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美欣乐片

美欣乐片

非处方药片剂口服 · 滴耳
成分・含量
去氧孕烯›0.15mg / 1片炔雌醇›0.02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Alvogen Korea Co., Ltd.
外观
白色的圆形药片
包装
21片/PTP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009522 · 批准 2000.06.16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通过避孕预防妊娠
使用对象
成人
成人剂量
1. 服用方法 应每天大致在同一时间,按照包装上标示的顺序,用水送服片剂。每日1片,连续服用21天,然后停药7天,再开始服用新的一盒。在7天停药期间通常会出现撤退性出血,一般在服用最后一片后2~3天开始,并且可能在开始服用新一盒之前尚未结束。 2. 开始服用的方法 1) 上个月未使用激素避孕药的情况 应在女性自然周期的第1天(即月经第1天)开始服用。也可在第2~5天开始,但在第一个周期服药后的最初7天内,应同时采用屏障避孕法(例如避孕套)。 2) 从复方激素避孕药{复方口服避孕药(COC)、阴道环或经皮贴剂}转换的情况 如有可能,应在服用原复方口服避孕药的最后一片含有效成分的药片(含主要成分的最后一片药片)次日开始服用本品;最迟应在原复方口服避孕药通常的停药期结束后,或服用最后一片安慰剂的次日开始服用本品。使用阴道环或经皮贴剂时,如有可能,应在取下的当天开始服用本品;最迟应在这些制剂(阴道环或经皮贴剂)的下一次预定使用日开始服用本品。 如果此前一直持续、正确地使用避孕方法,并且明确未怀孕,可在原复方激素避孕药服用周期的任何一天改用本品。 此前避孕方法的停药期绝不可超过推荐时长。 3) 从孕激素单方制剂(片剂、注射剂、植入剂)或孕激素释放型宫内避孕系统(IUS)转换的情况 服用孕激素片剂期间可在任何一天改用本品(植入剂或孕激素释放型宫内避孕系统应在取出的当天改用;注射剂应在下一次预定注射日改用)。但在所有这些情况下,最初7天都应同时采用屏障避孕法(例如避孕套)。 4) 妊娠最初3个月内流产后 可立即开始服用。在这种情况下,无需同时采用其他避孕方法。 5) 分娩后或妊娠4~6个月期间流产后 哺乳期妇女请参阅使用注意事项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可在分娩后或妊娠4~6个月期间流产后的21日~28日开始服用。若更晚开始服用,则服药后的最初7天内应同时采用屏障避孕法。但是,如果已经发生性行为,应确认未怀孕后再开始服用复方口服避孕药,或等待至首次月经期间再开始服用。 3. 漏服时 1) 距预定服药时间不超过12小时 避孕效果仍可维持。想起时立即补服1片,并在平时规定的时间服用下一片。 2) 距预定服药时间已超过12小时 避孕效果可能降低,因此应遵循以下两项原则,并按照下列说明处理。 (1) 停止服用片剂的时间不得超过7天。 (2) 为充分抑制下丘脑-垂体-卵巢轴,必须连续服用7天。 ■ 第1周 想起时立即补服漏服的最后一片。此时可以一次同时服用2片。之后按平时规定的时间服用下一片。服药后的最初7天内应同时采用避孕套等屏障避孕法。如果此前7天内发生过性行为,则有怀孕的可能。漏服的药片越多,且漏服时间越接近通常的停药期,怀孕风险越高。 ■ 第2周 想起时立即补服漏服的最后一片。此时可以一次同时服用2片。之后按平时规定的时间服用下一片。如果在漏服第一片之前的连续7天内一直服用本品,则无需同时采用其他避孕方法。但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况,或漏服了2片以上,则服药后的最初7天内应同时采取其他避孕措施。 ■ 第3周 由于临近停药期,避孕效果降低的风险较高。但是,按照以下说明调整片剂服用计划,可避免避孕效果降低。 如果在漏服第一片之前的连续7天内一直服用本品,可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无需同时采用其他避孕方法。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况,则应采用以下第一种方法,并在最初7天内同时采取其他避孕措施。 ① 想起时立即补服漏服的最后一片。此时可以一次同时服用2片。之后按平时规定的时间服用下一片。当前包装服完后,应立即开始服用下一盒,不停药。服完第二盒片剂之前可能不会出现撤退性出血,服药期间可能出现突破性出血或点滴出血。 ② 停止服用当前包装中的药物,停药7天(包括漏服当天),然后开始服用新一盒。 如果漏服并开始调整后的服药计划后,在第一个正常停药期内未出现撤退性出血,应考虑怀孕的可能。 4. 胃肠道不适时的建议 如果出现严重胃肠道不适,药物可能无法被完全吸收,因此应采取额外的避孕措施。 如果服用本品后3~4小时内出现呕吐,则需要额外补服药物,服用方法请遵循“3. 漏服时”一节。如果希望继续维持正常服药计划,可从另一盒新包装中补服所需的备用药片。 5. 改变或延长周期时 如需延长周期,可不经停药期,按顺序服用本品的新一盒。可按需要延长服用时间,直至服完第二盒。延长期间可能出现突破性出血或点滴出血。之后停药7天,再按正常方式重新开始服用本品。 如需将周期调整到不同于当前安排的日期,可按所需天数缩短即将到来的停药期。停药期越短,未出现撤退性出血、并在服用第二盒期间出现突破性出血及点滴出血的风险就越高(与延长周期时相同)。

成分

进口商
Alvogen Korea Co., Ltd.

功效・作用

通过避孕预防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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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药用于避孕。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1. 服用方法 应每天大致在同一时间,按照包装上标示的顺序,用水送服片剂。每日1片,连续服用21天,然后停药7天,再开始服用新的一盒。在7天停药期间通常会出现撤退性出血,一般在服用最后一片后2~3天开始,并且可能在开始服用新一盒之前尚未结束。 2. 开始服用的方法 1) 上个月未使用激素避孕药的情况 应在女性自然周期的第1天(即月经第1天)开始服用。也可在第2~5天开始,但在第一个周期服药后的最初7天内,应同时采用屏障避孕法(例如避孕套)。 2) 从复方激素避孕药{复方口服避孕药(COC)、阴道环或经皮贴剂}转换的情况 如有可能,应在服用原复方口服避孕药的最后一片含有效成分的药片(含主要成分的最后一片药片)次日开始服用本品;最迟应在原复方口服避孕药通常的停药期结束后,或服用最后一片安慰剂的次日开始服用本品。使用阴道环或经皮贴剂时,如有可能,应在取下的当天开始服用本品;最迟应在这些制剂(阴道环或经皮贴剂)的下一次预定使用日开始服用本品。 如果此前一直持续、正确地使用避孕方法,并且明确未怀孕,可在原复方激素避孕药服用周期的任何一天改用本品。 此前避孕方法的停药期绝不可超过推荐时长。 3) 从孕激素单方制剂(片剂、注射剂、植入剂)或孕激素释放型宫内避孕系统(IUS)转换的情况 服用孕激素片剂期间可在任何一天改用本品(植入剂或孕激素释放型宫内避孕系统应在取出的当天改用;注射剂应在下一次预定注射日改用)。但在所有这些情况下,最初7天都应同时采用屏障避孕法(例如避孕套)。 4) 妊娠最初3个月内流产后 可立即开始服用。在这种情况下,无需同时采用其他避孕方法。 5) 分娩后或妊娠4~6个月期间流产后 哺乳期妇女请参阅使用注意事项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可在分娩后或妊娠4~6个月期间流产后的21日~28日开始服用。若更晚开始服用,则服药后的最初7天内应同时采用屏障避孕法。但是,如果已经发生性行为,应确认未怀孕后再开始服用复方口服避孕药,或等待至首次月经期间再开始服用。 3. 漏服时 1) 距预定服药时间不超过12小时 避孕效果仍可维持。想起时立即补服1片,并在平时规定的时间服用下一片。 2) 距预定服药时间已超过12小时 避孕效果可能降低,因此应遵循以下两项原则,并按照下列说明处理。 (1) 停止服用片剂的时间不得超过7天。 (2) 为充分抑制下丘脑-垂体-卵巢轴,必须连续服用7天。 ■ 第1周 想起时立即补服漏服的最后一片。此时可以一次同时服用2片。之后按平时规定的时间服用下一片。服药后的最初7天内应同时采用避孕套等屏障避孕法。如果此前7天内发生过性行为,则有怀孕的可能。漏服的药片越多,且漏服时间越接近通常的停药期,怀孕风险越高。 ■ 第2周 想起时立即补服漏服的最后一片。此时可以一次同时服用2片。之后按平时规定的时间服用下一片。如果在漏服第一片之前的连续7天内一直服用本品,则无需同时采用其他避孕方法。但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况,或漏服了2片以上,则服药后的最初7天内应同时采取其他避孕措施。 ■ 第3周 由于临近停药期,避孕效果降低的风险较高。但是,按照以下说明调整片剂服用计划,可避免避孕效果降低。 如果在漏服第一片之前的连续7天内一直服用本品,可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无需同时采用其他避孕方法。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况,则应采用以下第一种方法,并在最初7天内同时采取其他避孕措施。 ① 想起时立即补服漏服的最后一片。此时可以一次同时服用2片。之后按平时规定的时间服用下一片。当前包装服完后,应立即开始服用下一盒,不停药。服完第二盒片剂之前可能不会出现撤退性出血,服药期间可能出现突破性出血或点滴出血。 ② 停止服用当前包装中的药物,停药7天(包括漏服当天),然后开始服用新一盒。 如果漏服并开始调整后的服药计划后,在第一个正常停药期内未出现撤退性出血,应考虑怀孕的可能。 4. 胃肠道不适时的建议 如果出现严重胃肠道不适,药物可能无法被完全吸收,因此应采取额外的避孕措施。 如果服用本品后3~4小时内出现呕吐,则需要额外补服药物,服用方法请遵循“3. 漏服时”一节。如果希望继续维持正常服药计划,可从另一盒新包装中补服所需的备用药片。 5. 改变或延长周期时 如需延长周期,可不经停药期,按顺序服用本品的新一盒。可按需要延长服用时间,直至服完第二盒。延长期间可能出现突破性出血或点滴出血。之后停药7天,再按正常方式重新开始服用本品。 如需将周期调整到不同于当前安排的日期,可按所需天数缩短即将到来的停药期。停药期越短,未出现撤退性出血、并在服用第二盒期间出现突破性出血及点滴出血的风险就越高(与延长周期时相同)。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会显著增加吸烟女性发生严重心血管副作用,特别是血栓形成的风险。 35岁以上女性尤其要避免吸烟,且35岁以上的吸烟者应该禁用此药。 有血栓或心血管疾病病史或特定血液凝固障碍的患者不得使用本药。 偏头痛、严重糖尿病、肝病、肝肿瘤、妊娠或怀疑怀孕的情况下也不得服用本药。 同时,有对本药过敏或特定遗传代谢障碍的患者也应避免服用。 吸烟者、高血压患者、肥胖者、40岁以上女性、肝病患者及偏头痛患者等应谨慎使用本药。 本药可能引发血栓、脑卒中、心肌梗塞等心血管异常反应,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咨询医生。 可能发生月经紊乱、乳房疼痛、消化不良、头痛、皮疹等各种副作用。 尤其是具有血栓风险因素或家族史、肥胖、高血压、偏头痛等,必须在服用前咨询医生。 本药可能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某些药物的效果可能减弱或副作用风险增加。 妊娠期间不得服用,而哺乳期女性也应避免,因为可能通过母乳影响婴儿。 过量服用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少量阴道出血等,但未报告严重不良反应。 服用此药前必须咨询医生,并需定期检查和监测。 此外,本药没有预防HIV或其他性病的效果,需采用额外保护措施。

副作用

  • 血栓性静脉炎
  • 血栓症
  • 静脉血栓栓塞症
  • 动脉血栓栓塞症
  • 中风
  • 脑出血
  • 脑血栓症
  • 心肌梗塞
  • 肺栓塞
  • 血压升高
再查看 76 项症状
  • 静脉曲张恶化
  • 月经外出血
  • 月经量变化
  • 无月经
  • 阴道分泌物变化
  • 子宫肌瘤大小增加
  • 子宫颈糜烂
  • 阴道酵母菌感染
  • 阴道炎
  • 经前综合症
  • 溶血性尿毒症综合症
  • 痛经
  • 乳房紧张感及扩大
  • 溢乳症
  • 乳房疼痛
  • 良性乳腺病
  • 乳房压痛
  • 乳房分泌物
  • 恶心
  • 呕吐
  • 腹部胀满感
  • 腹部痉挛
  • 胃肠障碍
  • 胆汁分泌
  • 无黄疸性肝炎
  • 胆汁淤积性黄疸
  • 恶性及良性肝肿瘤
  • 脱镁血症
  • 慢性炎症性疾病
  • 腹痛
  • 胆石症
  • 腹泻
  • 头痛
  • 偏头痛
  • 抑郁症
  • 眩晕
  • 神经敏感
  • 舞蹈症
  • 癫痫
  • 知觉能力减退
  • 倦怠
  • 调节障碍
  • 情绪变化
  • 黄褐斑及黄褐斑的持续
  • 痤疮
  • 多形性红斑
  • 结节性红斑
  • 全身性红斑狼疮恶化
  • 出血性皮疹
  • 过敏性皮疹
  • 水肿
  • 瘙痒
  • 荨麻疹
  • 皮脂溢出
  • 脱发症
  • 皮疹
  • 视力障碍
  • 角膜折射率变化
  • 隐形眼镜敏感性异常
  • 视网膜血栓症
  • 视神经炎
  • 听力障碍
  • 钠及液体潴留
  • 糖耐量降低
  • 糖尿病
  • 高甘油三酯血症
  • 高胆固醇血症
  • 体重变化
  • 食欲变化
  • 性欲变化
  • 语言障碍
  • 催乳素性垂体肿瘤
  • 过敏反应
  • 恶心
  • 呕吐
  • 轻微阴道出血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相互作用

药物相互作用

本药与C型肝炎直接作用抗病毒制剂、苯妥英、苯妥英酸钠、巴比妥类药物、丙戊酸、卡马西平、利福平、利伐布丁、奥卡西平、托吡酯、苯巴比妥、格列齐特、鲁非那韦、部分HIV蛋白酶抑制剂(如:利托那韦)、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依非韦伦)等有相互作用。

食物相互作用

本药不要与含有圣约翰草的产品和葡萄柚汁一起服用。

贮藏方法

本药应储存在密封容器内,避免空气进入,避免阳光直射,建议在室温下保存。这样保存可以有效保持药效并防止变质。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的圆形药片

包装单位

21片/PTP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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