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非龙片160毫克(对乙酰氨基酚)
对乙酰氨基酚 160mg
片剂 · 非处方药
安国药品有限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199301063 · 申报 1993.08.31
该产品已于2024.01.01变为已过期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缓解感冒(发热、疼痛)及疼痛(头痛、神经痛)
本药物用于缓解因感冒引起的发热和疼痛、头痛、神经痛、肌肉痛、月经痛,以及扭伤痛(扭伤疼痛)。此外,对牙痛、关节痛、类风湿性疼痛也有效,帮助改善这些不同的疼痛。
12岁以下儿童每4-6小时可按需服用以下推荐剂量,每日不得超过5次(75mg/kg)。按体重计算的剂量为10~15mg/kg。
本药可能对肝脏造成负担,因此,定期每天饮酒超过3杯的人,应在服用本药之前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在服用本药期间,如出现皮肤严重红疹或水泡、过敏反应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疗人员。 本药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成分,必须注意不要超过每日最大剂量4000mg,并且不得与其他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合用。 对本药过敏,或有消化性溃疡、严重肝或肾病、心脏功能减退、阿斯匹林哮喘病史的人,均应避免使用。 同时,正在服用巴比妥类药物或三环类抗抑郁药的患者、饮酒者,以及乳糖不耐受等特定遗传问题患者也应避免使用本药。 如有肝或肾疾病、消化性溃疡、血液异常、出血倾向、心脏功能异常、哮喘、过敏病史等,应在服用之前务必咨询医疗人员。 老年人、2岁以下儿童、孕妇或哺乳期妇女、长期服用华法林者、以及正在服用某些利尿剂或锂的人士,也需在服用前咨询专业人士。 对本药中含有的色素过敏的人,应谨慎使用。 服用过程中如有呼吸困难、面部肿胀、严重红疹、呕吐、出血、黄疸等症状出现,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长期服用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和肝功能检查,若出现异常需调整剂量或停药。 儿童和老年人应使用最小剂量,并特别注意不良反应,避免与其他消炎镇痛药合用。 若症状持续超过10天,应务必咨询医疗人员,并在有感染症状时按医生指示联合使用适当的抗菌药物。 若过量服用,尽管没有症状,也应迅速就医接受肝脏保护治疗。 应将本药保存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药品应放在原包装中保存以确保安全使用。
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胃肠出血、消化性溃疡、穿孔、皮疹、瘙痒性皮疹、固定性皮疹、荨麻疹、瘙痒、过敏反应、血小板减少、粒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功能降低、青紫、面部肿胀、出汗、低血压、肝功能异常(ALT升高、AST升高)、肾毒性、慢性肝炎、急性胰腺炎、心肌坏死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存放在密封容器中,以防空气或潮气进入,存放温度应保持在1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 如此保存可延长药效。
黄色圆形片剂
1000片/瓶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对乙酰氨基酚 160mg
片剂 · 非处方药
安国药品有限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325mg
软胶囊 · 非处方药
(株)阿尔菲生物

对乙酰氨基酚 500mg
片剂 · 非处方药
韩国强生销售(有)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160mg
片剂 · 非处方药
科昂制药有限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160mg
片剂 · 非处方药
三亚制药(株)

对乙酰氨基酚 80mg
咀嚼 片剂 · 非处方药
三亚制药(株)

对乙酰氨基酚 500mg
片剂 · 非处方药
阿尔法制药有限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160mg
片剂 · 非处方药
大宇制药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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