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普利索尔注射液
L-异亮氨酸 0.56g · L-亮氨酸 0.88g 等7种
注射剂 · 处方药 · 复方制剂
大韩药品工业株式会社
品目基准编码 200000520 · 申报 2000.01.21 · 医保编码 645100081,645100082
急性和慢性肾衰竭时通过补充氨基酸改善肾功能
急性及慢性肾衰竭患者补充氨基酸可以供应身体所需的营养素,减轻肾脏负担,并改善营养状况。这有助于调节因肾衰竭所致蛋白质代谢的异常,促进患者整体健康及康复。因此在急性和慢性肾衰竭时,通过氨基酸补充保护肾功能并改善营养。
通常每日250~500 mL(氮1.6~3.2 g,必需氨基酸13.4~26.8 g)静脉点滴注射。 如同时输入热量来源,则应无菌混合本药250 mL与70%葡萄糖500 mL(药物浓度1.8%,葡萄糖浓度47%)。 给药速度通常初次为每小时20~30 mL,最高可到60~100 mL。
初次每天总量应少量开始,缓慢增加,每日体重kg应给予必需氨基酸不超过1g。
本药必须按照医生的指示使用。 对于有肝性昏迷或肝性昏迷风险的患者、严重电解质失衡的患者、循环血液减少的患者、高氨血症患者、先天性氨基酸代谢异常患者、严重心衰患者以及水分过多的患者,均应禁用。 对于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儿童及低体重儿童、依赖本药的患者、消化道出血患者或高氨血症风险患者,使用时应谨慎。 本药含有亚硫酸氢钠,可能引起过敏反应或哮喘发作,特别是哮喘患者应特别注意。 使用中可能出现皮肤瘙痒、皮疹、恶心、呕吐、胸部不适、心悸等副作用,快速大量给药时可能出现酸中毒。 此外,肝功能指标可能升高,血液中尿素和氨的浓度可能变化,发生血栓性静脉炎的风险也存在。 如出现高氨血症症状,应立即停止给药,并定期检查水分及电解质状态、血液检查数值。 尤其对于儿童或肝功能受损的患者,应使用特别配制的溶液,糖尿病患者需注意血糖控制。 本药与其他药物混合时可能生成毒性物质,因此,尽可能单独使用,仅在确认为必要的情况下与确认可合并使用的药物一起使用。 过量时如出现症状,应停止给药或缓慢减量给药。 给药时需注意电解质平衡,缓慢静脉给入,同时保持无菌状态。 如溶液浑浊或变色,不可使用,储存应限制在冰箱内24小时内,使用后剩余溶液不得重复使用。 最后,如包装或溶液有异常,则应停止使用,并注意药液的安全处理与储存。
全身荨麻疹、严重水肿(可能出现的氨基酸过载相关水肿)、呼吸困难及哮喘发作、高氨血症引起的意识障碍、反应迟钝、自发性动作及发言减少、计算能力下降、认知障碍
全身瘙痒、皮疹、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胸部不适、心悸、酸中毒、AST·ALT升高、BUN升高、寒战、发热、热感、头部灼热感、头痛、血管痛、血栓性静脉炎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保存在密封容器中,以防空气或潮气进入,存放温度应维持在1度到30度的室温下。 这种保存方式能够保持药品的效果更久。
无色透明的玻璃或塑料容器中充装无色至微黄色的透明溶液的注射剂
250mL/瓶, 250mL/袋, 500mL/瓶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