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安律凡片15毫克(阿立哌唑)

安律凡片15毫克(阿立哌唑)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阿立哌唑›15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韩国大冢制药(株)
外观
黄色圆形药片(刻印 A-009 15)
包装
30片(10片/PTP X 3),10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202890 · 批准 2002.08.01 · 医保编码 64990013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精神分裂症及双相躁狂症,辅助治疗抑郁症,缓解自闭症相关易激惹及抽动秽语障碍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1. 精神分裂症 成人 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10 mg或15 mg,与进食无关。本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时,可在每日10-30 mg的剂量范围内调整。达到稳态需要2周,因此在此之前不应增加剂量。 维持治疗:本品用于精神分裂症维持治疗的有效性,已通过一项临床试验得到证实。该试验以接受其他抗精神病药物治疗至少3个月后病情稳定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为对象,比较了每日15 mg与安慰剂对复发的影响。应定期重新评估患者是否需要维持治疗。 从其他抗精神病药物转换为本品时,最适宜的做法是在逐渐减少原药剂量的同时开始使用本品。应尽量缩短大多数抗精神病药物的重叠用药时间。 2. 与双相障碍相关的躁狂发作及混合发作的治疗 成人 作为单药治疗或锂盐、丙戊酸的辅助治疗,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15 mg,与进食无关。可根据临床反应增加至每日30 mg。临床试验未评价超过每日30 mg的剂量。 维持治疗:本品用于Ⅰ型双相障碍维持治疗的有效性,已通过一项临床试验得到证实。该试验以接受本品(单药治疗,每日15 mg或30 mg)至少6周后病情稳定的患者为对象。应定期重新评估患者是否需要维持治疗。 3. 重度抑郁障碍治疗的辅助用药 - 成人 正在服用抗抑郁药的成人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2~5mg,与进食无关。本品作为重度抑郁障碍治疗的辅助用药,其有效剂量范围已确定为每日2~15mg。本品应以不超过5mg的剂量增量逐渐增加,每次增量间隔至少1周。 维持治疗:尚未评估本品作为重度抑郁障碍辅助治疗的维持疗效。应定期重新评估患者是否需要维持治疗。 6. 根据CYP450相互作用调整剂量 建议对CYP2D6代谢不良者(poor metabolizer),以及服用CYP3A4抑制剂、CYP2D6抑制剂或强效CYP3A4诱导剂的患者调整剂量(参见表1)。停用合并用药时,阿立哌唑剂量应调整至原用药剂量;停用CYP3A4诱导剂时,应在1~2周内调整。之后可根据临床反应进行调整。(参见“使用注意事项”中的“相互作用”一项) CYP2D6代谢不良者(poor metabolizer):常用剂量的1/2 强效CYP2D6抑制剂(如奎尼丁、氟西汀、帕罗西汀)或强效CYP3A4抑制剂(如酮康唑、伊曲康唑、克拉霉素):常用剂量的1/2 强效CYP3A4诱导剂(如卡马西平、利福平):在1~2周内增至常用剂量的2倍 但是,当阿立哌唑用作重度抑郁障碍的辅助用药时,无需调整剂量。
儿童服用量
精神分裂症,青少年(13-17岁):推荐剂量为每日10 mg,与进食无关。针对青少年(13-17岁)患者,研究了每日10 mg和30 mg剂量。起始每日剂量为2 mg,2日后增加至5 mg,再过2日增加至10 mg。之后以每次5 mg的幅度增加剂量。但是,每日30 mg剂量的疗效并不优于每日10 mg剂量。 尚未评估精神分裂症青少年患者的维持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维持治疗。由于尚未确立与自杀症状出现、生长、成熟、认知及行为发育等相关的长期安全性,因此应定期谨慎监测。 与双相障碍相关的躁狂发作及混合发作的治疗,儿童(10-17岁):作为单药治疗,推荐剂量为每日10 mg,与进食无关。已证实本品对患有Ⅰ型双相障碍的儿童(10-17岁)患者在每日10 mg或30 mg剂量下有效。起始剂量为每日2 mg,2日后增加至5 mg,再过2日增加至10 mg。之后应以每次5 mg的幅度增加剂量。 尚未评估Ⅰ型双相障碍儿童患者的维持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维持治疗。由于尚未确立与自杀症状出现、生长、成熟、认知及行为发育等相关的长期安全性,因此应定期谨慎监测。 与自闭症相关的易激惹,儿童(6-17岁):已证实本品对儿童(6-17岁)自闭症患者在每日5 mg至15 mg剂量范围内有效。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 mg或2 mg,应增加至每日5 mg;如有必要,之后可增加至每日10 mg或15 mg。调整至每日5 mg的剂量应逐渐进行,间隔至少1周。本品剂量应根据耐受性和反应进行个体化调整。 尚未评估自闭症儿童患者的维持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维持治疗。由于尚未确立与自杀症状出现、生长、成熟、认知及行为发育等相关的长期安全性,因此应定期谨慎监测。 抽动秽语障碍,儿童(6-18岁):已证实本品对儿童(6-18岁)抽动秽语障碍患者在每日2 mg至20 mg剂量范围内有效。起始剂量为每日2 mg,之后每隔至少2周以每次5 mg的幅度逐渐增加剂量。本品剂量应根据耐受性和反应进行个体化调整。 尚未评估抽动秽语障碍儿童患者的维持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维持治疗。由于尚未确立与自杀症状出现、生长、成熟、认知及行为发育等相关的长期安全性,因此应定期谨慎监测。

成分

生产厂家
韩国大冢制药(株)

功效・作用

治疗精神分裂症及双相躁狂症,辅助治疗抑郁症,缓解自闭症相关易激惹及抽动秽语障碍

  • 精神分裂症、与双相障碍相关的急性狂躁、混合发作、重性抑郁症、自闭症相关的过敏症状、抽动症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物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的急性狂躁及混合发作、重性抑郁症的辅助疗法、与自闭症相关的过敏症状以及抽动症等多种神经精神病。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1. 精神分裂症 成人 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10 mg或15 mg,与进食无关。本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时,可在每日10-30 mg的剂量范围内调整。达到稳态需要2周,因此在此之前不应增加剂量。 维持治疗:本品用于精神分裂症维持治疗的有效性,已通过一项临床试验得到证实。该试验以接受其他抗精神病药物治疗至少3个月后病情稳定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为对象,比较了每日15 mg与安慰剂对复发的影响。应定期重新评估患者是否需要维持治疗。 从其他抗精神病药物转换为本品时,最适宜的做法是在逐渐减少原药剂量的同时开始使用本品。应尽量缩短大多数抗精神病药物的重叠用药时间。 2. 与双相障碍相关的躁狂发作及混合发作的治疗 成人 作为单药治疗或锂盐、丙戊酸的辅助治疗,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15 mg,与进食无关。可根据临床反应增加至每日30 mg。临床试验未评价超过每日30 mg的剂量。 维持治疗:本品用于Ⅰ型双相障碍维持治疗的有效性,已通过一项临床试验得到证实。该试验以接受本品(单药治疗,每日15 mg或30 mg)至少6周后病情稳定的患者为对象。应定期重新评估患者是否需要维持治疗。 3. 重度抑郁障碍治疗的辅助用药 - 成人 正在服用抗抑郁药的成人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2~5mg,与进食无关。本品作为重度抑郁障碍治疗的辅助用药,其有效剂量范围已确定为每日2~15mg。本品应以不超过5mg的剂量增量逐渐增加,每次增量间隔至少1周。 维持治疗:尚未评估本品作为重度抑郁障碍辅助治疗的维持疗效。应定期重新评估患者是否需要维持治疗。 6. 根据CYP450相互作用调整剂量 建议对CYP2D6代谢不良者(poor metabolizer),以及服用CYP3A4抑制剂、CYP2D6抑制剂或强效CYP3A4诱导剂的患者调整剂量(参见表1)。停用合并用药时,阿立哌唑剂量应调整至原用药剂量;停用CYP3A4诱导剂时,应在1~2周内调整。之后可根据临床反应进行调整。(参见“使用注意事项”中的“相互作用”一项) CYP2D6代谢不良者(poor metabolizer):常用剂量的1/2 强效CYP2D6抑制剂(如奎尼丁、氟西汀、帕罗西汀)或强效CYP3A4抑制剂(如酮康唑、伊曲康唑、克拉霉素):常用剂量的1/2 强效CYP3A4诱导剂(如卡马西平、利福平):在1~2周内增至常用剂量的2倍 但是,当阿立哌唑用作重度抑郁障碍的辅助用药时,无需调整剂量。

儿童服用量

精神分裂症,青少年(13-17岁):推荐剂量为每日10 mg,与进食无关。针对青少年(13-17岁)患者,研究了每日10 mg和30 mg剂量。起始每日剂量为2 mg,2日后增加至5 mg,再过2日增加至10 mg。之后以每次5 mg的幅度增加剂量。但是,每日30 mg剂量的疗效并不优于每日10 mg剂量。 尚未评估精神分裂症青少年患者的维持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维持治疗。由于尚未确立与自杀症状出现、生长、成熟、认知及行为发育等相关的长期安全性,因此应定期谨慎监测。 与双相障碍相关的躁狂发作及混合发作的治疗,儿童(10-17岁):作为单药治疗,推荐剂量为每日10 mg,与进食无关。已证实本品对患有Ⅰ型双相障碍的儿童(10-17岁)患者在每日10 mg或30 mg剂量下有效。起始剂量为每日2 mg,2日后增加至5 mg,再过2日增加至10 mg。之后应以每次5 mg的幅度增加剂量。 尚未评估Ⅰ型双相障碍儿童患者的维持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维持治疗。由于尚未确立与自杀症状出现、生长、成熟、认知及行为发育等相关的长期安全性,因此应定期谨慎监测。 与自闭症相关的易激惹,儿童(6-17岁):已证实本品对儿童(6-17岁)自闭症患者在每日5 mg至15 mg剂量范围内有效。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 mg或2 mg,应增加至每日5 mg;如有必要,之后可增加至每日10 mg或15 mg。调整至每日5 mg的剂量应逐渐进行,间隔至少1周。本品剂量应根据耐受性和反应进行个体化调整。 尚未评估自闭症儿童患者的维持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维持治疗。由于尚未确立与自杀症状出现、生长、成熟、认知及行为发育等相关的长期安全性,因此应定期谨慎监测。 抽动秽语障碍,儿童(6-18岁):已证实本品对儿童(6-18岁)抽动秽语障碍患者在每日2 mg至20 mg剂量范围内有效。起始剂量为每日2 mg,之后每隔至少2周以每次5 mg的幅度逐渐增加剂量。本品剂量应根据耐受性和反应进行个体化调整。 尚未评估抽动秽语障碍儿童患者的维持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维持治疗。由于尚未确立与自杀症状出现、生长、成熟、认知及行为发育等相关的长期安全性,因此应定期谨慎监测。

注意事项

本药主要用于精神疾病的治疗,服用时可能会增加自杀风险,因此特别是儿童、青少年和年轻成年人在开始用药及调整剂量时需仔细观察。 本药可导致严重的副作用,称为神经性恶性综合症,症状包括高热、肌肉僵硬、精神状态变化等,这属于紧急情况,一旦出现异常症状应立即咨询医疗人员。 长期使用可能会出现不可逆的迟发性运动障碍,因此应尽量使用最低剂量和最短时间,并在出现症状时与医生协商。 对于存在痴呆的老年患者,可能会增加中风等脑血管事件的风险,并可能提高死亡率,因此不建议将本药用于治疗痴呆相关的精神病。 糖尿病患者或有高血糖风险的患者在服用本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糖控制情况,若出现高血糖症状,应立即告知医疗人员。 本药可能增加血栓症风险,因此血栓症风险因子患者在用药前和用药过程中需要仔细管理和预防措施。 有过敏反应或乳糖不耐受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本药,若出现过敏症状,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疗人员。 有体位性低血压、癫痫病史、认知能力下降、体温调节障碍、吞咽困难等患者在使用本药时需特别注意,驾驶或操作危险机械时应避免,直到症状改善。 用药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便秘、头痛、眩晕、焦虑、失眠、嗜睡、疲劳、体重变化等副作用,若症状加重应告知医疗人员。 本药需根据患者的状态调整剂量,出现不良反应时应与医生协商以采取适当措施。

副作用

自杀思想,自杀行为,焦虑,烦躁,恐慌发作,失眠,过敏,敌意,攻击性,冲动,静坐不能症,轻躁狂,躁狂,超高热症,肌肉强直,精神状态改变,自主神经不稳定,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增加,肌红蛋白尿,急性肾功能衰竭,迟发性运动障碍,脑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嗜睡,困倦,失禁,过度唾液分泌,眩晕,高血糖症,酮症酸中毒,高渗透压昏迷,静脉血栓栓塞症,瘙痒,荨麻疹,体位性低血压,体位性眩晕,昏厥,发作,抽搐,判断障碍,思维障碍,运动能力障碍,食欲增加,恶心,呕吐,便秘,头痛,疲劳,视力模糊,颤抖,镇静,咽喉痛,咳嗽,体重增加,疼痛,肢体疼痛,肌肉骨骼强直,肌肉疼痛,肌肉痉挛,烦躁,失眠,焦虑,心烦意乱,咽喉痛,咳嗽,血液减少症,心肺衰竭,心动过缓,心肺停止,房室阻滞,心房颤动,心绞痛,心悸,心肌梗塞,期外收缩,窦性心动过速,心肌缺血,上眼睑水肿,眩光,复视,光敏感,胃食管反流病,舌水肿,食道炎,胰腺炎,无力,周围水肿,胸痛,面部水肿,血管水肿,低体温症,肝炎,黄疸,过敏症,跌倒,自残,中暑,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增加,体重减少,肝酶增加,血尿素增加,血胆红素增加,血肌酐增加,心电图QT延长,血泌乳素增加,血糖增加,血乳酸脱氢酶增加,糖化血红蛋白增加,GGT增加,食欲减退,高脂血症,糖尿病,低钾血症,低钠血症,低血糖症,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肌肉强直,肌肉虚弱,肌肉紧张,运动减少,横纹肌溶解,协调运动障碍,语言障碍,帕金森症,齿轮样强直,记忆障碍,脑血管意外,运动减少症,迟发性运动障碍,肌张力减退症,肌张力亢进症,无运动,肝大性肌痉挛症,运动缓慢,大发作,无舞蹈性不安运动,自杀思想,攻击性,性欲丧失,敌意,自杀企图,性欲增加,愤怒,性兴奋障碍,谵妄,故意自残,自杀,抽动症,杀人思想,紧张症,梦游症,尿潴留,多尿,夜尿,勃起功能障碍,闭经,月经不调,胸痛,女性乳房发育,持续勃起症,呼吸困难,充血性,吸入性肺炎,多汗症,皮疹,光敏反应,脱发,荨麻疹,背痛,流鼻血,干眼,射精障碍,口吃,运动过多症,睡眠障碍,心悸,眼球运动发作,无感觉,异常思维,幻觉,胃功能障碍,流口水,排尿障碍,意图性震颤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对空气和湿气敏感,因此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存放温度应保持在摄氏1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如此存放可保持药物的效果并安全使用。

外观·包装

外观

黄色圆形药片(刻印 A-009 15)

包装单位

30片(10片/PTP X 3),100片/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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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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