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盼乐片5毫克(厄达替尼)

盼乐片5毫克(厄达替尼)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厄达替尼›5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Janssen Korea Ltd.
外观
棕色的双面凸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28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2204249 · 批准 2022.11.24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既往接受免疫治疗后进展的FGFR3突变晚期尿路上皮癌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口服8mg。 根据治疗开始后14日至21日期间测得的血清磷酸盐浓度和耐受性,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9mg。 本品应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整片吞服。服用本品后即使发生呕吐,也应按照次日的服药时间表服药。 治疗应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耐受的毒性。 如果漏服本品,应在当天尽快补服。次日恢复本品的常规给药计划。不得为了弥补漏服剂量而额外服用本品。 治疗开始后14日至21日期间应评估血清磷酸盐(PO4)浓度。如果血清磷酸盐(PO4)浓度低于9.0 mg/dL,且无眼部疾病或2级及以上不良反应,则将剂量增加至每日9mg。应每月监测磷酸盐浓度。如果磷酸盐浓度为9.0mg/dL或以上,请参照表2并遵循相应的剂量调整。21日之后,不再将血清磷酸盐浓度作为剂量递增的依据。 剂量降低方案: 剂量9mg:首次降低剂量至8mg,第二次降低剂量至6mg,第三次降低剂量至5mg,第四次降低剂量至4mg,第五次降低剂量时停药 剂量8mg:首次降低剂量至6mg,第二次降低剂量至5mg,第三次降低剂量至4mg,第四次降低剂量时停药 高磷血症的管理:应每月监测磷酸盐浓度。对于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磷酸盐浓度升高,应遵循表2.中的剂量调整指南。 磷酸盐浓度为5.50 mg/dL (1.75 mmol/L)或以上的患者,应限制饮食,使每日磷酸盐摄入量为600 ∼ 800mg。 <6.99mg/dL (<2.24mmol/L):维持本品当前剂量。 7.00∼8.99mg/dL (2.25∼2.90mmol/L):维持本品当前剂量。将磷酸盐结合剂与食物同服,直至血清磷酸盐浓度低于7.00mg/dL。如果血清磷酸盐浓度达到或超过7.00mg/dL并持续2个月以上,或有临床需要,则应降低剂量。 9.00~10.00mg/dL (2.91~ 3.20mmol/L):暂停本品治疗,直至浓度恢复至低于7.00mg/dL。(建议每周重新评估) 将磷酸盐结合剂与食物同服,直至血清磷酸盐浓度低于7.00mg/dL。之后以相同剂量重新开始本品治疗。如果血清磷酸盐浓度达到或超过9.00mg/dL并持续1个月以上,或有临床需要,则应降低剂量。 超过10.00mg/dL (超过3.20mmol/L):暂停本品治疗,直至浓度恢复至低于7.00mg/dL。(建议每周重新评估) 之后以低1级的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本品治疗。如果血清磷酸盐浓度达到或超过10.00mg/dL并持续超过2周,应永久停用本品。根据临床情况对症处理。 基线肾功能发生显著变化,或因高磷血症导致3级低钙血症:应永久停用本品。 为预防和治疗眼干,应在清醒期间频繁使用人工泪液替代品、保湿剂或润滑性眼用凝胶或眼膏,至少每2小时使用一次。 1级:请参照眼科检查。如果无法在7日内进行眼科检查,应暂停本品治疗,直至可以进行眼科检查。如果眼科检查未发现眼毒性证据,则维持本品当前剂量。如果眼科检查诊断为角膜炎或视网膜异常(例如,CSRa),应暂停本品治疗,直至恢复。如果眼科检查显示在4周内恢复(完全恢复且无症状),则以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本品治疗。重新开始治疗后1个月内每1~2周监测复发情况,此后根据临床需要进行监测。如未复发,可考虑逐步增加剂量。 2级:立即暂停本品治疗并参照眼科检查。如果眼科检查未发现药物相关角膜或视网膜病变的证据,应暂停本品治疗,直至恢复。恢复后,以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本品治疗。如果眼科检查诊断为角膜炎或视网膜异常(例如,CSR),应暂停本品治疗,直至恢复。如果眼科检查显示在4周内恢复(完全恢复且无症状),则以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重新开始治疗后1个月内每1∼2周监测复发情况,此后根据临床需要进行监测。 3级:立即暂停本品治疗并参照眼科检查。如果在4周内恢复(完全恢复且无症状),可在低2级的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本品治疗。重新开始治疗后1个月内每1∼2周监测复发情况,此后根据临床需要进行监测。如复发,考虑永久停用本品。 4级:永久停用本品。监测至完全恢复或病情稳定。 指(趾)甲疾病1级:维持当前剂量 指(趾)甲疾病2级:考虑暂停给药,并在1~2周内重新评估。首次发生后2周内缓解至1级或基线水平时,以原剂量重新开始治疗;如复发,或缓解至1级或基线水平需要超过2周,则以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指(趾)甲疾病3级:暂停给药,并在1~2周内重新评估。缓解至1级或基线水平后,以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指(趾)甲疾病4级:永久停药 皮肤干燥及皮肤毒性1级:维持当前剂量 皮肤干燥及皮肤毒性2级:维持当前剂量 皮肤干燥及皮肤毒性3级:暂停给药(最多28日),并每周重新评估。缓解至1级或基线水平后,以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皮肤干燥及皮肤毒性4级:永久停药 口腔黏膜炎1级:维持当前剂量 口腔黏膜炎2级:如同时出现其他2级及以上不良反应,考虑暂停给药。若症状管理已超过1周,暂停给药。暂停给药时,应在1~2周内重新评估。若在2周内缓解至1级或基线水平,以相同剂量重新开始治疗。如复发,或缓解至1级或基线水平需要超过2周,则以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口腔黏膜炎3级:暂停给药,并在1~2周内重新评估。缓解至1级或基线水平后,以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口腔黏膜炎4级:永久停药 口干1级:维持当前剂量 口干2级:维持当前剂量 口干3级:暂停给药(最多28日),并每周重新评估。缓解至1级或基线水平后,以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口干4级:永久停药 其他不良反应1级:维持当前剂量 其他不良反应2级:维持当前剂量;若1周内未恢复,则暂停给药。缓解至1级或基线水平后,以相同剂量或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其他不良反应3级:暂停给药最多28日,并每周重新评估临床状况。缓解至1级或基线水平后,以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其他不良反应4级:停药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的可用数据有限。 轻度或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无可用数据。

成分

进口商
Janssen Korea Ltd.

功效・作用

治疗既往接受免疫治疗后进展的FGFR3突变晚期尿路上皮癌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具有FGFR3基因突变的无法手术切除的局部进展性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成年人,该患者曾接受至少一种包含PD-1或PD-L1抑制剂的全身治疗但疾病进展。本药作为靶向治疗,通过抑制具有该基因突变的癌细胞生长,延缓疾病进展并提高治疗效果,帮助患者增加治疗选择,并期望取得积极的癌症治疗结果。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口服8mg。 根据治疗开始后14日至21日期间测得的血清磷酸盐浓度和耐受性,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9mg。 本品应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整片吞服。服用本品后即使发生呕吐,也应按照次日的服药时间表服药。 治疗应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耐受的毒性。 如果漏服本品,应在当天尽快补服。次日恢复本品的常规给药计划。不得为了弥补漏服剂量而额外服用本品。 治疗开始后14日至21日期间应评估血清磷酸盐(PO4)浓度。如果血清磷酸盐(PO4)浓度低于9.0 mg/dL,且无眼部疾病或2级及以上不良反应,则将剂量增加至每日9mg。应每月监测磷酸盐浓度。如果磷酸盐浓度为9.0mg/dL或以上,请参照表2并遵循相应的剂量调整。21日之后,不再将血清磷酸盐浓度作为剂量递增的依据。 剂量降低方案: 剂量9mg:首次降低剂量至8mg,第二次降低剂量至6mg,第三次降低剂量至5mg,第四次降低剂量至4mg,第五次降低剂量时停药 剂量8mg:首次降低剂量至6mg,第二次降低剂量至5mg,第三次降低剂量至4mg,第四次降低剂量时停药 高磷血症的管理:应每月监测磷酸盐浓度。对于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磷酸盐浓度升高,应遵循表2.中的剂量调整指南。 磷酸盐浓度为5.50 mg/dL (1.75 mmol/L)或以上的患者,应限制饮食,使每日磷酸盐摄入量为600 ∼ 800mg。 <6.99mg/dL (<2.24mmol/L):维持本品当前剂量。 7.00∼8.99mg/dL (2.25∼2.90mmol/L):维持本品当前剂量。将磷酸盐结合剂与食物同服,直至血清磷酸盐浓度低于7.00mg/dL。如果血清磷酸盐浓度达到或超过7.00mg/dL并持续2个月以上,或有临床需要,则应降低剂量。 9.00~10.00mg/dL (2.91~ 3.20mmol/L):暂停本品治疗,直至浓度恢复至低于7.00mg/dL。(建议每周重新评估) 将磷酸盐结合剂与食物同服,直至血清磷酸盐浓度低于7.00mg/dL。之后以相同剂量重新开始本品治疗。如果血清磷酸盐浓度达到或超过9.00mg/dL并持续1个月以上,或有临床需要,则应降低剂量。 超过10.00mg/dL (超过3.20mmol/L):暂停本品治疗,直至浓度恢复至低于7.00mg/dL。(建议每周重新评估) 之后以低1级的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本品治疗。如果血清磷酸盐浓度达到或超过10.00mg/dL并持续超过2周,应永久停用本品。根据临床情况对症处理。 基线肾功能发生显著变化,或因高磷血症导致3级低钙血症:应永久停用本品。 为预防和治疗眼干,应在清醒期间频繁使用人工泪液替代品、保湿剂或润滑性眼用凝胶或眼膏,至少每2小时使用一次。 1级:请参照眼科检查。如果无法在7日内进行眼科检查,应暂停本品治疗,直至可以进行眼科检查。如果眼科检查未发现眼毒性证据,则维持本品当前剂量。如果眼科检查诊断为角膜炎或视网膜异常(例如,CSRa),应暂停本品治疗,直至恢复。如果眼科检查显示在4周内恢复(完全恢复且无症状),则以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本品治疗。重新开始治疗后1个月内每1~2周监测复发情况,此后根据临床需要进行监测。如未复发,可考虑逐步增加剂量。 2级:立即暂停本品治疗并参照眼科检查。如果眼科检查未发现药物相关角膜或视网膜病变的证据,应暂停本品治疗,直至恢复。恢复后,以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本品治疗。如果眼科检查诊断为角膜炎或视网膜异常(例如,CSR),应暂停本品治疗,直至恢复。如果眼科检查显示在4周内恢复(完全恢复且无症状),则以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重新开始治疗后1个月内每1∼2周监测复发情况,此后根据临床需要进行监测。 3级:立即暂停本品治疗并参照眼科检查。如果在4周内恢复(完全恢复且无症状),可在低2级的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本品治疗。重新开始治疗后1个月内每1∼2周监测复发情况,此后根据临床需要进行监测。如复发,考虑永久停用本品。 4级:永久停用本品。监测至完全恢复或病情稳定。 指(趾)甲疾病1级:维持当前剂量 指(趾)甲疾病2级:考虑暂停给药,并在1~2周内重新评估。首次发生后2周内缓解至1级或基线水平时,以原剂量重新开始治疗;如复发,或缓解至1级或基线水平需要超过2周,则以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指(趾)甲疾病3级:暂停给药,并在1~2周内重新评估。缓解至1级或基线水平后,以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指(趾)甲疾病4级:永久停药 皮肤干燥及皮肤毒性1级:维持当前剂量 皮肤干燥及皮肤毒性2级:维持当前剂量 皮肤干燥及皮肤毒性3级:暂停给药(最多28日),并每周重新评估。缓解至1级或基线水平后,以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皮肤干燥及皮肤毒性4级:永久停药 口腔黏膜炎1级:维持当前剂量 口腔黏膜炎2级:如同时出现其他2级及以上不良反应,考虑暂停给药。若症状管理已超过1周,暂停给药。暂停给药时,应在1~2周内重新评估。若在2周内缓解至1级或基线水平,以相同剂量重新开始治疗。如复发,或缓解至1级或基线水平需要超过2周,则以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口腔黏膜炎3级:暂停给药,并在1~2周内重新评估。缓解至1级或基线水平后,以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口腔黏膜炎4级:永久停药 口干1级:维持当前剂量 口干2级:维持当前剂量 口干3级:暂停给药(最多28日),并每周重新评估。缓解至1级或基线水平后,以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口干4级:永久停药 其他不良反应1级:维持当前剂量 其他不良反应2级:维持当前剂量;若1周内未恢复,则暂停给药。缓解至1级或基线水平后,以相同剂量或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其他不良反应3级:暂停给药最多28日,并每周重新评估临床状况。缓解至1级或基线水平后,以低1级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其他不良反应4级:停药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的可用数据有限。 轻度或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无可用数据。

注意事项

本药应避免用于对本药或本药成分过敏的患者。 在使用本药期间,可能会出现各种副作用,其中最常见的副作用包括磷酸盐水平升高、指甲问题、口腔炎、腹泻、肾功能异常、肝功能异常、贫血、电解质失衡、疲劳、口干、皮肤干燥、食欲下降、味觉变化、便秘、脱发、眼干涩以及可能影响视力的中心性浆液性视网膜病变等。 特别是与眼睛相关的异常症状需要特别注意,应在治疗开始后定期进行眼科检查。如果感觉到视力异常或眼睛不适,应立即咨询医疗人员。 此外,由于血清磷酸盐浓度可能升高,因此在治疗期间需要定期检查磷酸盐水平,如有需要,可能需要进行饮食调整或药物调整。 怀孕期间或有怀孕可能的女性,因本药可能对胎儿有害,应在治疗前、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哺乳期的女性在服用本药时,建议暂停母乳喂养。 本药适用于特定基因突变的进展性尿路上皮癌患者,因此,在治疗前应通过基因检测确认适应性。 本药可能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特别是正在服用抑制或诱导肝脏中药物代谢酶的药物时,应通知医疗人员,并可能需要根据情况调整剂量。 在过量服用的情况下,应立即停止药物服用,并根据医疗人员的指示接受支持性治疗。 若出现可能影响眼睛的症状,应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

副作用

磷酸盐增加,指甲和脚趾甲障碍,口腔炎,腹泻,肌酐增加,碱性磷酸酶增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增加, hemoglobin减少,钠减少,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增加,疲劳,口干,干燥皮肤,磷酸盐减少,食欲减少,味觉异常,便秘,钙增加,眼干,掌跖红斑性感觉异常综合症,钾增加,脱发,中心性浆液性视网膜病,尿路感染,血尿,低钠血症,急性肾损伤,猝死,肺炎,肾衰竭,心脏骤停,视力障碍,恶心,发热,鼻出血,呕吐,关节痛,体重减少,镁减少,血小板数减少,中性粒细胞数减少,视野减慢,外周水肿,四肢疼痛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可能对空气或潮湿敏感,因此必须保存在密闭容器中。建议将存储温度保持在1度至30度之间的常温。这样可以保持药物的效果更长时间。

外观·包装

外观

棕色的双面凸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28片/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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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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