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达纳特克胶囊(盐酸氟西汀)

达纳特克胶囊(盐酸氟西汀)

处方药硬胶囊
成分・含量
盐酸氟西汀›22.4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株)怀特生命科学
外观
含有白色至灰白色粉末的上部绿色、下部米黄的胶囊剂
包装
30粒/瓶,200粒/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301457 · 申报 2003.09.15 · 医保编码 62520239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精神疾病(抑郁症、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经前不悦障碍
使用对象
成人
成人剂量
1. 抑郁症 1) 初始治疗:初始剂量为盐酸氟西汀20mg,每日1次,于早晨口服。 对照临床试验中使用的剂量为20~80mg/日。如果数周后仍未观察到改善,可考虑增加剂量。超过20mg/日的剂量应分2次给药(早晨、中午),且不得超过80mg/日的最大剂量。充分的抗抑郁疗效可能要到治疗4周后或更久才会显现。 2) 维持/持续/延长治疗:目前没有关于患者应接受本品治疗多长时间的确切资料,但精神药理学专家普遍认为,抑郁症的急性症状需要数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尚不清楚缓解症状所需的抗抑郁药剂量是否与维持或持续稳定所需的剂量相同。 2. 神经性贪食症 本品60mg/日。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治疗开始前测定电解质浓度。 3. 强迫症 本品20~60mg/日。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4. 经前烦躁障碍 本品20mg/日。 治疗6个月后,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 肾和/或肝功能损害患者、正在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患者、老年患者及伴有其他疾病的患者:使用低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 精神疾病治疗中转换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的相关事项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至少应间隔14天。反之,若要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必须在停止使用本制剂后至少经过5周。 -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由于存在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制剂。对于需要住院治疗等其他干预措施、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状态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经接受本制剂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若没有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大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自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起5周内,或自最后一次给药后24小时内(以较早者为准),应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自最后一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制剂剂量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知晓此类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急症症状。

成分

生产厂家
(株)怀特生命科学

功效・作用

治疗精神疾病(抑郁症、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经前不悦障碍

  • 抑郁症、食欲变化、睡眠变化、精神运动激动或迟滞、日常生活兴趣缺乏、性欲减退、疲惫感增加、内疚感、无用感、思维迟缓、注意力下降、自杀尝试、自杀想法、暴食、排便行为、强迫观念、强迫行为、抑郁、焦虑、情绪不稳定、乳房疼痛、头痛、关节痛、肌肉痛、腹胀、体重增加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对抑郁症患者的症状在5~6周内有效。抑郁症包括持续的抑郁感、不快感、食欲变化、睡眠问题、疲惫感等多种症状,可能影响日常生活。此外,在神经性贪食症中它有助于减少暴饮暴食和排便次数。对强迫反应性疾病患者,它可减轻强迫性思维或行为,从而减少社会生活或工作生活的不便。在经前不快障碍患者中,它也用于缓解周期性不适,如抑郁、焦虑和身体症状。然而,在长期使用时需定期评估患者的效果。本药对以上疾病有效。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1. 抑郁症 1) 初始治疗:初始剂量为盐酸氟西汀20mg,每日1次,于早晨口服。 对照临床试验中使用的剂量为20~80mg/日。如果数周后仍未观察到改善,可考虑增加剂量。超过20mg/日的剂量应分2次给药(早晨、中午),且不得超过80mg/日的最大剂量。充分的抗抑郁疗效可能要到治疗4周后或更久才会显现。 2) 维持/持续/延长治疗:目前没有关于患者应接受本品治疗多长时间的确切资料,但精神药理学专家普遍认为,抑郁症的急性症状需要数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尚不清楚缓解症状所需的抗抑郁药剂量是否与维持或持续稳定所需的剂量相同。 2. 神经性贪食症 本品60mg/日。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治疗开始前测定电解质浓度。 3. 强迫症 本品20~60mg/日。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4. 经前烦躁障碍 本品20mg/日。 治疗6个月后,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 肾和/或肝功能损害患者、正在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患者、老年患者及伴有其他疾病的患者:使用低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 精神疾病治疗中转换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的相关事项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至少应间隔14天。反之,若要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必须在停止使用本制剂后至少经过5周。 -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由于存在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制剂。对于需要住院治疗等其他干预措施、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状态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经接受本制剂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若没有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大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自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起5周内,或自最后一次给药后24小时内(以较早者为准),应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自最后一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制剂剂量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知晓此类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急症症状。

注意事项

本药在有主要抑郁症或精神障碍的儿童、青少年、年轻成人中使用时,可能增加自杀冲动或行为的风险,因此应谨慎使用。 本药不得用于对本药或添加剂过敏的患者、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以及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 有癫痫病史的患者在使用本药时应谨慎,若发生癫痫或频率增加,需立即停止治疗。 有自杀倾向或躁狂病史的患者在使用本药时需要仔细观察。 患有心脏疾病或QT间期延长风险的患者在使用本药前应接受心电图检查,并在用药期间密切观察心脏状况。 肝肾功能减退的患者需要调整本药的剂量或谨慎使用,糖尿病患者应频繁检查血糖控制状况。 本药可能引起瞳孔扩张,因此高眼压或青光眼风险的患者需要小心。 在用药期间可能会出现头痛、恶心、失眠、疲劳、腹泻等多种副作用,若异常症状持续或加重,应咨询医生。 本药突然停药时可能出现头晕、感觉异常、失眠、焦虑、恶心、震颤、头痛等戒断症状,因此必须按照医生的指示逐渐减少剂量。 本药与其他药物,特别是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其他抗抑郁药物、会影响凝血的药物联合使用时有相互作用的风险,因此需告知医疗人员。 妊娠或哺乳期的女性在用药时可能会对胎儿或新生儿产生影响,使用前务必咨询医生。 在儿童及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充分确认,因此不推荐使用。 老年人因存在其他疾病或用药情况,副作用风险可能增加,应加以注意。 药物过量时可能出现恶心、呕吐、癫痫、心脏异常等严重症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接受适当治疗。 本药需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且不宜转移至其他容器中以保证安全。

副作用

头痛,恶心,失眠,疲劳,腹泻,过敏性反应,血清病,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食欲减退,低钠血症,焦虑,神经过敏,烦躁,紧张,性欲减退,睡眠障碍,异常梦境,离解症,高涨的情绪,快乐的情绪,思维异常,性欲异常,磨牙,兴奋症,相躁症,幻觉,焦虑,惊慌发作,自杀冲动及行为,混淆,注意力障碍,头晕,味觉异常,嗜睡,昏昏欲睡,颤抖,精神运动性过敏反应,运动异常,运动失调,平衡障碍,间歇性肌痉挛,痉挛,久坐不安,口舌综合症,血清素综合症,记忆障碍,视力模糊,瞳孔扩大,心悸,室性心律失常,QT间期延长,面红,低血压,血管炎,血管扩张,打哈欠,呼吸困难,咽炎,肺相关事件,鼻出血,呕吐,消化不良,口干,吞咽困难,食管疼痛,胃肠道出血,特异性肝炎,皮疹,荨麻疹,瘙痒,出汗,脱发,淤血增加倾向,冷汗,血管性水肿,斑点出血,光敏反应,紫癜,多形性红斑,关节痛,肌无力,肌肉疼痛,尿频,排尿痛,尿潴留,排尿障碍,妇科出血,勃起功能障碍,射精障碍,性功能障碍,乳流症,高泌乳素血症,持续勃起症,焦虑情绪,寒战,疲乏感,异常情绪,冷感,热感,黏膜出血,体重减轻,异常肝功能指标,自杀念头,自杀行为,骨折,头晕,感觉障碍,睡眠障碍,无力,焦虑,颤抖,头痛,过敏反应,逐渐全身反应,严重的皮肤、肾脏、肝脏或肺部反应,自杀相关行为,敌意,生长延迟,青春期延迟,戒断症状,血小板功能变化,异常出血,再生障碍性贫血,房颤,白内障,脑血管意外,胆汁淤积性黄疸,运动障碍,嗜酸性肺炎,上皮坏死,多形性红斑,结节性红斑,剥脱性皮炎,女性化乳房,心脏骤停,肝功能衰竭,坏死,高泌乳素血症,低血糖症,免疫相关溶血性贫血,肾衰竭,运动障碍加重,视神经炎,胰腺炎,全血细胞减少症,肺栓塞,肺高血压,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室性心动过速,阴道出血,攻击性行为,癫痫,無症狀心律失常,心电图变化,心脏骤停,昏迷,CNS状态变化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对空气或湿气敏感,因此务必存放在密封容器内。存放温度应保持在1℃到30℃之间的室温,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持药效。

外观·包装

外观

含有白色至灰白色粉末的上部绿色、下部米黄的胶囊剂

包装单位

30粒/瓶,200粒/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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