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普罗芬胶囊(盐酸氟西汀)

普罗芬胶囊(盐酸氟西汀)

处方药硬胶囊
成分・含量
盐酸氟西汀›22.4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阿尔博詹韩国有限公司
外观
充填有白色至灰白色粉末的上部绿色、下部淡黄色硬胶囊
包装
30胶囊/瓶,200胶囊/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202781 · 申报 2002.08.09 · 医保编码 65260404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情绪障碍(抑郁症、经前烦躁障碍)、强迫症及神经性贪食症
使用对象
成人
成人剂量
成人 1. 抑郁症 1) 初始治疗:初始剂量为盐酸氟西汀20mg,每日1次,于上午口服。 在对照临床试验中,给药剂量为20~80mg/日。如果未观察到改善,可在数周后考虑增加剂量。超过20mg/日的剂量应分2次(早晨、中午)服用,且不得超过80mg/日的最大剂量。充分的抗抑郁疗效可能要到治疗4周后或更长时间才显现。 2) 维持/持续/延长治疗:关于患者应接受本品治疗多长时间,目前没有确切资料,但精神药理学家普遍认为,抑郁症的急性症状需要数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尚不清楚缓解症状所需的抗抑郁药剂量是否与维持或持续稳定所需的剂量相同。 2. 神经性贪食症 本品剂量为60mg/日。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治疗开始前测定电解质浓度。 3. 强迫症 本品剂量为20~60mg/日。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4. 经前烦躁障碍 本品剂量为20mg/日。 治疗6个月后,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肾和/或肝功能损害患者、正在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患者、老年患者及伴有其他疾病的患者:给予低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精神疾病治疗中与MAO抑制剂转换相关的用药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品治疗时,两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天。反之,若要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应在停用本品后至少间隔5周。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由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品。对于需要住院治疗(包括住院)或需要采取其他干预措施、治疗更紧急精神疾病状态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正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若没有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对于特定患者,判断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时,可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患者应在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5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内监测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自末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以不超过1mg/kg的剂量静脉注射本品时,相关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注意此类使用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急症症状。

成分

生产厂家
阿尔博詹韩国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情绪障碍(抑郁症、经前烦躁障碍)、强迫症及神经性贪食症

  • 抑郁症、食欲变化、睡眠变化、精神运动性激动、精神运动性迟滞、兴趣缺乏、性欲减退、疲劳感增加、罪恶感、无用感、思维迟缓、注意力下降、自杀尝试、自杀想法、暴食、泻药行为、强迫观念、强迫行为、抑郁、焦虑、情绪不稳定、乳房疼痛、头痛、关节痛、肌肉痛、腹胀、体重增加
查看批准原文

本品用于改善抑郁症、神经性食欲亢进、强迫反应性疾病及经前不适综合症的症状。在抑郁症患者中,5-6周内可见效果,缓解食欲及睡眠变化、注意力下降等各种症状。对神经性食欲亢进患者,能减少暴食及泻药行为;在强迫反应性疾病中,能减少强迫思维及行为,缓解对社会及工作生活的影响。此外,对经前不适综合症引起的抑郁、焦虑、身体疼痛等症状也有效。然而,长期使用时,定期评估患者状态是重要的。本品用于改善这些多种精神及身体症状。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成人 1. 抑郁症 1) 初始治疗:初始剂量为盐酸氟西汀20mg,每日1次,于上午口服。 在对照临床试验中,给药剂量为20~80mg/日。如果未观察到改善,可在数周后考虑增加剂量。超过20mg/日的剂量应分2次(早晨、中午)服用,且不得超过80mg/日的最大剂量。充分的抗抑郁疗效可能要到治疗4周后或更长时间才显现。 2) 维持/持续/延长治疗:关于患者应接受本品治疗多长时间,目前没有确切资料,但精神药理学家普遍认为,抑郁症的急性症状需要数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尚不清楚缓解症状所需的抗抑郁药剂量是否与维持或持续稳定所需的剂量相同。 2. 神经性贪食症 本品剂量为60mg/日。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治疗开始前测定电解质浓度。 3. 强迫症 本品剂量为20~60mg/日。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4. 经前烦躁障碍 本品剂量为20mg/日。 治疗6个月后,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肾和/或肝功能损害患者、正在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患者、老年患者及伴有其他疾病的患者:给予低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精神疾病治疗中与MAO抑制剂转换相关的用药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品治疗时,两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天。反之,若要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应在停用本品后至少间隔5周。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由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品。对于需要住院治疗(包括住院)或需要采取其他干预措施、治疗更紧急精神疾病状态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正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若没有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对于特定患者,判断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时,可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患者应在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5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内监测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自末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以不超过1mg/kg的剂量静脉注射本品时,相关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注意此类使用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急症症状。

注意事项

本品在有严重抑郁症或精神疾病的儿童和青少年,以及18至24岁的年轻成人中短期使用时,可能会增加自杀冲动或行为风险,因此医生应谨慎评估治疗的必要性与风险。 本品不应给某些特定患者使用。例如,对本品或添加剂过敏的患者、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以及正在服用MAO抑制剂的患者不应使用。 有癫痫病史或自杀风险高的患者、经历过躁狂的患者、心脏病患者或有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糖尿病患者、眼压升高风险患者,使用本品时应谨慎。 在服用本品期间,头痛、恶心、失眠、疲劳、腹泻等常见副作用可能出现,罕见的过敏反应、出血、体重下降、戒断症状等亦需留意。 用药初期或更改剂量时需仔细观察自杀冲动、行为变化、攻击性、焦虑等精神状态变化,患者及其监护人在出现这些症状时应立即咨询医生。 本品可能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特别是在与MAO抑制剂、选择性血清素再摄取抑制剂、抗凝剂、抗抑郁药同时服用时,务必与医生商讨,最好避免饮酒。 怀孕期间需谨慎考虑胎儿风险与本药的益处,哺乳期间亦需注意药物可能通过母乳传递。 尚未确立对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不建议使用本品。 对老年人,虽未报告特殊不良反应,但根据其他疾病或用药情况需谨慎。 过量使用时,可能出现恶心、呕吐、癫痫、心脏异常等严重症状,应立即就医并接受适当治疗,本品的停用应按照医生的指示逐步进行。 本品应存放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且不应转移至其他容器中存放,以确保安全。

副作用

头痛,恶心,失眠,疲劳,腹泻,过敏反应,血清病,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食欲减退,低钠血症,焦虑,神经敏感,坐立不安,紧张,性欲减退,睡眠障碍,异常梦境,离体感,高涨的情绪,快乐的心情,思维异常,性欲异常,磨牙,轻躁症,躁狂,幻觉,烦躁,恐慌发作,自杀冲动及行为,混乱,注意力障碍,头晕,味觉异常,嗜睡,困倦,颤抖,精神运动性过敏反应,运动异常,运动协调障碍,平衡障碍,间歇性肌肉痉挛,抽搐,端坐不安,舌颊症候群,血清素症候群,记忆障碍,视力模糊,瞳孔扩大,心悸,室性心律失常,QT延长,潮红,低血压,血管炎,血管扩张,打哈欠,呼吸困难,咽炎,肺相关事件,流鼻血,呕吐,消化不良,口干,吞咽困难,食管疼痛,胃肠道出血,特异性肝炎,皮疹,荨麻疹,瘙痒,多汗,脱发,淤血倾向,出冷汗,血管性水肿,斑点出血,光敏反应,紫癜,多形性红斑,关节痛,肌肉痉挛,肌肉疼痛,频尿,排尿痛,尿潴留,排尿障碍,妇科出血,阳痿,射精障碍,性功能障碍,乳溢症,高催乳素血症,持续勃起症,焦虑心情,畏寒,乏力,异常情绪,寒冷感,发热感,黏膜出血,体重减轻,异常肝功能数值,自杀念头,自杀行为,骨折,头晕,感觉障碍,睡眠障碍,无力,焦虑,颤抖,头痛,过敏反应,渐进性全身反应,严重皮肤,肾脏,肝脏或肺相关反应,自杀相关行为,对抗情绪,生长迟缓,碱性磷酸酶水平特低,血小板功能变化,异常出血,再生障碍性贫血,房颤,白内障,脑血管事故,胆汁淤积性黄疸,运动障碍,嗜酸性肺炎,上皮坏死,多形性红斑,结节性红斑,剥脱性皮炎,女性型乳腺,心脏骤停,肝功能衰竭,坏死,高催乳素血症,低血糖,免疫相关性溶血性贫血,肾功能不全,运动障碍加重,视神经炎,胰腺炎,泛血细胞减少症,肺栓塞,肺高压,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室性心动过速,阴道出血,攻击性行为,坐立不安症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品可能对空气或湿气敏感,因此必须保存在密封容器中。储存温度建议保持在1到30度之间的室温,以更好地保持药物效果。

外观·包装

外观

充填有白色至灰白色粉末的上部绿色、下部淡黄色硬胶囊

包装单位

30胶囊/瓶,200胶囊/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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