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氟科注射液(氟康唑)

处方药已过期
成分・含量
氟康唑›含量确认中
生产/进口商
一成爱斯(股)
外观
无色透明的瓶装无色透明液体
包装
自家包装单位
许可状态
已过期

品目基准编码 200301123 · 申报 2003.04.07

该产品已于2023.04.01变为已过期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念珠菌病,治疗隐球菌病并预防其复发,预防真菌感染
使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剂量
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确定。 由于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本品静脉注射速度约为5 - 10 mL/min。 1) 口咽念珠菌病 本品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使用7 - 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用药。 2)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由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 本品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使用14日。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3)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阴道念珠菌病除外,包括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 本品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使用14 - 30日;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患者可增至每日1次100 mg。 4)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 本品通常首日单次给予400 mg,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200 mg;根据患者反应可增至每日1次400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确定。 5)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 本品通常首日单次给予400 mg,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200 - 400 mg。疗程由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通常至少使用6 - 8周。 6)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本品每日1次给予200 mg,长期使用。 7) 预防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而导致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真菌感染: 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本品每日1次给予50 - 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严重或持续时间较长者,推荐每日1次给予400 mg。对于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 - 6日开始给予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400 mg 1周。 仅肾功能正常者使用通常成人剂量;肾功能受损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首日给予常规剂量,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推荐给药剂量 >50 | 常规剂量的100% ≤50(未透析) | 常规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 | 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规剂量的100% 血液透析患者应在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规剂量的100%;不透析日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儿童剂量
根据成人剂量确定的儿童剂量通常按以下标准执行,且不得超过400 mg。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但出生后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参见使用注意事项)。 1) 口咽念珠菌病 本品首日给予6 mg/kg体重,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3 mg/kg体重。为预防复发,应至少治疗2周。 2) 食管念珠菌病 本品首日给予6 mg/kg体重,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3 mg/kg体重。根据患者反应,可增至每日1次12 mg/kg体重。至少治疗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至少2周。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 每日1次给予6 - 12 mg/kg体重。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确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 本品首日给予12 mg/kg体重,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6 mg/kg体重。根据患者反应,可增至每日1次12 mg/kg体重。治疗应持续10 - 12周,自脑脊液培养结果转阴后开始计算。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每日1次给予6 mg/kg体重。 6)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与成人肾功能损害患者相同的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予低于10 mg的剂量时,为准确给药,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注射剂。

成分

生产厂家
一成爱斯(股)

功效・作用

治疗念珠菌病,治疗隐球菌病并预防其复发,预防真菌感染

  • 口咽感染、食道感染、非侵袭性支气管肺感染、念珠菌尿症、皮肤黏膜念珠菌症、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症、因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症、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感染、心内膜感染、肺部感染、泌尿系统感染、全身念珠菌病、隐球菌性脑膜炎、肺部感染、皮肤感染、隐球菌病及因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导致的真菌感染风险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免疫功能正常或低下患者口腔、食道、气管、皮肤及黏膜发生的念珠菌感染。同时对念珠菌血症和全身性的侵袭性念珠菌感染有效。也可用于治疗隐球菌性脑膜炎及肺部和皮肤等不同部位的隐球菌感染。特别适用于艾滋病患者的隐球菌病复发的维持治疗。对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或因骨髓移植后中性粒细胞减少导致的真菌感染预防也有帮助。用于各种真菌感染的治疗及预防。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确定。 由于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本品静脉注射速度约为5 - 10 mL/min。 1) 口咽念珠菌病 本品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使用7 - 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用药。 2)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由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 本品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使用14日。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3)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阴道念珠菌病除外,包括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 本品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使用14 - 30日;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患者可增至每日1次100 mg。 4)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 本品通常首日单次给予400 mg,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200 mg;根据患者反应可增至每日1次400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确定。 5)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 本品通常首日单次给予400 mg,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200 - 400 mg。疗程由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通常至少使用6 - 8周。 6)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本品每日1次给予200 mg,长期使用。 7) 预防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而导致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真菌感染: 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本品每日1次给予50 - 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严重或持续时间较长者,推荐每日1次给予400 mg。对于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 - 6日开始给予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400 mg 1周。 仅肾功能正常者使用通常成人剂量;肾功能受损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首日给予常规剂量,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推荐给药剂量 >50 | 常规剂量的100% ≤50(未透析) | 常规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 | 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规剂量的100% 血液透析患者应在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规剂量的100%;不透析日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儿童剂量

根据成人剂量确定的儿童剂量通常按以下标准执行,且不得超过400 mg。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但出生后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参见使用注意事项)。 1) 口咽念珠菌病 本品首日给予6 mg/kg体重,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3 mg/kg体重。为预防复发,应至少治疗2周。 2) 食管念珠菌病 本品首日给予6 mg/kg体重,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3 mg/kg体重。根据患者反应,可增至每日1次12 mg/kg体重。至少治疗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至少2周。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 每日1次给予6 - 12 mg/kg体重。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确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 本品首日给予12 mg/kg体重,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6 mg/kg体重。根据患者反应,可增至每日1次12 mg/kg体重。治疗应持续10 - 12周,自脑脊液培养结果转阴后开始计算。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每日1次给予6 mg/kg体重。 6)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与成人肾功能损害患者相同的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予低于10 mg的剂量时,为准确给药,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注射剂。

注意事项

本药不应用于有特定过敏反应的患者、孕妇和哺乳期女性。 对心脏疾病或电解质失衡的患者、肾或肝功能有问题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药。 本药可能与其他多种药物相互作用,如有同时服用的药物,必须咨询医生或药师。 孕妇应避免使用本药,特别是怀孕早期,可能对胎儿产生影响,因此需采取避孕措施。 哺乳期女性也应避免服用本药,因为药物可能通过乳汁传递。 对于儿童,特别是6个月以下的婴儿,尚未建立安全性,必须在必要的情况下谨慎使用。 服用本药期间,可能会偶尔出现头晕或癫痫,因此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要谨慎。 过量服用时可能出现幻觉或行为异常,因此需立即联系医疗机构以获得适当治疗。 本药主要通过尿液排泄,因此在过量服用时可通过血液透析降低药物浓度。 用药时可与特定注射液混合使用,但不推荐与其他药物或液体混合。

副作用

  • 无颗粒性白血球症
  • 白细胞减少症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低血小板症
  • 过敏性休克
  • 血管水肿
  • 高甘油三酯血症
  • 高胆固醇血症
  • 低钾血症
  • 失眠
再查看 47 项症状
  • 嗜睡
  • 头痛
  • 癫痫发作
  • 眩晕
  • 感觉异常
  • 味觉异常
  • 颤抖
  • 眩晕
  • 尖端型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
  • QT延长
  • 腹痛
  • 腹泻
  • 恶心
  • 呕吐
  • 消化不良
  • 腹胀
  • 口干
  • ALT升高
  • AST升高
  • 血清碱性磷酸酶升高
  • 胆汁淤积
  • 黄疸
  • 胆红素升高
  • 肝毒性
  • 肝功能衰竭
  • 肝细胞坏死
  • 肝炎
  • 肝细胞损伤
  • 皮疹
  • 瘙痒
  • 荨麻疹
  • 出汗增多
  • 药物性皮疹
  • 中毒性表皮坏死症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急性广泛性脓疱性皮炎
  • 脱落性皮炎
  • 面部水肿
  • 脱发
  • 伴有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及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 (DRESS)
  • 肌肉疼痛
  • 疲劳
  • 倦怠
  • 虚弱
  • 发热
  • 幻觉
  • 精神偏执行为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密封容器中,以避免接触空气或潮湿。最佳保存温度为室温,范围在1度至30度之间。

外观·包装

外观

无色透明的瓶装无色透明液体

包装单位

自家包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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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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