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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酸氟卡尼 50mg
片剂 · 处方药
哈拿制药(株)

品目基准编码 199902440 · 申报 1999.06.19 · 医保编码 657802200
治疗心律失常(室性心动过速、室上性心动过速、心房颤动等),维持正常心律
本药品有助于治疗室性心动过速和室性早搏、阵发性失神经性心动过速和WPW综合症,以及维持正常心律。同时也用于治疗阵发性心房颤动。总体而言,能够有效地使心脏节律正常化,改善不规则心跳。
成人:初始剂量以醋酸氟卡尼计,每次50-100mg,每日2次口服。每日最大剂量为400mg,通常适用于体格较大或需要迅速控制心律失常的患者。给药3-5日后,应逐步减量,用于维持心律失常治疗。长期用药时可减量。老年患者本品的血浆清除率较低,通常每次100mg,每日2次;1周后可减至维持剂量。重度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35ml/分以下)患者,每日剂量最好不超过100mg;对此类患者给药时,应经常监测血药浓度。 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12岁及以上儿童:初始剂量以醋酸氟卡尼计,每次50-100mg,每日2次口服。每日最大剂量为400mg
本药不应用于心脏功能非常弱的心力衰竭患者。 有心脏电信号传导问题或心跳非常慢的患者不应使用。 对心脏有严重损伤或心跳异常的患者使用本药可能会有风险。 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女性不应服用本药。 此外,本药含有乳糖,因此乳糖不耐症或某些遗传代谢障碍的患者不应服用。 已有心脏病或老年患者使用本药时需特别小心,肝或肾功能有问题的患者也应谨慎。 在服用本药期间需定期检查心跳和血压,并通过心电图检查仔细观察心脏的电信号变化。 如果心跳过慢或发现心脏电信号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 本药不应与其他心律失常治疗药物同时使用,与某些药物同服时,可能会出现心跳副作用,因此需谨慎。 孕妇或哺乳期女性建议避免使用本药,如不得已使用,应停止哺乳。 由于儿童的安全性尚无充分确认,因此不建议使用本药。 如发生过量,无特效解毒剂,应迅速就医接受适当治疗,可能需要对心脏功能进行支持性治疗。 长期服用本药可能会对眼睛或肺部造成影响,因此需要定期检查。 最后,本药可能会提高严重心脏病患者的死亡率,应严格遵照医嘱服用。
PQ•QRS•QT延长、高度房室传导阻滞、其他性心动过缓、室性心动过速、心力衰竭加重、胸部不适、血压降低、室性心搏过速、室颤、短暂性心脏停搏、窒息、亚当斯-斯托克发作、头晕、头痛、嗜睡、震颤、四肢麻木感、嗜睡、耳鸣、兴奋、失眠、焦虑、恶心、呕吐、腹痛、腹部膨胀感、食欲不振、口渴、腹泻、便秘、口腔炎、畏光、视力不清、调节障碍、肝功能障碍、黄疸、BUN升高、皮疹、瘙痒、光敏感、舌麻木感、苦味、面部潮红、频尿、出汗、疲乏感、水肿、发热、视神经障碍、运动失调、角膜沉着、肺纤维化、肺炎、意识丧失、心源性休克、抽搐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以防空气或湿气进入,建议在1度到30度之间的常温下保存。 如此保存可以保持药物的效力。
白色圆形药片
30片/瓶, 100片/瓶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