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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比马唑 5mg
片剂 · 处方药
(株)达林生物科技

品目基准编码 200401519 · 申报 2004.12.29 · 医保编码 664600870
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手术切除前的预处理,放射性碘治疗前的预处理及联合治疗
本药用于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治疗。此外,还可用于因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而接受甲状腺切除术前的预处理,以及在进行放射性碘治疗前或联合使用时也有效。换句话说,有助于调节和治疗甲状腺功能过度活跃的状态。
1. 成人 1) 初始剂量:每日口服20 ∼ 60 mg,持续给药直至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 2) 后续治疗 (1) 维持治疗:随着甲状腺功能维持正常,适当调整剂量,最终剂量为每日5 ∼ 15 mg。治疗至少持续 6个月至18个月。建议持续监测甲状腺功能,并相应调整剂量,以维持甲状腺功能正常。 (2) 替代阻断疗法:维持每日20 ∼ 60 mg,同时为防止甲状腺功能减退,联合给予碘甲状腺素每日50 ∼ 150 μg。治疗至少持续6个月至18个月。 3. 老年患者:虽然无需采用特殊的给药方案,但老年患者(65岁以上)发生中性粒细胞疾病等致命后果的风险较高,因此应考虑注意事项,谨慎使用。
2. 儿童:通常初始剂量为每日15 mg。
本药应避免在特定患者中使用。例如,对本药或其成分过敏的患者、曾经历严重血液疾病的患者、甲状腺癌患者、肝功能严重损害的患者、哺乳期女性等应避免使用。 此外,对于肝脏或肾脏存在问题的患者,甲状腺肿块较大或压迫气管的情况下使用时应谨慎。本药在服用期间可能会出现恶心、头痛、消化不良、皮疹、关节痛等轻微副作用,但大多数情况下可以继续治疗。 但很少情况下可能出现严重的血液异常症状、肝功能异常、急性胰腺炎、严重过敏反应等,因此如出现这些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本药可能引起无颗粒细胞增多症这一致命的血液疾病,因此如出现咽喉痛、出血、感染症状等需立即通知医务人员,并定期进行血液检查。 怀孕期间可能影响胎儿,仅在必要情况下使用最小剂量,且有怀孕可能的女性在治疗期间需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哺乳期女性应停止哺乳或避免使用本药,因为此药可通过母乳传递给新生儿。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储存在密闭容器中,以防止空气或潮湿。存放温度应保持在1至30度之间的室温。
白色长方形薄膜包衣片
国内用 - 300片/瓶,国内用 - 90片/瓶,出口用 - 100片/盒[(10片/PTP×10)],出口用 - 100片/瓶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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