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氟康唑胶囊(氟康唑)

氟康唑胶囊(氟康唑)

处方药硬胶囊
成分・含量
氟康唑›5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三亚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上部为蓝色,底部为白色,充填有白色粉末的胶囊
包装
30粒,100粒(瓶装)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300590 · 申报 2003.12.09 · 医保编码 64570131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治疗并预防隐球菌病复发,预防真菌感染
使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剂量
药物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 成人 1. 念珠菌性阴道炎:氟康唑单次口服150 mg 2. 黏膜念珠菌病 1) 口咽念珠菌病:通常给予本品50 mg,每日1次,连续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给药。 2)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通常给予本品50 mg,每日1次,连续14日,并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3)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念珠菌性阴道炎以外的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通常给予本品50 mg,每日1次,连续14-30日;对于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增加剂量至100 mg,每日1次。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通常首日给予本品400 mg,单次给药;从次日起给予200 mg,每日1次,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加至400 mg,每日1次。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首日给予本品400 mg,单次给药;从次日起给予200-400 mg,每日1次。治疗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通常至少应给药6 ~ 8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全部基础治疗后,应给予本品200 mg,每日1次,长期用药。 6. 由于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而有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给予本品50-400 mg,每日1次。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以及预计会发生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推荐给予400 mg,每日1次。对于这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日开始给予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增加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400 mg,持续1周。 7. 手、足甲真菌病:每周给予150 mg,直至手、足甲重新长出(直至未感染的新手、足甲长出)。新指甲长出通常需要3-6个月,趾甲则需要6-12个月左右;生长速度因人及年龄而异。长期给药成功治疗后,有时手、足甲仍会残留损伤。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腹股沟癣)、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给予本品50 mg,每日1次,或150 mg,每周1次,连续2-4周。但足癣可能需要根据病情连续治疗6周。花斑癣给予50 mg,每日1次,连续2-4周。 ○ 老年人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给药首日给予常用剂量,从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用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用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均应给予常用剂量的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少剂量后给药。
儿童剂量
○ 儿童 通常按照以下基于成人剂量的标准确定儿童剂量,且不超过400 mg。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但是,尚未确立出生6个月以下婴儿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参见注意事项)。 1. 口咽念珠菌病: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6 mg,此后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3 mg。不得超过400 mg。为预防复发,应至少给药2周。 2. 食管念珠菌病: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6 mg,此后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3 mg。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不得超过400 mg。至少给药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给药至少2周。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12 mg。不得超过400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确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此后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 mg。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不得超过400 mg。应持续治疗10-12周,此期间脑脊液培养应呈阴性。 5. 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 mg。不得超过400 mg。 6.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肾功能损害成人患者的相同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予低于10 mg的剂量时,为准确控制剂量,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注射剂。

成分

生产厂家
三亚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治疗并预防隐球菌病复发,预防真菌感染

  • 急性阴道念珠菌感染、复发性阴道念珠菌感染、口腔咽喉感染、食道感染、非侵袭性支气管肺感染、念珠菌尿症、皮肤黏膜念珠菌病、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感染、因义齿造成的口腔内疼痛、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感染、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感染、心内膜感染、肺感染、泌尿系统感染、全身性念珠菌感染、隐球菌性脑膜炎、隐球菌感染、真菌感染、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甲真菌病、趾甲真菌病、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感染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包括急性或反复性阴道念珠菌感染在内的口腔、咽喉、食道、支气管以及皮肤黏膜等多个部位的念珠菌感染。此外,对全身性念珠菌感染(如血流、腹膜、心内膜、肺等)及隐球菌性脑膜炎等其他身体部位的真菌感染治疗也有效。帮助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例如艾滋病患者或器官移植患者)预防和治愈真菌感染。特别用于艾滋病患者的隐球菌感染复发防治。此外,对于手足癣、灰指甲、体癣、股癣、花斑癣等皮肤真菌感染治疗也适合。本药广泛用于各种真菌感染的治疗和预防。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药物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 成人 1. 念珠菌性阴道炎:氟康唑单次口服150 mg 2. 黏膜念珠菌病 1) 口咽念珠菌病:通常给予本品50 mg,每日1次,连续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给药。 2)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通常给予本品50 mg,每日1次,连续14日,并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3)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念珠菌性阴道炎以外的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通常给予本品50 mg,每日1次,连续14-30日;对于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增加剂量至100 mg,每日1次。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通常首日给予本品400 mg,单次给药;从次日起给予200 mg,每日1次,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加至400 mg,每日1次。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首日给予本品400 mg,单次给药;从次日起给予200-400 mg,每日1次。治疗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通常至少应给药6 ~ 8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全部基础治疗后,应给予本品200 mg,每日1次,长期用药。 6. 由于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而有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给予本品50-400 mg,每日1次。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以及预计会发生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推荐给予400 mg,每日1次。对于这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日开始给予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增加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400 mg,持续1周。 7. 手、足甲真菌病:每周给予150 mg,直至手、足甲重新长出(直至未感染的新手、足甲长出)。新指甲长出通常需要3-6个月,趾甲则需要6-12个月左右;生长速度因人及年龄而异。长期给药成功治疗后,有时手、足甲仍会残留损伤。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腹股沟癣)、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给予本品50 mg,每日1次,或150 mg,每周1次,连续2-4周。但足癣可能需要根据病情连续治疗6周。花斑癣给予50 mg,每日1次,连续2-4周。 ○ 老年人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给药首日给予常用剂量,从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用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用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均应给予常用剂量的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少剂量后给药。

儿童剂量

○ 儿童 通常按照以下基于成人剂量的标准确定儿童剂量,且不超过400 mg。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但是,尚未确立出生6个月以下婴儿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参见注意事项)。 1. 口咽念珠菌病: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6 mg,此后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3 mg。不得超过400 mg。为预防复发,应至少给药2周。 2. 食管念珠菌病: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6 mg,此后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3 mg。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不得超过400 mg。至少给药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给药至少2周。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12 mg。不得超过400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确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此后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 mg。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不得超过400 mg。应持续治疗10-12周,此期间脑脊液培养应呈阴性。 5. 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 mg。不得超过400 mg。 6.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肾功能损害成人患者的相同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予低于10 mg的剂量时,为准确控制剂量,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注射剂。

注意事项

本药不应用于某些患者。例如,对本药或类似成分过敏的患者、怀孕或有怀孕可能的女性、以及哺乳期的女性不应使用本药。 此外,与某些药物联用时可引起严重副作用,因此应避免合用。例如,与影响心跳的药物、某些抗生素、心脏疾病相关药物合用可能会有风险。 本药含有乳糖,不建议乳糖不耐症或相关遗传疾病患者使用。 肾脏或肝功能有问题的患者、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心脏病或电解质失衡的患者在使用本药时需特别注意。因为可能会导致肝功能恶化和心律失常等副作用。 本药通常耐受性良好,但偶尔可能出现血液、免疫系统、神经系统、心脏、肝脏、皮肤等的异常反应。例如,曾报道有头痛、皮疹、肝酶升高、心跳异常、消化系统症状等。 在治疗期间,定期进行血液检查、肝功能检查、肾功能检查等非常重要。尤其是当肝酶升高显著时,需重新评估本药的使用。 本药与多种药物有相互作用,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时需注意。一些药物与本药合用时,可能会改变血液浓度,需要调整剂量或进行监控。 孕妇最好不要使用本药,育龄女性在服用期间及服用后的一段时间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哺乳期的女性也不应使用本药。 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因此仅在特定情况下谨慎使用。 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因本药可能引起眩晕或癫痫等症状,因此需注意。 如果本药过量服用,可能出现幻觉或异常行为,应立即联系医疗机构,并根据需要进行胃洗浑或支持治疗。本药主要通过尿液排泄,因此充分摄入水分可能会有帮助,并可通过血液透析部分排除。

副作用

无颗粒性白细胞减少症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对空气或湿气敏感,因此应储存在密闭容器中。存储温度建议保持在1度至30度之间。这样能较长时间维持药效。

外观·包装

外观

上部为蓝色,底部为白色,充填有白色粉末的胶囊

包装单位

30粒,100粒(瓶装)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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