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氟汀胶囊10毫克(盐酸氟西汀)

氟汀胶囊10毫克(盐酸氟西汀)

处方药硬胶囊
成分・含量
盐酸氟西汀›11.2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大元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装有白色或灰白色粉末的上下两端为绿色的硬胶囊
包装
30颗/瓶, 100颗/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301251 · 申报 2003.09.15 · 医保编码 67180357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情绪障碍(抑郁症、经前烦躁障碍)、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
使用对象
成人
成人剂量
1. 抑郁症 1) 初始治疗:初始剂量为盐酸氟西汀20mg,每日1次,于早晨口服。 对照临床试验中使用的剂量为每日20~80mg。如数周后仍未观察到改善,可考虑增加剂量。每日超过 20mg的剂量应分每日2次(早晨、中午)服用,每日最大剂量不得超过80mg。充分的抗抑郁作用可能延迟至治疗4周后或更长时间才出现。 2) 维持/持续/延长治疗:目前没有确切资料说明患者应接受本药治疗多长时间,但精神药理学专家普遍认为,抑郁症的急性症状需要数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尚不清楚缓解症状所需的抗抑郁药剂量是否与维持或持续稳定所需的剂量相同。 2. 神经性贪食症 本药每日剂量为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治疗开始前测定电解质浓度。 3. 强迫症 本药每日剂量为20~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4. 经前烦躁障碍 本药每日剂量为20mg。 治疗6个月后,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 肾和/或肝功能损害患者、正在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患者、老年患者及合并其他疾病的患者:应使用低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 与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转换治疗相关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两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日。反之,若要开始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应在停止使用本制剂后至少间隔5周。 -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因为这会增加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对于需要住院治疗等其他干预措施、需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经使用本制剂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若无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特定患者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大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应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症状,监测时间为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5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较早者为准。 在末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制剂剂量≤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即便如此,临床医生仍应了解此类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急症表现。

成分

生产厂家
大元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情绪障碍(抑郁症、经前烦躁障碍)、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

  • 抑郁症、食欲变化、睡眠变化、精神运动的激动或迟滞、对日常生活兴趣缺乏、性欲降低、疲劳感增加、罪恶感、无用感、思维迟缓、注意力降低、自杀尝试、自杀念头、暴食、腹泻行为、强迫观念、强迫行为、抑郁、焦虑、情绪不稳定、乳房疼痛、头痛、关节痛、肌肉痛、腹部胀气、体重增加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多种精神及身体疾病。对于抑郁症患者,本药的治疗效果通常在5-6周内显现,帮助改善持续且严重的抑郁状态。此外,针对神经性食欲亢进症患者,本药对暴食和过度排便行为的减少有效。在强迫反应性疾病中,本药有助于减少强迫观念或行为症状,从而缓解日常生活中的困难。此外,月经前不快障碍引起的情绪不稳定和身体症状也使用本药进行改善。然而,在所有情况下,长期使用时定期评估个别患者的疗效至关重要。本药用于治疗抑郁症、神经性食欲亢进症、强迫反应性疾病及月经前不快障碍。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1. 抑郁症 1) 初始治疗:初始剂量为盐酸氟西汀20mg,每日1次,于早晨口服。 对照临床试验中使用的剂量为每日20~80mg。如数周后仍未观察到改善,可考虑增加剂量。每日超过 20mg的剂量应分每日2次(早晨、中午)服用,每日最大剂量不得超过80mg。充分的抗抑郁作用可能延迟至治疗4周后或更长时间才出现。 2) 维持/持续/延长治疗:目前没有确切资料说明患者应接受本药治疗多长时间,但精神药理学专家普遍认为,抑郁症的急性症状需要数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尚不清楚缓解症状所需的抗抑郁药剂量是否与维持或持续稳定所需的剂量相同。 2. 神经性贪食症 本药每日剂量为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治疗开始前测定电解质浓度。 3. 强迫症 本药每日剂量为20~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4. 经前烦躁障碍 本药每日剂量为20mg。 治疗6个月后,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 肾和/或肝功能损害患者、正在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患者、老年患者及合并其他疾病的患者:应使用低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 与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转换治疗相关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两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日。反之,若要开始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应在停止使用本制剂后至少间隔5周。 -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因为这会增加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对于需要住院治疗等其他干预措施、需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经使用本制剂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若无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特定患者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大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应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症状,监测时间为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5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较早者为准。 在末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制剂剂量≤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即便如此,临床医生仍应了解此类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急症表现。

注意事项

本药为用于治疗抑郁症等精神疾病的抗抑郁剂。 本药可能在18至24岁之间的年轻患者中增加自杀冲动或行为风险,因此对于该年龄段患者的给药需谨慎评估风险与益处。 对于有过敏反应或严重肾功能障碍的患者,以及服用某些类型药物MAO抑制剂的患者,应禁用本药。 在有癫痫病史的患者中需谨慎,如果发生癫痫或频率增加,应立即停药。 本药可能对心脏功能产生影响,因此有心脏病或QT间期延长等心电图异常的患者应在给药前进行心电图检查。 肝脏或肾脏功能减退的患者可能需进行剂量调整,糖尿病患者应注意血糖控制。 此外,本药可能扩张瞳孔,眼压升高或存在青光眼风险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在治疗过程中,头痛、恶心、失眠、疲劳、腹泻等副作用较为常见;如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或皮肤皮疹,应立即就医。 本药如突然停用可能会出现头晕、感觉异常、焦虑、恶心、震颤等戒断症状,因此应在医生指导下逐渐减少剂量。 此外,抗抑郁剂与其他药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因此如有其他药物正在服用或计划服用时,必须与医务人员讨论。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在给药前应详细咨询医生,因为本药对胎儿或新生儿可能产生影响。 最后,对儿童和青少年安全性的研究尚未确定,因此不建议使用本药;老年患者也需谨慎使用。 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且重要的是不要转移至其他容器中。

副作用

头痛,恶心,失眠,疲劳,腹泻,过敏性反应,血清病,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食欲减退,低钠血症,焦虑,神经过敏,坐立不安,紧张,性欲减退,睡眠障碍,异常梦境,解离症,高涨的情绪,快乐的情绪,思维异常,性欲异常,磨牙,轻躁症,躁狂,幻觉,焦虑,惊恐发作,自杀冲动及行为,混淆,注意力障碍,头晕,味觉异常,嗜睡,困倦,颤抖,精神运动性过敏反应,运动异常,运动协调失调,平衡障碍,间接性肌痉挛,痉挛,拒绝正坐症,Buccglosal综合症,血清素综合症,记忆障碍,视力模糊,瞳孔扩大,心悸,室性心律失常,QT延长,潮红,低血压,血管炎,血管扩张,打哈欠,呼吸困难,咽炎,肺相关事件,鼻出血,呕吐,消化不良,口干,吞咽困难,食管疼痛,胃肠出血,特异性肝炎,皮疹,荨麻疹,瘙痒,多汗,脱发,挫伤增加倾向,寒战,乏力,异常心情,冷感,热感,黏膜出血,体重下降,异常肝功能指标,自杀念头,自杀行为,骨折,戒断症状,头晕,感觉障碍,睡眠障碍,无力,焦虑,颤抖,头痛,过敏性类似反应,渐进性全身反应,重度皮肤,肾脏,肝脏或肺相关反应,体重下降,生长延迟,青春期延迟,低血糖,血小板功能变化,再生障碍性贫血,房颤,白内障,脑血管意外,胆汁淤积性黄疸,运动失调,嗜酸性肺炎,上皮坏死,结节性红斑,剥脱性皮炎,女性乳房,心脏骤停,肝功能衰竭,坏死,高泌乳素血症,低血糖,免疫相关溶血性贫血,肾功能衰竭,运动障碍恶化,视神经炎,胰腺炎,全血细胞减少,肺栓塞,肺高血压,血小板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室性心动过速,阴道出血,攻击性行为,拒绝正坐症,精神运动性坐立不安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对空气或湿气敏感,因此必须存放在密封容器中。 此外,建议保持在不太热或过冷的室温,亦即1度至30度之间的温度,以保持药物的效果。

外观·包装

外观

装有白色或灰白色粉末的上下两端为绿色的硬胶囊

包装单位

30颗/瓶, 100颗/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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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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