
  • 肌肉疼痛
  • 疲惫
  • 倦怠
  • 无力
  • 发热
  • 幻觉
  • 精神错乱行为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该药物可能对空气或湿气敏感,因此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存放温度应保持在1度到30度之间的室温,这样保存能有效保持药物的效力。

外观·包装

外观

上部蓝色、下部白色填充有白色粉末的胶囊

包装单位

30胶囊/瓶, 100胶囊/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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