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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立康唑 200mg
片剂 · 处方药
韩国辉瑞制药(株)

品目基准编码 200108817 · 批准 2001.07.30 · 医保编码 648900350
治疗和预防真菌感染(曲霉菌、念珠菌等)
维芬德用于治疗侵袭性灰霉菌感染,特别是由烟曲霉引起的感染。此外,对没有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的念珠菌血症及皮肤、腹部、肾脏、膀胱、伤口部位的念珠菌感染治疗也有效。还用于治疗食道念珠菌感染,以及在Scedosporium apiospermum及镰刀菌引起的严重真菌感染患者中对其他治疗方法无反应或耐受性差时使用。维芬德还在急性白血病、淋巴瘤治疗失败患者及因慢性骨髓性白血病导致的造血干细胞移植患者的侵袭性真菌感染预防中提供帮助。因此,维芬德被用于多种真菌感染的治疗及预防。
伏立康唑片应在餐前至少1小时或餐后至少1小时服用。 成人患者(18岁以上)及青少年(体重50 kg以上的12岁至未满15岁青少年,以及任何体重的15岁至未满18岁青少年) 侵袭性曲霉菌感染,以及由Scedosporium apiospermum(Pseudallescheria boydii的无性型)和镰刀菌属(包括Fusarium solani)引起的严重真菌感染:每隔12小时给药200 mg 非中性粒细胞减少患者的念珠菌血症及其他深部组织念珠菌感染:每隔12小时给药200 mg 食管念珠菌病:每隔12小时给药200 mg 因急性白血病(急性髓系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淋巴瘤治疗失败或慢性髓性白血病而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患者的侵袭性真菌感染预防:每隔12小时给药200 mg 应比较症状消失后至少14日和最后一次培养阳性结果确认后至少14日这两个期限,并持续给药较长的期限。 食管念珠菌病:应至少给药14日,且症状消失后仍应至少继续给药7日。 如果患者治疗反应不充分,维持剂量(口服)可由体重40 kg以上患者每隔12小时一次200 mg增加至每隔12小时一次300 mg。 如果患者不能耐受上述增加的剂量,可每次以50 mg为幅度逐渐减量,将体重40 kg以上患者的剂量降至每隔12小时一次200 mg。 维持剂量由每隔12小时一次200 mg增加至每隔12小时一次400 mg时,可合用苯妥英。 给药疗程应根据患者既往病史、从免疫抑制剂治疗中恢复的情况及临床反应决定。 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轻度至中度肝硬化患者(Child-Pugh A、B),建议给予标准负荷剂量,维持剂量为标准剂量的一半。 轻度至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口服给药时无需调整剂量。
体重40 kg以上的患者,每隔12小时给药200 mg。 体重不足40 kg的患者,每隔12小时给药100 mg。 体重不足40 kg的患者,剂量可由每隔12小时一次100 mg增加至每隔12小时一次150 mg。 体重不足40 kg的患者,剂量可减至每隔12小时一次100 mg。 体重不足40 kg的患者,剂量可由每隔12小时一次100 mg增加至每隔12小时一次200 mg。
本药物含有泊里康唑成分的抗真菌药,对特定患者不应给予。对泊里康唑或本药的赋形剂成分过敏者不得使用。此外,由于本品含有乳糖,因此乳糖不耐症或相关遗传疾病患者应避免服用。本药在肝脏代谢过程中受特定酶CYP3A4影响,若与作用于该酶的其他药物同时服用,可能会有危险。特别是某些心脏相关药物及免疫抑制剂等不应合并使用。此外,与诱导CYP3A4的药物同服会降低本药的效果,因此应避免合并使用。对过敏反应患者或有心脏疾病、电解质异常和心律不齐风险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药。同时,与某些抗癫痫药或抗病毒药物合并使用时需注意药物浓度变化并进行监测。服用本药物时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以确认肝毒性,如肝功能异常严重可停药。肾功能也需定期检查以确认是否有异常。若皮肤出现皮疹或严重皮肤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本药可导致视觉障碍,因此如出现症状需注意,避免驾驶或操控危险机械。长期服用时,皮肤癌风险可能增加,因此需定期检查皮肤状况。孕期因对胎儿的风险,只有特殊情况才应使用,生育期女性在服用期间必须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哺乳期间建议停止母乳喂养。过量服用时无特效解毒剂,需要根据症状进行治疗和支持疗法,并可通过血液透析辅助药物去除。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应保存在原包装中以防误用或质量下降。
视力障碍,肝功能检测异常,发热,皮疹,呕吐,恶心,腹泻,头痛,外周水肿,腹痛,鼻窦炎,伪膜性结肠炎,无粒细胞症,泛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贫血,骨髓衰竭,淋巴结疾病,嗜酸细胞增多症,播散性血管内凝血,过敏反应,类过敏性休克反应,肾上腺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状腺功能亢进症,低血糖症,低钾血症,低钠血症,抑郁症,幻觉,焦虑,失眠,焦躁,意识混乱,抽搐,晕厥,颤动,肌肉张力异常,感觉异常,嗜睡,头晕,脑水肿,脑病,锥体外系障碍,外周神经病,运动失调,知觉减退,味觉异常,肝性脑病,格林-巴利综合征,眼睑震颤,视网膜出血,视神经障碍,乳头水肿,眼球运动发作,复视,巩膜炎,眼睑炎,视神经萎缩,角膜混浊,听力减退,眩晕,耳鸣,室性心律失常,心动过速,心动过缓,心室颤动,室性期外收缩,室性心动过速,心电图QT延长,室上性心动过速,Torsades de pointes,完全房室传导阻滞,交界性心律,结节性心律,低血压,静脉炎,血栓性静脉炎,淋巴管炎,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肺水肿,唇炎,消化不良,便秘,牙龈炎,腹膜炎,胰腺炎,舌水肿,十二指肠炎,胃肠炎,舌炎,黄疸,胆汁淤积性黄疸,肝炎,肝衰竭,肝肿大,胆囊炎,胆石症,剥脱性皮炎,脱发,斑点丘疹性皮疹,瘙痒,红斑,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光敏反应,紫癜,荨麻疹,斑点皮疹,丘疹皮疹,过敏性皮肤炎,湿疹,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血管性水肿,假性紫质症,多形性红斑,银屑病,药物性皮疹,皮肤红斑狼疮,嗜酸性细胞增多并伴随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雀斑,黑色斑点,背痛,关节炎,急性肾衰竭,血尿,肾小管坏死,蛋白尿,肾炎,胸痛,面部水肿,无力,畏寒,注射部位反应,流感样疾病,血清肌酐升高,血尿素氮增高,血中胆固醇增高,味觉异常,视野模糊,眼花,绿视,彩色视觉,色盲,青视,眼病,朦胧视觉,夜盲症,颤动视觉,光幻影,视力下降,视力清晰,视野缺损,玻璃体浮动物,黄视,肝炎恶化,脓毒性休克,脓毒症,肺炎恶化,肺出血,气胸,氧饱和度下降,胸膜积液,胃食管反流,胃溃疡,胃穿孔,结肠炎恶化,食欲不振,血小板减少症,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恶性咽喉肿瘤,直肠癌恶化,移植物抗宿主病,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心脏骤停,心房颤动,脑出血,心包积液,高钾血症,氮血症,眼干燥症,紧张/阵发性发作,耳水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保存在密闭容器中,以避免空气或湿气的进入,并应存放在室温25度以下的阴凉处。如此保存可延长药物的有效性。
白色至微白色的椭圆形膜衣片
14片(7片/泡罩 X 2)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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