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药用炭)
药用炭
非处方药
(株)斗国良农制药
品目基准编码 200204160 · 申报 2002.03.02
该产品已于2023.07.01变为已过期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缓解腹泻和气体吸附导致的消化道症状
该药物用于吸附因腹泻和消化道内异常发酵而产生的气体。同时作为急救解毒吸附剂用于药物或化学品中毒情况下。请注意,此药物对氰化物、酒精、脂肪烃、部分重金属及无机酸等物质不具有效吸附能力。因此,针对特定毒性物质的解毒需要适当的咨询。总体来说,有助于胃肠问题和特定类型的中毒解毒。
作为药用炭,分为2至20克每日多次服用。 在急性中毒时,应在中毒物质摄取后30分钟内给予。 如果已知摄入的中毒物质量,则药用炭的推荐剂量通常为摄入中毒物质的5-10倍。 根据医生的指示,根据年龄和症状适当调整剂量。
本药物不应在食道有伤口或吞下腐蚀性物质时使用。糖尿病患者不得在未经医生诊断和处方的情况下服用。 服用本药物可能会出现消化不良等消化系统副作用。 长期使用可能干扰维生素或矿物质的吸收,导致营养状态问题。 作为解毒剂使用时,应避免与某些催吐药物同时服用。如需联合使用,建议在呕吐完全结束后服用本药物。同时,应在医生指导下于胃洗涤或胃吸出结束后服用。 本药物与其他药物一起服用时会在2小时内吸附并降低药物的效果。 与冰淇淋或雪葩一起服用可能会降低本药物的效果,因此不建议同时食用。 服用本药物后大便颜色可能变黑。 怀孕或哺乳期间缺乏本药物安全性的确凿资料,需谨慎使用。 本药物应存放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存放在潮湿、凉爽的地方。同时,为保持品质,不应转移到其他容器中。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物可能对空气或湿气敏感,务必存放在密封容器中。建议存放温度保持在1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这样存放可以延长药物效果。
黑色粉末
50克/瓶, 300克/瓶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